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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质量检查验收制度文档
编辑:轻吟低唱 识别码:20-387777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4-12 00:47:48 来源:网络

第一篇:监理质量检查验收制度文档

北京康迪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监理项目工程安全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1.目的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积极与建设单位配合。施工过程中监理必须对工程建设质量进行严格控制,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检查验收依据

(1)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监理委托合同;

(2)图纸及工程洽商、设计变更文件。

(3)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施工组织设计、图纸。3.检查验收原则

各专业监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监理委托合同、图纸资料,对所监理的工程建设质量进行检查验收。

4.施工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要求 4.1一般要求

(1)检验批的质量要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2)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分部工程要进行抽样检测。(3)工程观感质量要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共同确认。(4)对工程的关键工序和重点部位施工过程进行旁站监理。4.2熟悉和审查图纸

监理工程师要检查图纸和资料是否齐全,核对尺寸和标高,图纸相互间有无错误和矛盾;并要掌握设计内容及各项技术要求。

4.3测量仪器的检定和校验

施工中使用的测量仪器和钢尺必须由计量器具检定部门进行检测标定合格后,在规定的检定期内方可使用。承包人要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检定合格证的复印件;测量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4.4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的检查验收

凡进场原材料、半成品或构配件、设备,向监理部提交《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附上出厂合格证和技术说明书以及施工单位的检验或试验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方准进场。

4.5见证取样送检

建筑工程项目的工程材料、井巷工程支护喷射混凝土和浇筑混凝土试块。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承重墙体的砂浆试块、结构工程的受力钢筋实施见证取样。见证取样要在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督下完成取样过程。试验报告要归档。

4.6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 监理部在收到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后,监理工程师与施工单位一起到现场检查,若符合质量要求,监理工程师在《报验申请表》及工程检查证上签字确认,准予隐蔽、覆盖。若不符合质量要求,监理工程师签发“不合格项目通知书”,指令施工单位整改,整改后自检合格再报监理工程师复查。

4.7不合格的处理

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准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不合格材料、半成品、配件不准进入施工现场且不允许使用;已进场的不合格品及时做出标识、记录,并及时清理出场。

4.8检验批和分项工程的验收 4.8.1检验批的质量验收

检验批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检验员等进行验收;检验批的质量要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4.8.2分项工程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4.8.3验收前,施工单位填好“检验批和分项工程的验收记录”,由项目专业质量检验员和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分别在检验批和分项工程质量记录签字,然后由监理工程师组织,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验收。检验批不合格时一律发出“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限期改正。

4.8、4分部工程的验收

分部工程由建设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和项目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4.8、5单位工程的验收 4.8.6单位工程竣工初的验收

当单位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施工单位要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将全部竣工资料报送项目监理部,申请验收。总监理工程师要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竣工资料及各专项工程的质量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对查出的问题要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对需要进行功能试验的项目,监理工程师要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进行试验。监理工程师要认真审查试验报告单。验收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向建设单位提出质量评估报告。

4.8.7单位工程竣工的正式验收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由建设单位负责人组织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5.旁站监理 5.1旁站监理范围

监理人员对工程的关键工序和重点部位施工过程进行旁站监理。旁站监理范围主要包括:

(1)工程施工隐蔽工程浇筑混凝土工程,特殊性节点工程。基础工程:土方回填、后浇带及结构混凝土、防水混凝土的浇注、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处理。(2)主体结构工程:梁柱节点钢筋隐蔽工程,混凝土浇注。(3)屋面工程:屋面卷材防水细部构造处理。5.2旁站监理发现问题的处理

(1)旁站监理人员当发现施工企业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时,在工程施工隐蔽工程,浇筑混凝土工程,特殊性节点工程;发现其施工活动己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与建设单位协商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采取其它要急措施。

(2)旁站监理人员、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经现场整改复验合格,现场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5.3旁站监理记录

旁站监理人员如实准确做好旁站监理记录。6.施工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程序

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要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分部分项工程、单项工程或分段全部工程完工后,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填写各种工程报验,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现场检查后,发给《分项、分部工程检验认可书》或《竣工证书》。

