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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民为何不卖鱼(2004[定稿]
编辑:空谷幽兰 识别码:20-322432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4-05 19:39:09 来源:网络

第一篇:渔民为何不卖鱼(2004[定稿]

渔民为何不卖鱼(2004.12.27)

央视国际 2004年12月28日 11:11

外国人过圣诞节,浙江省岱山县的玩具厂商们高兴,因为他们制作的圣诞玩具又迎来了一个新的销售旺季。岱山县各厂家把自己的新款玩具拿出来,纷纷亮相,一争高低。

玩具表演现场玩具经纪人 潘立云:“新产品开发最近几年很多,每年开发出来的新产品有一大批,国外客户有什么新的要求,我们在第一时间就能掌握。”

我国的电动玩具生产主要集中在福建、浙江、广东三省,岱山的玩具生产主要是以圣诞节所需的电动圣诞老人和电动动物为主。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岱山就已经有两个厂家开始生产这种电动玩具,由于电动玩具投资小见效快,很适合海岛上的渔民在休鱼时节生产,到了九十年代初期,岱山的玩具厂家一下子猛增到了79家。

某玩具企业负责人 张哲行:“一开始人家觉得玩具厂很好赚钱的,大家都一哄而起,都是生产模仿制造的产品。我们是大工厂,我们一般是拥有十几种产品,小的工厂只有一个产品,他们把大厂的产品拿去,请几个技术员模仿制造。”

玩具商王代囊在岱山办厂最早,最初只是按国外客户的要求,来样加工圣诞玩具。2000年,他投入50万元利用三个月的时间开发了一种攀延圣诞老人,这种圣诞老人有的在爬绳子,有的在爬梯子,因为造型有趣,一上市就以一个6美元的价格销往国外,然而一年以后,他的这款圣诞老人再也卖不上这个价格了。

王代囊:“客户要求价格跌下来,他的理由很明确,这种产品不是你一家在做,好多家都在同样做这种产品。客户说你的价格必须按照市场价格也要跌下来,不是跌几分,一个产品跌一美元多。80万个产品,一个跌一美元,损失80万美元。”

王代囊的遭遇代表了当时岱山大中型玩具厂家的一种共同的困惑,厂家之间相互仿造,压价竞争,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每年把近一千万元的利润拱手让给了外商。针对这种情况,2002年1月,岱山成立了玩具行业协会,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帮助企业申请专利,制定了谁开发谁生产的原则。对于违反行业规定仿造玩具的厂家由协会出面联合工商等部门采取收缴生产模具,勒令停产等处罚手段。

玩具协会会长 苗勤忠:“协会主要起到的作用就是,为全县的玩具企业之间建立一个公平有序的企业竞争的良好环境。否则的话你开发我模仿,谁都不愿意去搞新产品开发,谁开发谁吃亏。”

协会的成立和介入,使厂家的专利得到了保护,一些专门仿造别人玩具的小厂失去了经营阵地纷纷下马,全县的玩具厂由79家降到49家。相反的是,那些有新产品开发实力的企业开始显现出了活力。岱东镇刘公村的曹宝平三年开发出了26个新产品,是国际市场上的畅销货,这使他的玩具厂成为全县的龙头企业之一。

曹保平:“现在我们在老产品的基础上不断开增加新产品,老产品的利润一般在5%左右,新产品,比如这个大肚子老公,我们的利润在25%左右。”

曹保平手里拿的这种玩具叫大肚子老公,过去在岱山差不多每家玩具厂都生产过。今年,曹保平新开发出来的这种大肚子老公,不但保持了过去头、手、脚会动的特点,现在就连肚子也可以动了起来。大肚子老公展示就是因为有了个会动的肚子,大肚子老公的身价高了许多,别人看着眼红也不敢再仿造,因为曹保平已经为这个老公的大肚子申请了专利,得到了协会的保护,具有独家生产的权利。

曹保平:“今年开发出了六七个产品,主要是这个大肚子老公,这个大肚子老公销售比较好,就是这一个产品一年的利润就在100多万。”

据统计,全世界75%的玩具都是由我国制造,玩具是我国出口的五大支柱商品之一。我国生产的玩具80%用于出口,但是大部分都是来样加工,只能赚取低廉的加工费。而岱山鼓励厂家开发新产品,不同的厂家生产不同款式,不但规避了行业内的恶性竞争,利润率也在过去的基础上提高了百分之十五。目前,岱山县单是各种各样造型的圣诞老人玩具就有60多种。

