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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解读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让入园不再难
编辑:寂夜思潮 识别码:21-310369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4-04 18:32:18 来源:网络

第一篇:教育部解读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让入园不再难

教育部解读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让入园不再难

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让入园不再难

采访人:董洪亮 解读人: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负责人

近日,《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出台,其中强调发展学前教育的五条原则,核心是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构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

为解决“入园难”,《意见》提出制定和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分解年度任务,落实项目经费,以县为单位编制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各省(区、市)的行动计划要在明年3月底前编制完成。

减免税费支持社会力量办园

《意见》提出,大力发展公办园,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多种形式扶持社会力量办园,通过创新支持方式,鼓励和引导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努力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逐步完善县、乡、村三级网络。

通过新建、改建、扩建等方式扩大公办资源,在公办资源短缺的城乡地区,要新建一批公办园;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的富余资源和其他富余公共资源,优先改建幼儿园;鼓励优质公办幼儿园通过举办分园或合作办园的方式扩大公办资源;制定优惠政策,支持街道、农村集体举办幼儿园。

各级政府采取多种措施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办园。通过保证合理用地、减免税费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办园。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民办园在审批登记、1 / 4 分类定级、评估指导、教师培训、职称评定、资格认定、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园具有同等地位。

加强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是解决城镇“入园难”的关键。《意见》强调补建、同步建、强制建。补建即没有配套幼儿园的城镇小区,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套建设幼儿园。同步建指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要与小区建设“三同步”,即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建设用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保障。强制建即未按规定安排配套幼儿园建设的小区规划不予审批。

发展学前教育的重点和难点都在农村。《意见》要求把发展学前教育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将幼儿园作为新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优先建设。国家实施推进农村学前教育项目,重点支持中西部农村地区。日前该项目已经在河北、山西、云南等10个省份启动,投入经费5亿元。地方各级政府在园舍建设、师资队伍、公用经费、资助困难群体等方面加大投入。通过独立建园、设分园、联合办园、配专职巡回指导教师等方式,完善县、乡、村学前教育网络。

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

加大财政投入的措施主要是“五有”。“预算有科目”,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增量有倾斜”,新增教育经费要向学前教育倾斜。“投入有比例”,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要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占合理比例,并在未来三年有明显提高。“拨款有标准”,各地要研究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资助有制度”,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 4 关于落实幼儿教师的地位待遇,要完善落实幼儿园教职工工资保障办法和幼儿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机制,切实维护教师权益。按照社会保障改革的政策和方向,完善幼儿园教职工社会保障办法,特别检查和督促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落实教职工的社会保障。三年内对1万名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进行国家级培训,各地在五年内完成对园长和教师的全员专业培训。

国家将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制定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规范收费项目,明确管理职责,加强收费监管。省级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园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合理制定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严格执行幼儿园收费公示制度。幼儿园要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予以公示,加强社会监督。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51%(链接)

2009年,全国幼儿园共有13.8万所,在园儿童2657.8万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51%。其中,公办幼儿园约占40%,在园儿童约占60%。学前教育仍是各级各类教育中十分薄弱的环节,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社会高度关注的重大民生问题。学前教育资源短缺,投入不足,一些地方入园难矛盾突出;区域发展不平衡,城乡差别大,农村入园率低于城市近30个百分点;幼儿教师数量不足,整体素质有待提高,队伍不稳定,编制、待遇等问题亟待解决;收费不规范,有些幼儿园收费过高,群众意见很大;体制机制不完善,管理体制、办园体制、投入机制需进一步理顺。《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到2020年基本普及学前教育。

/ 4 加快学前教育发展 编制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1月10日和17日,教育部分别在天津市和南京市召开学前教育工作座谈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认真交流了各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下简称《若干意见》)和全国学前教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编制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有关进展情况,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出席会议并做了讲话。

刘利民指出:以县为单位制定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是国务院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各地加快发展学前教育,有效缓解“入园难”的重要举措。做好行动计划的编制工作,开好局,起好步,不仅关系到落实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的具体“行动”和措施,还关系到今后十年学前教育能否可持续发展,关系到基本普及学前教育的目标能否如期实现。各地要抓住机遇,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编制工作摆上重要位置。

刘利民强调,当前,正值编制“十二五”规划和2011年财政预算的关键时期,各地要扎扎实实做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编制工作。一要做到“三个落实”。落实目标任务,将三年有效缓解“入园难”的总体要求具体化,落实到区县;落实政府责任,将相关的项目纳入当地政府逐年实施的民生工程;落实政策措施,要紧密结合各地实际,在扩大资源、加大投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二要建立切实有效的领导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协调机制,调动和发挥各有关部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明确任务分工,加强对三年行动计划编制和实施过程的组织领导。教育部门要切实履行主管职能。三是要注重内涵发展。各地要把内涵发展和质量提高作为编制行动计划的重要内容,在加快城乡幼儿园建设的同时,统筹考虑师资配备和内涵发展,做到建设一所,合格一所,全面提高师资水平和教育质量。四是要建立有效的推进机制。加大对行动计划编制和实施情况的督查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加强对各地行动计划目标、项目投入、进展情况和实施效果的跟踪与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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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教育部解读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教育部解读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让入园不再难

