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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收取案例(精选5篇)
编辑:梦醉花间 识别码:20-399400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4-13 01:47:43 来源:网络

第一篇:物业费收取案例

案例1:王先生从2001年入住小区后,按照每平方米0.5元的标准向该小区物管公司缴纳了2002年6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物业管理费后,再未缴纳物业管理费。和王先生一样不交物业费的业主还有很多,由于小区大部分业主未缴纳物业管理费,该物管公司不得不于2007年9月7日撤离小区,不再对此进行物业管理。2007年8月30日,物业公司在小区张贴通知将此事告知了业主,随后将拖欠物管费的王先生等业主告上了法庭,要求其支付拖欠的物管费和滞纳金。

王先生居住的房屋面积有119.28平方米,从2003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0日,他拖欠物业管理费2862元。

审理天心区法院一审认为,该物管公司为王先生进行物业管理,在其居住小区内配备保安,提供了卫生管理、绿化养护、花园楼宇及其配套设施的日常管理、维修保养等各种服务,并为其代收代交水费,王先生也向该物业管理公司缴纳物业管理费,双方已形成事实上的物业管理关系,故王先生应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至于物管公司要求王先生支付拖欠物业管理费的滞纳金,起算时间应从2007年8月30日物管公司正式通知王先生撤离小区后计算。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王先生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10日内支付物管公司拖欠的物业管理费2862元及滞纳金(滞纳金的起算时间从2007年9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按每日万分之二点一的标准计算)。

王先生不服一审判决向长沙市中院上诉。“王先生称物管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质量与收费标准不符,应通过协商等其他途径解决,不能以此作为交纳物业管理费的抗辩理由。”长沙中院经审理认为,原审法院判决从2007年9月1日起计算滞纳金符合法律规定,长沙中院驳回了王先生的上诉,维持原判。

说法在本市的不少小区,对家中被盗得不到赔偿、小区乱停车没人管、收费高服务质量差等种种物管问题,拒交管理费已成为业主维权的首选武器。但是,业主一旦以“拒交物业管理费”来表达不满,物管公司只要告上法院,业主大多败诉。

“业主拒交管理费来对抗物管的做法胜率很小。”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志员表示,“物管收费”和“物管质量”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业主以对管理服务不满意为由拒缴物业管理费,实际上是混淆了业主和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权利义务,也就是说,物管收费是双方约定的合同关系,只要物管提供了服务,业主就有义务按合同交费,如果业主认为物管混乱,业主有权更换物管,但不能以不缴费来对抗。

案例2:张先生觉得自己住的小区管理不规范,就连续17个月不交物业费。在多次催要未果的情况下,物业公司将张先生告上了法庭。今年7月,和平区人民法院作出了判决:张先生需给付物业管理费2075元。

张先生住在和平区的南湖新园小区,从2003年8月起,他就没交物业费。物业公司几次催促其交费,但张先生都有自己的理由:“这费用我不能交。你看咱这小区管理多乱啊!好几家的自行车被偷了;电梯也不作定期检查,存在安全隐患;更让人不能容忍的是,居民楼下的歌厅、浴池和药房的噪音太大,业主的权益受到了侵害。”

而物业公司觉得张先生是强词夺理,并通知张先生拖欠的物业费必须交。但从2003年8月到2004年12月长达17个月的时间里,张先生坚持自己的看法,一直没交物业费。物业公司无奈将张先生告上了法庭,要求交纳拖欠的物业费管理费共计2075元。

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认为:原告物业公司与张先生所在小区的业主委员会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有效。被告张先生作为小区的业主,应受合同的约束。关于被告提出的,小区未规范管理发生住户被盗、车辆丢失等问题,因证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歌厅、洗浴和药房的噪音、废气及扰民问题,属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监管范围,且上述问题是否给张先生造成了事实上的侵害,以及该侵害行为是否属于物业公司的过错,张先生的证据不足,故法院也不予支持。被告在接受原告提供的物业服务后,未履行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义务,属违约行为。

物业官司多为业主输的多,就其原因,主要是业主举证难和物业管理条例不健全。

案例3:薛先生 在市区买了一套住房,是小高层,购房至今一年多没有入住,物业通知物业管理费应该同长期居住的居民一样全额缴纳,请问:物业的做法合理吗? 市物业管理办公室 物业的做法是合理的。根据《物业管理收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物业管理的对象是“物业”,即业主的房产及配套设施、场地,而房产身处物业管理范围,受益于物业管理,并不以业主是否入住、是否在家而启动和终止。因此,已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自房屋交付使用起业主就应缴纳物业服务费用。