王代囊介绍会发光的圣诞老人:“这个灯本身是普通的灯,过去没有用在圣诞老人身上,被我们用在圣诞老人身上作为一种新的款式了,这个圣诞老人如果不亮的话,看起来是很失败的。体内的灯一亮,特别是在晚上,效果明显好了。我们就可以要求申请国家专利,如果申请国家专利的话,我们就能得到国家专利法的保护。”

和王代囊一样,为了今年的圣诞节,岱山的玩具厂家各自开发出了新产品,并且都申请了专利,得到了协会的保护。像这种摇呼啦圈的圣诞老人、这种坐跷跷板的圣诞老人还有这种拉琴的圣诞老人都是今年的新产品,而且都成了圣诞节期间国际市场上的畅销货。

岱山副县长 方敏:“相对于其他地方来说,岱山的产品是比较专业的。专业体现在岱山的产品非常专,基本上说就是生产圣诞老人系列的玩具。这样的话就让我们的客户,包括国际市场国内市场的客户,大家都知道,要想买圣诞老人就到岱山来。”

岱山是一个只有20万人口的海岛小城,多年来一直以渔业为主,随着玩具产业的不断发展,目前岛上生产玩具的厂家共有49家,生产塑料零件、金属零件等玩具配件的企业达到69家,共有4000多名昔日的渔民成为玩具厂的老板和产业工人,为自己也为这个海岛创造着巨大的财富,据统计,今年一月到十月,岱山玩具业的总产值已经实现5个亿。

第二篇:作文为何不阳刚

作文为何不阳刚?

翻开当下中学生的作文本,作文中老套,矫揉造作,题材缺乏新意,等多种问题层出不穷。更有甚者,缺乏自身真实情感的注入。生搬硬套,内容牵强附会,纯为写作本身而写作。思想上更是完全空白,文章华而不实。在这样的情况下,阳刚作文,这一新颖的概念的提出恰到好处,其意指文章积极向上,脱离哀伤悲痛的桎梏,希望学生作文能够写出真实,健康,豁达的态度来。

这固然很好。而又是缘何,作文不阳刚,在我看来,或许有以下几个因素不容忽视: 中学生往往处在15-18岁的年龄,这时候的他们对情感世界的理解逐渐清晰。多愁善感,这正是青春的一个标签。但父母的观念却与他们大相径庭。一声抱怨,便得一声说教;一声哀叹,便得一顿白眼。从而满腹的心事无人诉说,文字便成了一个很好的寄托。作文现在提倡的就是我手写我心。而他们选择用文字来诉说自己的心事,与此恰恰一拍即合。文字中的悲伤,也正恰好是他们文字真实的有力证明。这样一来,文字中只有如绸般的柔情,怎可阳刚?

不仅仅是中学生自身的情感纠结,当今社会,放眼望去,情歌唱遍大街小巷,其作用甚至使得天真无邪的儿童都懂得失恋的伤痛。同样,电视剧中,最主要的情感线索也是爱情。爱情诚然是美好的,也是值得歌颂的。同时,一段或悲伤或感人的恋情往往也是最令人牵动心弦,思绪万千,沉溺其中。就拿中国古代的神话来看,牛郎织女,梁山伯和祝英台,都是一种对于爱情的歌颂。又有谁会希望自己的作文鲜有人问津呢?自然而然,作品为了感人,情回千转,纠缠曲折,自然成了不可少的标签。无论是两人的月下深语,还是少女心事,也许是动人的求婚画面,或者悲天恸地的生离死别,只有大肆渲染才值得阅读。而在作文中,被这种社会风气深深感染的中学生,也常会选择此类题材。毫无恋爱经历的他们,只有靠杜撰才可以造出那些“动人”的文章。那么自然情感不会真实。虚假,空洞,自然难以避免。

同样,应试教育的影响也不容忽视。分数,对于学生而言,就是一切。而作文,却占据了语文学科的半壁江山。为了高分,为了好成绩,作文成了兵家必争之地。作文高分,胜券在握。在这种利益的驱使下,格式化的八股文再一次出现在历史的舞台上。议论文的开头要排比,用优美的句子。记叙文一定要对景物的描写大手笔,不许写消极的思想和敏感的话题。这些条条框框,正是扼杀一篇篇作文的罪魁祸首,使得一篇篇原本与众不同的文章变成了一件件“完美”的复制品。可这也恰恰违背了作文的最基本原则之一:真实。被糖衣包装的作文自然受到老师的厚爱,分数自然也很好看。可是这样的作文千篇一律,纯粹为了考试而写作,思想毫无价值,完完全全的一个绣花大枕头。可这就是现实,作文也只可以这样。

