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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合集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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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江西省工程建设标准

江西省工程建设标准

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规程

Specification for acceptance of construction quality for external thermal insulation of civil buildings

DB 36/J0001-2006

主编部门:江西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 批准部门:江西省建设厅

施行日期:2006年7月1日

2006 江西

关于发布江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的通知

赣建设[2006]21号

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建工集团: 为了落实国家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完善建筑节能技术标准和规范,保证建筑节能外墙外保温工程质量,我厅组织有关专家,依据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结合我省实际,编制完成了《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现批准为江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DB36/J0001-2006,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本规程由江西省建设厅归口管理,江西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负责解释工作,各单位在使用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

江西省建设厅 二○○六年五月十二日

关于同意《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质量 验收规程》地方标准备案的函

建标标备便[2006]66号

江西省建设厅:

你厅《关于<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申请备案的函》收悉。经研究,同意所报的《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一项地方标准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备案,其备案号为J10805-2006。

该项标准的备案公告,将刊登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二○○六年六月一日

《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是根据江西省建设厅《印发<关于推进我省建筑节能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赣建设[2003]5号)和《关于下达2003年度省建设厅科技项目和经费计划的通知》(赣建设[2003]44号),由江西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负责主编,南昌大学等参编单位共同编制的。

本规程以国家现行规范、标准为依据,进行了广泛的调查和研究。在编制过程中,参考了其他地区有关外墙外保温工程试验资料和技术规程,广泛听取了设计、科研、监理、施工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经多次讨论修改,最后由江西省建设厅组织专家审查定稿。本规程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钢丝网架聚苯板、整浇外墙外保温系统、胶粉聚苯颗粒保温浆料外墙外保温系统、硬泡聚氨酯喷涂外墙外保温系统、泡沫玻璃外墙外保温系统、砂加气外墙外保温系统、外墙自保温系统和外墙外保温工程质量验收等11章和5个附录。

本规程由江西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负责解释。

本规程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深入研究,总结经验,随时将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函告江西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南昌市文教路418号,邮编330077),以供今后修订积累资料。

本规程主编单位:江西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本规程参编单位:南昌大学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龚福根、余建国(以下按姓氏笔画排列)万志锋、王平、王磊、刘凯、杜根英、吴凡、徐文、钱勇

次 总则 ………………………………………………………… 7 2 术语 ………………………………………………………… 8 3 基本规定 …………………………………………………… 10 3.1 一般规定……………………………………………… 10 3.2设计 …………………………………………………… 11 3.3材料 …………………………………………………… 12 3.4施工 …………………………………………………… 13 4 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 …………………………… 14 5 钢丝网架聚苯板整浇外墙外保温系统 …………………… 16 6 胶粉聚苯颗粒保温浆料外墙外保温系统 ………………… 18 7 硬泡聚氨酯喷涂外墙外保温系统 ………………………… 20 8 泡沫玻璃外墙外保温系统 ………………………………… 22 9 砂加气外墙外保温系统 …………………………………… 24 10 外墙自保温系统…………………………………………… 27 11 外墙外保温工程质量验收………………………………… 30 附录A 外墙外保温系统材料现场抽检复验项目…………… 32 附录B 外墙外保温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33 附录C 外墙外保温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 34 附录D 保温系统常用材料主要性能指标 …………………… 35 附录E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报告 …………………… 39 本规程用词和用语说明………………………………………… 41 条文说明 ………………………………………………………… 42

1.总

1.0.1 为贯彻国家有关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政策,加强民用建筑外墙保温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统一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标准,保证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结合我省情况,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我省新建民用建筑工程外墙外保温(以下简称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可参照本规程执行。1.0.3 本规程应与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配套使用。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相关的国家现行标准规范

1.0.4 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和承包合同文件对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均不得低于本规程的规定。本规程未涉及的其它建筑节能产品及技术的工程质量验收,应遵照相关标准执行。

2.术语

2.0.1 围护结构building envelope

建筑物及房间各面的围挡物,如墙体、屋面、门窗、楼板和地面等。按其是否同室外空气直接接触,又可分为外围护结构和内围护结构。

2.0.2 外墙外保温系统external thermal insulation composite systems

置于建筑物外墙外侧保温构造的总称,是由保温层、护面层、饰面层等组成的具有保温隔热、防水和装饰功能的围护系统。2.0.3 基层 substrate 节能工程中,直接承受保温系统的墙身、楼板、地面以及屋面的结构面层。2.0.4 保温层 thermal insulation layer 由绝热材料组成起保温隔热作用的构造层。2.0.5 护面层rendering coat 在保温层上,保护保温层并起增强防裂和防水作用的构造层。2.0.6 饰面层 coating 附着于保温系统表面起装饰作用的构造层。2.0.7 胶粘剂 adhesive 用于保温材料与基层粘结的材料。2.0.8 界面剂interface agent 用以改善基层保温层表面粘结性能的含聚合物浆料。2.0.9 抹面砂(胶)浆(抗裂砂浆)base coat 用于护面层抹灰的聚合物砂(胶)浆。2.0.10 增强网resistant mesh 铺设在抹面胶(砂)浆内用以提高护面层强度以及抗裂和抗冲击性能的玻纤网格布或金属网。2.0.11 锚固件mechanical fixings 用于将保温板或护面层中的金属网固定在基层上的专用机械固定件。2.0.12 外墙自保温external thermal self-insulation 用单一材料可满足外墙节能指标要求的围护结构。

3.基本规定

3.1 一 般 规 定

3.1.1 外墙外保温系统应满足下列要求: 保温层应与基层连接可靠、耐久、安全并具有适应基层变形的能力,主体结构的正常变形不致造成保温系统产生裂缝、空鼓和脱落; 锚固件的设置应确保外保温系统的自重均匀传递到基层,而不产生有害变形; 3 保温系统应能经受风压和风振的作用; 保温系统应能适应由温度、湿度变化而产生的应力; 保温系统在遭遇相应抗震设防烈度地震作用时,不应从基层上脱落; 6 保温系统的防火性能应符合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保温系统应具有防雨水渗透性能,雨水不得渗入护面层,护面层应具备一定强度和抗裂性。

3.1.2 外墙外保温系统基层应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的一般抹灰工程质量标准。

3.1.3 外墙外保温系统所有组成材料应对人体和环境无害,彼此相容并具有防腐性。3.1.4 外墙外保温系统饰面层采用粘贴面砖时,其材料与构造措施应符合设计和相关标准的要求。对面砖的粘贴质量应做粘结强度检验。

3.1.5 外墙外保温系统饰面施工质量应视选材不同,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执行。

3.1.6 外墙外保温系统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相同材料、工艺、施工条件以及变形缝、施工段等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检验批的划分和检查数量还应符合下列规定:以每500~1000m2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m2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每个检验批每100 m2应至少抽查1处,每处不得小于10 m2。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参见附录C。3.2 设

3.2.1 工程设计时,设计单位应对外墙外保温进行系统的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具备资格的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后方可实施,任何单位不得擅自修改设计文件。

3.2.2 外墙外保温设计应符合《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和《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的规定。

3.2.3 外墙外保温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消防、环保、节能等有关规定。

3.2.4 根据江西省夏热冬冷地区特点,南向窗墙面积比宜控制在0.35以内,北向窗墙比宜控制在0.25以内,当窗墙面积比超过以上规定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外窗热工性能。3.2.5 外墙外保温设计时,保温层厚度可根据所使用材料的物理性能指标,合理地进行热工设计计算确定。保温层厚度不得小于相关节能设计标准规定的最小厚度值。

3.2.6 外墙外保温建筑构造,应符合江西省建筑标准设计《外墙外保温建筑构造》等图集的要求。

3.3 材

3.3.1 外墙外保温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有关材料主要性能指标参见附录D)。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或禁止使用的材料。

3.3.2 外墙外保温工程所用材料的阻燃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的规定。

3.3.3 各类保温材料及配套产品的运输和贮存应满足产品标准规定的要求,应采用有效措施,防止保温材料及产品损坏、变质和污染环境。聚苯板应严防白蚁和老鼠等嚼齿动物的侵害。

3.3.4 外墙外保温工程所用材料进场时,应对其品种、规格、型号和尺寸进行验收。验收项目详见附录A。材料包装应完好,并应有产品合格证、说明书和相关性能的出厂检测报告或质量保证书。进口产品应提供商检报告和中文说明书。3.3.5 需要进行复验的材料和试验项目及种类,应符合相关的标准规范以及本规程各章节的规定。如无规定的,按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规格、同一类型的进场材料应至少抽取一组样品进行复验,复验项目参照附录A,材料试验方法参见附录E及相关标准。合同另有约定的应按合同执行,但不得低于本规程的要求。复检材料的取样和送样按有关见证取样送样规定执行。

3.3.6 现场配制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或产品说明书配制。并应在监理人员的监督下进行配制。

3.4 施

3.4.1 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在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方案,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后,方可付之于施工。3.4.2 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专项技术交底和专业技术培训。按相关的施工技术标准对施工过程实施质量控制。

3.4.3 外墙外保温工程应在建筑基层(体)的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保温工程施工。对既有建筑进行外保温施工前,应对基层(体)进行处理并达到本规程的要求后方可实施。3.4.4 管道、设备等安装及调试宜在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前完成,必须同步进行时,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外墙外保温工程应在施工时,留置管道、设备检修孔井,外墙外保温工程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等的使用和维修。