在一些住宅小区中,业主因拖欠物业公司的物业费而常常被物业公司告上法庭,欠费的业主几乎100%败诉。业主拖欠物业管理费的原因比较复杂,例如开发商遗留下来的一些房屋质量问题,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之间产生矛盾,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甚至没有和业主签订书面合同,物业公司服务质量“缩水”等等。近日,北京昌平法院回龙观法庭根据多年的办案经验,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对物业纠纷案应该在立案前实行“五审查”的要求,不能通过“五审查”的诉讼请求都将不予以立案。这“五审查”对切实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加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它的实施可以说是走出了一条新路,并给了我们许多有益的启示。

第一,业主没有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不能成为拒交物业费的理由,重要的在于业主是否接受了物业管理公司所提供的服务。按照我国《合同法》第36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合同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在司法实践中,如果业主已实际接受了物业服务,物业公司就有权收取物业费。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法院可参照政府规定标准或同类物业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确定应交纳的物业服务费用。

第二,物业公司服务的缩水也不能成为拒交物业费的理由。如果物业公司的服务不能达到双方合同约定的相关标准,业主可依照合同要求物业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业主还可以要求减免物业费的数额,而不能以拒交了之。另外,只有加强竞争才能有更好的物业管理水平。我们现在为什么能够花更少的钱买到很好的电视机?是强化竞争的结果。强化竞争,一方面政府要推行招投标管理;另一方面,通过行业协会的管理,加强自律,把一些不符合行业标准或者服务水平差的物业公司从这个行业中排除出去。

第三,物业公司利用小区公共部位和设施设备牟取私利也不是拒交物业费的理由。中国社会调查所的调查数据显示,物业管理公司侵占业主权益的情况普遍存在。以北京为例,其中90%%的小区都存在着物业管理公司利用小区共用部位和设施设备牟取私利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业主们应该拿起法律作为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力,而不能以拒交物业费来与物业公司抗争。

第四,开发商遗留下来的房屋质量问题也不能成为拒交物业费的理由。虽然遗留问题和物业公司本身的专业水平也有关,但如果物业公司可以对现状房屋的状态做描述,作为房屋买卖的附件体现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出现问题,可以拿出这个合同。而这取决于物业管理公司自身的专业水平,看它是不是能够规避风险。遗留问题的解决实际很简单,如物业管理公司在最后接管的时候,完全有权利要求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开发企业、设计单位四家一块儿对遗留的问题做四方的确认,四方确认以后,很多遗留问题最后就有主儿了。

第五,业主们要依法维权,不能以不交费来抗拒物业公司的侵权或工作过失。按照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第67条规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缴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现在有些住宅小区还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这样的小区应尽快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委会,已经成立业委会的小区可依据业主大会的授权解聘违规违法的物业公司,选聘新的守法的物业公司。

案例4:我们家房屋窗户有一侧漏水,而且对讲电话也不好使,向物业部门反应多次毫无结果,为此我们家拒绝交纳物业费。后来物业部门来通知说要起诉我们家,而我们家的态度是只要解决问题马上交钱。请问如果真的打官司对我们有利吗?因开发遗留问题可以拒交物业费吗?

不可以。如果物业公司真的因为物业管理费打官司,对你们家不会很有利,而且目前为止这种官司都是输。开发遗留问题是建设单位与业主之间的法律问题,而物业管理费用是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之间的法律问题,两者不能混淆。业主拒绝交纳物业费属于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的行为,要承担违约责任,对开发遗留问题物业会为业主与建设单位通过协商来解决。

案例5:一年之内不装修不住人,物业费是不是应该不交或者少交? 回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一)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上述所规定的业主义务,自业主购买房屋,领取房屋钥匙起,就有了交纳物业费的义务。如不按期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的各项工作就难以进行。虽然因某种原因暂时不住该房屋,但是业主也享受了物业公司提供的对公共区域的保洁、对小区各种管线的养护以及对小区内的保安巡逻。因此房子是否居住不应该作为该不该交纳物业费的标准。

案例6:我去年买个房子,是2007年12月1日交的物业费,可我今年要到外地,最少要一年半才能回来,我想问问2008年12月1日到2009年12月1日的物业费可以不交么?有规定必须要交么?