而作为作文的缔造者的学生,“一心只读圣贤书”,又有谁有那么又那么曲折的成长经历,又有谁又会从如此平淡的生活中可以悟出独特又深刻的人生哲理呢?又有谁可以安静的一个人的可以真正的深入生活的浮夸的表面,去体会到它深层的道理呢?没有一个深沉的有内涵的心,笔下也不会有深刻的文字,自然不会发人深省的力量。不豁达,浅陋,如同鸡肋。毫无意义和价值,更何况谈阳刚作文。

由此可见,阳刚作文,虽然观点十分新颖,同时也直接揭露出现在中学生中广泛存在的不足之处,暴露出中学生成长过程中心理的健康,社会的风气,教育的偏离,与生活经历的匮乏,都应该发人深省,不容小视。阳刚作文,落实下去自然收益多多,可是实践性仍有待于考察。

武汉市第一中学 高一

(一)班

何松

第三篇:团中央书记为何不腐败

团中央书记为何不腐败

新春聚会,与几位隶属于共青团系统的媒体人聊天,说起一个有趣现象:自建国以来,共青团中央书记处,先后有近百人担任书记,不管后来到了何处,担任何种职务,时至今日,没有一人因腐败问题而犯错误。

分析原因,有这么几点:

首先,领导带头,树立榜样。

建国以来,历任共青团中央第一书记,从胡耀邦到胡锦涛,从王兆国到李克强,还有团中央其他一把手,都是在政治上非常成熟、工作上非常严谨、生活中非常检点的人,向来十分严格地要求自己和家人。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身教重于言教。好的领导,就是无形的最好的教材。这就使得凡是到团中央书记处工作的人,一踏进大门,就有榜样在前,学有遵循,追有标杆。

其次,素质较高,品德优良。

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大都是从全国各地区各单位以及部队选拔上来的优秀共青团干部。他们虽然年纪较轻,但在基层工作中,大都表现比较突出,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相对都比较高。常言道,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依据。正因为这些人自身政治素质良好,所以,在今后任何工作环境下,都能比较自觉地抵制诱惑,防范不良风气侵蚀。

第三,志存高远,不贪小利。

团中央书记处书记的工作,是共青团中央日常事务的协调领导与分工落实。就其业务内容而言,政治工作就是他们的主项,从政为民就是他们的愿景。说得直白一点,这些人今后的成就和能力,就是怎么当一个大官,当一任好官,做一个能够为人民更好地服务、为国家为民族作出更大贡献的高级领导干部。“将军赶路,不抓小兔”,是他们都明白的起码道理。志存高远的人,自然不会对那些花里胡哨的小恩小惠所诱惑,所动摇,当然也就不会在这上面栽跟头。听完这番分析,众人点头称是,都说挺有道理。

有人补充道,从以上三条来看,反而推之,其道理也是一样。凡是容易出腐败的地方,其一,一把手就没树好榜样,其身不正,怎么能带出廉洁部下。其二,这些人自身素质很差,朽木不可雕也,当然容易腐败。其三,腐败者大都目光短浅,贪图蝇头小利,或迟或早,必然要栽跟头。

第四篇:为何不建议补充防冻液 如何正确

为何不建议补充防冻液 如何正确

为何不建议补充防冻液呢?因其原车的防冻液配料尚不明确,不同的配方会发生化学反应对冷却系统起腐蚀作用。正常行驶的车辆一般4万公里左右或两年更换防冻液,特别提起注意的是电控发动机在维修时为防止温度高而不装节温器,这是非常错误的。

节温器在电控车上属动力装置,它直接影响到油耗和动力性能。也有的人在夏季将爱车加水,其实水的沸点是100℃,而防冻液一般在105-110℃之间,所以用水做冷却液对发动机是一种伤害。

汽车的防冻液主要成份是乙二醇和其他化学添加剂,它不仅仅有防冻,还有防腐、防沸和防氧化的功能。我们的爱车在出厂前都是加好防冻液的,但经过一段时间的使用后均会出现蒸发现象,使液面下降。

