第一篇:施工许可申报操作流程
施工许可申报操作流程
施工许可申报前提条件:
1.请确保你申报的工程是2015年1月1号之后登陆“项目监管”系统申报,并且项目状态为“审核通过(在建)”.第一步:登陆“项目监管系统”
第二步:输入建设单位的账号和密码
第三步:选择“项目报建管理”菜单底下的“施工许可管理”内的“施工许可申报”
第四步:选择你要申报的工程点击“施工许可证申请”按钮
第五步:根据需求选择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单位工程(温馨提示:系统可以根据需求选择多个单位工程申请一个施工许可证,也可以每个单位工程都申请一个施工许可证)
第六步:填写相关信息信息
第七步:填写完信息并保存,然后选择“必备条件”按钮上传附件
第八步:点击“盖章并保存提交按钮”盖好章~提交给相关管理机构,施工许可证流程申请完毕。
备注
(1)对于已办理施工许可证的信息,允许建设单位“施工许可证补件申请”。即对以网上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按照选择已办的施工许可证进行附件补充。主管部门增加“施工许可证补件审核”,主管部门应设置三级审核流程(初审可取消)。
页面增加备注:该功能仅针对已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根据已办理的施工许可证补充上传之前容缺办理的要件。
(2)建设单位需在当地主管部门作过“施工许可证废止登记”且审核功过后,才可以进行“施工许可证重新办理申请”
页面备注:在本功能仅针对已在本系统办理过施工许可证,因“建设单位发生变更、施工单位发生变更;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超过延期次数或时限等原因被废止,并由主管部门网上登记的,建设单位需重新办理施工许可,应在本菜单申请。
第二篇:夜间施工许可流程
夜间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
由建设单位办理。
办理条件: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饰装修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等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建设行为,在工程开工前,相关资料及施工现场应符合要求 申请材料: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
2、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
4、质量、安全报监登记书
5、中标通知书
6、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原件)
7、施工组织设计
8、施工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9、监理规划
10、监理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11、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12、国家规定的相关规费缴纳依据
13、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
14、商品砼合同(原件)
15、规划审批的总平面图
16、建设单位项目资金证明、甲乙双方工资支付担保保函或保证金缴纳证明
17、劳务分包合同(原件)、劳务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18、墙改登记手续
申报要求中,对可提交复印件的材料,建设单位须在复印件加注“此件复印内容与原件内容核对无误”字样,加盖单位印章,并提供原件复核。
以上申请材料仅作为参考,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标准不一样,申请材料也略有不同,施工许可证应当由甲方办理。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的集中区域内,夜间进行禁止进行的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由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是指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和以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
“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
城市5类环境噪声标准值如下:
类别
昼间
夜间
0类
50分贝
40分贝
1类
55分贝
45分贝
2类
60分贝
50分贝
3类
65分贝
55分贝
4类
70分贝
55分贝
0类标准适用于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位于城郊和乡村的这一类区域分别按严于0类标准5分贝执行。
1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乡村居住环境可参照执行该类标准。
2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3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
4类标准适用于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的背景噪声(指不通过列车时的噪声水平)限值也执行该类标准。
夜间突发的噪声,其最大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分贝。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第三篇:施工许可正常申报流程导则 Ver2012.3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导则
一、申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包括:
1、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
2、市政基础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
3、房屋装饰装修工程。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二、主要依据的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91号)
3、《辽宁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279号)
4、《辽宁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三、申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所需材料:
以下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窗口审核后返还(注明“原件留存”除外),复印件留存备案(所有复印件需建设单位盖章)。
1(原件留存);
2、(原件留存;第四联—缴费凭证)
(交纳劳保费提供材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前三页原件及复印件。交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提供材料:表格、建设单位营业执照副本、《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地点:规划建设局窗口 丛斐 87537660);
3、(原件留存)