3.4.5 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按本规程各章、节的规定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并按附录B的格式记录。

3.4.6 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时,各道工序应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经现场监理人员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

4.1 一 般 规 定

4.1.1 本章适用于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

4.1.2 粘贴聚苯板时,涂聚合物胶粘剂面积不得小于板面积的40%。需要安装锚固件的墙面,锚固件的数量、锚固位置和锚固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锚固件应按规定做拉拔试验。4.1.3 外墙外保温系统的隐蔽工程验收项目应符合以下规定: 在聚苯板安装完工后,应对聚苯板粘贴、锚固件安装质量进行隐蔽验收检查。增强网铺设完工后,应对抹面胶(砂)浆厚度、增强网铺贴位置进行隐蔽验收检查。4.1.4 聚苯板外贴面砖前,应查验固定聚苯板的锚固件的拉拔强度检测报告,并在聚苯板表面喷涂界面砂浆,界面砂浆喷涂应均匀,厚度符合有关规定。4.2 主 控 项 目

4.2.1 外墙外保温系统所用材料,应按设计要求选用。聚苯板厚度负偏差不得大于3mm。检查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材料进场复验报告;保温层厚度用钢针插入和尺量检查。4.2.2 聚苯板应与基层粘接牢固,无松动和虚粘现象。聚苯板粘结用的胶粘剂拉伸粘结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有关规定。

检查方法:检查样板件拉伸粘接强度检验报告及施工记录。

4.2.3 抹面砂(胶)浆与聚苯板应粘接牢固,无脱层和空鼓现象。检查方法:观察检查;用小锤轻击检查;检查施工记录。4.2.4 锚固件进入墙体锚固深度应符合产品安装规定的要求。检查数量:按楼层每20m长抽查一处,每处不小于4套。4.2.5 护面层无爆灰和裂缝等缺陷。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手摸检查。4.3 一 般 项 目

4.3.1 粘贴在墙面上的聚苯板外表面应符合表面平整度要求。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尺量检查。

4.3.2 聚苯板粘贴应上下错缝,拼缝应紧密、平整,若出现局部拼接缝隙过大,不得采取涂抹胶粘剂的方法处理,应采用同种板材或聚氨酯发泡剂填充。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手摸检查。

4.3.3 聚苯板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3.3的规定。表4.3.3

聚苯板安装允许偏差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查方法 1 表面平整度 3 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 2 立面垂直度 3 用2m垂直检查尺检查 3 阴、阳角方正 3 用直角检验尺检查 4 接缝高低差 1.5 用钢直尺和塞尺检查 5 接缝宽度 1.5 用钢直尺检查

4.3.4 增强网应压贴密实,不得有空鼓、皱褶、翘曲、外露等现象。搭接长度应符合规定,一般不少于50mm。阳角处,应加贴一层增强网,增强网宽度每边不少于100mm。检查方法:观察检查;直尺测量。

4.3.5 聚苯板系统面层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3.5 规定。表4.3.5

聚苯板系统面层允许偏差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查方法 1 表面平整度 4 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 2 立面垂直度 4 用2m垂直检查尺检查 3 阴、阳角垂直方正 4 用直角检验尺检查 4 分格缝及装饰线直线度 4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5.钢丝网架聚苯板整浇外墙外保温系统

5.1 一 般 规 定

5.1.1 本章适用于钢丝网架聚苯板整浇外墙外保温系统工程质量验收。5.1.2 钢丝网架聚苯板外墙外保温系统工程中,饰面层工程应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有关规定执行。混凝土结构工程应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有关规定执行。

5.1.3 钢丝网架聚苯板外保温系统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1 斜插钢丝埋入混凝土的长度; 锚固钢筋埋入混凝土的长度及穿越聚苯板部分的防锈措施; 3 保温板接缝及末端附加平网和角网的敷设。5.2 主 控 项 目

5.2.1 钢丝网架聚苯板及所用材料和半成品、成品进场后应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其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设计和有关标准的要求。聚苯板的厚度负偏差不得大于3mm。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产品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材料复验报告;保温层厚度用尺检查。

复验项目:聚苯板、抹面(胶)砂浆、抗裂砂浆、界面剂等,详见附录A。

5.2.2 钢丝网架聚苯板敷设的部位应符合设计要求,板的安装方向应是槽口向外并呈水平状。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按设计文件进行对照。

5.2.3 锚固钢筋的形状、埋设的位置、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穿越聚苯板部分应刷防锈漆二遍,埋入混凝土的长度不得小于150mm。斜插钢丝埋入混凝土的长度不得小于40mm。检验方法:按设计文件进行对照;尺量检查。

5.2.4 钢丝网架聚苯板的安装应逐层排列,接缝应错缝搭接严密。接缝处和末端,应增设附加平网和角网,搭接宽度均不应小于100mm。检验方法:观察检查;钢尺测量。5.3 一 般 项 目

5.3.1 钢丝网架聚苯板应平整、洁净、无断裂。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3.2 混凝土成型拆模后保温层不应有明显缺损、位移或嵌入混凝土内等缺陷,水平钢丝与带槽聚苯板槽底间距应不小于7mm。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钢针插入与直尺测量。5.3.3 钢丝网架聚苯板保温系统面层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5.3.3 的规定。表5.3.3

钢丝网架聚苯板保温系统面层允许偏差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查方法 1 垂直度 每层 5 用2m垂直检测尺检查

全高 H/1000且≤30 用经纬仪或吊线、尺量检查 2 表面平整度 8 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3 保温层厚度 ±5 用钢针、尺量检查 4 锚固筋间距 +50 用尺量检查 5 接缝宽度 2 用尺量检查

6胶粉聚苯颗粒保温浆料外墙外保温系统

6.1 一 般 规 定

6.1.1 本章适用于胶粉聚苯颗粒保温浆料外墙外保温系统工程质量验收。

6.1.2 伸出外墙的构件及附墙部件,如阳台、雨罩、空调室外机搁板等,均应按设计要求采取保温措施。6.2 主 控 项 目

6.2.1 使用的材料和半成品、成品进场后,应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其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设计和有关标准的要求。

检查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材料复验报告。

复验项目:胶粉聚苯颗粒浆料、抹面(胶)砂浆或抗裂砂浆、柔性抗裂腻子、锚固体等,详见附录A。

6.2.2

保温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平均厚度不允许有负偏差。检查方法:用钢针插入和尺量检查。

6.2.3

保温层与墙体以及各构造层之间应粘结牢固,无脱层、空鼓及裂缝,面层无粉化、起皮、爆灰。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用小锤轻击检查。6.2.4

增强网应铺压严实,不得有空鼓、褶皱、翘曲、外露等现象,搭接长度不得小于50mm。金属网应采用专用的锚固件固定在基层墙体上,锚固位置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方法:观察检查。6.3 一 般 项 目

6.3.1

外墙外保温墙面表面应洁净,接搓平整.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6.3.2 胶粉聚苯颗粒保温浆料系统面层的允许偏差和检验应符合表6.3.2 的规定。表6.3.2

胶粉聚苯颗粒保温浆料系统面层允许偏差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检查方法 1 表面平整度 4 用2m靠尺楔形塞尺检查 2 立面垂直度 4 用2m垂直检查尺检查 3 阴、阳角方正 4 用直角检验尺检查 分格缝(装饰线)直线度 4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7硬泡聚氨酯喷涂外墙外保温系统

7.1 一 般 规 定

7.1.1 本章适用于硬泡聚氨酯喷涂外墙外保温系统工程质量验收。7.1.2 基层应干燥,施工前基层应清扫干净,不得有油污、灰尘等。

7.1.3 施工时的环境温度宜为10~40℃,风速不大于5m/s,相对湿度小于80%。7.2 主 控 项 目

7.2.1 硬泡聚氨酯喷涂外墙外保温系统所用材料和半成品、成品进场后,应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其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设计和有关标准的要求。检查内容:检查出厂合格证和复检报告。

复验项目:硬泡聚氨酯、增强抗裂腻子、耐碱玻纤网格布、界面剂,详见附录A。7.2.2 聚氨酯保温层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平均厚度不允许有负偏差。检查方法:按施工顺序,先后用钢针插入和尺量检查。

7.2.3 保温层与墙体以及各构造层之间应粘结牢固,无脱层、空鼓及裂缝,面层无粉化、起皮、爆灰。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用小锤轻击检查。7.3 一 般 项 目

7.3.1 硬泡聚氨脂喷涂界面砂浆要求涂刷均匀,不得有漏底现象。硬泡聚氨酯喷涂外墙外保温系统表面平整、洁净、接搓平整,线角顺直、清晰。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7.3.2 玻纤网格布应铺压严实,不得有空鼓、褶皱、翘曲、外露等现象。搭接长度不得小于50mm。

7.3.3

硬泡聚氨酯外墙外保温系统墙面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3.3的规定。表7.3.3

硬泡聚氨酯外墙外保温系统面层允许偏差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查方法 表面平整度 4 用2m靠尺楔形塞尺检查 2 立面垂直度 4 用2m垂直检查尺检查 3 阴、阳角方正 4 用直角检验尺检查 分格缝(装饰线)直线度 4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8泡沫玻璃外墙外保温系统 8.1 一 般 项 目