一般来讲不建议去添加防冻液,如在南方地区可补加软化水,也就是锅炉烧开过的水补充到刻线之间即可,如在北方严寒地区可将高度的白酒直接加入到刻度线之内即可。

以上是给大家介绍的为何不建议补充防冻液 如何正确更换防冻液,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五篇:中国大法官为何不审案

中国大法官为何不审案 2014-04-04

来源: 南方周末2014-04-0,作者:刘长、周楠。

编者按:12年前,中国首批大法官诞生,法官职业化改革全面启动。大法官群体的出现,寄托了公众对于中国职业法官的想象与期待:他们首先是“法官”,而不是“官”;他们身着黑色法袍,稳坐审判席上,敲响法槌,写下判决书。

从《法官法》到最高法院文件,都强调大法官的审判职责。然而,在公众视野中,亲自审案的大法官越来越少。南方周末记者检索公开可查资料发现,卸任及现任的110多名大法官中,仅能找出11位大法官亲自开庭的记录(特别说明:因条件所限,本文数据均为不完全统计)。

大法官是法官职业化改革的产物,也是改革的检验标尺。本应为法官楷模的大法官极少审案甚至从不审案的奇怪现象,凸显了深入推进法院去行政化、法官职业化改革的紧迫性。中央政法委书记撰文强调、最高法院郑重承诺——大法官回到审判庭,我们拭目以待。

多数能审案的大法官:懂法律,有经验。由于法官等级与行政职务挂钩,没学过法律、没审判经验,但因当上法院院长“自动”成为大法官的案例并不鲜见。

“大法官不审案,是因为管别的法官去了。”某位大法官从事了大量行政管理工作,如参加开学典礼、观看离退休干部美术展,唯独没有亲自主持庭审的记录。

“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3Q案”一审判决由广东省高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大法官奚晓明签署的终审判决书,不再有审判委员会的影子。

时隔6年,最高法院大法官再次坐上审判席。

2014年2月24日下午,“3Q大战”终审宣判:360败诉。

此案于2013年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庭,地点设在最高法院第一法庭,审判长是最高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奚晓明。

最高法院大法官上一次主持庭审,要回到2007年,同样选在12月4日,在最高法院第三法庭,时任最高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黄松有主审了一起家庭财产纠纷案件。

自2002年3月首次评定、晋升大法官,12年以来,中国产生了3位首席大法官和110多位大法官。南方周末记者据公开可查的资料统计,至少有11位大法官曾亲自主持16个(次)案件庭审,多于此前媒体所报道的5位。

迄今没有首席大法官和一级大法官留下审案记录。南方周末记者采访了最高法院和多个高级法院法官,但未能获取更多案例。

谁能审案:懂法、有经验

2013年12月4日当天,审判长奚晓明迅速将“3Q大战”的争议归纳为5个焦点问题。庭审中,大法官不时有针对性地发问,对互联网行业新的技术名词、经营模式皆信手拈来。

留下审案记录的11位大法官,多是这样的标准法律人:科班出身,长期在司法系统工作或从事法学研究。通俗点说,能审案的大法官,基本都有两把刷子:懂法律,有经验。

4位最高法院大法官曾亲自断案,个个都是法学博士。

第一位上场的最高法院大法官是原最高法院副院长万鄂湘,2002年和2006年两度审案。在1996年调入法院系统前,万鄂湘是知名的国际法学者,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所长。

后来因贪腐落马的原最高法院副院长黄松有留下的审案记录最多——至少4次,其中2003年和2007年两度审案被媒体广泛报道。他在广东担任法官近二十年,因组织审理湛江走私案扬名。

现任最高法院副院长江必新2003年8月26日审结了一起借款担保纠纷上诉案。江必新与周强同为西南政法1978级学生,毕业后一直在最高法院工作,1997年曾参与审理“中国行政诉讼第一案”深圳贤成大厦案。江拥有北大法学博士学位,是第二届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著作主要集中在行政诉讼领域。

审理“3Q大战”的现任大法官奚晓明,也是北大法学博士,同样在最高法院一步步成长,为资深民商事法官,参与过合同法、公司法等多部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起草工作。

其余7位亲自审案的大法官,来自地方高级法院。

原吉林高院院长张文显是知名的法理学家,担任过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吉林大学党委书记,其所编著《法理学》被视为经典教材,作为学者,他曾以兼职律师身份打官司。张文显现为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

原河北高院院长刘瑞川、现任浙江高院院长齐奇,都是资深的司法官。刘瑞川毕业于北大法律系,晋升大法官之前,已当了近三十年法官;毕业于华东政法的齐奇,长期在上海检察院和法院系统工作,当上海市高院常务副院长时也有亲自审案纪录。

