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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试验和计量设备管理制度
编辑:雨雪飘飘 识别码:20-453400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5-07 15:26:53 来源:网络

第一篇:检验试验和计量设备管理制度

检验试验和计量设备管理制度

批准: 审核: 编制:

检验试验和计量设备管理制度

1、目的

对检验试验和计量设备(以下简检测设备)进行控制,确保测量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并为产品制造符合规定要求提供证据。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产品制造过程中与质量有影响的所有检测设备的控制,包括过程及成品的检测设备。

3、职责

3.1质检科负责检测设备的归口管理与控制。3.2总经理负责设备的审批。

3.3质检科负责设备的验收、日常监督管理、周期检定、标准器档案的建立。

3.4车间等其他部门负责本部门的计量设备的使用、保管和维护。

4、工作程序 4.1检验设备的采购

使用部门根据维修技术标准、工艺及竣工验收标准及产品的检验确定的监视和测量要求配备所需的监视量装置,并使这些装置的精度与被测对象的测量要求相匹配,从而使监视和测量活动可行,为产品制造符合规定的要求提供证据。使用部门填写《生产设施配置申请单》经质量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供销科负责购买。

4.2检测设备的验收

4.2.1验收和安装调试质检科组织,检验室有关人员参加。4.2.2进行开箱验收,验收内容包括:包装有效性、整机完整性、零备件数量、随机附件、使用说明书、图纸、合格证、装箱单及有关资料和外观检查。

4.2.3品质验收,即全部性能指标的检测,计量器具由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以检定结果做为验收依据。

4.2.4认真做好验收记录,并填写《设备设施验收单》,由相关人员签字。

4.2.5验收完毕后,将随机资料、验收报告、购货合同等有关资料质检科存档。

4.2.6购置的测量设备经验收合格进行登记建帐。

4.2.7验收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由相关工作室负责与供方联系,决定处置方式,直至符合要求。

4.3检测设备的校准、检定

4.3.1各部门使用的检测设备,由质检科负责建立《检验设备台帐》,每年十二月份进行一次全面清点,做到帐物一致。

4.3.2质检科依据以下情况合理制定检准周期并进行校准、检定:

(a)凡属国家强制检定的检测设备依据国家检定规程中规定的周期;

(b)非强制检定的检测设备由质检科依据国家检定规程中规定的周期;

(c)质检科负责制定《检测设备周期校准、检定计划》并定期关往国家法定计量机构检定;

4.3.3检测设备购进后,进行验收和计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4.4领用检验设备器具时,由工具室人员填写收发记录,使用人员签名,经质检科批准后领用。

4.5测量设备的运输、搬动。

4.5.1测量设备在送检或固定实验室之外的场外进行检测工作时,要轻搬轻放,确保亏无一失,运关距离较远的检测进行防震、防冲击措施,般动时注意防倒置。

4.5.2检测设备在搬运前将可活动的部件拧紧,并采取相应的防护、固定措施。搬运过程中重要保护好检定标识、防止丢失、破损。

4.6检验设备的贮存和使用环境。

4.6.1测量工作现场使用人应保持检测设备的清洁卫生、干燥、无积尘、积水、油污。

4.6.2检验设备贮存场所应保持干燥、通风、无积尘。4.7检验设备使用

4.7.1检测量设备必须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严格捃行操作规程,不准超功能,超范围、超检定周期使用。

4.7.2使用人发现检测设备偏离校准状态时,应及时报质检部,并重新用经确认合格的检测设备(器具)评价已补测量结果的有效性,并对该设备时行重新校准,上述评价、校准、重新测量的过程和结果记录在《测量设备偏离处理记录》中。

4.7.3检测设备上都应在明显部位作明确标识,用三种颜色标识表明仪器设备的校准状态,并注明有效期;

(a)合格证(绿色): 计量检定合格者;

不必检定,经检查功能正常者(如计算机、打印机)无法检定,经比对或监定知用者。(b)准用证(黄色):