(1、对建设资金属政府资金的工程项目,由项目业主提供财政资金落实的证明文件;属银行贷款的,由贷款银行出具贷款的证明文件;属自有资金的,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银行出具资金证明文件 ;属合作投资资金的,由银行及投资方出具资金证明文件。
2、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
4、、《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户审核表》(区内施工企业)(原件)(建筑业管理处:矫丽 87613857);
5、6原件留存;施工许可审批单位联)(建设管理协调处:田璐87611220);
7、《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审批单》(原件)(建筑业管理处:徐洪飞 87536353);
8;
9、建设工程(原件留存;施工许可审批单位联)
书》(或委托书);
10、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文件;
11、备案的(原件留存)合同》、《勘察合同》;
12、质监站安监站受理书》;
13建设、监理、施工三方签字盖印,原件留存);
14、审批备案的总图;
15、环保局环评批复;
16、消防审核意见;
17、安监局安全设施可行性研究审查、安全设施初步设计设计审查(生产经营性项目需填写);(监管三处:李大鹏87533962;监督二处:何欢87643711)
18、发改局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需要填写);(投资处: 87650727)
19、表格3样(原件)表中涉及人员需提供岗位证书及劳动合同复印件,其中中标单位注册建造师证(或项目经理证)(原件留存)、总监理工程师证(原件留存)及其《劳动合同书》需提供原件(如外埠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在进区备案时证件已扣,需提供建筑业管理处出具的《外埠建筑企业进区项目备案单》、《外埠施工企业证书原件保管单》、《外埠监理单位进区单项项目备案单》、《外埠监理企业证书原件保管单》);
20、网上下载表格:大连建设网http://-网上办公-表格下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附件二(项目信息统计表)(此二项需打印,附件二需另报电子版一份)
四、关于施工许可补办
1、施工许可“正常申请”由规划建设局负责受理,施工许可“补办申请”由市建委工程处负责受理(杜吉桥 83633655)。
2、施工许可证补办需提供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行政处罚决定书》和《罚没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3、现行管理系统是以施工合同的开工日期来界定本次申报施工许可是否为补办,在开工日期前申报的视为正常申请,开工日期后申请的视为补办申请。建设单位申请办理业务已经超过合同开工日期,但工程尚未开工的,由建设单位向审批部门提出具体开工时间的申请,审批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相应意见,填写的合同开竣工时间以审批部门核准为准。2011年1月1日起,申请办理业务自开工日期起一个月内,可视为“正常申请”,一个月以后视为“补办申请”。)
五、网上申报
网址:(辽宁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信息系统)
以上材料准备齐全后报行政服务中心规划建设局窗口,同时在网上进行施工许可申报。
申报注意事项:
1、上报时选择“县属”;
2、项目名称、相关单位名称及工程其它相关信息要与《中标通知书》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材料相符;
3、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名称及资质等级须填写全称
(如施工单位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4、上传扫描件应原件进行扫描。
网上扫描件包括:《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表》、项目经理注册证书、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表》、项目总监注册证书、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备案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备案表、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文件。
六、受理时限
以大厅受理报件时间为准:三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地址:管委会一楼西侧规划建设局建设管理协调处:田璐87611220
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规划局窗口:牛东宇87643683
二〇一一年七月四日
第四篇:个人所得税申报流程及操作
个人所得税申报流程
一、安装。注:第一次安装后,以后每月不需安装,填完员工工资生成申报数据即可。
1、打开此网站http://
2、点击“软件下载”中“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V1.2.04(全市扣缴义务人2011年9月后使用此版本)”下载并安装。
3、安装后,点击桌面上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V1.2.04”进入,直接输入密码:123456 注:扣缴义务人编码为税务登记证副本右上部分有一个数字为手写,前面需加500106 扣缴义务人名称指公司的全名
税务登记证号:税务登记证左面有一串数。
二、软件初始化(首次安装运行所必需的操作,如是由低版本升级到本版本且不需要。)
1.双击桌面系统快捷方式,在登陆框密码栏中输入初始密码:123456登陆系统。第一次登陆后,系统会弹出“设置向导”对话框,在框内完整并正确填写完相应信息后单击下一步。
2.出现网络参数设置界面(V1.2.04版本已预先设置好重庆地区的税务机关升级服务器、接收服务器和公告服务器地址,扣缴义务人不要改变以上设置,否则安装会不成功),直接单击【下一步】即可。
3.出现单位信息设置界面,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其中税务登记证号必须填写正确,行政区划默认即可(重庆地区不要改变默认设置为“5000”,否则影响后续功能),单击【下一步】。
4.再次登录进入软件后,点击左侧“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菜单,将弹出提示是否注册的窗口,建议用户目前选择不注册方式,然后单击下一步。
5.会弹出一个初始化设置向导,让企业对扣缴义务人的信息进行设置并从税务局获取信息。企业在弹出的设置向导的“单位信息”目录下按照要求完整并准确的分别填入“扣缴义务人编码(即顺序号)”、“扣缴义务人名称”、“税务登记证号”(注意字母的大小写)、“行政区划(填写5000)”,这些填入的信息将在下一步与扣缴义务人从税务局获取信息比对,比对完全一致后才能进入下一步。(此步骤非常重要)
注:这些填入信息必须与税务登记证等内容一致,不能简写。
6.获取税务局信息。不能上网的企业选择介质导入,然后单击选择,在弹出的对话框中找到从当地税务局拷取的初始化文件(文件格式为:扣缴义务人编码_JBXX_19位的时间.ZIP)单击打开,然后下一步。能上网的企业并且已预先设置了接收服务器地址的(本说明第二步骤),选择网络下载单击下一步可直接从网络获取税务局信息。
(不能上网的扣缴义务人必须人工从税务机关征收厅或税务所获取此初始化文件)
7.软件获取税务局信息后提示成功,单击完成,至此初始化操作完成。