现任青海高院院长董开军是中国社科院民法博士,在审计署法规司、北京市政法委、司法部等部门工作过,没有审判经历。但自2007年11月调任青海高院常务副院长之后,多次审案。

非法律科班出身的只有3人。

原湖南高院院长吴振汉毕业于中文系,但在法院和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了二十多年。2004年2月,中纪委外围调查阶段,吴还以高院院长身份亲自主审了一起绑架杀人案。

原黑龙江高院院长徐衍东和现任广西高院院长罗殿龙,既非法律科班出身,在晋升大法官之前也没有审判经验。

但哈军工毕业的徐衍东,却在首批大法官诞生后第一个审案,比万鄂湘还早。2002年9月,他担任审判长主审了一起杀人案,而且罕见地当庭宣判。徐在黑龙江当过市委书记、省长助理,与法律唯一的交集是当了5年省政法委书记(包括3年公安厅长)。

罗殿龙2011年亲自开庭审理了5起减刑案件。他学的是哲学,在广西当过县委书记、市委书记,有一段不到两年的市政法委书记经历。

由于法官等级与行政职务挂钩,从未系统学过法律、从未审过任何案件,因当上法院院长“自动”成为大法官的案例并不鲜见。

不过,自“十八大”以来,越来越多资深法律人晋升大法官。外界对大法官亲自判案的期待越来越高,包括西南政法毕业的最高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周强。

审啥案、怎样审:应起示范作用

奚晓明大法官选择在“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庭审理“3Q”案。这一天也是最高法院的公众开放日,有80余位公众代表入庭旁听。电视台、广播、网络进行“全媒体”全程直播。

6年前的同一天,大法官黄松有主持分家产官司庭审,央视录制了特别节目《大法官开庭》,中国大法官第一次通过电视节目与公众见面。

从电视节目标题可见,面向全国公众的审判,看的是“大法官”的表现。

奚晓明率领的合议庭阵容强大,成员包括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孔祥俊、副庭长王闯等4名法官。

如此高规格的合议庭,基本上是大法官断案的标配——大法官亲自担任审判长,相关业务庭的庭长、副庭长参与。

能入大法官“法眼”的案子,往往有特别的理由。

“3Q大战”打到最高法院,诉讼双方均视为“终极之战”。最高司法机关如何界定互联网领域的竞争规则?长达四万字的判决书给出了答案。

现行法律没有规定大法官的择案标准,可供参考的是2007年3月最高法院发布的《关于完善院长、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制度的若干意见》,有四类案件被提倡由他们审理:

1、疑难、复杂、重大案件;

2、新类型案件;

3、在法律适用方面具有普遍意义的案件;

4、认为应当由自己参加合议庭审理的案件。

“3Q大战”符合多种类型:重大(创同类案件诉讼标的额之最的1.5亿);疑难(技术创新、自由竞争和不正当竞争的界限);新类型(最高法院审理的第一起涉及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的二审案件)。

现任浙江高院院长齐奇2010年4月审理的引渡案,在浙江省是首例。齐奇当庭裁定准予引渡。他对这类案件并不陌生。中国首起涉及俄罗斯当事人的引渡案件,就是齐奇在担任上海高院常务副院长时审理的,结案后他还与同事撰写了一份“引渡案件审查工作要领”。

除了上述两个案例,南方周末记者注意到,其他9名大法官审理的,都不是热点案件,也算不上特别重大疑难,更看重的是“在法律适用方面具有普遍意义”。

在一位基层法官眼中,这些案件都是常见的案件类型,往往契合当下的法律政策热点或司法价值理念。

原最高法院副院长黄松有审理了3起合同纠纷案,还特别挑选了一起分家产官司,他的理由是——“家事如天”。他从此案的发展过程,看到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家庭财产结构发展变化的轨迹,民众法制观念、维权意识的增强。

上述4起案件,有两起以调解方式结案。其时,正逢调解手段得到大力倡导,召开民事调解会议,或出台相关司法解释时,代表最高法院出面发言的,往往就是黄松有。

2006年3月,原河北高院院长刘瑞川开庭审理了一起抢劫案死刑二审案件,并要求全省法院推广,以回应最高法院死刑案件二审必须开庭的新政策。“目的都是对生命权的尊重,不错杀,保证每个死刑案子都办成铁案。”