多功能仪器设备,丧失非检测功能;但检测所用功能校准合格者:非检测所用量程度不合格:但检测用量程精度合格者:降级使用者

(c)停用证(红色); 损坏和检定不合格者; 性能无法确定者。

4.7.4检测设备的调整和再调整

根据检测设备的使用要求及实际状况对设备进行调整和再调整;调整和再调整由具备资格的指定人员进行,并按设备本身的操作要求进行调整。4.8操作人员培训及资格

4.8.1检测量设备由指定专人保管、使用。使用人员要熟悉仪器设备的原理、性能、技术条件,熟练掌握操作规程,并经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合格。

4.8.2质检员须经国家认可的省级或国家级质检机构培训合格,取得相应资质后,方可进行检测。

4.9检测设备防护

4.9.1由使用部门按检测设备的精密度和防护要求,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或定期维护。

4.9.2检查中发现锈蚀,失灵或其它故障,应由生产技术部管理员进行排除,其他人员不得自行折卸和修理,检测设备重新送检。

4.10检测设备的维修和报废

检测设备由质检科负责,需要修理的检测设备由质检部安排进行检修,填写《设备检修记录》。检修后经检定不合格,且不能继续使用的,由质检科填写《设备报废申请单》经分管副经理审核,公司批准后报废。

4.11检测设备的档案

4.11.1质检部建立检测设备档案并长期保存,内容包括:(a)检测设备名称、型号规格、编号:

(b)制造厂名称:

(c)设备收货日期和投入使用日期:(d)目前存放地点:(e)设备保管人:(f)准确度、量程:

(g)说明书、产品合格证、保修单其它:(h)检定证书或测试报告:

(i)迄今所进行的维护记录和今后的维护计划(j)损坏、故障、改型(改装)或修理的历史情况

5、相关文件

6、质量记录

6.1《生产设备施配置申请单》 6.2《检验试验和计量设备一览表》 6.3《检测设备周期校准、检定计划》 6.4《设检修记录》 6.5《设备报废申请单》 6.6《测量设备偏离处理记录》

第二篇:检验试验和计量设备校验管理制度

检验试验和计量设备校验管理制度

1、目的

对检验试验和计量设备(以下简检测设备)进行控制,确保测量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并为产品制造符合规定要求提供证据。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产品制造过程中与质量有影响的所有检测设备的控制,包括过程及成品的检测设备。

3、职责

3.1品质部负责检测设备的归口管理与控制。3.2总经理负责设备的审批。

3.3品质部负责设备的验收、日常监督管理、周期检定、标准器档案的建立。

3.4车间等其他部门负责本部门的计量设备的使用、保管和维护。

4、工作程序 4.1检验设备的采购

使用部门根据维修技术标准、工艺及产品的检验确定的监视和测量要求配备所需的监视量装置,并使这些装置的精度与被测对象的测量要求相匹配,从而使监视和测量活动可行,为产品制造符合规定的要求提供证据。

使用部门填写《设施配置申请单》经管理者代表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供应部负责购买。

4.2检测设备的验收 4.2.1验收和安装调试品质部组织有关人员参加。

4.2.2进行开箱验收,验收内容包括:包装有效性、整机完整性、零备件数量、随机附件、使用说明书、图纸、合格证、装箱单及有关资料和外观检查。

4.2.3品质验收,即全部性能指标的检测,计量器具由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以检定结果做为验收依据。

4.2.4认真做好验收记录,并填写《设备设施验收单》,由相关人员签字。

4.2.5验收完毕后,将随机资料、验收报告、购货合同等有关资料品质部存档。

4.2.6购置的测量设备经验收合格进行登记建帐。

4.2.7验收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由相关部门负责与供方联系,决定处置方式,直至符合要求。

4.3检测设备的校准、检定

4.3.1各部门使用的检测设备,由品质部负责建立《检测设备台帐》,每年十二月份进行一次全面清点,做到帐物一致。

4.3.2品质部依据以下情况合理制定检准周期并进行校准、检定:(a)凡属国家强制检定的检测设备依据国家检定规程中规定的周期;

(b)非强制检定的检测设备由质检科依据国家检定规程中规定的周期;

(c)品质部负责制定《检测设备周期校准、检定计划》并定期关往国家法定计量机构检定;