采访人:董洪亮 解读人: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负责人

近日,《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出台,其中强调发展学前教育的五条原则,核心是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构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

为解决“入园难”,《意见》提出制定和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分解任务,落实项目经费,以县为单位编制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各省(区、市)的行动计划要在明年3月底前编制完成。

减免税费支持社会力量办园

《意见》提出,大力发展公办园,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多种形式扶持社会力量办园,通过创新支持方式,鼓励和引导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努力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逐步完善县、乡、村三级网络。

通过新建、改建、扩建等方式扩大公办资源,在公办资源短缺的城乡地区,要新建一批公办园;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的富余资源和其他富余公共资源,优先改建幼儿园;鼓励优质公办幼儿园通过举办分园或合作办园的方式扩大公办资源;制定优惠政策,支持街道、农村集体举办幼儿园。

各级政府采取多种措施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办园。通过保证合理用地、减免税费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办园。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民办园在审批登记、分类定级、评估指导、教师培训、职称评定、资格认定、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园具有同等地位。

加强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是解决城镇“入园难”的关键。《意见》强调补建、同步建、强制建。补建即没有配套幼儿园的城镇小区,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套建设幼儿园。同步建指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要与小区建设“三同步”,即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建设用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保障。强制建即未按规定安排配套幼儿园建设的小区规划不予审批。

发展学前教育的重点和难点都在农村。《意见》要求把发展学前教育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将幼儿园作为新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优先建设。国家实施推进农村学前教育项目,重点支持中西部农村地区。日前该项目已经在河北、山西、云南等10个省份启动,投入经费5亿元。地方各级政府在园舍建设、师资队伍、公用经费、资助困难群体等方面加大投入。通过独立建园、设分园、联合办园、配专职巡回指导教师等方式,完善县、乡、村学前教育网络。

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

加大财政投入的措施主要是“五有”。“预算有科目”,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增量有倾斜”,新增教育经费要向学前教育倾斜。“投入有比例”,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要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占合理比例,并在未来三年有明显提高。“拨款有标准”,各地要研究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资助有制度”,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关于落实幼儿教师的地位待遇,要完善落实幼儿园教职工工资保障办法和幼儿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机制,切实维护教师权益。按照社会保障改革的政策和方向,完善幼儿园教职工社会保障办法,特别检查和督促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落实教职工的社会保障。三年内对1万名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进行国家级培训,各地在五年内完成对园长和教师的全员专业培训。

国家将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制定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规范收费项目,明确管理职责,加强收费监管。省级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园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合理制定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严格执行幼儿园收费公示制度。幼儿园要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予以公示,加强社会监督。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51%(链接)

2009年,全国幼儿园共有13.8万所,在园儿童2657.8万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51%。其中,公办幼儿园约占40%,在园儿童约占60%。学前教育仍是各级各类教育中十分薄弱的环节,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社会高度关注的重大民生问题。学前教育资源短缺,投入不足,一些地方入园难矛盾突出;区域发展不平衡,城乡差别大,农村入园率低于城市近30个百分点;幼儿教师数量不足,整体素质有待提高,队伍不稳定,编制、待遇等问题亟待解决;收费不规范,有些幼儿园收费过高,群众意见很大;体制机制不完善,管理体制、办园体制、投入机制需进一步理顺。《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到2020年基本普及学前教育。

第三篇:学前教育(入园难、入园贵)

学前教育(入园难、入园贵)

加快学前教育发展,切实提高“入园难”

二、存在问题

当前学前教育俨然已成为我国的“最昂贵的教育”,“入园难、入园贵”的呼声引发,主要从以下几点方面:一是政府主导学前教育的作用逐渐减弱;二是入园需求刚性增长;三是财政对学前教育的投入不足;四是民办园得不到财政支持,难以体现社会公平;五是收费标准多年不变导致收费情况混乱;六是各级政府与教育部门解决学前教育的供需矛盾所采取的措施短缺化。

一、原因

社会高度关注重大的民生问题,一是学前教育资金短缺,投入不足,一些地方入园难的矛盾突出,尤其是入公办园。二是区域发展不平衡,城乡差别大,农村入园低于城市的30百分点。三是幼儿教师数量不足整体素质有待提高,队伍不稳定,编制,待遇等问题亟待解决。四是收费不规范,有些幼儿园收费过高,群众意见大。五是体制机制不完善,管理体制、办学体制投入机制需进一步理顺。

三、解决的对策

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和措施,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一)、多种渠道扩大学前教育的资源。

政府主导大力发展公办为主,民办为补,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要特别重视发展农村中西部地区、边远地区、民族地区的学前教育,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进一步健全学前教育事业。

(二)、加大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

编制合理确定师生比,健全幼儿园教师准入制,严把入口关。完善幼儿园教职工工资待遇保障。建立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培训体系。