2011年9月20日,广西高院院长罗殿龙亲自开庭审理了5起重刑犯的减刑案件,专门邀请各界代表旁听。据介绍,这是为了推进“阳光司法”,示范性地将减刑过程公之于众。在以往,减刑、假释案件是不公开开庭的,由此引发暗箱操作“花钱买自由”的担忧。

大法官审案过程中的细节,被媒体悉数捕捉到。

审理家庭财产案件时,黄松有没有选择气势恢宏的大法庭,“大法官希望让当事的这一家人能够近距离、面对面地交流”。

刘瑞川主持的庭审中,被告人不戴戒具,着一身休闲服装坐在被告席上,审判长向被告人发问时多使用“请”字,“无罪推定原则充分渗透”。

大法官不仅参与审案,还决定案件的结果。

徐衍东、齐奇审理的两起案子,都是当庭作出裁决。“3Q大战”一审判决由广东高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大法官奚晓明签署的终审判决书,不再有审判委员会的影子。

一起案件由大法官或由普通法官主审,在法律上他们所拥有的独立审判权并没有本质差别。不过,不少重大疑难案件的判决,是领导审批、向上级法院请示、或由审判委员会决定的结果。

审判委员会是中国特色司法制度,虽能起到“把关”案件质量作用,但因审、判分离——不参加庭审而作裁定,且不公开,数十年来一直饱受争议。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均是最高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而其余大法官,则是各地方高院审判委员会的主持者。

不审案的大法官:管别的法官去了

11位亲自审案的大法官,都是二级大法官。3任首席大法官和5位一级大法官,都没有留下审案记录。

东部某省一位中院法官告诉南方周末记者,该省高院院长在担任其所在中院院长时,就已不审案子了。

“在法院科层制下,大法官不审案是正常的。”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侯猛分析,大法官要承担更多的司法管理职能,比如,案件审批和司法解释制定、协调。

侯猛曾对某位大法官首次出任最高法院副院长547天任期内的活动做过简单统计,发现他从事的是大量行政管理工作,诸如国家法官学院培训班开学典礼、观看最高法院离退休干部美术展等。唯独没有亲自主持庭审的记录。“他在任时太忙。”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何兵更直截了当:“大法官之所以不审案,是因为他们在管别的法官去了。”

中国的法官等级制度是在1995年制定通过法官法时确立的,分“四等十二级”:首席大法官、大法官(一级、二级)、高级法官(一级至四级)和法官(一级至五级)。

最高法院院长为首席大法官,通常有一位副院长为一级大法官,其他副院长、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和各地方高级法院院长则为二级大法官。

可见,大法官之所以能成为大法官,首先是要具备相当的职务资格,这也使得他们的职责有别于纯粹的办案法官。

《法官法》没有具体描述大法官的职责,仅从法官的行政职务角度规定:“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除履行审判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与其职务相适应的职责”。履行审判职责是否意味着必须亲自开庭审理案件?也没有明说。

一位高院院长曾在接受南方周末记者采访时称,自己实际上“早已经进入了办案的角色”:有的案子批示了几十次,“进入了具体的细节”,没有必要亲自开庭。他还认为,作为法院院长,最重要的任务是带好队伍,“从某种意义上比办一个案子更重要”。

对于审判和管理的双重角色,审过案子的大法官有不同理解。

原湖南高院院长吴振汉打过这样的比方:“作为院长,作为大法官,要想知道梨子的滋味就要亲自去尝一尝,这对如何抓好审判方式改革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位原最高法院大法官在他的第一次审案结束后对媒体表示:大法官开庭审案只是正常履行自己的职责而已,不应当成为什么新闻。

“由于种种原因,许多人在法院当了个什么‘长’后,亲自开庭审案就很少了,甚至不开庭审案了,这是不应该的,”他说,“院长、庭长首先是法官,是法官就应当能够走上法庭审案,这是一名法官应该具备的基本功。”

一个值得玩味的现象是:多名大法官在晋升前都曾开庭审案,晋升之后反而难觅审案的公开记录。

近几年,大法官们与公众最近的距离,在各种大接访现场。公开报道显示,最高法院副院长、大法官景汉朝于2011年11月在呼和浩特亲自参与调解了一件长达18年的信访积案。“亲自包案”、“带案下访”,是媒体近年来报道大法官们的热词。

侯猛认为,大法官不审案现象,是法官职业化的问题,“是政治、人事、司法制度之间相互纠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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