回答:必须要交的,因为物业并不是对单一业主提供服务的,交费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享受服务是你的权力,你可以放弃自己的权力但是你必须负担起你的义务。

案例7:07年12月24日物业公司通知我办理入住手续,因各种原因直到08年6月10日去办理。物业部门要求我交清08年全年的物业管理费。物业费前5个月我没入住能少交吗?请业内人士帮忙回答。回答:物业费国家物业法有规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无论业主是否办理入住手续都是要交物业费。因为业主自己的原因导致收楼时间拖延而带来的损失是也该由业主自己承担的。本案例中业主是需要补交从物业通知之日起的物业费。

第二篇:物业费收取预案

物业费催缴方案

针对目前小区存在普遍质量问题,且面临物业费收取的准备阶段,为进一步促进物业费用的收缴,不错过任何欠费业主到物业前台办理业务的机会,发挥各部门服务流程联动机制,本着各部门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相互理解、认真负责、杜绝推诿的工作原则,为实现掌握实情、坚持原则、应收尽收,缓和矛盾、规范服务的目的,特制定本方案:

一、物业客服部负责及时更新和核对的《物业服务费收费明细》发放到各个部门;

二、所有部门应根据《物业服务费收费明细》对所有办理业务和咨询的业主和使用人进行费用查询,发现未缴费用应立即进行告知,并协助客服部门进行费用收取;

三、物业负责整理和向各部门提供欠费重点户的业主姓名和详细住址;

四、欠费重点户是指:电话联系不上、不接听电话、入户走访无人、无任何理由长期拖欠物业费。

五、当欠费重点户的业主或使用人来物业前台办理业务时,应采取如下服务流程:

客服前台应告知业主应缴纳物业费用,并询问有关情况后进行催收,沟通中涉及相关部门须协调解决的问题立即通知部门负责人到场,共同进行研究解决。如经解释业主仍拒绝缴纳物业费用,物业客

服部需上门收缴,并下发《物业费催缴通知书》直至业主全额交纳费用为止:

六、凡有下列情况:施工单位前期遗留问题未解决的欠费业主,属于一般欠费户;相关部门负责人有责任对涉及本部门的一般欠费户所反映的问题予以跟踪,协调各方尽快处理和解决,并及时与业主和工程部对工作进展进行沟通,尽可能的完成收费前的整改便于下一步的催费;

七、对整改完仍不交费的业主,必要时下发《物业费催缴通知书》限定的时间内仍然未交费的,采取不记名公示警示业主。将催缴情况详细记录在《物业费催缴记录表》内。在公示期过后仍然未来交费的业主,催费组长要上门催缴。如遇其他特殊情况,由组长上报经理处理、解决。

馨安物业

第三篇:物业费收取预案

物业费催缴方案

针对目前项目存在普遍质量问题,且面临物业费收取的准备阶段,为进一步促进物业费用的收缴,不错过任何欠费业主到物业前台或项目公司办房产证等办理业务的机会,发挥各部门服务流程联动机制,本着各部门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相互理解、认真负责、杜绝推诿的工作原则,为实现掌握实情、坚持原则、应收尽收,缓和矛盾、规范服务的目的,特制定本方案:

一、物业客服部负责及时更新和核对的《物业服务费收费明细》发放到各个部门;

二、所有业务部门应根据《物业服务费收费明细》对所有办理业务和咨询的业主和使用人进行费用查询,发现未缴费用应立即进行告知,并协助物业部门进行费用收取;

三、物业负责整理和向各部门提供欠费重点户的业主姓名和详细住址;

四、欠费重点户是指:电话联系不上、不接听电话、入户走访无人、无任何理由长期拖欠物业费、买二手房未办理过户手续的欠费业主;

五、当欠费重点户的业主或使用人来物业前台办理业务时,应采取如下服务流程:

业务部门应告知业主应缴纳物业费用最好能预收半年以方便业主为由,并及时通知物业部相关人员,物业人员到场后询问有关情况后进行催收,沟通中涉及相关部门须协调解决的问题立即通知部门负

责人到场,共同进行研究解决。如经解释业主仍拒绝缴纳物业费用,物业各部门将有权不予办理如下业务,直至业主全额交纳费用为止: 1. 开具任何证明文件(如办电卡、有线电视等); 2. 办理装修手续; 3. 办理停车手续;4. 补办和修复门禁卡等服务;

六、凡有下列情况:开发商前期遗留问题未解决的欠费业主,属于一般欠费户;相关部门负责人有责任对涉及本部门的一般欠费户所反映的问题予以跟踪,协调各方尽快处理和解决,并及时与业主和物业部门对工作进展进行沟通,尽可能的完成收费前的整改便于下一步的催费;

七、对整改完的业主仍不交的业主,必要时发律师函。在发放律师函限定的时间内仍然未交费的,采取不记名公示警示业主。将催缴情况详细记录在《物业费催缴记录表》内。在公示期过后仍然未来交费的业主,项目经理将具有代表性的欠费大户上报局总部律师,由律师根据实际情况对该部分欠费业主进行法律诉讼。