6.工程质量缺陷的处理

6.1监理工程师在工作中发现的工程质量缺陷,要及时记入监理日志,指出质量部位及整改意见,限期复验。对较严重的质量问题或已形成隐患的问题,要由监理工程师正式填写“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通知施工单位,抄报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要按要求及时做出整改,整改完工后,通知监理工程师复检签认。如构成工程事故时,要按规定程序办理。

6.2如果承包单位不及时改正,情节较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可在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发出《部分工程暂停施工指令》,指令分部工程、单位工程或全部工程经建设单位同意暂停施工。待承包单位改正后,报监理工程师复验,合格后发出《复工指令》。

6.3工程质量问题可以通过返修或返工补强的,可签发《监理通知》,施工单位填写《监理通知回单》,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批复施工单位处理。处理结果要重新进行验收。

6.4对需要加固补强的质量问题,签发《工程暂停令》,必要时,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方案,并征得建设单位同意,批复施工单位处理。处理结果要重新进行验收,合格后发出《复工指令》。

6.5如经复查仍未整改到位的当即下达整改意见书,情况严重的要下达工程暂停令,并现场督促整改。

6.6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及时的,要及时向施工单位上级、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报告。

6.7施工单位拒不停工整改的,监理部要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的,要当有通话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

7.监理记录

7.1施工单位要逐项填写“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计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填写“工程质量月报表”。

7.2监理人员如实、准确地做好监理记录,监理人员、施工单位人员要共同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7.3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要记载在监理日记、监理月报中,归档保管。

8.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8.1为了规范项目监理部对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保证工程质量符合相关规范标准,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特制本制度。8.2本制度适用于于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质量隐患质量事故的处理。

8.3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专业监理工程师要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整改完成后,再由专业监理检查整改结果。

8.4监理人员发现施工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要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通过总监理工程师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单位停工整改。

8.5整改完毕经监理人员复查,符合规定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8.6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和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需事先向建设单位报告,征得建设单位同意。9.不合格的处理

9.1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准进入下到工序施工;不合格材料、半成品、配件不准进入施工现场且不允许使用;已进场的不合格品及时做出标识、记录,指定专人看管。

9.2工程质量问题可以通过返修或返工弥补的,可签发《监理通知单》,施工单位填写《监理通知回复单》,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批复施工单位,处理结果要重新进行验收。

9.3对需要加固补强的质量问题,要签发《工程暂停令》,必要时,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方案,并征得建设单位同意,批复施工单位处理。处理结果要重新进行验收,合格后发出复工指令。

9.4对需要放、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总监理工程师要责令承包单位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经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

9.5总监理工程师要及时向建设单位及本监理单位提交有关质量事故的书面报告,并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9.6监理工程师在工作中发现的工程质量缺陷,要及时记入监理日志,指出质量部位及整改意见,复查结果。

9.7项目监理部要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

9.8如经复查仍未整改到位的当及下达整改意见书,情况严重的要下达工程暂停令,并现场督促整改。

9.9施工单位据不整改或整改不及时的,要及时向施工单位上级,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报告。

9.10施工单位拒不停工整改的监理部要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的,要当有通话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

9.11总监理工程师要参加工程质量事故分析会。10.工程进度控制制度

10.1为了规范监理部的工程进度控制工作,保证监理工程的施工进度能按照合同工期目标实施,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监理工作的具体情况,制订本制度。10.2总监理工程师按照合同工期目标,审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总进度计划。

10.3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施工单位编制的年、季、月度施工进度计划和主要分包单位编制的专项施工进度计划。

10.4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对施工进度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并记录实施进度及其相关情况。

10.5当实际进度滞后于进度计划时,专业监理工程师要书面通知施工单位采取纠偏措施并监督实施,对施工中存在人力、机械材料设备供应不到位,施工质量差技术力量薄弱管理组织不力,消极配合等情况,专业监理工程师采取工作联系单、监理通知单、工程暂停令、相关措施。(1)日常检查当发现实际进度滞后于进度计划时,要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指令施工单位采取调整措施;