8.特别提示:在首次运行进入软件后,如在单击“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菜单后,出现“注册校验失败,用户信息可能被改动”字样,则可能是用户之前安装过旧版本且安装过程出错,只有卸载本版本并且删除软件安装盘符中SERVYOU和JDLSSOFT两个文件夹中所有内容后,才能重新安装本版本。
三、日常操作
整个软件日常操作略图如下(纳税人基础信息环节只是第一次录入):
1.纳税人信息管理
纳税人信息填写软件提供二种录入方法。第一种单击左侧“纳税人信息”按扭,在纳税人信息编辑下点击左上角的“增加”,在弹出的表单信息里手工输入纳税人信息,其中有星号为必填,填写完成后单击保存。第二种通过Excel模板导入(模板下载地址:打开软件帮助按F1或者单击帮助,在帮助——附录二——Excel模板下载)下载完成后打开模板填写相应的项目(姓名、证照类型、证照号码、性别、出生年月、职业、职务、工作单位、邮政编码、通信地址、户籍所在地为必填)填写完成后,在软件单击纳税人信息,单击导入选择要导入的纳税人类型,在弹出的对话框种选择刚才编辑的文件单击打开,将项目一一对应后单击导入。
2.填写报表
报表类型较多,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填写一个或多个报表。比如填写正常工资薪金收入,第一次打开报表时会自动提示“系统检测到,您本月还没有生成过正常工资薪金明细数据。需要使用自动导入正常工资薪金数据向导吗?”单击确定。会有3种导入方式,企业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第一种,从已录入数据月份导入生成,意思是从原来的工作数据直接生成,适合工资数据和人员没有变化或变化不大的企业。第二种,从外部数据文件导入生成,意思是事先把申报数据录入到Excel模板(模板下载地址:打开软件帮助按F1或者单击帮助,在帮助——附录二——Excel模板下载),模块要正确填写相应项目,然后把形成的模板文件导入到软件中,适合有工资财务软件、人员比较多,变化比较大的企业(具体见软件中的“帮助”项目)。第三种,生成零工资记录,用户手工修改,适合员工较少的企业。别的表填写和正常工资薪金收入表基本一样。
企业如有发放企业年金情况,软件提供有企业年金报表,企业需再填写此表。3.生成申报数据
确认报表全部填写并且无误,在软件主界面单击生成申报数据,软件生成完毕会提示。4.申报及反馈 如果企业不能上网,在申报与反馈下的申报方式中选择“介质申报”,单击“申报”然后选择导出路径单击确定,软件会在你刚选择的路径下生成一个以SB开头的ZIP文件,将此文件拷贝到U盘上拿到税务局去申报。申报完成后税务局会给你U盘上拷一个以FK开头的ZIP文件,将U盘插到电脑上打开软件,点击获取反馈单击导入,然后选择U盘税局给你拷的以FK开头的ZIP文件,单击确定,然后软件就会显示申报结果。
如果企业能上网,并且预先设置了接收服务器参数(V1.2.02已预先置入),在申报与反馈下的申报方式中选择“网络申报”,接着单击“申报”,然后等待1分钟左右再点击获取反馈,软件会自动下载反馈信息。
五、注意事项
1.纳税人使用本系统后,每月申报个人所得税必须先通过本系统进行代扣代缴明细申报后(即完成“申报及反馈”菜单操作),才能再通过网上申报平台或办税服务厅进行税款汇总申报纳税(人工到办税服务厅申报的,扣缴义务人仍应提供相应纸质汇总申报表,但可只填列汇总数据;日常通过网上申报平台方式申报纳税的,在申报平台中个人所得税申报模块上导取之前通过本系统申报的汇总数据,然后完成汇总申报),原则上一律不再接受纳税人其它方式的单独申报。
2.纳税人信息第一次使用软件需要填写,以后只要企业员工信息和人数不变就不需要填写,如果有员工离职,在纳税人信息中,把该员工状态由正常改成非正常即可。
3.扣缴义务人在使用个税系统过程中,发现填报的数据有误,需要区分发现填报数据错误的不同阶段做不同处理:
(1)“生成申报数据”及以前阶段。扣缴义务人可自行在个税系统中修改发现的错误。(2)“申报及反馈”及以后阶段。有以下两种方法处理:一是进行修正或自查申报,分别适用于对本月或以前月份数据修改。但启动修正或自查申报,需要首先获取前一次申报(即数据错误的一次申报)的反馈文件(网络或介质方式获取),且如果前一次申报后已从征管系统开具税票,修正或自查申报的个人所得税同所得项目、同税率的纳税人补报合计税款不能为负数。二是进行重新申报。先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征管系统中对前一次数据错误的申报进行作废申报操作,扣缴义务人获取反馈文件后(网络或介质方式获取),可以重新填报数据进行正常申报。
无论是修正申报、自查申报,还是重新申报,扣缴义务人操作都较为复杂且容易出错,建议扣缴义务人每次正常申报操作“申报及反馈”前,都要认真检查申报数据的正确性,以尽量避免对错误数据的后续操作。
第五篇:施工许可审批办理流程
建设工程报建
一、依据
1、建设部《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建建〔1994〕482号;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或其代理机构在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其他立项文件批准后,须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报建。
2、《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建设项目实施阶段管理责任划分的通知》冀建建〔2002〕164号第一条:工程建设项目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工程的报建。
二、程序
申请人到建设局行政审批窗口领取报建表,办理报建。
三、申报材料
1、工程项目报建表(一式五份)
2、发改委立项文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清欠办证明
四、时限
一个工作日
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备案
一、依据
1、《河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省人大第39号公告)第三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有关资料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施工图未经审查批准,不得施工。2、2000年7月30日。《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93号令)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二、程序
1、申请人到建设局行政审批窗口领取《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申请书》、《建设项目收费审批卡》,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2、审查机构应当在收到审查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并提出审查报告;特级和一级项目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并提出审查报告,其中重大及技术复杂项目的审查时间可适当延长。
3、审查合格的项目,审查机构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项目施工图审查报告,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向建设单位通报审查结果,并颁发施工图审查批准书。对审查不合格的项目,由审查机构将施工图退回建设单位,并由原设计单位修改,重新送审。
三、申报材料
1、经建设局勘察设计处备案的勘察、设计合同原件各一份
2、审图机构审查批准的勘察报告一套
3、初步设计文件原件一套
4、规划部门批准的总平面图复印件一份
5、施工图光盘一套
6、全套的施工图一套(各专业的计算书、节能备案表)
四、时限
一个工作日
施工图抗震审查备案
一、依据