8.1.1 本章适用于泡沫玻璃外墙外保温系统工程质量验收。

8.1.2 泡沫玻璃外墙外保温系统的材料进场后,应对其表观密度、胶粘剂及抹面砂浆的粘结强度进行现场复验。

8.1.3 泡沫玻璃外墙外保温系统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1 基层处理和找平层质量; 2 机械固定件连接点; 3 保温层铺设; 4 保温层厚度; 加强部位的防裂加强措施; 胶粘剂的涂胶面积和厚度、涂胶的布置及数量; 7 变形缝节点构造。8.2 主 控 项 目

8.2.1 泡沫玻璃外墙外保温系统所用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选用的保温板厚度不允许有负偏差。

检查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材料检测复验报告。保温板厚度用尺量检查。

8.2.2 保温板粘贴固定应牢固,不得有碎裂、脱胶、松动现象。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检查隐蔽验收记录。

8.2.3 粘贴在墙面上的泡沫玻璃外表面应打磨平整。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手摸检查。

8.2.4 抹面胶浆与泡沫玻璃应粘结牢固,无脱层、空鼓。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有小锤轻击检查;检查施工记录。8.2.5 锚固件进入墙体锚固深度应符合产品安装规定的要求。检查数量:按楼层每20m长抽查一处,每处不小于4套。检查方法:自攻螺丝退出检查。8.2.6 护面层无爆灰和裂缝等缺陷。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手摸检查。8.3 一 般 项 目

8.3.1 变形缝节点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隐蔽验收记录。

8.3.2 外敷管线的固定应符合设计要求,严禁直接固定在保温层上。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手板检查。

8.3.3 保温板铺贴顺序、排列、阴阳角处搭接方式、非标准块使用部位及门窗洞口板块切割布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隐蔽验收记录。

8.3.4 保温板表面应平整、洁净、无明显裂纹和缺损。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3.5 保温层开槽、开孔及装饰件的安装固定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手扳检查。

8.3.6 保温板铺贴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8.3.6的规定。表8.3.6

保温板铺贴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1 立面垂直度 4 用2m垂直检测尺检查 2 表面平整度 4 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 接缝直线度 3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垂尺检测 4 接缝高低差 2 用钢直尺和塞尺检查 5 接缝宽度 2 用钢直尺检查 9砂加气外墙外保温系统

9.1 一 般 规 定

9.1.1 本章适用于砂加气外墙外保温系统工程质量验收。

9.1.2 保温层表面局部加贴耐碱玻璃纤维网格布的部位应进行隐蔽工程验收。9.1.3 保温系统验收时应提供以下记录和资料: 保温块、胶粘剂及其它材料的出厂合格证书(质量保证书)及产品性能检测报告; 2 保温块墙体施工记录; 控制缝、网格布等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墙体尺寸和位置对设计偏差的检查验收记录; 5 有特殊要求的工程项目验收记录; 6 其它应提供的资料。

9.2 主 控 项 目

9.2.1 系统所用材料和成品进场后,应作质量检查和验收,其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设计和有关标准的要求,其中专用粘结剂应进行复验;保温块厚度不允许有负偏差。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钢尺测量;检查产品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和材料进场收验记录。9.2.2 保温块与基层间必须粘结牢固,粘结剂的粘贴面不得小于保温块面积的80%。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小锤轻击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9.2.3 粘结剂、界面剂、抗渗剂、抹面腻子、耐碱玻璃纤维网格布、聚氨脂发泡剂、建筑密封胶等专用材料性能应符合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材料进场验收记录和复检报告。

9.2.4 托角条、拉结件和锚固件的形状、防锈蚀、强度或抗老化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产品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和材料进场验收记录。

9.2.5 支承保温块的水平金属托角条应与主体结构连接牢固,其垂直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数量:按楼层数抽检20%,并不少于3个楼层。不足3层,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按施工图检查。

9.2.6

固定保温块的拉结件或锚固件的设置间距、数量应符合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施工时跟踪检查。

9.3 一 般 项 目 9.3.1 保温块的粘贴厚度和保温块间的灰缝厚度和宽度均为2-3mm。检测方法:观察检查;用钢尺测量4皮(250mm高)保温块高度折算。

9.3.2 保温层表面局部加贴耐碱玻璃纤维网格布的部位、范围、尺寸、方向应符合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

检查数量:按同类加贴部位抽检10%,且不得少于3处。检验方法:观察检查;钢尺测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9.3.3 保温块墙体的阳角两侧必须同时铺贴,铺贴时上下皮应相互错缝搭接。搭接长度不得小于被搭接保温块长度的1/3,且不得小于100mm。检验方法:观察检查;钢尺测量检查。

9.3.4 外保温墙体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9.3.4的要求。表9.3.4

保温块墙体的允许偏差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 1 表面平整度 5 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 2 垂直度 每层 5 用2m垂直尺检查

全高 ≤10m 10 用经纬仪或吊锤挂线和尺量检查

>10m 20

10外墙自保温系统

10.1 一 般 规 定

10.1.1 本章适用于砂加气等保温砌块砌筑的外墙自保温系统工程质量验收。10.1.2 外墙自保温系统验收时应提供以下记录和资料: 保温砌块、粘结剂及其它材料的出厂合格证书(质量保证书)及产品性能检测报告; 2 施工记录; L型铁件、控制缝等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墙体尺寸和位置对设计偏差的检查验收记录; 5 有特殊要求的工程项目验收记录; 6 其它必须提供的资料。

10.1.3 自保温工程可按一个楼层、一个施工段划分为一个检验批。10.2 主 控 项 目

10.2.1 保温砌块的外观质量、外形尺寸(厚度)、密度等级、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专用粘贴剂的强度级别应符合设计要求。抽检数量:同品种、同规格、同等级的保温块,以10000块为一批,不足10000块亦为一批,随机抽检50块。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量测;检查保温砌块的产品合格证、进场验收记录和性能检测报告。10.2.2 粘结剂、批嵌材料、界面剂等专用材料应符合相关规定。10.2.3 L型铁件的形状、防锈蚀、强度等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和材料进场验收记录。10.2.4 与主体结构连接的L型铁件应置于灰缝中,其垂直间距和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抽检数量:在检验批中抽检20%,且不应少于5处。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用尺量检查。10.3 一 般 项 目

10.3.1 自保温墙体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0.3.1的规定。抽检数量:

(1)对表中1、2项,在检验批的标准间中随机抽查10%,但不少于3间;大面积房间和活动楼道按两个轴线或每10延米按一标准间计数。

(2)对表中3、4项,在检验批中抽检10%,但不应少于5处。表10.3.1

自保温墙体的允许偏差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 1 轴线位置 10 用尺检查 垂直度 ≤3m 5 用2m托线板或吊线和尺检查

>3m 10 表面平整度 6 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 4 门窗洞口高、宽(后塞框)±5 用尺检查 5 外墙上、下窗口偏移 20 用经纬仪或吊线检查 10.3.2 保温砌块不应与其他块材混砌。

抽检数量:在检验批中随机抽检20%,且不应少于5处。检验方法:外观检查。

10.3.3 自保温墙体砂浆饱满度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0.3.3的规定。抽检数量:每步架子不少于3处,且每处不应少于3块。表10.3.3

自保温墙体砂浆饱满度及检验方法 名称 灰缝 饱满度及要求 检验方法 自保温墙体 水平≥80% 采用百格网检查保温砌块水平面、垂直面砂浆的粘结痕迹面积

垂直 ≥80%

10.3.4 自保温墙体砌筑时应错缝搭砌,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被搭接保温砌块长度的1/3,且不应小于100mm。

抽检数量:在检验批的标准间中抽查10%,且不应少于3间。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用尺量检查。

10.3.5 自保温墙体的灰缝厚度和垂直灰缝宽度正确。其水平灰缝厚度和垂直灰缝宽度均应为8-10mm。

抽检数量:在检验批的标准间中抽查10%,且不应少于3间。检验方法:用尺量2m墙体长度折算。

10.3.6 自保温墙体的顶面与钢筋混凝土梁或板底面预留10~25mm空隙。空隙内的充填物宜在墙体砌筑完成后14天进行。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中抽查10%的墙片(每两柱间的墙体为一墙片),且不应少于3个墙片。检验方法:观察。外墙外保温工程质量验收

11.0.1 外墙外保温系统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第6章的规定。11.0.2 外墙外保温系统在施工过程中,应按以下项目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1 建筑外墙结构基层(墙)的处理; 保温层的厚度以及保温层各层抹灰、粘贴、挂装与铺设; 3 密封与增强(螺栓)处理。

11.0.3 外墙外保温系统施工质量验收包括施工过程验收和竣工验收。过程验收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等有关人员参加。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专家组进行验收,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等有关人员参加。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对外墙外保温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监督。11.0.4 外墙外保温系统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 外墙外保温系统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它设计文件;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复验报告; 3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4 施工记录; 各检验批和分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记录。

11.0.5 外墙外保温系统工程竣工后,在需要的情况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节能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传热系统现场抽样检测,提供检测报告。

11.0.6 外墙外保温系统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 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除有专门要求外,一般项目的合格点率应达到80%及以上,其最大偏差不得超过本规程规定的1.5倍; 3 具有完整的施工技术方案和质量检查记录。

11.0.7 外墙外保温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外墙外保温系统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质量验收的规定; 2 外墙外保温系统所包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外墙外保温系统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规定。11.0.8 外墙外保温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将工程技术资料汇入单位工程技术资料中,交建设单位和有关档案管理部门存档。

