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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寒假家庭教育工作的通知
编辑:眉眼如画 识别码:13-723675 4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9-30 14:33:53 来源:网络

第一篇: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寒假家庭教育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学校寒假家庭教育

工作的通知

市属中小学、幼儿园:

为做好2013-2014学年寒假期间家庭教育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网上家长学校。为方便广大学生家长掌握家庭教育理念与科学的育儿方法,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家庭教育工作委员会开通了手机家教课堂。学校要通过家长会、校讯通、《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加大对订阅手机家教课堂的重要意义和目的的宣传。校领导、在职教师要带头订阅手机家教课堂,并本着自愿原则,积极鼓励家长订阅。新学期开学的第一周要组织家长进行学习手机家教课堂心得交流会,以家长现身说法的形式,带动更多家长了解手机家教课堂的方便快捷及订阅手机家教课堂的必要性。同时家长还可登录家教平台,与家庭教育专家进行网上互动交流咨询,促进主动学习。

二、开展家庭教育专题讲座。一是各校家庭教育工作负责人要对全体教职工进行家庭教育法规文件学习及家庭教育讲座。二是要组织学校家庭教育骨干教师对家长开展专题讲座。内容包括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家校合作实践、教子能力提升、传统家教经典、科学的家教途径(网络平台、手机家教课堂)等。三是邀请市教育局家庭教育讲师团讲师至学 1

校开展讲座。各学校可提出讲座的具体题目及内容要求,也可由讲师团讲师自行组稿,学校需至少提前10天向市教育局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提出讲座申请。

三、开展各类亲子实践活动。各学校要利用寒假时间组织亲子读书、亲子旅游、争做“小主人”(小义工)、“五好小公民”读书征文活动等亲子实践活动,让学生在阅读中体验收获,在实践中得到锻炼。

四、做好家访工作。要把家访工作纳入教育教学常规统一管理,切实加强对家访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将家访工作情况记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教师年度考核、绩效工资考核、评优评先及职务晋升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坚持集中性和经常性家访相结合,利用寒假一周时间集中组织家访,以“登门访”为主,辅以“电话访”、“书信访”、“约访”等多种形式,促使家访活动灵活开展。要坚持特殊性和普遍性结合,既要突出重点,对宗教氛围浓厚、留守儿童、贫困生家庭进行重点走访,又要抓好普访,随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学习生活和社会实践活动情况。对出现不良苗头的学生及时汇报,及时做好思想转化教育工作。因家访落实不到位,发生学生参与非法宗教活动及地下学经活动的,将追究相关学校、班主任、教师的责任。对于强迫学生参与地下学经、不让未成年人完成义务教育的家长,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五、其他要求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认真落实;2月20日前将各校手机家教课堂的订阅情况、寒假家庭教育活动小结、信息图片等资料以纸制版和电子版形式报送至市教育局家庭教育指导中心,

第二篇:家庭教育工作

宋集镇中心小学家庭教育工作

自我认定材料

家庭教育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教育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是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密切配合共同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途径。家庭教育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是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的家庭教育工作,提高家庭教育指导和服务水平,推动家庭教育与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相适应,我校从实际出发认真自查,客观的对本校进行了认定。

一、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实现家庭教育制度化长效管理和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全面推进家庭教育工作,努力提升我校家庭教育的整体水平,积极推动我校家庭教育事业稳步健康发展。

二、我校家庭教育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家教网络,创办家长学校,健全家教队伍,提高家长科学教育子女的能力,构建家庭、学校、社会和谐交流的平台,实现三者的良性互动。

我校家庭教育的目标是:到2016年,扩大家庭教育和科学育儿知识的宣传和普及,使广大家长教育子女的能力得到显著提高;进一步完善家庭教育工作长效机制,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加强现代家庭教育调查研究和理论探讨,开展家庭教育指导队伍的能力培训,提高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和指导队伍的专业化水平;提高家长学校办学质量,大力创办社区家长学校和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建立健全家庭教育工作长效机制,为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统筹协调,充实工作力量,落实各自责任,形成工作合力。要按照全市家庭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本地家庭教育工作计划,并确保计划的贯彻落实。

四、能利用现代传媒普及宣传家庭教育知识,协调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在新闻媒体办好家庭教育专栏和专题节目,增加对家庭教育的宣传报道,开通家庭教育咨询服务热线,进一步扩大宣传教育的辐射面。