(三)、加大学前教育的投入。

政府需要加大学前教育的的投入经济上政策上予以帮助,提高幼儿园教师的待遇,加强临时幼儿园教师的培训,完善幼儿园配套设施建设,让孩子们更加获得公平,高质的学前教育

(四)、完善法律法规,规范学前教育管理

建立以县级为主,县、乡两级共管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归口管理学前教育,相关部门履行各自责任。确保适龄儿童公平,顺利入园。

终身学习的开端

关系万亿儿童的健康成长

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

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

第四篇: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定稿)

海勃湾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发展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发展学前教育的意见,把解决“入园难”作为实施教育规划纲要的重点任务和突破口,加强领导,履职尽责,真抓实干,开创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新局面。我区结合学前教育发展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一、海勃湾区学前教育发展现状及面临问题

(一)基本情况 1.学前教育机构情况

目前,海勃湾地区共有学前教育机构59所,其中公办幼儿园6所,民办幼儿园53所。6所公办幼儿园中一幼、二幼为自治区级示范性幼儿园、乌海市特级幼儿园,区幼、铁幼为一类甲级幼儿园、三小为一类乙级幼儿园。53所民办学前教育机构中正式注册审批的有6所,其中东方红幼儿园为一类甲级幼儿园,博研幼儿园、七色光幼儿园为一类乙级幼儿园,黄河工贸千钢幼儿园二类甲级幼儿园,另外2所幼儿园规模较小,园舍环境、设施设备基本符合办园标准。在剩余47所幼儿园中,有10所幼儿园能够逐年投入经费,改造园舍环境,购臵设施设备,极大的改善了办园条件;其他民办幼儿园均因教学条件、教学环境等不符合办学要求已被我区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或停办(37所)。

2.幼儿保教队伍情况

据2010年10月份统计数据,海勃湾地区现有幼儿园教职 工752人,其中专任教师526人,保育员60人,保教队伍学历合格率均为100%。幼儿园保健医配备情况较差,公办幼儿园中只有3所有专职的保健医;6所办证的民办园中只有3所幼儿园有专职的保健医。

公办幼儿园教职工206人,占全区幼儿园教职工总数的27.1%;专任教师93人,占全区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的17.7%,保育员30人,占全区幼儿园保育员总数的50%。民办幼儿园教职工548人,占全区幼儿园教职工总数的72.9%;专任教师433人,占全区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的82.3%。保育员30人,占全区幼儿园保育员总数的50%。6所公办幼儿园、6所办证的民办幼儿园有教师221人,其中有163人取得教师资格证;取得专业技术职称的有110人,其中7人取得中高职称,67人取得小高职称,36人取得初级职称。

3.适龄幼儿入园情况

我区在园幼儿总数为8600人,6所公办园在园幼儿2610人,占我区在园幼儿总数的31%,6所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园在园幼儿1990人,占我区在园幼儿总数的24%,53所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园在园幼儿4000人,占我区在园幼儿总数的45%。民办园在园幼儿5990人,占我区在园幼儿总数的69%。

4.幼儿园收费情况

公办幼儿园收费最高平均每人每月726元;民办幼儿园收费最高平均每人每月819元。收费项目:保教费、蒙氏费、伙食费、美术特长费、英语费、书费、体检费等。

(二)面临的问题

1.城区之间幼儿教育发展不平衡,幼儿园布局不合理。全区达到自治区二级园的优质幼儿园仅占全部幼儿园的20.3%。幼儿园的规划及布点与城市开发、建设、改造没有同步进行,新建住宅区没有配套建设幼儿园。

2.公办幼儿园数量明显不足,民办幼儿园办园水平参差不齐。目前,全区共有公办幼儿园4所,校办园2所,占全区幼儿园总数的10.2%,在园幼儿占全区在园幼儿数的30%。全区民办幼儿园共有53所,其中达到270人(9个班)以上的民办园只有7所,占民办园总数的13.2%;达到180人(6个班)以上的民办园有4所,占民办园总数的7.5%;无证或不达标的民办园有47所,占民办园总数的88.7%。许多民办园不具备基本的办园条件。

3.幼儿教育财政投入不足,幼儿教育经费紧缺,优质教育资源缺乏。多年来,新建公办幼儿园的数量增长缓慢,致使现有的公办园办园规模越来越大,严重超负荷运转。

4.幼儿教师短缺问题非常突出,幼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高。我区现有幼儿园教职工752人,其中专任教师526人,保育员60人,教职工与幼儿之比为1:11,专任教师与幼儿之比为1:15,比例偏低。我区近几年补充新的公办幼儿教师数量也很少,公办幼儿园现有在编专任教师195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34.7%,且现有在编专任教师队伍年龄偏大、趋于老化。目前,我区幼儿园拥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94人,占幼儿教 师的16.7%,具有幼儿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占30%。幼儿园自聘教师工资低、待遇差、社会保障不到位,教师队伍不稳定。绝大部分幼儿园没有专职的保健医和营养师。

5.幼儿教育管理和科研机构缺乏,专职管理和科研人员力量薄弱。区教体局未设专门的幼教机构,没有专职幼教工作人员和专职幼教教研员,幼儿园的教育教学活动得不到持续的科学指导。