(2)周进度计划滞后,采取召开工地监理例会调整、专题协调会或警告指令。

(3)月进度计划滞后,采取赶工指令。

(4)当实际进度严重滞后于进度计划时,要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与建设单位商定采取进一步措施。

(5)总监理工程师要在监理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报告工程进度和所采取进度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并提出合理预防由建设单位原因导致的工程延期及相关费用索赔的建议。

(6)所有的进度控制资料均需妥善保管,备案。11.监理部安全及质量教育培训计划

为了加强监理人员安全及工程质量控制意识,减少监理过程中不规范监理,更好的提高监理部人员业务水平,保证施工安全和施工质量特制订塔然高勒 监理部安全及质量学习计划内容包括《煤矿安全规程》《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煤矿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图纸、作业规程等内容进行学习。及时接受上级单位的各种文件通知并第一时间组织监理部全体人员进行学习,组织监理人员采取集中学习和自我学习的方式进行业务知识培训。

12.监理职责 1.在本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实施本专业日常安全质量监理。

2.负责进行经常性的巡视、量测、平行检验、抽查、旁站、见证取样及送检,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执行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按规定做好监理日记,并在月底将监理日记报主管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

4.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要及时予以指出;情况较严重的,要立即向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工程师汇报。

5.参加安全监理检查,认真跟踪施工单位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6.检查施工单位作业人员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

7.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安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8.检查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对新上岗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情况。

9、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10、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11、承担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12、做好安全质量监理日志和有关监理的记录.

第二篇: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第九地质大队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一、质量责任制度

1、大队总工程师的质量责任

(1)总体工作布署和总体规划指导思想、方案的编写。(2)各地质项目立项及工作任务、工作设计的安排。

(3)野外施工的技术指导和重大问题的处理,地质报告的内容要求和安排。

(4)地质成果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设计、报告及各类成果的检查、验收与审批。(6)保证工作质量的措施方案。

2、总工办的质量责任

(1)项目设计、施工方案、报告的技术和质量要求。(2)野外施工的技术指导。

(3)项目设计、野外施工、报告的检查、验收和初审。(4)报告复制、样品管理。

(5)地质工作报告的收集整理和汇总上报。(6)收集各项质量标准,制定工作细则。

3、项目负责人的质量责任

(1)项目地质设计、野外地质工作报告、成果报告等。(2)地质路线、钻探工程和坑探工程的布置、分配与验收。

(3)项目工作要求和质量标准,根据实际统一地层单位(填图单元)、统一岩(矿)石定名、统一图式、图例、统一技术术语、统一工作方法和要求、统一地质观察要求、统一采样要求。

(4)原始资料的检查、指导。

(5)野外与室内综合整理的技术指导。

4、各作业组对组内的工作质量负责,每个技术人员对各自的具体工作质量负责。

5、钻探工程的质量由机长和钻探技术员负责,坑探工程质量由坑探险组长和坑探技术员负责。

二、地质成果检查、验收职责的划分

1、槽探工程由坑探编录员验收。

2、钻探工程、坑探工程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录员、水文地质员等有关人员进行验收,机长和钻探技术员作为施工方可参加验收会议。

3、地质填图原始记录、手图、钻探、坑探原始编录由项目负责人或其委托人进行检查验收。

4、综合图件,如地质图、实际材料图、剖面图、储量计算图等,由项目负责人亲自检查验收。

5、项目设计、报告及其他全部地质资料由总工程师、总工办和科技委员会进行检查验收。

三、各级质量检查验收的比例

1、自检、互检:100%。

2、作业组长检查:100%。

3、项目负责人检查:室内抽查30—50%,实地抽查20—30%,对综合图件100%审查。

4、总工程师和总工办对项目原始资料进行20—30%的检查,综合图件和报告、设计进行100%的审查。

四、检查验收办法

1、自检应经常、随时进行,坑探、钻探工程完工后,7日内应检查验收完毕;地质填图、地质剖面应分阶段进行检查。

2、每个项目在中期进行系统的资料检查,并编写检查总结报总工办,总工程师和总工办对各项目进行中间检查。

3、野外工作结束后,首先由项目进行系统全面的检查验收准备工作,并编写野外地质工作总结,提请大队验收组进行验收。经验收后,补充、修正部分工作,并确认已全面解决了验收组提出的全部问题,方可安排收队。