八、如遇其他特殊情况,由项目经理上报局领导处理、解决。

中建瀛园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第四篇:物业费收取标准2017

物业费收取标准2017 一级收费标准:1.00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

一、基础条件:

1、小区封闭;

2、有不少于小区住宅总建筑面积3‰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

3、绿化率35%以上(包括水面);

4、绿化、休闲活动中心、场地1500平方米以上;

5、固定活动馆所300平方米以上;

6、专用固定停车泊位1个/3户;

7、具备楼宇可视对讲系统、监控系统、电子巡更系统或其他三项以上安全防范设施;

8、固定体育活动场馆不少于二项设施。

二、公共秩序维护:

1、门岗室美观整洁,人员统一着装,设专人24小时值勤,其中主出入口不少于12小时立岗值勤。对本区机动车出入验证;对外来机动车登记换证。

2、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不少于12次,对小区重点部位每小时巡查一次,并做好巡查记录。巡逻过程中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发现火警或治安隐患、事故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小区内公共娱乐设施、水池等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对出入小区的机动车辆进行引导,行驶有序并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机动车辆停放整齐。

5、设有中央监控室的实施24小时安全监控并记录及时。

6、看管公共财产,包括楼内的门、窗、消防器材及小区的表井盖、雨篦子、小品、花、草、树木等。

7、对火灾、水浸等突发事件有应急处理预案。

8、定期对服务人员进行消防培训,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可随时启用。

三、保洁服务

1、小区内公共区域(硬化地面、主次干道)每天清扫2次,干净整洁;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等每周擦拭2次。

2、公共区域日常设专人保洁,保持公共区域干净整洁无杂物。

3、公共楼道每天清扫2次;扶手每天擦洗2次,保持干净整洁。

4、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合理布设垃圾桶、果皮箱,垃圾袋装。

5、按楼栋口、楼层收集垃圾,每天2次。

6、垃圾清运日产日清,无垃圾桶、果皮箱满溢现象。

7、垃圾设施每天清洁2次,无异味。

8、公共区域玻璃每周擦洗1次。

9、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烟花炮屑及时进行清扫。

10、进行保洁巡查,楼道内无乱悬挂、乱贴乱画、乱堆放等现象。

11、建立消杀工作管理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消杀工作,适时投放消杀药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蝇等害虫孳生。

12、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对违反者进行劝告,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二级收费标准:0.75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

一、基础条件:

1、小区封闭;

2、有不少于小区住宅总建筑面积3‰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

3、绿化率30%以上(包括水面);

4、绿化、休闲活动中心、场地1000平方米以上;

5、固定活动馆所200平方米以上;

6、具备楼宇可视对讲系统、监控系统、电子巡更系统或其他一项以上安全防范设施;

7、体育活动场地不少于一项设施。

二、公共秩序维护

1、门岗室整洁,人员统一着装。设专人24小时值勤,其中主出入口不少于10小时立岗值勤。对本区机动车出入验证;对外来机动车登记换证。

2、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不少于8次,对小区重点部位每2小时巡查一次,并做好巡查记录。巡逻过程中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发现火警或治安隐患、事故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小区内公共娱乐设施、水池等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对出入小区的机动车辆进行引导,行驶有序并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机动车辆停放整齐。

5、设有中央监控室的实施24小时安全监控并记录及时。

6、看管公共财产,包括楼内的门、窗、消防器材及小区的表井盖、雨篦子、小品、花、草、树木等。

7、对火灾、水浸等突发事件有应急处理预案。

8、定期对服务人员进行消防培训,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可随时启用。

三、保洁服务

1、小区内公共区域(硬化地面、主次干道)每天清扫1次,干净整洁;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等每周擦拭1次。

2、公共区域日常设专人保洁,保持公共区域干净整洁无杂物。

3、公共楼道每天清扫1次;扶手每天擦洗1次,保持干净整洁。

4、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合理布设垃圾桶、果皮箱,垃圾袋装。

5、按楼栋口收集垃圾,每天2次。

6、垃圾清运日产日清,无垃圾桶、果皮箱满溢现象。

7、垃圾设施每天清洁1次,无异味。

8、公共区域玻璃每月擦洗2次。

9、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烟花炮屑及时进行清扫。

10、进行保洁巡查,楼道内无乱悬挂、乱贴乱画、乱堆放等现象。

11、建立消杀工作管理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消杀工作,适时投放消杀药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蝇等害虫孳生。