二、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坚持科教兴区和教育优先发展,按照“幼教扩规模,小学办精品,中学上水平”的总体思路,推动教育向标准化、规范化、均衡化方向发展。切实加大幼儿教育投入,努力扩大公办园的范围和规模,建立以公办为主体,公办与民办共举的幼儿教育发展格局。到2013年,公办幼儿园资源进一步扩大,民办幼儿园发展规范有序,保教质量显著提高,师资队伍日趋优化,学前三年适龄幼儿入园率达到95%,基本解决入园难问题。

(二)目标

--2011年初,启动各级各类幼儿园等级提升工程、师资队伍培养培训工程和民办幼儿园扶持规范工程。2011年,新建5所幼儿园(见附表1),完成4所幼儿园的等级提升工程(见附表2)。拥有中等幼儿教育以上学历专任教师的专业合格率达到70%,拥有幼儿教育专科以上学历的幼儿教师达到40%,拥有幼儿教育本科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达到20%。学前三年幼儿入 园率达到85%,公办园幼儿入园覆盖率达到35%。

--2012年,新建3所标准化幼儿园(见附表1);完成3—5所幼儿园的等级提升工程。拥有中等幼儿教育以上学历专任教师的专业合格率达到80%,拥有幼儿教育专科以上学历的幼儿教师达到50%,拥有幼儿教育本科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达到25%。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到90%,公办园幼儿入园覆盖率达到40%。

--2013年,新建2所公办幼儿园(见附表1);完成3-4所幼儿园的等级提升工程。拥有中等幼儿教育以上学历专任教师的专业合格率达到90%,拥有幼儿教育专科以上学历的幼儿教师达到55%,幼儿教育本科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达到30%。办园条件和保教质量明显提升,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到95%,公办园幼儿入园覆盖率达到50%。基本解决入园难问题。

三、具体措施

(一)科学规划,合理配臵学前教育资源。

1.统筹规划学前教育机构布局。区人民政府在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市(乡镇)建设规划时,要根据未来人口出生状况和外来人口变化趋势,按照我区城市(乡镇)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臵标准,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学前教育资源。

2.公办民办并举。区人民政府要充分发掘各类教育资源,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闲臵的校舍,优先举办幼儿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的覆盖面。积极支持企业、事业单位、个人团体通过多种形式兴办幼儿园。采取名园办分园、强园帮弱园等集团 化办园模式,引导扶持区域之间、城乡之间不同园所建立发展共同体。

(二)加快建设,扩大学前教育资源。

1.按照因地制宜、适度超前、均衡发展的要求,合理布局全区幼儿教育资源,到2013年底,新建、改建、扩建10所标准化幼儿园并投入使用,在土地、规划办理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保证财政投入到位。

2.推动落实城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和使用政策。城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竣工验收合格后在规定时间内无偿移交教育行政部门用于举办公办幼儿园。2011年底,完成对城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的清查、回收任务。对未按批复的规划建设配套幼儿园的,2012年底前完成补建任务,交教育行政部门用于举办公办幼儿园。

(三)加大财政投入,确保幼儿教育经费充足。1.建立持续稳定的幼儿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使用于学前教育的经费占教育经费的比例不低于5%。一是保证公办幼儿园经费足额投入;制定幼儿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最低标准,做到逐年增长,专款专用;落实贫困家庭幼儿入园资助制度。二是认真落实海勃湾区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关于《海勃湾区加快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海勃湾区民办幼儿园考核评估奖励办法》;区财政每年安排不低于300万元的民办幼儿教育专项发展资金。三是按照《乌海市“十二五”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文件要求,为解决公办幼儿教育资源短缺问题,政府 向民办幼儿园按幼儿人数购买“学位”,用于民办幼儿教师的工资补贴、补差以及办园条件的改善和幼教奖励资金。2.完善幼儿园收费及财务管理。逐步建立质价统一的收费机制。严格按照以质收费、按级收费。建立健全幼儿园预算资金支付管理与财务公开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制度和审计制度,确保资金分配使用规范、安全、有效。

(四)加强管理,全面提高学前教育质量。

1.加强学前教育管理队伍建设。区教体局配备2名专职幼教管理干部;在区教研室成立幼教部,配备1—2名教研人员;保持幼教管理干部工作的相对稳定性和专业性。

2.努力办好公办幼儿园。加大公办园的建设力度,扩大公办园的数量,提高公办园的质量,发挥其骨干和示范作用。继续做好公办园评估定级工作。小学附设的幼儿园应逐步实行独立核算,并合理配臵公办幼儿教师。