4.3.3检测设备购进后,进行验收和计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4.4领用检验设备器具时,由工具室人员填写收发记录,使用人员签名,经质检科批准后领用。

4.5测量设备的运输、搬动。

4.5.1测量设备在送检或固定实验室之外的场外进行检测工作时,要轻搬轻放,确保亏无一失,运关距离较远的检测进行防震、防冲击措施,般动时注意防倒置。

4.5.2检测设备在搬运前将可活动的部件拧紧,并采取相应的防护、固定措施。搬运过程中重要保护好检定标识、防止丢失、破损。

4.6检验设备的贮存和使用环境。

4.6.1测量工作现场使用人应保持检测设备的清洁卫生、干燥、无积尘、积水、油污。

4.6.2检验设备贮存场所应保持干燥、通风、无积尘。4.7检验设备使用

4.7.1检测量设备必须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严格捃行操作规程,不准超功能,超范围、超检定周期使用。

4.7.2使用人发现检测设备偏离校准状态时,应及时报品质部,并重新用经确认合格的检测设备(器具)评价已补测量结果的有效性,并对该设备时行重新校准,上述评价、校准、重新测量的过程和结果记录在《测量设备偏离处理记录》中。

4.7.3检测设备上都应在明显部位作明确标识,用三种颜色标识表明仪器设备的校准状态,并注明有效期;

(a)合格证(绿色): 计量检定合格者;

不必检定,经检查功能正常者(如计算机、打印机)无法检定,经比对或监定知用者。(b)准用证(黄色):

多功能仪器设备,丧失非检测功能;但检测所用功能校准合格者:非检测所用量程度不合格:但检测用量程精度合格者:降级使用者

(c)停用证(红色); 损坏和检定不合格者; 性能无法确定者。

4.7.4检测设备的调整和再调整

根据检测设备的使用要求及实际状况对设备进行调整和再调整;调整和再调整由具备资格的指定人员进行,并按设备本身的操作要求进行调整。

4.8操作人员培训及资格

4.8.1检测量设备由指定专人保管、使用。使用人员要熟悉仪器设备的原理、性能、技术条件,熟练掌握操作规程,并经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合格。

4.8.2质检员须经国家认可的省级或国家级质检机构培训合格,取得相应资质后,方可进行检测。

4.9检测设备防护 4.9.1由使用部门按检测设备的精密度和防护要求,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或定期维护。

4.9.2检查中发现锈蚀,失灵或其它故障,应由生产技术部管理员进行排除,其他人员不得自行折卸和修理,检测设备重新送检。

4.10检测设备的维修和报废

检测设备由质检科负责,需要修理的检测设备由品质部安排进行检修,填写《设备检修记录》。检修后经检定不合格,且不能继续使用的,由质检科填写《设备报废申请单》经分管副经理审核,公司批准后报废。

4.11检测设备的档案

4.11.1品质部建立检测设备档案并长期保存,内容包括:(a)检测设备名称、型号规格、编号:

(b)制造厂名称:

(c)设备收货日期和投入使用日期:(d)目前存放地点:(e)设备保管人:(f)准确度、量程:

(g)说明书、产品合格证、保修单其它:(h)检定证书或测试报告:

(i)迄今所进行的维护记录和今后的维护计划(j)损坏、故障、改型(改装)或修理的历史情况

第三篇:检验设备、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二十二、检验设备、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一、目的确保检验设备、计量器具的精准,防止因检验设备、计量器具的误差,而产生不良品,并延长检验设备、计量器具的使用寿命。

二、范围

凡本公司所使用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

三、职责

品质部门:检验设备、计量器具的编号、记录、校正及管理。相关部门:自己部门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的使用、维护。

四、定义

内校:运用可追溯国家标准之标准件,校验公司内之检验设备、计量器具。

外校:凡本公司无法校验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有国家认可之校验单位校验。

五、实施要点

(一)所有检验设备、计量器具均需建卡或台帐,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使用、维护保养及校正。

(二)生产和检验用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须由专人负责校验并按国家相关规定送计量部门检定,经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检定后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应贴上合格证并规定使用期限。