1、建设部第38号令《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灾害管理规定》,1994年11月1日经十七次常务会议通过,1994年12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一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对工程项目抗震设计质量进行审查、监督。
2、《河北省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1998年6月27日由省人大第九届常务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第十三条: 应当进行抗震 设计审查的建设工程,其审查必须纳入该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的内容。
二、程序
1、申请人到建设局行政审批窗口领取《建设工程抗震设计审查备案意见书》,并提交相关资料。
三、申报材料
1、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套(含结构、建筑、结构变更说明)
2、规划平面图(复印件)
3、地质勘察报告
4、《建设工程抗震设计审查备案意见书》
5、技术性审查报告
四、时限
三个工作日
施工、监理招标
一、依据
1、建设部82号令《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条:依法必须招标的建筑工程项目,招标人自行组织招标的,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招标邀请书15日前,持有关材料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在委托合同签定后15日内,持有关材料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建设部89号令第十九条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出的同时,将招标文件报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程序
1、建设部82号令《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条:依法必须招标的建筑工程项目,招标人自行组织招标的,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招标邀请书15日前,持有关材料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在委托合同签定后15日内,持有关材料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河北省建筑条例第十八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筑工程的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三、申报材料
1、建设项目已列入中央或省、市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2、已履行项目审批手续,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建设工程报建表原件;
4、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取得合法金融机构或审计部门出具的资金证明;
5、有满足工程招标需要的技术、经济资料,其中包括河北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性审查报告;
6、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登记表;
7、招标单位具有自行招标资格的,办理自行招标手续;不具备的签订委托招标代理合同;
8、施工单位的拖欠证明(清欠办)
四、时限
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短于三个工作日;
2、自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
3、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4、招标人应在评标委员会提交评标书面报告后十五日内确定中标人,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三十个工作日前确定。
5、招标人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招标办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6、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订立书面合同。
办理建筑垃圾处置
一、依据
1、国务院101号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城市的工程施工现场的渣土应当及时清运,停工场地应当整理并作必要的覆盖,竣工后,应当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
2、《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 建城[1996]96号 1996年2月26日)第三条 城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建筑垃圾的统一管理,并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制定建筑垃圾管理细则和组织实施。
二、程序
1、《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 建城[1996]96号 1996年2月26日)第四条 产生建筑垃圾的建设或施工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向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申报建筑垃圾处置计划,签定环境卫生责任书。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在接到申报文件后应及时和发处置证,对不予核发处置证的,应告知原因。处置证不准出借、转让、涂改、伪造。
2、申请人到建设局行政审批窗口领取《新建工程建筑垃圾处置申报表》、《环境卫生责任书》
三、申报材料
1、新建工程建筑垃圾处置申报表(一式三份)
2、环境卫生责任书(一式两份)
3、建筑垃圾清运协议(由清运处办理)
四、时限
三个工作日
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一、依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30日发布,第13条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2、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工作指南》的通知(建建质(2000)38号)(2000年12月6日)第一部分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第(二)条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在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工作完成后,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之前,应携有关资料到所在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填写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并按规定交纳工程质量监督费用。