4、项目设计和地质报告编写完毕,由总工办进行初审后提交大队科技委员会和总工程师进行审查。

五、检查验收结果的处置

1、项目及各组对单项资料检查后,检查人员和作业人员要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填写地质资料质量检查卡,并随资料一齐归档。

2、大队对项目的设计、野外工作、地质报告等在检查验收后应分别写出审查意见、验收意见或科技委员会的审查意见。

3、检查验收后发现的问题,区别不同情况进行以下处置:(1)室内修改;(2)现场进行修正、补充;(3)返工重作。

4、各项原始记录不许涂改和离开现场修改、补充,若需修改、补充应在现场进行,并在修改、补充处注明日期、原因并签名。

5、所有工作人员要认真作好此项工作,严禁敷衍了是、弄虚作假。

六、地质成果质量检查验收标准

各类地质工作的检查验收标准详见《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管理制度汇编》和有关规范、标准。

与我队近几年来所承担的项目有关的各类地质工作的质量评分表主要有:

1、固体矿产资源调查评价项目设计质量评分表

2、区域地球化学勘查项目设计质量评分表

3、矿产地球化学勘查项目设计质量评分表

4、矿产资源调查评价项目原始资料野外质量检查评分表

5、实测地质剖面原始地质编录质量评分表

6、地质填图原始地质编录质量评分表

7、槽探原始地质编录质量评分表

8、坑道原始地质编录质量评分表

9、机械岩心钻孔原始地质编录质量评分表

10、固体岩心钻探钻孔质量评分表

11、大比例尺地面磁测野外原始资料检查评分表

12、电法野外原始资料检查评分表

13、矿产地球化学调查野外原始资料评分表

14、矿产资源调查评价项目野外验收评分表

15、矿产地球物理勘查项目野外验收评分表

16、矿产地球化学调查项目野外验收评分表

17、矿产资源调查评价成果报告质量等级评分表

18、地球物理调查成果报告质量等级评分表

19、矿产地球化学调查成果报告质量等级评分表

新疆地矿局第九地质大队

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新疆地矿局第九地质大队

二○○一年四月

第三篇: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北京送变电公司

张家口栾庄220kV变电站新建工程项目部

质 量 检 查 验 收 制 度

为贯彻落实质量第一的方针,建立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施工作业保障体系,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编写依据

1.《国家电网公司施工项目部标准化工作手册》 2.《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办法》 3.《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

5.《110kV-1000kV变电(换流)站土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

6.《质量保证体系程序文件》(北京送变电公司)

二、工程质量管理组织机构:

1.公司质量处全面负责公司所属各工程公司承建的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分公司质量组负责具体实施。

2.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依据为工程设计图纸、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产品安装说明书、调试大纲等;上级部门颁发的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文件,及与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约定的各项事宜。

3.公司质量处的工程质量管理职能按照北京送变电公司《质量体系程序文件》和《岗位规范》的规定执行。

4.项目部建立完善的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机构,工程质量检查应严格按照“三级”检查的要求执行;即分公司质量组、工程项目经理部、班(组);其行政关系隶属于工程公司及公司质量处领导。

三、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1.工程施工过程中,每道工序的完成必须进行检验,及时填写施工质量记录;质量记录的填写应字迹清楚、数据准确,页面清洁;达到公司《质量保证体系程序文件》的要求,符合“施工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