(三)为使员工确实了解正确的使用方法,以及维护保养与校正工作的实施,凡有关人员均需参加讲习,由品质部门负责排定课程讲

授,如新进人员未参加讲习前就须使用检验仪器量规时,则由各该单位派人先行讲解。(四)检验仪器量规应放置于适宜的环境(要避免阳光直接照射,适宜的温度),且使用人员应依正确的使用方法实施检验,于使用后,如其有附件者应归复原位,以及尽量将量规存放于适当盒内。

(五)有关维护保养方面

1.由使用人负责实施。

2.在使用前后应保持清洁且切忌碰撞。

3.维护保养周期实施定期维护保养并作记录。

4.检验仪器量规如发生功能失效或损坏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送请专门技术人员修复。

5.久不使用的电子仪器,宜定期插电开动。

6.一切维护保养工作以本公司现有人员实施为原则,若限于技术上或特殊方法而无法自行实施时,则委托设备完善的其他机构协助,但须要提供维护保养证明书,或相当的凭证。

(六)有关校正方面

1.由品质部门负责实施,并作记录,但在使用前后或使用中必须校正者,则由使用人随时实施。

2.定期校正:依校正周期,排定日程实施。

3.临时校正:

(1)使用人在使用时发现,或品质部门在巡回检验时发现检验仪器、量规不精准,应立即校正。

(2)检验设备、计量器具如功能失效或损坏,经修复后,必须先校正才能使用。

(3)外借收回时。

(4)检验仪器、量规经校正后,若其精密度或准确度仍不符实施需要,应立即送请专门技术人员修复。

(5)若因技术上或设备上的困难,而无法自行校正者,则委托经国家认可的计量检定单位代为校正,且须要求提供校正证明。

(6)检验仪器、量规经专门技术人员监定后,认为必须汰旧换新者,以及因检验工作实际的需要,必须新购或增置者,得由品质部门依本公司请购规定请购。

六、实施与修订

本制度经质量管理部门核定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十二、起重机械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起重机械的管理,保证起重机械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桥(塔)式起重机、门座式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载货升降机、卷扬机、电动葫芦等。

2.企业应根据起重机械的种类、数量和复杂程度,在设备动力

管理部门设立专职或兼职的工程技术人员负责起重机械的管理工作。

3.使用单位应建立必要的起重机械检修维护、定期检验、操作、安全规程和交接班制度等规章制度。

4.必须对起重机械逐台进行登记和建立设备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图纸等原始技术资料,以及运行记录、历次技术检验报告、大修理、改变原设计性能和重大事故记录等。

5.各种不同规格型号的起重机械都要按GB6067-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的规定装设相应的安全保护装置,塔式起重机要加足配重。各种钢丝绳的选择、使用和报废亦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6.起重机械的工作地点要有足够的照明和吊运通道,并应与附近的设备、建筑物和电气线路等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7.起重机械实行专责制,每台起重机械都要由专人负责使用管理。

8.操作人员对所使用的起重机械必须做到“四懂三会”(懂性能、懂结构、懂原理、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并进行专门培训,经完全部门考试取得合格证后方能操作。

9.新购置起重机械时,必须选购取得制造许可证的专业制造厂生产的产品,安全保护装置要齐全。并有完整的合格证。

10.使用单位对起重机械进行重大改造或改变原设计性能时,必须根据《起重机设计规范》拿出改造方案、设计图纸、计算书和质量保证措施,并经厂主管部门和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报当地劳动部门备案。

11.使用单位应定期对起重机械进行技术检查和检验,检查和检验的周期与内容按GB60670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的规定执行。

12.新安装、经过大修理或改变原设计性能的起重机械,使用前必须进行静载试验和动载试验等技术检验,经设备动力管理部门、安全部门和使用部门共同鉴定验收合格,并经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使用。

十一、仪器、仪表管理制度

为加强仪器、仪表的管理,控制和优化工艺条件,降低物料消耗,提高产品质量,达到安全稳定运行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应根据计量仪器检测,控制与联锁、报警要求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相应的仪器、仪表计量管理和维修机构,明确各级职责,加强仪器、仪表的维护与管理。

2.公司必须严格制定与实施仪器、仪表保管与使用规程,维护检修规程,调整试验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和管理规程等。