附录A外墙外保温系统材料现场抽验复验项目

表A

外墙外保温系统材料现场抽检复验项目 材料名称 现场抽样数量 外观质量检验 物理性能指标

EPS板 每5000m2为一批,不足5000m2按一批抽样,抽取1%做外观质量检查。在外观质量合格的板材中,按分项工程单元任取一块做物理性能检验。色泽均匀、厚度偏差合格、表面平整无明显收缩变形和膨胀变形、无明显油渍和杂质 表观密度、导热系数、抗拉强度、尺寸稳定性、燃烧性能级别 胶粉聚苯颗粒保温浆料 每35t为一批,不足35t按一批抽样 包装完好无损,标明产品名称、生产日期、生产厂名、生产有效期 表观密度、导热系数、抗压强度、线性收缩率 硬泡聚氨酯 以每5000m2为一批,不足5000m2按一批抽样;每个检验批每100m2应至少抽查一处,每处不得小于10m2。表面平整、无起鼓、无断裂 表观密度、导热系数、抗拉强度、抗压强度,吸水率

泡沫玻璃板 每500~1000m2为一批,不足500m2按一批抽样,抽取10%做外观质量检查。在外观质量合格的板材中,按分项工程单元任取一块做物理性能检验 色泽均匀、厚度偏差合格、表面平整无明显缺陷 表观密度、导热系数、抗压强度、砂加气保温块 按同品种、同规格、同等级的保温块10000块为一批,不足10000块按一批抽样,随机抽取50块进行尺寸偏差、外观检查。在外观质量合格的保温块中,任取3块做物理性能检验 外观尺寸偏差合格、表面无明显缺陷 密度等级、抗压强度

耐碱玻纤网格布 每7000m为一批,不足7000m按一批抽样,从中抽取5卷作外观质量检查,按分项工程单元随机抽取一卷做物理性能检验 断纬、脱纬、稀路、密路、破洞、杂物、污渍、边不良、拖纱 断裂强力、断裂应变、耐碱断裂强力、耐碱断裂强力保留率 胶粘剂 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批的产品至少抽样一次,每20吨为一批,不足20吨按一批抽样 包装完好无损,标明产品名称、生产日期、生产厂名、产品有效期 自然干燥状态和浸水拉伸粘强度

抹面砂(胶)浆、抗裂砂浆、柔性抗裂腻子 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批产品至少抽样一次 包装完好无损,标明产品名称、生产日期、生产厂名、产品种有效期 自然干燥状态和浸水拉伸粘接强度、压折比

界面剂 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批的产品至少抽样一次,每10吨为一批,不足10吨按一批抽样 包装完好无损,标明产品名称、生产日期、生产厂名、产品有效期 自然干燥状态和浸水压剪沾接强度

锚固件 每1000m2为一组,每组为3只 拉拔强度

附录B外墙外保温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表B

外墙外保温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

项目经理

分项工程名称

专业工长

隐蔽工程项目

施工单位

施工标准名称及编号

施工图名称及编号

隐蔽工程部位 质量要求 施工单位自查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

施工单位自查结论

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

****年**月**日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附录C外墙外保温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表C

外墙外保温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

节能分项项目

验收部位

施工单位

专业工长

项目经理

执行标准

分包单位

分包项目经理

施工班组长

验收项目 施工单位 检查记录 监理单位 验收记录 主 控 项

目 1

一般项目 1

允许偏差项目 实测偏差

施工单位评定 检查结果 专业工长(施工员)施工班 组长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

日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月**日 附录D 保温系统常用材料主要性能指标

D.0.1

部分常用保温材料主要性能指标

材料名称

项目

指标 聚苯板 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料 胶粉颗粒保温浆料 泡沫玻璃保温板 半硬质矿棉板

表观密度,kg/m? 18~22 ≥30 ≤250 ≤180 100~180 压缩强度,Mpa ≥0.10 ≥0.10 ≥0.20 ≥0.50--抗拉强度,Mpa ≥0.10 ≥0.10------水蒸气透湿系数, ng/Pa·m·s ≤4.5 ≤6.50--≤0.05--尺寸稳定性,% ≤0.30 ≤1.0(70℃48h)----

线性收缩率,%----≤0.30----吸水率,%(v/v)≤4.0 ≤4.0--≤0.5--软化系数----≥0.50----燃烧性能 B2或B1 垂直燃烧法,平均燃烧时间不大于30s,燃烧高度不大于250mm B1 A 难燃

导热系数,W/(m·k)≤0.041 ≤0.027 ≤0.060 ≤0.062 ≤0.048 D.0.2

砂加气保温块主要性能指标 密度级别 项目 B04 B05 干密度,kg/m? ≤450 ≤530 抗压强度,MPa ≤2.0 ≤2.5 导热系数,W/(m·K)≤0.11 ≤0.13 干燥收缩值,mm/m ≤0.5 ≤0.5

D.0.3

胶粘剂、界面剂及抹面砂浆主要性能指标

材料名称

项目

指标 胶粘剂 界面剂 抹面抗裂砂浆 抹面抗裂砂浆(有网体系)拉伸粘接强度,MPa(与聚苯板)常温常态 ≥0.10 ≥0.10 ≥0.20(聚氨酯)≥0.10 ≥0.10 耐水 ≥0.10 ≥0.10 ≥0.20(聚氨酯)≥0.10 ≥0.10 耐冻融

----------≥0.10 ≥0.10 柔韧性 抗压强度/抗折强度(水泥基)-----≤3.0--开裂应变(非水泥基),%------≥1.5---拉伸粘结强度,MPa(与水泥砂浆)常温常态 ≥0.60------耐水 ≥0.40------压剪粘结强度,MPa(与水泥砂浆)原强度--≥0.70----耐水--≥0.50----耐冻融--≥0.50----可操作时间,h 1.5~0.4--1.5~4.0 4.0

D.0.4

耐碱玻纤网与钢丝网主要性能指标 材料名称 项目 耐碱玻纤网格布 镀锌钢丝网(胶粉聚苯颗粒系统)

聚苯板系统 胶粉聚苯颗粒系统

网孔中心距,mm--4×4 12.7 丝径,mm----0.9 单位面积质量,g/㎡ ≥130 ≥160--断裂应变,% ≤5 ≤5--断裂强力,N/50mm(经纬向)普通型--≥1250--加强型--≥3000 耐碱断裂强力保留率(经纬向),% ≥50 ≥90--而碱断裂强力,N/50mm ≥750----焊点抗拉力,N---->65 热镀锌质量,g/㎡----≥122 注:耐碱玻纤网格布的耐碱断裂强力保留率的试验方法为:聚苯板系统采取Na OH浸泡,胶粉聚苯颗粒系统采取10:1水泥浆滤液浸泡。

D.0.5

中碱网格布主要性能指标 项目 指标

A型玻纤布(被覆用)B型玻纤维(粘贴用)布重,g/m? ≥80 ≥45 含胶量,% ≥10 ≥8 抗拉断裂荷载 径向,N/50mm ≥600 300 纬向,N/50mm ≥400 200 网孔尺寸,mm×mm 5×5 或 6×6 2.5×2.5

D.0.6

钢丝网架聚苯板 项次 项目 质量要求 聚苯板 外观 保温板正面有梯形凹凸槽(槽中距50mm),四周设有高低口

对接 ≤3000长板中聚苯板对接不得多于两处,且对接处需用聚氨酯粘牢 钢 丝 网

架 焊接强度 抗拉力≥330N,无过烧现象

焊点质量 网片漏焊脱焊点不超过焊点数的8%,且不应集中在一起。连续脱焊不应多于2点,板端200mm区段内的焊点不允许脱焊虚焊,斜插钢丝不允许漏焊、脱焊

钢丝挑头 网边挑头长度≤6mm,插丝挑头≤5mm,穿透苯板挑头≥40mm 质量 ≤4kg/m?