3.扶持、规范民办幼儿园。优化新建民办幼儿园布局,积极鼓励有合法资质、良好信誉的社会团体、企业和公民举办幼儿园。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面向大众、收费合理的普惠性服务。完善民办幼儿园准入制度,对其进行合理分类,实行民办幼儿园分类管理。继续做好民办幼儿园年检认证和审批办证。对未达到基本办园标准的民办学前教育机构,要加强指导,限期整改或采用联合执法予以关停撤销。加强幼儿园的常规管理和业务指导,继续推行公办幼儿园与民办幼儿园“手拉手”互助交流活动,不断提升民办幼儿园办园水平。4.开展幼儿教育教学的专题研究。对幼儿教学计划和课程设臵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分类指导,坚持科学保教,坚决纠正幼儿教育“小学化”的倾向。

(五)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教师素质。

1.重新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增加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数量,确保满足保育教育需要。原则上按教职工与幼儿1:7的比例配备教职工,专任教师平均每班2-2.5人,保育员按专任教师的50%配备。

2.要按照国务院《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实行幼儿园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实行幼儿园教师聘任制度和幼儿园园长持证上岗制度。公办幼儿园园长实行公开竞聘上岗,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教师实行全员聘任制和绩效工资制。教育行政部门对新补充的幼儿教师要严格把关,建立幼儿教师人才资源库,所有新增幼儿教师按程序从资源库选聘。对所有新增教师进行岗位培训,做到先培训,后上岗。

3.完善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培训体系,加大幼儿教师培训力度,努力实现幼儿园教师专业化。设立幼儿园教师培训基金,按照《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将幼儿教育师资培训纳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划,加强幼儿教师专业化培训、园长的岗位培训和骨干教师的培养,促进幼儿教师教育观念的转变和教育能力的提高。积极开展幼儿园保健医生、营养师、保育员、炊事员的专业培训。到2013年,对全区幼儿园园长进行国家级培训;对全区幼儿教师进行一轮全员培训。4.认真执行《教师法》,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保障幼儿教师的合法权益。实行公办、民办幼儿园教师常规工作一体化管理,由教育部门统一备案,在考核、评优选先、继续教育、职称评审、参加地区活动等方面同等对待,并适当增加幼儿教师所占的比例。落实幼儿园自聘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障政策,原则上民办幼儿园专任教师人均年收入不低于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收入的70%,并逐年提高。

(六)加强领导,确保学前教育健康有序发展。1.认真落实责任,着力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坚持实行政府统筹、有关部门分工合作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落实有关部门参与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召开1至2次联席会议,通报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研究学前教育发展政策,协调解决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2.加强对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宣传。要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电视等各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展学前教育的重要意义,深入宣传学前教育政策法规、基本要求和科学规律,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学前教育的良好氛围,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我市学前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四、重大工程项目

2011年,我区将投资建设5所标准化幼儿园,2012年投资建设3所标准化幼儿园,2013年投资建设2所标准化幼儿园。项目名称及资金投入见附表1。

第五篇: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安徽学前教育启动三年行动计划

(2011-05-22 08:52:57)

稿件来源:安徽日报

日期,省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通过安徽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着力破解我省城乡幼儿“入园难”、“入园贵”难题。

近年来,我省学前教育稳步发展,学前三年毛入园率逐年提高,但全省学前教育资源总量不足,经费投入缺乏保障机制,师资队伍力量不足,教育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入园难”问题仍然较为突出。“行动计划”确定,到2013年,全省幼儿园总数由现在的6520所增加到8770所,其中,公办幼儿园增加1928所,达到3617所,民办幼儿园增加322所,达到5153所,学前三年毛入园率由现在的50%提高到60%,基本达到办园条件的幼儿园覆盖率达到60%,普惠性幼儿园及在园幼儿始终保持占全省幼儿园及在园幼儿总数的65%以上,逐步满足“有园上、上得起、有质量”的需求。

启动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落实学前教育公益性、普惠性。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加快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保障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多措并举,努力扩大城乡学前教育资源,城市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要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新建、改建、扩建一批乡镇中心幼儿园,达到每个乡镇至少有一所独立建制的公办中心幼儿园,利用中小学富余资源,大村独立办园,小村联合办园,多渠道发展村级学前教育。强化保障,着力增强学前教育的普惠性,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扩大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通过政策支持,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落实责任,加大经费投入保障,各级政府要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且不断提高比例,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创新机制,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依法落实幼儿园教师地位和待遇,规范办园,进一步提高办园质量,促进城乡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根据国家教育部部署,在实施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和公办幼儿园人事制度改革项目的同时,实施学前教育示范区建设项目。据悉,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已确定提供9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我省学前教育试点项目建设。(曹显钰、陈婉婉)隆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安县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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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7743210/2011-30928 发布机构

隆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副索引号

LA112011-027

信息名称

隆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安县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的通知

文号

隆政办发〔2011〕149号 生成日期

2011-12-30 内容概述

各乡镇人民政府,隆安华侨管理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隆安县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十月十二日

隆安县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2011-2013年)

为加快我县学前教育发展步伐,提高幼儿入园率和保教质量,依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关于编制我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11〕3号)和《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的通知》(南府办〔2011〕161号)精神及全国、全区学前教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学前教育发展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为指导,以幼儿发展为本,以中小学布局调整为契机,以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工作为重点,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科学规划,分步实施,坚持公益性、普惠性和科学性原则,着力解决学前教育“入园难”问题,逐步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基本建立起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学前教育办园体制,提高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促进学前教育规模和内涵同步发展,为全县基础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二、全县学前教育发展预测