3.公司必须建立带有工艺控制点的模拟流程图、仪表安装施工竣工图和调校记录,仪表工作电源系统图,仪表空气管道系统图等基础技术资料。

4.仪器、仪表日常管理工作

(1)要做到:岗位有责任制、巡回检查有规定,使用维护有要求,检修调校有周期、有计划,以保证仪器、仪表测量精度,灵敏好

用,控制平衡,不断提高仪器、仪表的完好率、开表率、控制率和信号联锁的投运率。

(2)仪器、仪表使用人员,应对在用仪器进行妥善保管、正确使用,经常保持仪器、仪表的完整和清洁。

(3)企业标准表计应有规程要求的工作间,指定专人保管使用,精心维护,定期检定,确保精度,办理建标取证手续,经当地计量部门批准后,才能进行量值传递。

(4)仪器、仪表的报废和更新,由主管车间提出申请,报公司分管仪器、仪表的职能部门组织经济技术论证。认为技术先进,性能良好,经济合理,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办理报废更新手续。

(5)工艺控制的仪表整定参数或继电保护整定值的变更,均应由公司生产技术职能部门或电气管理职能部门提出,经主管副总(总工程师)批准后,贯彻执行。

5.仪器、仪表安全运行

(1)仪表空气、电源、管线保温蒸汽的供给系统,要经常维护检查,消除缺陷、保持完好,保证正常供给、安全运行。

(2)仪器、仪表保护器件,联锁和报警设施的解除与停用,均应由生产技术管理职能部门提出,报主管副总(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执行。

(3)企业应组织定期或季节性仪器、仪表大检查,作好事故防范工作,以保证安全可靠运行。

第四篇:检验计量管理制度

山东格力特石油机械有限公司 检验、计量工作管理制度

总 则

计量工作是公司的重要技术基础工作,是保证公司技术进步,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消耗,实现企业管理现代化、规范化的重要技术条件。为切实加强本公司的计量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全国公司工矿企业计量管理实施办法》,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质检部管理职责

一、质检部是检验、试验计量设备仪器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检验、试验计量装置的检验、维护、维修、建账等综合管理。质检部要设立适应生产需要的计量室,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计量人员,在总经理直接领导下,协同各部门,统一管理全公司的计量工作。

二、建立健全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并要妥善保管,其内容主要有:

1.计量器具检验设备台帐; 2.计量器具、检验设备历史档案; 3.计量器具、检验设备周期检定计划;

4.计量器具检验设备的技术资料(包括说明书、合格证、送检合格证、检定原始记录、报废单等)。

三、公司计量器具、检验、试验设备配备的各种类、规格、数量必须与实际需要相应,并能满足要求。

四、在用的计量器具、检验设备必须执行周期检定制度,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周期受检率达到100%,周期合格率在95%以上。

五、建立和健全各项计量管理制度,并且要严格遵守。

第二章 检验、试验和计量器具采购、入库、流转、降级、报废、核准管理制度

一、生产部门根据生产的需要制订计量器具的购置计划,经质检部批准后,交由采购部外购。

二、新购买的计量器具,必须具有合格证,并经计量人员检定验收后,仓库才能办理入库手续,不合格的器具由检定部门出示检定报告,并由供应部门负责联系退货。验收合格的器具在入库之前,计量人员要做好编号登记备案手续。

三、检验、试验、计量器具一经安装或完全定位后,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随意拆卸、移位和随意更换,否则追究其经济责任。因机台动迁或生产器具保管使用者的调动,计量器具要流转时,须由车间报质检部办理相应手续。

四、借用计量器具必须检查零位与外观,确定无损并有合格证才能使用,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到计量室核对。

五、计量器具在周期检定和抽检中,发现精度达不到原来等级时,应降级使用。

六、计量器具使用到残旧,已不能再降级使用时,经质检部核准,作报废处理,报废后的计量器具,由计量室统一回收,不得继续转移,流入生产使用。

七、计量器具使用保管者,由于人为原因造成器具损坏,遗失的必须及时报车间和质检部,并写明原因,损坏程度,责任者由车间根据《奖惩制度》提出处理意见,质检部根据实际情况签署意见后提交公司处理;损坏至不能使用或遗失不能找回的器具由质检部根据生产的需要制订计量器具的购置计划,经公司批准后,交由采购部外购。