D.0.7

粘结石膏主要性能指标 项目 指标

细度(2.5mm方孔筛筛余%)0 可操作时间 ≥50 保水率,% ≥70 抗裂性 24h无裂纹 凝结时间,min 初凝时间 ≥60 终凝时间 ≤120 强度,MPa 绝干抗折强度 ≥3.0 绝干抗压强度 ≥6.0 剪切粘结强度 ≥0.5 收缩率,% ≤0.06

D.0.8

粉刷石膏主要性能指标 项目 指标

可操作时间,min ≥50 凝结时间,min 初凝时间 ≥75 终凝时间 ≤240 保水率,% ≥65 抗裂性 24h无裂纹 强度,MPa 绝干抗折强度 ≥2.0 绝干抗压强度 ≥4.0 剪切粘结强度 ≥0.4 收缩率,% ≤0.05

D.0.9

耐水腻子主要性能指标 项目 技术指标

I型 II型

容器中状态 外观白色状、无结块、均匀 料浆可使用时间,h 终凝不小于2 施工性 刮涂无困难、无起皮、无打卷 干燥时间,h ≤5 白度,% ≥80 打磨性 手指干擦不掉粉,用砂纸易打磨 软化系数 不小于0.70 不小于0.50 耐碱性,24h 无异常 无异常 粘结强度,Mpa 标准状态 >0.60 >0.50 侵水以后 >0.35 >0.30 低温贮存稳定性-5℃冷冻4h无变化,刮涂无困难

附录E 保温系统常用材料试验方法

E.1 聚合物水泥粘结胶浆

按《膨胀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JG149)的规定检测。E.2 聚合物抹面砂浆

按《膨胀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JG149)的规定检测。E3 耐碱型玻璃纤维网格布

E3.1 耐碱型玻璃纤维网格布的技术性能按《耐碱玻璃纤维网格布》(JC/T841)的规定检测。E.3.2 耐碱断裂强力保留率和保留值按《耐碱玻璃纤维网格布》(JC/T841)的规定检测。E.3.3 断裂应变按《耐碱玻璃纤维网格布》(JC/T841)的规定检测。E.4 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

E.4.1 抗拉强度试验方法按《膨胀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JG149)的规定检测。E..4.2

其它性能的测定按《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GB/T10801.1)的规定检测。E.5 聚苯板玻纤网格布聚合物砂浆外保温系统(不包括粘结层)外保温系统性能试验用的试样按照厂家产品说明情况制备,按《膨胀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JG149)规定检测。

E.5.1 抗冲击性能按《膨胀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JG149)规定检测。E.5.2 吸水量按《膨胀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JG149)规定检测。E.5.3 冻融性能按《膨胀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JG149)规定检测。E.5.4 不透水性《膨胀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JG149)规定检测。

E.5.5 水蒸气湿流密度按《膨胀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JG149)规定检测。E.6

锚栓

E.6.1 单个锚栓破坏拉力承载力按《膨胀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JG149)规定检测。E.6.2 锚栓的热传导系统按《膨胀聚苯板薄膜灰外墙外保温系统》(JG149)规定检测。E.7 建筑密封膏

按《聚氨酯建筑密封膏》(JC482)、《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GB16776)、《丙烯酸酯建筑密封膏》(JC/T484)的规定测试。E.8 建筑涂料

按《合成树脂乳液外墙涂料》(GB/T9755)或《复层建筑涂料》(GB9779)或《建筑涂料》(GB9153)或《合成树酯乳液砂壁状建筑涂料》(JC/T24)的规定测试。E.9 硅酸盐水泥和普通硅酸盐水泥32.5#。按《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的规定测试。

本规程用词和用语说明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于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允许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条文中必须按指定标准、规范、规程或其它有关规定的,执行的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的规定”。

江西省工程建设标准

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规程

Specification for acceptance of construction quality for external thermal insulation of civil buildings

DB 36/J0001-2006

条 文 说 明

目录 总则 ………………………………………………………… 45 2 术语 ………………………………………………………… 46 3 基本规定 …………………………………………………… 47 3.1一般规定 ……………………………………………… 47 3.2设计 …………………………………………………… 48 3.3材料 …………………………………………………… 48 3.4施工 …………………………………………………… 49 4 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 ……………………………… 51 4.1 一般规定 ……………………………………………… 51 4.2主控项目 ……………………………………………… 51 4.3一般项目 ……………………………………………… 52 5 钢丝网架聚苯板整浇外墙外保温系统 ……………………… 53 5.1一般规定 ……………………………………………… 53 5.2主控项目 ……………………………………………… 53 5.3一般项目 ……………………………………………… 53 6 胶粉聚苯颗粒保温浆料外墙外保温系统…………………… 54 6.1一般规定 ……………………………………………… 54 6.2主控项目 ……………………………………………… 54 6.3一般项目 ……………………………………………… 54 7 硬泡聚氨酯喷涂外墙外保温系统…………………………… 55 7.1一般规定 ……………………………………………… 55 7.2主控项目 ………………………………………………55 7.3一般项目 ………………………………………………55 8 泡沫玻璃外墙外保温系统 ………………………………… 57 8.1一般规定 ………………………………………………57 8.2主控项目 ………………………………………………57 8.3一般项目 ………………………………………………57 9 砂加气外墙外保温系统 …………………………………… 58 9.1一般规定 ………………………………………………58 9.2主控项目 ………………………………………………58 9.3一般项目 ………………………………………………59 10 外墙自保温系统…………………………………………… 60 10.1一般规定 ……………………………………………… 60 10.2主控项目 ……………………………………………… 60 10.3一般项目 ……………………………………………… 61 11 外墙外保温工程质量验收………………………………… 62

1.总

1.0.1 编制本规程的宗旨与目的。外墙外保温工程在江西省已逐步展开,作为建筑领域的一项新技术,其施工质量验收目前尚无相应的国家、地方执行标准。1.0.2 规定了本规程的适用范围。对本规程未涉及的施工质量验收,必须按照设计要求或现行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执行。

1.0.3 规定了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标准和原则。现行国家、行业主要标准规范如下: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膨胀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JGJ149)《胶粉聚苯颗粒外墙外保温系统》(JGJ158)《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JGJ110)《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1.0.4 规定了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相关标准除本规程1.0.3条所列标准规范外,也包括江西省建筑产品应用标准或应用标准图集。

2.术语

本章给出了本规程有关章节中引用的12个术语。由于本规程应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等标准配套使用,在该标准中出现的与本规程相关的术语不再列出。本规程的术语是从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角度赋予其涵义的,但涵义不一定是术语的定义。同时,还给了相应的推荐性英文术语,该英文术语不一定是国际上通用的标准术语,仅供参考。

3.基本规定

3.1 一 般 规 定

3.1.1 规定了外墙外保温系统应满足的基本要求,本规程4~10章在工程质量验收时都必须满足这些要求。

3.1.2 外墙外保温系统对基层的要求,除满足本规程要求外,尚应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等的要求。

3.1.3 外墙外保温系统所有组成材料应具有环保和防腐要求,对环境造成污染及达不到防腐要求的材料,不得用在外墙外保温工程中。3.1.4 外墙外保温系统饰面层采用外贴面砖时,应做粘结强度检验,外墙饰面砖粘结强度的检验结果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JGJ110)的规定。3.1.5 外墙外保温工程饰面施工质量,除应满足本规程质量要求外,还应满足《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等的要求。

3.1.6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关于检验批划分的规定以及外墙外保温工程的施工特点,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一般是上下层连续作业,两层之间是完整的装饰面,没有层与层之间的界限,如果按楼层划分检验批不便于检查。另一方面,各建筑物的体量和层高不一致,即使是同一建筑其层高也不完全一致,按楼层划分检验批量的概念难确定。因此,规定按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每500~1000m2划分为一个检验批。3.2 设

3.2.1 外墙外保温工程应有专门的设计,设计文件和图纸应完整,设计文件和图纸一经审查确认,任何单位和人员不得修改。

3.2.2 外墙外保温工程设计的依据是现行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设计时,应严格执行。3.2.3 外墙外保温设计应同时满足城市规划、消防、环境保护的要求,真正达到节能的目的。3.2.4 对窗墙比的基本要求,设计时,应进行计算确定窗墙比,本规程所列数据仅供设计人员参考。

3.2.5 保温层厚度是满足建筑节能的一项重要措施,本条对保温层的最小厚度提出了要求,设计时应认真执行。

3.2.6 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组织有关专家编制了《外墙外保温建筑构造》系列标准图集,设计人员在设计时,可参照执行。3.3 材

3.3.1 外墙外保温工程主要材料性能指标列入附录D中,施工时,应对照检查,不合格的材料严禁使用。

3.3.2 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非常重要,外墙外保温工程所用材料阻燃性能必须符合防火要求。

3.3.3 保温材料和配套材料应按有关材料或产品的要求进行运输和贮存,确保材料质量。3.3.4 外墙外保温材料进场验收要求,验收方法和要求按附录A执行。3.3.5 对进场材料进行复验是为保证建筑工程质量采取的一种确认方式。在目前建筑材料市场假冒伪劣现象较多的情况下,进行复验有助于避免不合格材料用于外墙外保温工程,也有助于解决提供样品与供货质量不一致的问题。在确定复验材料和项目时,应考虑三个因素,一是保证安全和主要性能;二是尽是减少复验发生的费用;三是尽量选择检测周期较短的项目。为了达到控制质量的目的,在抽取样品时,应首先选取有疑问的样品,也可以由双方商定增加抽样数量。

3.3.6 涉及现场配制的外墙外保温材料,配制时监理人员应实施旁站。3.4 施

3.4.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对施工单位应有的质量管理体系、制度和应遵循的施工技术标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本条结合外墙外保温工程特点,作了强调和补充规定。

3.4.2 施工单位应推行全过程质量控制,应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这里不仅包括施工前的技术交底和培训,还应包括施工过程中的原材料控制、工艺流程控制、施工操作控制、每道工序质量检查、各道相关工序间的交接检查以及专业工种之间等中间交接环节的质量管理和控制要求。

3.4.3 基体或基层的质量是影响外墙外保温施工质量的一个重要因素,建筑物基层上的孔洞、松散砂浆等应修补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再进行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不应用保温材料填嵌基层不合格的部位。

3.4.4 外墙外保温施工应待管道、设备等安装及调试完成后进行,同时,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等的使用和维修,必要时,应设计管道、设备检修孔井。3.4.5 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工序较多,每一道工序质量对整个保温系统质量和保温效果影响极大,且往往后一道工序会覆盖前一道工序,因此,每一道工序施工完成后,必须进行质量检查验收,办理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记录。3.4.6 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每一道工序施工完成后,施工人员要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并需经监理人员检查验收,严格质量控制。