未来三年我县学前适龄儿童人数预测如下表:

年龄段

3周岁

4周岁

5周岁

6周岁

合计

2011年

4870 4984 5278 4449 19581

2012年

4671 4870 4984 5278 19803 2013年

4752 4671 4870 4984 19277

未来三年我县学前教育发展趋势与预测:一是县城幼儿更多、更集中。随着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民进城购房或务工,导致县城幼儿人数逐年递增,县城现有幼儿园远远不能满足幼儿入园需求。二是家长对优质幼儿教育期待更迫切。家长对孩子的期望值越来越高,希望享受优质教育资源的期待更迫切,势必要求幼儿园办园条件更好,保教质量更高。三是农民让子女接受早期教育意识更强。现代青年农民教育观念不断更新,对早期教育的认识不断加强,加上我国推行计划生育,孩子少,生活水平提高,希望孩子能从早期开始接受教育,奠定良好基础。因此幼儿园势必要增加,以满足农村幼儿入园和接受优质教育的需求。四是社会对幼儿园覆盖率要求更广、对优质幼儿园需求更多。未来三年需要在县城建设2所以上公办幼儿园,需要在乡镇建设12所公办中心幼儿园,每个村小学要有设备齐全的附设幼儿园。五是配齐配足幼儿教职工是发展学前教育的客观要求。目前全县在编幼儿教职工仅38人,需按《全日制、寄宿制幼儿园编制标准(试行)的通知》(劳人编〔1987〕32号)文件精神,逐步配足配齐公办幼儿园教职工。六是幼儿教师接受培训是形势发展的必然。随着全国学前教育发展改革浪潮的掀起,幼儿教师需要系统的深层的接受培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以适应当前学前教育形势发展需要。

三、具体目标

未来三年我县将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实施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积极扶持社会力量举办高标准、上规模的幼儿园。落实以县为主的幼儿园管理体制,加大政府投入,完善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给予补助。加强学前教育管理,规范办园行为,制定学前教育办园标准,严格幼儿园准入制度。完善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幼儿教师资格标准,切实加强幼儿教师培训,提高幼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待遇,提高幼儿教师地位。

按照“统筹规划、因地制宜;优化配置、增加供给;科学保教,提高质量;充实师资、提升素质;拓宽渠道,加大投入;加强监管,规范办园”的要求,结合城镇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及全县教育布局结构调整,做到统筹规划,合理布点,分阶段实施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工程,建立以公办幼儿园为主体,鼓励社会力量办园的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机制。积极创办乡镇、村级公办幼儿园,逐步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到2013年,我县学前教育发展具体目标如下:

(一)在县城城东区新建1所县直幼儿园,规模为800人;在华侨管理区利用管理区卫生院旧址迁(新)建浪侨幼儿园,规模为1000人;改扩建县幼儿园,规模为1200人;在各乡镇建设1所以上独立的公办中心幼儿园;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闲置校舍大力发展村级幼儿园,改扩建76所小学附设幼儿园。

(二)以公办幼儿园为主体,公办民办幼儿教育协调发展。

(三)学前一年入园率达95%,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70%。发展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

(四)按照国家标准配足幼儿教师,提高专科以上学历层次教师比例;幼儿教师、保育员、保健员任职资格合格率达到90%以上,达到自治区的标准;培养1—2名教师成为自治区级学科带头人,3-6名教师成为市级学科带头人。

(五)办好1所自治区级示范性幼儿园,5所市级示范性幼儿园,15所县级示范性幼儿园。各幼儿园确定具有地方特点和园本特色的发展定位,落实发展措施,建立保障机制。逐年提高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

四、主要任务

(一)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满足幼儿入园需求。

多渠道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通过改建、扩建、新建方式,扩大现有公办幼儿园办学规模。通过补助办园经费等方式,支持行政事业单位、街道、农村集体资产举办公办性质幼儿园。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的富余资源和其他富余公共资源,优先举办公办幼儿园。县城、城镇幼儿园建设充分考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

积极扶持民办学前教育发展。制定民办幼儿园扶持政策,鼓励民间资本兴办幼儿园。积极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给予生均补贴,由当地财政提供财政票据,免征企业所得税。对民办幼儿园经报备并公示收取的保教费免征营业税。民办幼儿园的用水、用电实行居民水电价格。完善民办幼儿园分类定级标准,定期实行分类定级评估。建立升级激励制度,鼓励创建具有特色与品牌的民办幼儿园。建立向民办幼儿园派驻公办教师制度和公办幼儿园与民办幼儿园对口帮扶、共同发展机制,实行公办幼儿园园长、骨干教师到民办幼儿园支教制度,促进公办民办幼儿园协调发展。