12、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对违反者进行劝告,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三级收费标准:0.50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

一、基础条件:

1、小区封闭;

2、有固定管理服务用房;

3、绿化率25%以上;

4、绿化、休闲活动中心、场地500平方米以上;

5、固定活动馆所100平方米以上;有简单的体育活动器械、设施。

二、公共秩序维护

1、门岗室整洁,人员统一着装。设专人24小时值勤,其中主出入口不少于8小时立岗值勤。对本区机动车出入验证;对外来机动车登记换证。

2、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巡逻,其中夜间巡逻不少于5次,每次巡逻不少于1小时,并做好巡查记录。巡逻过程中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发现火警或治安隐患、事故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小区内公共娱乐设施、水池等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对出入小区的机动车辆进行引导,行驶有序并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机动车辆停放整齐。

5、看管公共财产,包括楼内的门、窗、消防器材及小区的表井盖、雨篦子、小品、花、草、树木等。

6、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可随时启用。

三、保洁服务

1、小区内公共区域(硬化地面、主次干道)每天清扫1次,干净整洁;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等每半个月擦拭1次。

2、公共楼道每天清扫1次;扶手每周擦洗2次,保持干净整洁。

3、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合理布设垃圾桶、果皮箱,垃圾袋装。

4、按楼栋口收集垃圾,每天1次。

5、垃圾清运日产日清,无垃圾桶、果皮箱满溢现象。

6、垃圾设施每周清洁2次,无异味。

7、公共区域玻璃每月擦洗1次。

8、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烟花炮屑及时进行清扫。

9、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消杀工作,适时投放消杀药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蝇等害虫孳生。

10、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对违反者进行劝告,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四级收费标准:0.35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

一、基础条件:

1、小区基本封闭;

2、有固定管理服务用房;

3、有简单的绿地、树木、植物。

二、公共秩序维护

1、配备门岗室,设专人24小时值勤。对本区机动车出入验证;对外来机动车登记换证。

2、小区内公共娱乐设施、水池等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可随时启用。

三、保洁服务

1、小区内公共区域(硬化地面、主次干道)每天清扫1次,干净整洁。

2、公共楼道每天清扫1次;扶手每周擦洗1次,保持干净整洁。

3、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合理布设垃圾桶、果皮箱。

4、按楼栋口收集垃圾,每天1次。

5、垃圾清运日产日清,无垃圾桶、果皮箱满溢现象。

6、垃圾设施每周清洁1次,无异味。

7、公共区域玻璃每2个月擦洗1次。

8、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烟花炮屑及时进行清扫。

9、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消杀工作,适时投放消杀药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蝇等害虫孳生。

10、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对违反者进行劝告,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在四级收费标准中,除基础条件、公共秩序维护、保洁服务必须达到相应的标准外,《办法》中对房屋管理、设施维修养护、绿化养护管理和综合管理服务也列出了相应的规定,物业部门需符合所有条件,方能收取相应的费用。

物业费收取标准2017 一级收费标准:1.00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

一、基础条件:

1、小区封闭;

2、有不少于小区住宅总建筑面积3‰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

3、绿化率35%以上(包括水面);

4、绿化、休闲活动中心、场地1500平方米以上;

5、固定活动馆所300平方米以上;

6、专用固定停车泊位1个/3户;

7、具备楼宇可视对讲系统、监控系统、电子巡更系统或其他三项以上安全防范设施;

8、固定体育活动场馆不少于二项设施。

二、公共秩序维护:

1、门岗室美观整洁,人员统一着装,设专人24小时值勤,其中主出入口不少于12小时立岗值勤。对本区机动车出入验证;对外来机动车登记换证。

2、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不少于12次,对小区重点部位每小时巡查一次,并做好巡查记录。巡逻过程中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发现火警或治安隐患、事故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小区内公共娱乐设施、水池等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对出入小区的机动车辆进行引导,行驶有序并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机动车辆停放整齐。

5、设有中央监控室的实施24小时安全监控并记录及时。

6、看管公共财产,包括楼内的门、窗、消防器材及小区的表井盖、雨篦子、小品、花、草、树木等。

7、对火灾、水浸等突发事件有应急处理预案。

8、定期对服务人员进行消防培训,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可随时启用。

三、保洁服务

1、小区内公共区域(硬化地面、主次干道)每天清扫2次,干净整洁;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等每周擦拭2次。