4.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

4.1 一 般 规 定

4.1.1 规定了本章适用范围。

4.1.2 聚合物胶粘剂应符合《膨胀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JG149标准规定要求,胶粘剂在聚苯板面涂布面积不得小于40%是指聚苯板未贴前的涂布面积。4.1.3 规定了本系统需要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的项目。增强网系指金属网或耐碱玻纤网格布。耐碱玻纤网格布应符合《膨胀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JG149标准规定要求。4.1.4 聚苯板外贴面砖时,应采用锚固件固定聚苯板,并在聚苯板表面喷涂界面砂浆,以保证保温层的稳定和面砖粘结牢固。4.2 主 控 项 目

4.2.1 聚苯板在施工前应严格检查和验收,厚度负偏差大于本规程的规定时,不得使用在工程上。

4.2.2 聚苯板粘贴前,应先做样板,经检查合格后,方可在墙面上实施粘贴,并按规定进行检查。

4.2.3 聚苯板面抹灰前,应严格检查板面平整度,当聚苯板表面平整度超过安装允许偏差时,应进行打磨,以保证抹灰面层平整度。

4.2.4 锚固深度是指进入基层墙体(不包括水泥砂浆找平层)内深度。基层不同材料墙体锚固深度是不同的,锚固深度应符合其相应规定。

4.2.5 规定了表面观感质量要求。施工时,应严格控制工序质量,从而保证表面观感质量。4.3 一 般 项 目

4.3.1~4.3.3 明确了聚苯板安装质量要求及缺陷处理规定。4.3.4 明确了增强网施工质量要求。

4.3.5 明确了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面层质量要求和检查方法。

5.钢丝网架聚苯板整浇外墙外保温系统 5.1 一 般 规 定

5.1.1 规定了本章适用范围。本系统以单面钢丝网与穿透型斜插钢丝为骨架,以聚苯板为保温层材料,置于砼基层墙体外侧与之一次性浇注成型,并以抗裂水泥砂浆为面层,以面砖或涂料饰面的一种外墙外保温系统。

5.1.2 外墙外保温施工涉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和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除应符合本规程规定外,还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要求。

5.1.3 规定了本系统需要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的项目。5.2 主 控 项 目

5.2.1 钢丝网架聚苯板等材料和半成品,在施工前应严格检查和验收,厚度负偏差大于本规程规定时,不得使用在工程上。本系统所用聚苯板的一侧成型有梯形凹槽,聚苯板厚度为无凹槽部位的厚度。

5.2.2 对钢丝网架聚苯板安装质量要求作了具体规定。5.2.3 为保证钢丝网架聚苯板安装牢固并与砼共同工作,规定了锚固钢筋和聚苯板的斜插钢丝质量要求。

5.2.4 为防止砼在浇捣过程中漏浆,聚苯板的周边均设有高低口,拼装时应上下错缝并拼接严密,接缝处和末端采用附加平网和角网增强。5.3 一 般 项 目

5.3.1 明确了钢丝网架聚苯板外观质量要求。5.3.2 明确了浇捣砼后,保温层外观质量要求。5.3.3 规定了钢丝网聚苯板保温系统面层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6胶粉聚苯颗粒保温浆料外墙外保温系统

6.1 一 般 规 定

6.1.1 规定了本章适用范围。本系统由界面层、胶粉聚苯颗粒保温层、抗裂防护层和饰面层构成、起保温隔热、防护和装饰作用。

6.1.2 为防止出现冷桥、热桥现象,对外墙出挑部分,应采取保温隔热措施。6.2 主 控 项 目

6.2.1 明确了胶粉聚苯颗粒保温浆料等材料的检查方法和复验项目。

6.2.2 为保证工程的保温性能达标,在保温层施工完毕后,需检验保温层厚度,检测数量按每10m2随机抽检3点,要求最小厚度值应达到设计厚度要求。

6.2.3 系指保温层与基层必须粘结牢固,且要求面层无粉化、起灰、爆灰,这是保证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质量的关键,施工时应加强中间隐蔽验收。6.2.4 明确了增强网的施工质量要求。6.3 一 般 项 目

6.3.1~6.3.2 明确了外墙外保温饰面层质量要求、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7硬泡聚氨酯喷涂外墙外保温系统 7.1 一 般 规 定

7.1.1 规定了本章适用范围。本系统由聚氨酯防潮底漆层、硬泡聚氨酯保温层、聚氨酯界面层、胶粉聚苯颗粒浆料找平层、玻纤网格布抗裂砂浆保护层及涂料饰面层组成的保温构造系统。

7.1.2 保温系统质量关键是粘结牢固,如果粘结不牢,出现空鼓、开裂脱落等缺陷,会降低保温层的保温效果,经调查分析,保温层之所以出现开裂、空鼓和脱落等质量问题,主要原因是基层表面潮湿、清理不干净,如基层表面尘埃及松散物、脱模剂和油渍等影响聚氨酯与墙体的粘结牢固,因此,施工前必须将基层清理干净,以保证保温层施工质量。7.1.3 环境温湿度对硬泡聚氨酯喷涂施工质量影响较大,本条对施工温湿度提出了要求,施工时应认真执行,当施工时环境温度低于10℃或湿度大于80%时,应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否则,应停止施工。7.2 主 控 项 目

7.2.1 明确了硬泡聚氨酯等材料的检查方法和复验项目。7.2.2 明确了保温层厚度不允许出现负偏差的质量要求。

7.2.3 是保证外墙外保温施工质量的关键。施工时应加强中间过程隐蔽验收。

7.3 一 般 项 目

7.3.1 保温系统喷涂界面砂浆和聚氨酯施工质量直接影响保温效果,施工时,应严格控制质量。

7.3.2 明确了玻纤网格布的施工质量要求。7.3.3 明确了保温面层允许偏差和检查方法,其要求与现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中普通抹灰质量标准相一致。

8泡沫玻璃外墙外保温系统 8.1 一 般 规 定

8.1.1 规定了本章的适用范围。

8.1.2 材料的表观密度对系统保温性能起到保证作用,而胶粘剂及抹面砂浆粘结强度涉及系统的安全性,为此提出了三项复检指标。8.1.3 明确了隐蔽工程检查项目。8.2 主 控 项 目

8.2.1 保温层厚度检查按3点平均厚度达到设计厚度为验收依据。厚度出现负偏差则须返工或返修后重新验收。

8.2.2 保温板采用点粘结或条粘结粘贴施工,若保温板发生碎裂,易引起涂胶面积不足而脱落,故规定保温板不得有碎裂、脱胶、松动。

8.2.3 泡沫玻璃外表面打磨平整是保证饰面层平整的重要措施,施工中不得省略打磨这道工序。

8.2.4 抹面胶浆施工质量直接影响保温层耐久性,施工中应严格质量要求。8.2.5 明确了保温护面层的质量要求。8.3 一 般 项 目

8.3.1~8.3.6 明确了保温系统施工过程中有关工序的质量要求,施工过程中应按此要求及时组织检查验收。

9砂加气外墙外保温系统

9.1 一 般 规 定

9.1.1 规定了本章的适用范围。砂加气外墙外保温系统由墙体基层、找平层、粘结层、保温层、防渗层、夹耐碱玻纤网格布的抹面腻子层及饰面层组成。

9.1.2 耐碱玻纤网格布可有效防止保温层脱落和抹面腻子的表面裂纹,并增强保温块相互间的粘结,因此,在被下一道工序覆盖前,应进行检查验收,并列入隐蔽工程项目。9.1.3 资料是反映工程质量的重要证据,凡与保温工程有关的技术文件与质量记录均应列入资料检查范围。9.2 主 控 项 目 9.2.1 为切实保证工程质量,对进场材料和产品应进行检查和复验。包括托角条、拉结件和锚固件的形状,外观尺寸、机械强度与防锈蚀处理等检验。

9.2.2 外保温块体的粘结是否牢固,不但影响墙体的保温效果,而且关系到工程安全,应引起重视。

9.2.3 符合规定质量标准的粘结剂等各种材料是确保工程施工质量的基础,应在进入施工现场时予以检查验收。

9.2.4 为提高保温层耐久性,对固定保温块的托角条、拉结件等应按设计要求和产品标准进行检查,确保材料质量。

9.2.5 为提高保温块整体稳定性,按楼层设支承件分别承托本层保温块重量,以利安全。9.2.6 从安全考虑,为避免保温块脱落,施工时应按一定的间距与部位设置拉结件或锚固件,确保砂加气保温系统的安全。9.3 一 般 项 目

9.3.1 灰缝过厚、过宽会影响保温层的保温效果,应加以控制。9.3.2 加铺玻纤网格布可防止墙面与不同材质连接部位产生裂缝。满贴玻纤网格布可防止抹面腻子饰面层产生裂缝。

9.3.3 有利于提高保温块墙体及其系统的整体性和稳定性。9.3.4 参照相关建筑保温工程技术规程的规定确定。

10外墙自保温

10.1 一 般 规 定

10.1.1 规定了本章适用范围。砂加气外墙自保温系统由填充在结构中单一的砂加气保温砌块构成,按热工计算和设计要求,应对梁柱进行必要的辅助保温处理,以防止冷桥、热桥的影响。本章内容涉及砂加气保温砌块填充墙体的验收,柱、梁外侧粘贴砂加气保温块(或其它材料)的施工质量验收应按本规程第4、5、6、7、8、9章规定执行。