以政府为主,多形式办好农村幼儿园。以乡镇中心小学、村小学为依托,充分利用中小学富余资源举办幼儿园。

(二)建立健全学前教育组织管理机构,加强对学前教育的领导和管理。

建立健全县、乡镇两级学前教育组织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各级政府将农村学前教育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工作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多渠道筹措学前教育经费,以政府投入为主,确保建设资金到位;完成县幼儿园改扩建、县城新幼儿园新建、华侨管理区浪侨幼儿园迁(新)建、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和村级幼儿园的各项建设任务;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妥善解决学前教师缺编问题,提高农村学前教师的待遇。

(三)重视示范性幼儿园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保教质量和办园水平。

县城新建1所幼儿园,华侨管理区迁(新)1所幼儿园,建设12所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改扩建县第一小学、县第二小学、县第三小学、县浪侨小学和72所村级小学附设幼儿园。

创建21所区、市、县三级示范性幼儿园,重点建设县幼儿园,对其进行改、扩建,打造成自治区示范性幼儿园;在城东区新建1所公办幼儿园;将县城新建设幼儿园、浪侨幼儿园和3所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成为市级示范幼儿园,将9所乡镇中心幼儿园和6所民办幼儿园建设成为县级示范性幼儿园;进一步规范村级幼儿园办园行为,提高保教质量;加强师资培训力度,提高幼儿教师保教水平。

五、项目建设规划

在县城城东区新建1所幼儿园,规模为800人,建设面积7200平方米;在华侨管理区迁(新)1所幼儿园,规模1000人,建设面积9000平方米;建设12所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详见附件2);改扩建县幼儿园,在现有园区的基础上,利用县公安局办公区旧址3亩土地扩建,使其办园规模扩大到1200人;改扩建县第一小学等4所县直小学附属幼儿园和72所村级小学附设幼儿园(详见附件3)。

六、经费估算

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建设总面积126800平方米,总投资18120万元(其中含征地费320万元)。

七、保障措施

(一)因地制宜,做好县城幼儿园新建、乡镇中心幼儿园和村级幼儿园建设规划,合理调整农村幼儿园布局。将各乡镇幼儿园布局调整与中小学布局调整相结合,根据人口、地理、交通等条件,以乡镇为单位统一规划。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职责。地方政府是发展学前教育、解决“入园难”问题的责任主体。教育行政部门要完善各项政策,制定相关标准和准入要求,完善对幼儿园实行分类定级管理工作,加强对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的指导。财政、人社、编制等部门要根据学前教育发展需要,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核对及工资预算工作,落实幼儿教师的编制问题。一是核定幼教公办教师编制,将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利用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后富余的中小学教师通过转岗培训为幼儿教师,逐年为乡镇中心幼儿园配备一定比例的公办教师。二是根据岗位需要,逐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选聘符合条件的幼儿教师。发改部门要把学前教育纳入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支持幼儿园建设发展。财政部门要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制定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财税优惠政策。住建、国土资源部门要落实幼儿园的规划用地。人社部门要制定幼儿园教职工的人事(劳动)、工资待遇、社会保障和技术职称(职务)评聘政策。物价、财政、教育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综治、公安部门要加强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加大执法工作力度,整治、净化周边环境。卫生部门要监督指导幼儿园膳食营养与饮用水卫生、生长发育监测、疾病预防,落实国家免疫规划等方面的卫生保健工作。民政、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加强对学前教育机构登记、设施设备、餐饮和食品安全等方面的指导和管理。妇联、残联等单位要积极开展家庭教育、残疾儿童早期教育的宣传。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和农村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建立村(社区)和家长参与幼儿园管理和监督的机制。

建立健全学前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隆安县学前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教育、发改、编制、财政、人社、国土资源、住建、民政、文化、卫生、共青团、妇联、残联等部门组成。学前教育工作联席会议设组长、副组长和成员。组长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学前教育工作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县教育局,负责日常工作。通过建立实行学前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各部门在资源调度和政策制定方面的积极性、创造性,明确部门责任,落实任务分工,加强统筹协调,形成推动学前教育发展的合力。

(三)开展教师素质提升工程。

1、学历提升。依托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学院、广西幼儿高等师范学院、县教师进修学校等院校,通过联合办学,全面、系统地培养合格的幼儿教师。

2、强化岗位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幼儿教师全员培训及继续教育,并形成长效机制。

3、加强对园长、专业教师、保育员、保健员的岗位培训力度,到2013年实现教师培训率达100%,各岗位合格率达90%。

4、抓好幼儿教师的资格认定和职称评定工作,改善教师待遇,稳定教师队伍。

(四)加强幼儿园监督管理,规范办园行为,提高办园质量。

1、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制度,根据国家基本标准和社会对幼儿保教的有关要求,制定各种类型幼儿园的办园标准,分类管理、分类指导,实行动态监管。

2、完善和落实幼儿园年检制度,分类治理、妥善解决无证办园问题,未取得办园许可证和未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

3、加强幼儿园安全监管,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和安全责任制度,整合社会资源,形成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

4、加强城乡交流,建立帮扶制度。把发展农村学前教育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相结合,构建县城“名园”与各乡镇“农园”结对帮扶网络,定期组织“手拉手”互助活动,年末总结表彰先进个人和集体,提升农村幼儿园整体办园水平。