2、公共区域日常设专人保洁,保持公共区域干净整洁无杂物。

3、公共楼道每天清扫2次;扶手每天擦洗2次,保持干净整洁。

4、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合理布设垃圾桶、果皮箱,垃圾袋装。

5、按楼栋口、楼层收集垃圾,每天2次。

6、垃圾清运日产日清,无垃圾桶、果皮箱满溢现象。

7、垃圾设施每天清洁2次,无异味。

8、公共区域玻璃每周擦洗1次。

9、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烟花炮屑及时进行清扫。

10、进行保洁巡查,楼道内无乱悬挂、乱贴乱画、乱堆放等现象。

11、建立消杀工作管理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消杀工作,适时投放消杀药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蝇等害虫孳生。

12、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对违反者进行劝告,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二级收费标准:0.75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

一、基础条件:

1、小区封闭;

2、有不少于小区住宅总建筑面积3‰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

3、绿化率30%以上(包括水面);

4、绿化、休闲活动中心、场地1000平方米以上;

5、固定活动馆所200平方米以上;

6、具备楼宇可视对讲系统、监控系统、电子巡更系统或其他一项以上安全防范设施;

7、体育活动场地不少于一项设施。

二、公共秩序维护

1、门岗室整洁,人员统一着装。设专人24小时值勤,其中主出入口不少于10小时立岗值勤。对本区机动车出入验证;对外来机动车登记换证。

2、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不少于8次,对小区重点部位每2小时巡查一次,并做好巡查记录。巡逻过程中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发现火警或治安隐患、事故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小区内公共娱乐设施、水池等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对出入小区的机动车辆进行引导,行驶有序并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机动车辆停放整齐。

5、设有中央监控室的实施24小时安全监控并记录及时。

6、看管公共财产,包括楼内的门、窗、消防器材及小区的表井盖、雨篦子、小品、花、草、树木等。

7、对火灾、水浸等突发事件有应急处理预案。

8、定期对服务人员进行消防培训,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可随时启用。

三、保洁服务

1、小区内公共区域(硬化地面、主次干道)每天清扫1次,干净整洁;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等每周擦拭1次。

2、公共区域日常设专人保洁,保持公共区域干净整洁无杂物。

3、公共楼道每天清扫1次;扶手每天擦洗1次,保持干净整洁。

4、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合理布设垃圾桶、果皮箱,垃圾袋装。

5、按楼栋口收集垃圾,每天2次。

6、垃圾清运日产日清,无垃圾桶、果皮箱满溢现象。

7、垃圾设施每天清洁1次,无异味。

8、公共区域玻璃每月擦洗2次。

9、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烟花炮屑及时进行清扫。

10、进行保洁巡查,楼道内无乱悬挂、乱贴乱画、乱堆放等现象。

11、建立消杀工作管理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消杀工作,适时投放消杀药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蝇等害虫孳生。

12、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对违反者进行劝告,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三级收费标准:0.50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

一、基础条件:

1、小区封闭;

2、有固定管理服务用房;

3、绿化率25%以上;

4、绿化、休闲活动中心、场地500平方米以上;

5、固定活动馆所100平方米以上;有简单的体育活动器械、设施。

二、公共秩序维护

1、门岗室整洁,人员统一着装。设专人24小时值勤,其中主出入口不少于8小时立岗值勤。对本区机动车出入验证;对外来机动车登记换证。

2、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巡逻,其中夜间巡逻不少于5次,每次巡逻不少于1小时,并做好巡查记录。巡逻过程中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发现火警或治安隐患、事故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小区内公共娱乐设施、水池等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对出入小区的机动车辆进行引导,行驶有序并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机动车辆停放整齐。

5、看管公共财产,包括楼内的门、窗、消防器材及小区的表井盖、雨篦子、小品、花、草、树木等。

6、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可随时启用。

三、保洁服务

1、小区内公共区域(硬化地面、主次干道)每天清扫1次,干净整洁;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等每半个月擦拭1次。

2、公共楼道每天清扫1次;扶手每周擦洗2次,保持干净整洁。

3、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合理布设垃圾桶、果皮箱,垃圾袋装。

4、按楼栋口收集垃圾,每天1次。

5、垃圾清运日产日清,无垃圾桶、果皮箱满溢现象。

6、垃圾设施每周清洁2次,无异味。

7、公共区域玻璃每月擦洗1次。

8、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烟花炮屑及时进行清扫。

9、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消杀工作,适时投放消杀药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蝇等害虫孳生。

10、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对违反者进行劝告,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四级收费标准:0.35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

一、基础条件:

1、小区基本封闭;

2、有固定管理服务用房;