3、《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建质(2003)162号,2003年8月5日发布
二、程序
1、申请人到建设局行政审批窗口领取《建设工程质量报监备案登记表》(一式四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一式四份)、《建设工程质量体系审查表》(一式四份)、《建设工程形象进度表》(一式四份),并持其它相关材料到建设局行政审批窗口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三、申报材料
1、需提交填写好的《建设工程质量报监备案登记表》(一栋楼一式四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一栋楼一式四份)、《建设工程质量体系审查表》(一栋楼一式四份)、《建设工程形象进度表》(一栋楼一式四份)
2、河北省建设工程监理备案表(复印件)
3、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4、施工、监理合同(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5、施工图技术性审查报告(复印件)
6、施工单位人员、现场监理人员资格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见证取样员(复印件)
四、时限
1、材料齐全,符合要求后,三日内办结。
办理监理备案手续
一、依据
1、河北省建设厅《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实行建设工程监理备案制度的通知》(2002年12月2日)冀建市〔2002〕448号第一条:监理企业与建设单位签订监理委托合同后,15日内将《河北省建设工程监理备案表》及有关资料,按工程隶属关系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⒊绦?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备案表中规定的内容进行核查,合格的在监理合同封面盖章,留存一份备案,并在总监、监理工程师上岗证书原件附页中登记并签字。
三、申报材料
1、河北省建设工程监理备案表(五份)
2、监理合同(原件)
3、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及复印件
4、河北省总监上岗证书及复印件
5、河北省监理工程师上岗证书及复印件
6、必须实行监理招标的(附:监理中标通知书及复印件)
四、时限
一个工作日
办理安全监督手续
一、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393号。
3、河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2]1号。
4、河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 冀建法[2004]428号。
二、程序
1、施工企业持中标通知书,到保定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领取相应表格,资料审查通过,现场堪验合格后办理备案。
三、申报材料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备案表》
2、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建筑施工企业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建设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建筑施工企业的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及其有关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明
5、特种作业人员配备和持证上网情况
6、经企业相应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
7、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和特种设备的配备情况
8、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
9、施工企业为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证明材
10、国家、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料
四、时限
三个工作日。施工许可证办理
一、依据
1、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公布)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2、河北省建筑条例(2004年5月28日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五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8月1日施行)第四条:在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依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以及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建筑工程除外。
二、程序
1、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应当提供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得低于工程合同价的百分之五十;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得低于工程合同价的百分之三十。
2、申请人到建设局行政审批窗口领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资料。
3、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应当提供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得低于工程合同价的百分之五十;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得低于工程合同价的百分之三十。
三、申报材料
1、建设工程报建表(原件).2、建设工程用地审批手续(原件、留复印件)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留复印件)
4、施工中标通知书、经备案的施工合同(原件、留复印件)
5、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书(原件、留复印件)
6、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表B1—3)
7、工程质量监督书(原件)
8、安监手续(原件、留复印件)
9、监理合同备案登记表(原件、留复印件)
10、资金落实证明或资金保函(原件)
11、建筑垃圾处置申报表(原件)
12、商混协议(复印件)
13、《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两份)
14、监理单位出具的施工场地已具备施工条件证明
15、清欠办证明
16、颁发施工许可证前现场踏勘记录(两份)
四、时限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的,施工单位不得进行工程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