第三章 检验、试验计量器具使用、维护、保养制度

一、计量器具的使用与保养,必须有专人负责。流动性的器具应由专人保管,保管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

二、计量器具必须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计量器具使用者,应熟悉它的性能和使用规程,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

四、使用时必须注意爱护,经常保持清洁,小心轻放。

五、使用前和使用过程中,发现有失灵、超差等异常现象,不得擅自拆修,应及时报质检部进行检修,合格后方能续继使用。

六、计量器具的维护,保养落实到个人,不用时应清洁干净,装入盒内,保存在干燥处。

七、在用计量器具,必须按规定接受周期检定和抽检以保证其完好合格。

八、检验、计量器具的保存与安装必须按检验、计量器具的要求,注意防潮、防腐,避免倒置、日光照射、强烈振动和温度的剧烈变化。

九、不经常使用的计量、检验器具,应定期清洗、涂油,防止发生锈蚀。当仪器金属表面发生锈蚀时,必须应即设法清除。

第四章 在用计量器具现场抽查制度

一、在用计量器具在规定使用期限内、计量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到车间、班组进行现场抽检,如发现有不合格现象、有权立即停止其使用。

二、对关健工艺中的在用计量器具,在检定有效期内按10%的比例抽检,并计算出抽检合格率。

三、在抽检中如发现抽检合格率低于95%时,要及时提出整改措施,以确保测量精度和产品质量的稳定。

第五章 计量工作管理制度

一、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令、法规、组织学习有关计量文件。

二、设计编制全公司的各种计量网络图,制定计量器具配备方案。

三、制定本公司的计量管理办法和各种管理制度,报总经理批准后贯彻实施。

四、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一个由各车间各部门人员组成的计量管理系统。

五、制定各种量值传递系统表和周期检定日程表,组织全公司的计量器具的检定工作,保证量值传递和测量数据的准确。

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公司级标准计量器具,开展一些必要目的检定,测试,组织按期送检,保证标准计量器具的周检合格率达100%,不合格一律不准使用。

七、统管全公司计量器具和有关部门配合制订计量器具购置计划,组织好计量器具入库、发放、使用、降级和报废的登记工作,建立计量器具台帐和历史档案卡。

八、整理保管计量文件和技术资料,统计分析和各种计量数据,供公司决策参考。

九、普及宣传计量法令、法规和计量技术知识,对职工进行正确使用、维护、保养计量器具的教育,负责计量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十、监督全公司各部门执行计量法;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实施计量管理制度。

十一、对违反计量法,违反计量管理制度的人和事必须作出处理。

十二、负责调解处理管理范围内的计量纠纷。

第六章 计量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计量法令,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计量管理制度。

二、按具体分工负责计量检定,测试任务,提供准确可靠的计量检定,测试数据。

三、对违反计量管理制度及因违反所造成损失的部门和个人,有权监督和检查,有权向有关领导部门反映情况和提出处理意见。

四、加强学习、熟悉所从事的计量工作业务,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培训和考核。

五、自觉维护和保养各种计量器具,经常深入车间、班组抽查计量器具,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监督指导车间、班组人员正确使用计量器具,合理存放和妥善保管。

第七章 计量原始数据、统计报表、检定证书的管理制度

一、据实际需要,编制各种统计报表,对有关计量数据进行计算整理、分析,供有关部门参考、查对。

二、收集整理、保存各种原始数据,不得伪造、删改遗失。

三、各种检定证书(出公司合格证、检定合格证等)由质检部负责保管。

四、各种原始记录,统计报表、检定证书一般应保存三年以上。

第八章 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管理办法

根据《计量法》和国务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我公司范围内使用的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的部门和个人,必须按规定将其使用的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报质检部登记、备案。

二、质检部根据检验、试验、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编制《计量器具周期检定计划》,并负责按期组织送检。

三、属于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包括新购置的)未备案,检定或经检定不合格的,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使用。