3、有简单的绿地、树木、植物。

二、公共秩序维护

1、配备门岗室,设专人24小时值勤。对本区机动车出入验证;对外来机动车登记换证。

2、小区内公共娱乐设施、水池等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可随时启用。

三、保洁服务

1、小区内公共区域(硬化地面、主次干道)每天清扫1次,干净整洁。

2、公共楼道每天清扫1次;扶手每周擦洗1次,保持干净整洁。

3、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合理布设垃圾桶、果皮箱。

4、按楼栋口收集垃圾,每天1次。

5、垃圾清运日产日清,无垃圾桶、果皮箱满溢现象。

6、垃圾设施每周清洁1次,无异味。

7、公共区域玻璃每2个月擦洗1次。

8、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烟花炮屑及时进行清扫。

9、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消杀工作,适时投放消杀药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蝇等害虫孳生。

10、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对违反者进行劝告,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在四级收费标准中,除基础条件、公共秩序维护、保洁服务必须达到相应的标准外,《办法》中对房屋管理、设施维修养护、绿化养护管理和综合管理服务也列出了相应的规定,物业部门需符合所有条件,方能收取相应的费用。

买房一阵子,物业一辈子。物业就相当于是买房后的一个售后服务,物业好坏直接关系到居住舒适度和安全等。如果一个小区物业不好,进小区又脏又乱,又或者是小区门禁管理不严,盗窃案时有发生,造成业主人心惶惶,生活质量大大降低,还要为安全而忧心。不少物业是开发商自带的,牛气哄哄的开发商觉得,反正房子你也买了、住了,后咋样,还不是我说了算。还有一些物业是代理公司的,出现问题,互相推诿,开发商钱给的不够,无力提供更好的物业服务。小区物业服务不好,不少业主也是没有办法,只有用不交物业费的方式来抗拒。

一、以下几种情况可以不交物业管理费:

1、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物业费是由开发商缴纳

2、将房屋出租,租赁合同中注明了物业费有租住户缴纳的

3、物业公司未履行合同的服务责任的,全体业主可以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

4、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合同

5、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6、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

7、物业公司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

8、物业公司不经业主许可自行增加的收费项目 不住未必全交 正常的物业费用缴纳从交钥匙的第二个月开始。收房后从未入住的,经确认,可以按照70%缴费;入住后(含房屋装修),但不使用住房,经确认,连续使用不超过六个月的房屋,从第七个月开始,物业费按照70%缴纳

二、小区物业服务不好,如何维权?

1、首先,要有针对性的记录违约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情况,保留好相应的证据,可以采取拍照、摄像或文字记录对方签字的方式;

2、其次,采取谈判的方式,在应当缴纳物业费的时候要变被动为主动,主动去和物业公司交涉,告诉他们哪里做得不对,不应当收取你的物业费或是少收物业费,并保留好交涉的记录。一旦物业公司起诉拖欠物业费,业主可以有理有据地辩驳并非恶意拖欠。

3、鉴于享有物业服务合同解除权的是业主委员会而不是单个业主,业主要及时向业主委员会反应诉求,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要积极与当地的街道办、乡、镇政府沟通,早日成立业主委员会以便日后的维权。

以上就是关于哪些情况下可以不交物业费以及小区物业服务不好该如何维权等相关问题的解答。物业服务好坏是个大问题,在我们买房前,一定要从多方面去了解小区的物业好不好,从而决定是否购买;而已经入住,发现物业不好,可以采取以上方式来维权。通过拒绝缴纳物业费的方法来抗拒物业,并不妥当;而且,物业公司起诉拖欠物业费时,业主败诉,有的还被判令支付滞纳金。

首先到工商局办一个物业公司,注册资金不能少于50万元,然后到房产或建设部门办临时资质.办资质有两个条件;中级职称人数(主要是证件)不少于5.另一个条件是具有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5 人,从业资格证是建设部发的,要考试.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级分为一、二、三级。一级资质:1.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以上;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4.管理两种类型以上物业,并且管理各类物业的房屋建筑面积分别占下列相应计算基数的百分比之和不低于100%:(1)多层住宅200万平方米;(2)高层住宅100万平方米;(3)独立式住宅(别墅)15万平方米;(4)办公楼、工业厂房及其它物业50万平方米。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有优良的经营管理业绩。二级资质:1.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以上;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 于10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4.管理两种类型以上物业,并且管理各类物业的房屋建筑面积分别占下列相应计算基数的百分比之和不低于100%:(1)多层住宅100万平方米;(2)高层住宅50万平方米;(3)独立式住宅(别墅)8万平方米;(4)办公楼、工业厂房及其它物业20万平方米。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有良好的经营管理业绩。三级资质: 1.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以上;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4.有委托的物业管理项目;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第六条 新设立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资质:

(一)营业执照;

(二)企业章程;

(三)验资证明;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五)物业管理专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第七条 新设立的物业管理企业,其资质等级按照最低等级核定,并设一年的暂定期。第八条 一级资质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承接各种物业管理项目。二级资质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承接30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项目和8万平方米以下的非住宅项目的物业管理业务。三级资质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承接20万平方米以下住宅项目和5万平方米以下的非住宅项目的物业管理业务。申请核定资质等级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企业资质等级申报表;

(二)营业执照;

(三)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四)物业管理专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工程、财务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

(五)物业服务合同复印件;

(六)物业管理业绩材料。资质审批部门应当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符合相应资质等级条件的企业核发资质证书;一级资质审批前,应当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审查,审查期限为20个工作日。物业管理企业申请核定资质等级,在申请之日前一年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资质审批部门不予批准:

(一)聘用未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

(二)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业务一并委托给他人的;

(三)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

(四)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的;

(五)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 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

(六)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

(七)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

(八)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不按规定移交物业管理用房和有关资料的;

(九)与物业管理招标人或者其他物业管理投标人相互串通,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十)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业主投诉较多,经查证属实的;

(十一)超越资质等级承接物业管理业务的;

(十二)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的;

(十三)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印制

首先到工商局办一个物业公司,注册资金不能少于50万元,然后到房产或建设部门办临时资质.办资质有两个条件;中级职称人数(主要是证件)不少于5.另一个条件是具有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5 人,从业资格证是建设部发的,要考试.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级分为一、二、三级。一级资质:1.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以上;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4.管理两种类型以上物业,并且管理各类物业的房屋建筑面积分别占下列相应计算基数的百分比之和不低于100%:(1)多层住宅200万平方米;(2)高层住宅100万平方米;(3)独立式住宅(别墅)15万平方米;(4)办公楼、工业厂房及其它物业50万平方米。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有优良的经营管理业绩。二级资质:1.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以上;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4.管理两种类型以上物业,并且管理各类物业的房屋建筑面积分别占下列相应计算基数的百分比之和不低于100%:(1)多层住宅100万平方米;(2)高层住宅50万平方米;(3)独立式住宅(别墅)8万平方米;(4)办公楼、工业厂房及其它物业20万平方米。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有良好的经营管理业绩。三级资质: 1.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以上;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4.有委托的物业管理项目;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 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第六条 新设立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资质:

(一)营业执照;

(二)企业章程;

(三)验资证明;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五)物业管理专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第七条 新设立的物业管理企业,其资质等级按照最低等级核定,并设一年的暂定期。第八条 一级资质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承接各种物业管理项目。二级资质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承接30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项目和8万平方米以下的非住宅项目的物业管理业务。三级资质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承接20万平方米以下住宅项目和5万平方米以下的非住宅项目的物业管理业务。申请核定资质等级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企业资质等级申报表;

(二)营业执照;

(三)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四)物业管理专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工程、财务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

(五)物业服务合同复印件;

(六)物业管理业绩材料。资质审批部门应当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符合相应资质等级条件的企业核发资质证书;一级资质审批前,应当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审查,审查期限为20个工作日。物业管理企业申请核定资质等级,在申请之日前一年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资质审批部门不予批准:

(一)聘用未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

(二)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业务一并委托给他人的;

(三)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

(四)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的;

(五)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

(六)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

(七)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

(八)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不按规定移交物业管理用房和有关资料的;

(九)与物业管理招标人或者其他物业管理投标人相互串通,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十)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业主投诉较多,经查证属实的;

(十一)超越资质等级承接物业管理业务的;

(十二)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的;

(十三)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印制

第五篇:物业费收取通知

尊敬的和润广场各位商户:

和润商业购物广场已交付投入运行三年年多时间,感谢你们一直以来对物业工作的支持、配合与理解。

物业管理处收缴2015年全年物业费的工作正在展开,物业费是小区维护正常秩序、环境卫生、公共配套设施维护服务的根本保证。如果物业 费不能按时缴纳,将会对物业服务工作造成不利影响,同时也侵犯了已交费商户的利益。因此,请还未缴纳物业费的业主尽快 到物业办公室缴纳。

敬请广大业主积极支持配合,物业处全体员工将竭尽所诚为您服务,接受您的监督和建议,持续改进物业服务工作,努力将文博苑建成一个和谐、美丽的家园。

请相互转告

联系电话:XXXX-XXXXXXXX

和润商业购物广场物业办公室

2015年4月27日

物业费收取案例(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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