10.1.2 资料是反映工程质量的重要证据,凡与外墙自保温工程有关的技术文件与质量记录均应列入资料检查范围。

10.1.3 砂加气外墙自保温系统由砂加气保温砌块砌筑而成,故质量验收时,其检验批的划分宜参考砌体工程中按楼层或施工段确定较为合适。10.2 主 控 项 目

10.2.1 外观质量、外形尺寸、密度等级及强度等级是砂加气保温砌块的几项基本技术性能指标,应满足要求。10.2.2 辅助材料如粘结剂等,是保证质量的基本要求,应满足保温砌块的材性和实际使用要求。为切实保障工程质量,这些要求应满足相关产品的设计、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或通过技术论证审查。

10.2.3~10.2.4 L型铁件是外墙自保温墙体与房屋主体结构间的重要连接部件,有利于墙体稳定,因此,其强度、防锈蚀、设置位置、间距等应符合设计要求。10.3 一 般 项 目

10.3.1 外墙自保温墙体的允许偏差值应按填充墙砌体的允许偏差标准执行。

10.3.2 不同材质的块材因导热系数及收缩值不一致,混砌将影响墙体的热工性能,同时对墙体裂缝的控制也不利,因此作出本规定。

10.3.3 符合要求的饱满度能保证保温砌块之间的良好粘结,也有利于自保温墙体保温性能的提高。但鉴于手工操作因素,粘结剂不可能完全饱满,即使达到条文规定要求,还存在20%的空隙,这对保温效果有些影响。因此,应尽量保证砂浆饱满。

10.3.4 错缝搭砌是块体材料组砌的基本要求,也是自保温墙体保持整体稳定的基本要求,故操作时应予以遵守。

10.3.5 灰缝厚度(宽度)控制在8~10mm是使用专用粘结剂砌筑的特色。在满足块体间的粘结强度的条件下,可节省较多的粘结材料。同时8~10mm的灰缝也是有关设计用热工参数的基础,应切实保证,不得超厚。

10.3.6 用于填充墙的自保温墙体砌筑完成后,墙体还可能产生一定的变形,影响墙体与梁或板底的结合,乃至产生水平裂缝。考虑变形稳定和实际施工进度要求,定为14天后进行空隙的填充。外墙外保温工程质量验收

11.1 一 般 规 定

11.0.1 根据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规定的原则,外墙外保温工程完工后,由施工单位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必要时,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11.0.2 加强施工过程中隐蔽工程质量验收,是保证外墙外保温工程质量的前提,本条明确了必须进行隐蔽验收的项目。

11.0.3 明确了外墙外保温系统施工质量验收的组织方和实施人员。把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与其它分项工程一样纳入现场监理的职责范围,并贯穿于项目施工的全过程。11.0.4 列出了外墙外保温系统施工质量验收时应检查的主要文件和记录,反映了从基本的原材料、检验批开始,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结果,落实了过程控制的基本原则,是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证据。

11.0.5 对外墙外保温系统传热系数有争议时,应进行现场抽样检测。11.0.6 明确了外墙外保温系统检验批验收合格质量的标准。11.0.7 明确了外墙外保温系统验收的内容和合格质量的标准。11.0.8 明确了工程技术资料归档规定。

第二篇:工程建设标准

一、土地平整工程

1.耕作田块布置

(1)按平整后的耕作田块类型:条田建设及土地平整工程;梯田建设及土地平整工程

以旱地为主的水浇地、菜地等宜在条田或条田内部的临时毛渠和毛沟之间以田埂划分畦田,以满足灌水要求;

滨海滩涂区应注意抬高条田田面高程,降低地下水位,满足洗盐、降渍、排涝和改良土壤的要求;

山地丘陵地区宜修建梯田,应注意截水沟、蓄水池、护坡等工程的建设,满足改良土壤和水土保持的要求。

(2)按平整的对象或平整前的主要地类可分为农用地平整工程、建设用地平整工程、未利用地平整工程。

2.平整度

节水灌溉技术要求水层控制在3cm,水田平整度在建设过程中高差控制在10cm以内,通过耕作平整度达到±3cm,为方便灌溉和土壤流失,旱地田块凹凸高差在建设过程中控制在±10cm以内。

3.田面坡度

平整后的地面坡度应满足灌水要求,顺灌水方向田面坡度1/800~1/400(沙壤土取大值,粘性土壤取小值),最小不应小于1/1000,最大不应大于1/300。一般畦要求地面坡度以1/500~1/150为宜,水稻格田坡度近于水平,纵向坡度不应大于1/1000。

4.田块修筑工程

(1)条田

方向:与灌溉水源、沟渠和田间道不冲突的情况下,一般尽量为南向北,沿海平原有风害地区,与主害风向垂直,垂直线的交角小于30°~45°,与主林带方向一致。宽度:水网圩田平原区,农沟间距宜在120m~240m;条田宽度60m~120m

滨海低山平原区,脱盐:末级固定沟渠相间布置时农沟间距宜在120m~240m,末级固定沟渠相邻布置时农沟间距宜在60m~120m,条田宽度60m~120m;盐化:末级固定沟渠相间布置时农沟间距宜在80m~160m,末级固定沟渠相邻布置时农沟间距宜在40m~80m,条田宽度40m~80m;

河谷冲积平原区,农沟间距宜在120m~200m,条田宽度60m~100m;

丘陵盆地地势平坦,末级固定沟渠相间布置时农沟间距宜在120m~200m,末级固定沟渠相邻布置时农沟间距宜在60m~100m,条田宽度60m~100m;

浅丘冲垄区,农沟间距宜在30m~80m;条田宽度30m~80m。(2)梯田

分为水平梯田、坡式梯田、隔坡梯田; 浙江省年平均降水量在980mm~2000mm;

田面宽度:≥ 15m;保证田坎安全下,便于灌溉和机耕,梯田宽度:≥10m; 5°以下缓坡地区,田面宽度一般为30m; 10°以上丘陵坡地地区,田面宽度不少于5m。

地形坡度大、土地条件差、土层薄的低山丘陵,田坎高度宜小一些,反之可大,田坎宜修成一定的侧坡,以保持梯田稳定性,田坎俞高,侧坡应俞缓。

二、灌溉与排水工程

1.灌溉设计保证率

浙北水网平原类型区:75~95%; 浙西山地丘陵类型区:70~85%; 浙中丘陵盆地类型区:70~95%; 浙西南山地类型区:60~80%; 浙东南沿海区:70~90%。

2.水源工程

(1)塘坝

塘坝主要通过在低洼处修筑拦水坝达到蓄水目的,一般不需要大量开挖,这是与蓄水池的最大区别;

容积一般在:10×104m3以下,10×104m3以上为水库;

布局:塘坝选址应考虑①地形条件好,位置高,塘容大,自流面积大;②水源条件好,集水面积大,水量丰富,无严重污染、淤积源;③坝轴线短,工程量小,拦蓄量大,天然沟道平缓,便于布置取水建筑物和溢洪建筑物;④地质良好,基础稳固,不漏水岸坡完整;⑤靠近灌区,施工、交通和管理方便。(2)蓄水池

主要用于对丘陵山区喷灌、微灌等灌溉系统的水量、水压进行调节;

选址:需要拦蓄降雨作为灌溉水源的蓄水池可建在山坡较低洼处,以便于汇流减少开挖量,而用于对灌溉系统的水量水压进行控制的可建在山顶;

容积应根据所需灌溉水量及破面能够集蓄的水量通过计算分析后确定;

储水能力计算时,应考虑降雨量大小、汇水坡面植被情况、蓄水次数及蒸发量; 围堤应高于最高水位0.3~0.5m; 蓄水深度不超过1.5米、容积5~100m3的蓄水池可采用浆砌砖石、混凝土砌筑成矩形或圆形; 超过1.5米、容积5~100m3的蓄水池可采用浆钢筋混凝土砌筑成矩形。

3.排水工程

排水沟布置:各级排水沟应尽量布置在低洼地带,使之能快速通常的自流排水;尽量利用天然河道及原有沟道作为骨干排水沟,以减少工程量。沟长:应于农渠渠长相对应; 纵横断面:排水沟沟底比降可取与沟道设计水位线相同的比降,尽可能与沟道沿线地面坡度相接近,以节省开挖工程量。(3)涵洞

当渠道与道路相交,而渠道又低于路面时,可采用涵洞输送渠水;当渠道与排水沟相交时,可采用填方渠道,而在填方内设置涵洞以排沟中水流。

三、田间道路工程

1.田间一级道主要确保农业机械、农用物资和农产品运输通行,并于村庄乡村公路连接; 田间二级道主要连接田块、生产路与田间一级道,起到衔接贯通作用。2.布置:常见结合形式:“沟---渠---路”,“路---沟---渠”,“沟---路---渠”

3.生产路:一般路面达到1~2.4m即可,一般在田块间沿农渠或农沟布置,采用素土夯实或碎石路面,路基宽度达到1~3m。

4.截水沟:设计应根据坡度、土质和情况而定;一般修建在25度以下的坡地上,间距为20~30m;

5.排洪沟:当截水沟汇集的雨水可能造成山坡或山脚较大的冲刷时,宜布置排洪沟; 一般布设在坡面截水沟的两端或较低一端。

第三篇:工程建设标准

工程建设标准

(1)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93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