(五)园舍建设经费筹措。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多方筹集资金,保证学前教育经费投入。一是用好中央、自治区安排的各种专项资金;二是争取国家、自治区、南宁市财政资金支持;三是多渠道、多形式吸纳社会资金。

(六)完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加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各级政府要把学前教育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及时拨付到位。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应占合理比例,未来三年要有明显提高。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按每年递增。制订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办园和捐资助园。建立学前教育资助体系。要不断加大投入,重点支持农村学前教育和学前双语教育。加强学前教育经费管理,规范经费使用行为,提高经费使用效率。

(七)建立激励机制,调动各方工作积极性。财政部门要确保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投入学前教育,奖励每年新上等级、新上示范幼儿园和“学前教育先进乡镇”、“优秀幼教专干”、“十佳园长”、“先进幼教教研组”等。

(八)强化监督指导,营造良好办园环境。县教育督导部门要把学前教育作为督导重点,纳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考核的主要内容,加强对政府责任落实、教师队伍建设、经费投入、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督导检查,并将结果向社会公示。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要组织宣传和推广先进经验,对发展学前教育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学前教育的良好氛围。

八、具体实施步骤及措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1月—3月)

一是召开启动会、动员会,对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各项工作全面部署,统一思想,统一认识,把学前教育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工作目标。二是成立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各级、各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制定工作方案。三是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把学前教育工作纳入领导任期目标考核内容,层层签订责任状。四是通过各种媒体加强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对学前教育高度重视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4月—2013年8月)

1.第一阶段(2011年4月— 2012年12月)

(1)规划

2011年3月底前,完成县城城东区幼儿园新建和各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的总体规划以及改扩建项目的单体初步设计工作。2011年4月底前,完成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如立项、可行性研究、地质勘探、施工图纸设计、“三通一平”等(以后每年有建设项目的学校均要提前3个月完成项目建设前期工作)。

(2)基建项目

①改扩建项目

2011年改扩建县幼儿园、雁江镇中心幼儿园和丁当镇中心幼儿园共3所,规划建设面积23400平方米,建设资金投入3672万元。2012年8月底前,完成扩建任务。(详见附件2)

②新建项目

2011年新建那桐镇中心幼儿园、乔建镇中心幼儿园2所,规划建设面积16200平方米,规划投资2466万元;在华侨管理区迁(新)建浪侨幼儿园,园址在华侨管理区原卫生院旧址,建设面积9000平方米,投资1470万元。计划2012年8月底前完成。

2012年新建城厢镇敏阳中心幼儿园、杨湾中心幼儿园、古潭乡中心幼儿园、都结乡中心幼儿园4所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面积19800平方米,建设资金3120万元;县直城东区幼儿园1所,建设面积7200平方米,建设资金1336万元。计划2013年8月完成。(详见附件2)。

③小学附设幼儿园改扩建项目。

2011年开展县第二小学附属幼儿园及24所村级小学附属幼儿园改扩建工作,建设校舍面积9900平方米,规划投入资金792万元,计划2012年8月底前完成。

2012年实施县第一小学、县浪侨小学附属幼儿园及24所村级小学附属幼儿园改扩建工作,建设面积8200平方米,投入资金656万元,计划2013年初完成。(详见附件3)

(3)师资队伍

逐步完成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新建幼儿园教职工的编制工作和配足县幼儿园、浪侨幼儿园教职工。做好幼儿教师培训转岗工作,幼儿教师培训率达100%。幼儿教师、保育员、保健人员任职资格合格率达到80%,园长合格率100%。

(4)主要指标

到2012年,学前一年适龄幼儿入园率达到93%,学前三年适龄幼儿入园率达到66%。

2.第二阶段(2013年1月—2013年8月)

(1)基建项目

新建城厢镇中心幼儿园等4所公办中心幼儿园,规划建设面积25200平方米,规划投资3976万元(详见附件5《隆安县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新建扩建项目一览表》)。改扩建隆安县第三小学及24所村小学附属幼儿园,建设面积7900平方米,建设资金632万。2013年8月底前,完成基建项目。(详见附件3)。

继续加大投入建设,完善乡镇中心幼儿园和小学附设幼儿园的规范化建设目标。

(2)师资队伍

积极培育县级幼教骨干教师队伍,全面提高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幼儿教师培训率达100%。幼儿教师、保育员、保健人员任职资格合格率达到90%,园长合格率100%。

(3)主要指标

至2013年,全县学前一年适龄幼儿入园率达到95%,学前三年适龄幼儿入园率达到70%。创建1所自治区级示范园,5所市级示范园,15所县级示范幼儿园。

(三)整改提高阶段(2013年9月—2013年12月)。

各部门严格按照《隆安县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对照部门职责任务,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加强整改,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1.隆安县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任务表

2.隆安县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新建扩建项目一览表

3.隆安县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改扩建小学附设幼儿园情况一览表

4.隆安县学前教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教育部解读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让入园不再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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