四、未取得《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的人,不准修理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

五、使用属于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的部门或个人,不得拖延或拒绝送检。

六、对没有执行或违反上述规定的,按照《计量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进行处理。

七、计量监督人员,必须对强制检工作计量器具按有关规定进行监督管理,对失职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或追究法律责任。

八、凡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环境监测,卫生等方面的强检工作计量器具,使用者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质检部进行处理,计量人员要经常到现场抽查,以保证使用准确、安全可靠。

九、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的采购、入库、领用、流转、降级、报废、使用、维护、保养等应按有关的计量管理制度执行。

第九章 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制度

一、我公司使用的各种类计量器具,必须按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周期检定,以确保其测量精度符合标准。

二、根据计量器具的种类,使用频度和环境条件等因素决定的可能保持精度的间隔时间,确定检定周期、长度、衡器等类的检定周期原则上为12个月。

三、质检部按照各部门、车间、班组的配备情况,有计划地编制检定周期计划,统一组织安排送检,送检率达到100%。

四、凡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应有检定部门发给的合格证。

五、标准计量器具一年送主管部门检定一次,要求送检率达到100%,送检合格率100%,以保证全公司量值传送的准确。

六、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才能发放使用,不合格的不得使用,过期未检的应停止使用。

七、对完成检定的计量器具,做好详细的检修记录,并把记录归类存档,妥善保管。

第五篇:《计量设备管理制度》

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确保检验设备、计量器具的精准,防止因检验设备、计量器具的误差,而产生不良品,并延长检验设备、计量器具的使用寿命。

第二条

范围

凡本公司所使用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

第三条

职责

品质部门:检验设备、计量器具的编号、记录、校正及管理。相关部门:自己部门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的使用、维护。

第四条

定义

内校:运用可追溯国家标准之标准件,校验公司内之检验设备、计量器具。

外校:凡本公司无法校验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有国家认可之校验单位校验。

第五条

实施要点

(一)所有检验设备、计量器具均需建卡或台帐,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使用、维护保养及校正。

(二)生产和检验用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须由专人负责校验并按国家相关规定送计量部门检定,经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检定后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应贴上合格证并规定使用期限。

(三)为使员工确实了解正确的使用方法,以及维护保养与校正工作的实施,凡有关人员均需参加讲习,由品质部门负责排定课程讲授,如新进人员未参加讲习前就须使用检验仪器量规时,则由各该单位派人先行讲解。

(四)检验仪器量规应放置于适宜的环境(要避免阳光直接照射,适宜的温度),且使用人员应依正确的使用方法实施检验,于使用后,如其有附件者应归复原位,以及尽量将量规存放于适当盒内。

(五)有关维护保养方面

1.由使用人负责实施。

2.在使用前后应保持清洁且切忌碰撞。

3.维护保养周期实施定期维护保养并作记录。

4.检验仪器量规如发生功能失效或损坏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送请专门技术人员修复。

5.久不使用的电子仪器,宜定期插电开动。

6.一切维护保养工作以本公司现有人员实施为原则,若限于技术上或特殊方法而无法自行实施时,则委托设备完善的其他机构协助,但须要提供维护保养证明书,或相当的凭证。

(六)有关校正方面

1.由品质部门负责实施,并作记录,但在使用前后或使用中必须校正者,则由使用人随时实施。

2.定期校正:依校正周期,排定日程实施。

3.临时校正:

(1)使用人在使用时发现,或品质部门在巡回检验时发现检验仪器、量规不精准,应立即校正。

(2)

检验设备、计量器具如功能失效或损坏,经修复后,必须先校正才能使用。

(3)外借收回时。

(4)检验仪器、量规经校正后,若其精密度或准确度仍不符实施需要,应立即送请专门技术人员修复。

(5)若因技术上或设备上的困难,而无法自行校正者,则委托经国家认可的计量检定单位代为校正,且须要求提供校正证明。

(6)检验仪器、量规经专门技术人员监定后,认为必须汰旧换新者,以及因检验工作实际的需要,必须新购或增置者,得由品质部门依本公司请购规定请购。

昆山市玉峰建设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8日

END

检验试验和计量设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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