(3)厂矿道路设计规范 GBJ22-87

(4)建筑结构荷载规范(2006年版)GB50009-2001

(5)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2010

(6)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JGJ79-2002

(7)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JGJ94-2008

(8)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2002

(9)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DB33 1001-2003

(1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征求意见稿)》GB 50300-2011

(11)《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部分)

(1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1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14)《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1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16)《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17)《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

(18)《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

(19)《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2001

(20)《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2002

(21)《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2002

(2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02的合格规定。

(2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

第四篇:江西省公证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

关于印发《江西省公证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的通知

赣司公字[2010]10号

关于印发《江西省公证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的通知

各设区市司法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公证机构规范化建设,引导公证机构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公证法》、《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公证程序规则》和《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以及我省实际,省厅制定了《江西省公证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公证机构要充分认识开展公证机构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意义,自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厅的工作部署要求上来,扎实有效地推进公证机构规范化建设;要把公证机构规范化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按照省厅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公证机构规范化建设计划,分步实施;要认真开展示范点工作,总结经验,逐步推开;要积极争取财政等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将建设规范化公证机构列入司法行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民生的重要平台,加大经费保障力度,改善办公、接待条件;要完善服务功能,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各地加强公证机构规范化建设的做法和经验以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厅。

二○一○年四月二日

主题词:公证

规范化建设

标准

通知 报: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

发:厅领导,厅办公室、法制处、公证工作处。

江西省司法厅办公室

二○一○年四月二日印

(共印6份)

江西省公证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

一、组织建设标准

1、公证机构的设置应符合《公证法》第八条规定。县公证处公证员应达到2人以上;市(含不设区的市,下同)公证处 公证员应达到5人以上。

2、公证机构应具有独立法人地位,有人、财、物自主权,有独立的帐号,执行健全的财务制度。

3、公证处主任的产生、任职应当符合《公证法》第十条规定。

4、加强公证机构党组织建设。凡有3名以上党员的公证处应建立党支部;不足3名党员的公证处应与有关部门建立联合党支部。

二、业务建设标准

5、市公证处执业公证员年人均办证500件;县公证处执业公证员年人均办证300件。

6、建立统一受理、统一收取服务费、合理分配案件制度,执行公证收费标准。

7、使用全省统一的公证事项受理登记簿;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公证业务。

8、积极参加公证援助等社会公益活动,认真办好公证援助事项。

9、建立严格的公证质量自查制度,公证处每年不少于2次自查;杜绝假证,错证率控制在万分之一以下;公证卷宗归档规范;及时、准确、真实地报送公证业务报表。

10、重视公证理论研究和经验总结,公证员每年撰写公证理论文章一篇。

11、按时足额缴纳公证赔偿基金和公证协会会费。

三、队伍建设标准

12、公证人员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服从和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做到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维护公正、恪守信用,廉洁办证,服务为民,自觉为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公证法律服务。

13、有坚强的领导班子。公证机构领导班子(党支部)有凝聚力、战斗力。

14、公证人员在办证中做到文明接待、仪表端正、着装整洁、语言规范、态度和蔼。

15、市公证处应配备3名以上公证员助理;县公证处配备2名以上公证员助理。

16、建立常态的政治业务学习制度;制定公证人员培养、培训计划,鼓励和支持其参加各种业务培训、学历教育,保证公证员每年参加业务培训不少于40学时。

四、管理制度建设标准

17、建立和实行司法行政部门领导和监督下的公证处主任负责制,健全公证员岗位责任制。

18、建立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同岗替代制,疑难公证案件集体研究、重大特殊新型案件请示报告制度。实行办证程序、收费标准等公开。实行挂牌服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公布监督电话,有(投)诉必接 必应。

19、建立办证审批、出证制度,质量检查制度;制定公证档案立卷、归档、查阅、调卷等档案管理制度。

20、建立健全错假证责任追究、廉洁、奖惩和禁止不正当竞争的规章制度。

21、建立严密的公证专用水印纸管理制度,确保水印纸万无一失,杜绝水印纸被盗情况的发生。

22、已改制的公证机构应当建立体现按劳分配原则的分配制度和竞争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公证人员养老、工伤、医疗、住房、失业、生育和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机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并参加各类社会保险。

五、基础设施建设标准

23、有固定的办公、业务用房。市公证处办公、业务用房200平方米以上;县公证处办公、业务用房150平方米以上。

24、公证机构办公、业务用房应区分功能,设立独立的接待室、公证人员办证室、文印室、档案室。市公证处应设立图书资料室(图书资料达到1000册以上),有条件的可设立涉外业务接待室。

25、配备办理公证业务所需的电脑、通信设备、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照相机、摄像机以及交通工具,实现办公条件自动化、现代化。

26、公证机构应不断增加积累,提升自我保障能力。依法 保有开展公证业务所必须的资金或资产,市公证处应保有三十万元资金或等值可支配资产,县公证处应保有二十万元资金或等值可支配资产。

第五篇:江西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标准2009

江西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标准2009.3.27

为进一步推进全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高司法所工作水平,根据《司法部关于创建规范化司法所工作的意见》和《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本标准。

一、组织机构正规化

1、经编制部门下文建立司法所,机构规格副科级,有3名以上政法专项编、地方行政编或地方全额拨款事业编的工作人员。

2、司法所为县(市、区)司法局在乡镇、街道的派出机构,实行县(市、区)司法局和乡镇(街道)双重领导,以司法局为主的管理体制。

3、司法所设所长1人,四人以上大所可设副所长,实行所长负责制。所长的任免由县(市、区)司法局协助组织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

二、干部队伍专业化

4、新任司法所长必须具备法律大专以上学历。

5、司法所工作人员法律大专以上的占70%,新任司法所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县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的1个月以上的初任培训,方能持证上岗。

6、县(市、区)司法局对司法所长每年集中培训一次,时间不少于5天;司法所工作人员每年接受业务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

7、司法所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应知应会的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基层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知识及工作技能。

三、工作业绩高效化

8、人民调解工作成效明显。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制度健全,人民调解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障有力到位,调委会主任培训不少于5天,人民调解员培训不少于3天;化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的能力明显增强,调解成功率达到95%以上;调解程序、内容规范合法,文书格式统一;标准化调委会达90%以上;防激化机制健全,措施落实,不发生民转刑案件。

9、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成效明显。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均应成立基层法律服务所;成立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尽最大努力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道德、执业规范和监督机制健全,努力实现“零”投诉;加强对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培训工作,每年的培训时间不少于一周。

10、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成效明显。辖区内刑释解教人员底数清,台帐规范齐备;帮教安置网络健全,衔接工作到位;帮教安置措施落实,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管控得

住,不发生严重有影响的重新犯罪案件,帮教率不低于95%,安置率不低于85%,重新犯罪率低于3%。

11、法制宣传、依法治理成效明显。协助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制定并组织实施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工作计划;担任当地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抓好重点普法对象的普法宣传,每年培训普法骨干不少于2次;总结、推广法制宣传教育典型经验。制定依法治理规划和工作要点;为党委、政府依法行政提出建议;民主法制村创建工作成效明显;协助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机制。

12、社区矫正工作成效明显。积极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大胆探索、开拓创新,建立健全社区矫正规章制度,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切实抓好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帮助,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1%以内。

13、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成效明显。在综治委、办的领导下,积极主动地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将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帮教安置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为保一方和谐平安作出贡献。

四、所务管理制度化

14、建立岗位责任制度:人员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建立体现责权利相一致的考评、奖惩等人事管理制度。

15、学习例会制度:每周开展一次政治理论、政策法律和业务知识学习,研究措施,交流经验,交办任务,督办落实;依照党(团)章规定建立健全党(团)组织,基层党建工作充满活力,凝聚力、战斗力强。

16、请示汇报总结制度:每月至少向县(市、区)司法局和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汇报一次工作情况,出现重大情况按有关重大情况报告制度的要求逐级上报。按要求及时、准确上报各种业务统计表。

17、行政效能制度:坚持办事公开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岗位责任制、督查反馈制、一次告知制、效绩考评制和责任追究制,增强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改进服务方式,提高办事效率。

18、接访工作制度:做到有访必接、变上访为下访,事事有回音,件件抓落实。公开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包括电子信箱),接受群众的查询、投诉,倾听群众的意见建议。

19、廉政建设制度:经常性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筑牢第一道防线。实行阳光作业,杜绝乱收费、乱罚款、与民争利等行为,树立良好形象。公开办事程序和结果,接受群众监督。

五、基础设施标准化

20、有独立的办公用房,乡镇司法所、街道司法所建筑面积分别不少于120m2、80 m2。设置所长办公室、人民调解庭(乡镇不少于30 m2、街道不少于20 m2)、帮教安置(社区

矫正)办公室、法制宣传教育办公室、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办公室、资料档案室等。

21、有电话、计算机、复印机、传真机和录音机、照相机,计算机联网。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办公地点(处)有规范制式的宣传栏(橱窗)。

六、经费保障长效化

22、司法所的工作经费按《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和完善我省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列入县级财政预算,每人不得低于8000元至10000元。

23、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每所不少于5000元。

24、人民调解经费按《省财政厅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的要求,落实人民调解指导经费、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

25、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司法所,社区矫正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

26、司法所工作人员享受与综治工作人员同等津贴。

江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合集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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