2.分部工程完成后(视不同类型设备整体安装完整性而定),项目经理部质检部门向分公司质量组提交“工程验收申请书”,同时提供相关的施工质量记录,分公司质量组对申请已完成的分部工程依据“工程质量验评范围划分表”的检验范围进行抽检。必要时,约请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一同进行,并对抽检项目进行质量等级评定。3.未经检验的施工项目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三级”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积极组织消缺处理;未经处理或正在处理的施工项目不得列入检验范围,直到处理达到设计及有技术关规定为止。4.分公司质量组检验发现的问题,以“工程缺陷修复单”的形式下发到工程项目经理部质检部门,质检部门应积极组织消缺,并将承办结果及时反馈到分公司质量组。

5.工程整体竣工后,工程项目经理部根据《输变电工程投产达标考核办法》、“质监站”《变电站工程投运前电气安装调试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和《变电站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的文件规定,对工程资料进行整理,组卷编册,同时对螺旋管桩施工、太阳能电池板安装、保护屏安装、箱变整体自检,确保工程的质量。

6.经工程项目经理部自检后的施工项目,必须达到工程投运条件。7.工程项目经理部依据《质量体系程序文件》的要求向分公司提交“工程验收申请书”,分公司质量组会同公司相关处室及主管领导对工程进行整体验收,并将验收结果通知工程项目经理部。8.竣工一个月内,项目部将工程资料移交到公司档案中心

四、各级质检范围划分及职责

1.施工班组依据“工程质量验评范围划分”表对施工项目全数检查,如实填写施工技术记录;并及时汇总到工程项目经理部质检部门;上道工序未完成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无施工技术记录者以未完工工程论。

2.项目部专检依据“工程质量验评范围划分”表对施工项目全数检查,并在复检等级栏内评定该施工项目的质量等级。

3.工程公司质检组对该施工项目进行终评等级确认,并在验收负责人栏内签字。

4.评定质量等级填写为:合格、不合格;施工项目的最终质量等级应以公司最高质检机构的评定意见为准;工作程序依据公司质量程序文件的有关要求进行工作。

5.公司质量组依据“工程质量验评范围划分“表对施工项目进行抽检。

五、工程质量评定等级:

1.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按照《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110kV~1000kV变电(换流)站土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进行。

2.项目部质检部门对工程中发生的分项工程、分部、单位工程进行汇总评定等级;分公司质量组将核定意见。3.工程评定等级如下:

质量等级评定按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三个阶段进行。4.电气工程质量评级标准

(1)分项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只设“合格”而且必须合格 分项工程检验项目检验结果,全部达到质量标准,该分项工程应评定为合格;如因设备原因虽经施工人员努力,也难以达到质量标准的少数非主要检验项目,应由项目部提出书面报告,经监理及建设单位确认后,该检验项目可不参加评定。

(2)分部工程质量只设“合格”,且应符合如下规定:所属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应全部合格。

(3)单位工程质量设“合格”及“优良”两个等级,1)合格:在该单位工程中,所有分部工程均达到“合格“标准,且分部试行基本正常,技术资料和记录齐全。

2)优良:在该单位工程中,所有分部工程在达到“合格”标准,且配电装置受电一次成功,所属设备、系统带电试运行正常,各项试验合格,技术资料及记录齐全。未因施工原因造成设备严重损坏,未发生因接地或短路造成设备严重损坏事故,在分部试运行中未因电气原因造成设备严重损坏 5.建筑工程质量评级标准(1)分项工程 1)合格:(A)保证项目必须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B)检验项目抽检的处(件)应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规定;

(C)实测项目抽检的点数中,建筑工程有70%及其以上,建筑设备安装工程有80%及其以上的实测值在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允许偏差范围内,其余的测值也应基本达到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2)优良:

(A)保证项目必须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B)检验项目每项抽检的处(件)应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规定;其中有50%及以上的处(件)符合优良规定,该项即为优良;优良项数占检验项数50%及其以上。该检验项目即为优良。(C)实测项目抽检的点数中,有90%及其以上的实测值在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允许偏差范围内,其余的测值也应基本达到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2)分部工程 1)合 格:

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全部合格。2)优 良:

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全部合格,其中有50%及其以上为优良(建筑设备安装工程中,必须含指定的主要分项工程)。(3)单位工程的质量评级标准(1)合 格:

(A)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全部合格;(B)质量保证资料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C)观感质量的评定得分率达到70%及其以上。2)优 良:

(A)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全部合格,其中有50%及及其以上优良(建筑工程必须含主体和装分部工程。以建筑设备安装工程为主的单位工程,其指定的分部工程必须优良)(B)质量保证资料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C)观感质量的评定得分率达到80%及其以上。注:室外的单位工程不进行观感质量评定。

(4)分项工程质量不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的规定时,必须及时处理,并按以下规定确定其质量等级:(A)返工重做的可重新评定质量等级;

(B)经加固补强或经法定检测单位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其质量仅能评为合格;

(C)经法定检测单位鉴定达不到原设计要求,但经设计单位签认可满足结构安装和使用功能要求可不加固补强的或经加固补强改变外形尺寸或造成永久缺陷的,其质量可定为合格,但所在分部工程不能评为优良。

附加说明: 本“检验及评定办法”为我公司内部执行标准,若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此有异议时,双方将共同协商验收方法;并针对该工程执行双方约定的验收方法。

第四篇: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广州中国科学院工业技术研究院二期(A-

8、A-9)工程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工程质量检查是指按照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标准所规定的检查项目,用国家规定的方法和手段,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进行质量检查验收,并和施工质量标准的规定相比较,确定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要求。为确保工程质量,强化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做到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特制定本制度

工程质量检查工作主要包括工程的隐检、预检、分项工程的交接检查验收、工程分阶段结构验收、单位工程竣工检查验收几个部分。

一、在工程施工中,要认真贯彻执行以下质量检查制度。

1、开工前检验制度

开工前检验的内容及要求: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经审核并依据此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质量计划;施工前的工地调查和复测已进行,并符合要求;各种技术交底工作已进行,特殊作业、关键工序已编制作业指导书;采用的新技术、机具设备、原材料能满足工程质量需要。

2、施工过程中检验制度

施工中应对以下工作经常进行抽查和重点检验:施工测量及放线正确,精度达到要求;按照图纸施工,操作方法正确,质量符合验收标准;施工原始记录填写完善,记载真实;有关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和管理制度是否落实;砼、砂浆试件及土方密实度按规定要求进行检测实验和验收,试件组数及强度符合要求;工班严格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并有交接记录;工程日志薄填写要符合实际。

3、定期质量检查制度

项目部每月、工程队每周组织一次定期检查,由项目总工主持,质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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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门和有关部门的人员参加。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找准主要原因,提出改进措施,限期进行整改。

4、检查程序

自检→互检→班组长检查→队内技术人员、专检人员检查→项目部工长检查→项目部专职质检员→监理工程师

施工队提前两小时申报,同时要说明申报部位和施工队自检情况,然后向专业工长报验,合格后向安质部申报,专职质检员检查合格后申报监理。

5、原材料、半成品、设备及各种加工预制品的检查制度:订货时应依据质量标准签订合同,必要时应先鉴定样品,经鉴定合格的样品应予封存,作为材料验收的依据。产品的进货验证由专业工程师、质检员(试验员)和材料员三方验证合格后,方可使用。

6、班组的自检和交接检制度:完成或部分完成施工任务时,应及时进行自检,如有不合格的项目应及时进行返工处理,使其达到合格的标准。经工长组织质检员和下道工序的生产班组进行交接检查,确认质量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7、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7.1隐蔽工程验收的主要项目有:主体结构各部位钢筋、现场结构焊接和防水工程等。

7.2隐蔽工程必须按规定检查合格并签证后才能覆盖;

7.3工程检验签证,除执行国家、部颁的规定外,还应执行建设项目的有关规定并与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协商,明确职责分工,由指定的质量检验人员办理;

7.4隐蔽工程未经质量检查人员签认而自行覆盖的,应揭盖补验,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由施工单位自负;隐蔽工程验收后,要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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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列入工程档案。

7.5对于隐蔽工程验收中提出的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问题,要认真处理,处理后要经复核检查并写明处理情况。未经隐蔽工程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隐检由专业工程师主持,质检员、业主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参加隐检验收。

8、预检制度:预检项目由工长主持,质检员和有关班组长参加。预检的项目主要有:建筑物位置线、基础尺寸线、模板、墙体轴线和门窗动口位置线、楼层50厘米水平线等。预检后要办理预检手续,列入工程档案。对于预检中提出的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问题,要认真处理,处理后要经复核检查并写明处理情况。未经预检或预检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9、围护工程、主体工程检查验收制度:结构验收单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三方代表签证后,由质量监督站进行验收。

10、混凝土浇筑申请及拆模申请制度:浇筑混凝土前均须办理浇筑申请手续,若不办理此手续不得进行浇筑。混凝土拆模时间必须按照技术要求,不得随意拆模,拆模时必须现场技术员、质量检查员必须在场。

11、建立样本制:各分项、各工序按设计要求、规范要求质量标准做样板,以样板引路,无样板的分项或工序不得展开施工。施工中如达不到样板的质量,视为不合格产品,要进行返工处理

12、建立三检制度:自检,施工作业人员和班组自检。主管施工员在每日收工前对班组完成工作量进行一次自检,做出记录,工作讲评。互检,指同一工种或多工种之间,有工程队组织不定期相互检查,主要是互相观摩,交流经验,推广先进操作技术,达到互相促进,共同提高的目的。

交接检,指同一工种的多班制上下班之间或工种的上下工序之间的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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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由队(跨队由项目部)组织交接,各工班应做到不合格的活不出手、不出班组,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不施工。

各分包单位、外包对、施工班组在施工中均要按照施工验收规范进行工序自检,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凡无“三检”记录、上交不及时或不上交的均按该项目未完成论(不予工程结算)专职质检员可行使令其停止下道工序施工的职权。

13、工序交接检制:各工序在进行自检的基础上,工序之间进行交接检查,并办理交接手续。上道工序如达不到质量要求或未办理交接手续,下道工序有权拒绝接受,并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耽误的工期和试件由上道工序承担。

14、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15、使质量检查工作明确职责,严格制度,预防为主,充分发挥质量检查人员的积极作用。

16、根据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验收规范、操作规程和设计要求,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监督。

17、及时掌握质量信息,分析质量动态,为上级及有关部门提供质量数据。

18、质量检查人员应由责任心强、坚持原则、具有一定技术水平和施工经验、身体健康、适合现场工作的人员担任。

19、隐、预检施工中需作隐、预检手续的项目必须办理隐、预检,按要求组织检查并及时办理手续,不办理隐、预检手续,下道工序不得施工。

20、结构工程通过业主、监理、设计单位的验收和质检站的核验后,方可进行装修工程施工。结构验收工作在项目总工主持下进行。在验收前,项目先进行自检,将验收部位的清理工作和结构处理工作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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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21、单位工程的竣工检查分四步进行。首先是项目组织各专业工程师进行自查,

第五篇:产品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产品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产品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为促进企业的规范化管理,保证产品质量,提高企业知名度和信誉度。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和生存、发展能力,增加企业经济效益和员工收益,制定本制度,并在工厂设专职质量验收员一名。

一、全体员工必须树立质量意识,高度重视产品质量,严格执行工

艺纪律,保证生产出的产品为合格产品

二、对机械加工过程实行首件检验制度。即每一批加工件的首件,在操作者自检认为合格后,交质量验收员检验,经质量验收员检验确认合格后,才能投入批量生产。

三、批量加工过程中,质量验收员应对加工件进行不少于5%的抽

检,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操作者。

四、每一批加工件完成后,由质量验收员进行不少于30%的抽检,重要加工件或容易出差错的零件,进行会检。检验合格后,方能转入下道工序。半成品库凭质量验收单点收入库。

五、工厂厂长和质量验收员要坚持原则,严把产品质量关,对不合格产品坚持“三不放过”原则,即:没有找出不合格的原因不放过;没有指定纠正、预防措施不放过;责任人没有接受教训不放过。

六、本制度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

2006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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