通过对照河南省教育系统家长学校检查评估标准,我校自我认定层次为合格。

睢阳区宋集镇中心小学

2016年4月5日

宋集镇中心小学家庭教育工作

自 我 认 定 材 料

睢阳区宋集镇中心小学

第三篇:城关小学做好寒假安全教育工作

城关小学做好寒假安全教育工作

寒假将至,春节即来。为使师生过上一个平安、快乐、文明、祥和、健康、有益的寒假和春节。近日,城关小学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工作。通过宣传橱窗、安全教育主题班会等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食品卫生、防火、防爆炸、防盗、防拐骗等方面的教育,预防交通事故、火灾、拥挤踩踏、滑冰溺水、食物中毒、煤气中毒、触电等事件的发生。通过知识讲座、观看视频、举办图片展等形式,教育学生劳逸结合,文明上网,拒绝各种封建迷信活动。班主任与学生家长加强沟通,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把寒假的安全教育事项通报给家长知晓。鼓励学生多参加社会公益性活动,构建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学生假期安全教育网络。同时,放假前对校园进行一次集中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明确安全保卫工作职责,加强校园治安防范,确保寒假期间不出现任何问题。

员志琴

第四篇:关于做好全省2015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全省2015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国家级继续教育基地、省级继续教育基地: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5部门《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12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青政〔2008〕52号)、《青海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青发〔2010〕28号)及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共青海省委关于加强“三基”建设提升执政水平的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青办发〔2014〕34号)精神,现就做好2015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筹划,切实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2015年,我省继续教育工作要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总体部署和省委关于加强“三基”建设的总体要求,以提升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基本能力为核心,以不断创新培训方式为手段,围绕重点领域和重点专业,聚焦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人才的培养,提高质量,整合资源、加强监管,更好发挥继续教育工作在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中的作用,不断提高继续教育工作规范化水平。

(一)关于继续教育工作方案和培训计划申报备案工作

1.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国家级、省级继续教育基地要紧紧围绕继续教育工作思路,结合2015职称申报工作和“三基”建设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继续教育工作方案和培训计划。

2.工作方案,应包括工作思路、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实施步骤等内容。制定培训计划时,须填写《2015年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备案申报表》(附表1),并对继续教育培训的培训课程、培训时间安排、培训方式、培训范围、培训地点、培训人员、重点专业领域、培训师资等情况予以明确。

3.工作方案和培训计划须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方可组织实施。未经审核备案的,不纳入全省2015继续教育培训计划,继续教育培训学时不予认可。

(二)关于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培训工作 1.公需科目培训

(1)组织实施:2015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工作,由省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省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单位)牵头组织实施,由青海省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青海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承办具体培训工作。

(2)公需科目教材:2015年公需科目教材共5个科目,分别是《与你密切相关的政策法规》、《专业技术人员综合能力建设》、《专业技术人员的创新能力与创新思维》、《传统文化与法制中国》,《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发展》。参加公需科目培训的人员,可根据自身需求,任选其中2个科目。(3)培训方式:今年,公需科目培训统一采用网络培训方式。网络培训的操作流程和其它事项由青海省国家级继续教育基地——青海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另行通知。

(4)考核测评方式:2015年公需科目培训考核实行网上在线、随时、免费测评方式进行。网络培训结束后,专业技术人员须参加网上在线测评。测评合格的,由培训机构统一出具培训学习证明。2.专业科目培训

专业科目培训由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省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单位)组织实施,国家级继续教育基地、省级继续教育基地、省直各有关部门(单位)承办。专业科目培训可采取网络培训、集中面授等多种方式进行。专业科目培训承办单位,要根据各部门、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工学实际需求,选定培训内容,并切实做好培训的组织实施和考核测评等工作。

二、配合“三基”建设,积极开展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基本能力培训工作

根据省委《关于加强“三基”建设提升执政水平的意见》(青发〔2014〕17号)精神,2015年我厅将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机关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基本能力培训工作。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基本能力培训是贯彻落实“三基”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旨在进一步提升我省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和专业水平。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省直行业主管部门(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要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基本能力培训与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有机结合,统筹安排,并按照“三基”建设工作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培训的组织实施工作。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省直行业主管部门(单位)要周密部署、协同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基本能力培训工作和继续教育培训工作,避免出现重复培训、多头培训的情况。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岗位基本能力培训的学时等同于继续教育培训学时。

三、强化管理,充分发挥继续教育培训基地服务平台作用

继续加强对国家级及省级继续教育基地的监督管理,根据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进展情况,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择时对各级继续教育基地培训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工作方案、计划报备、总结报送等情况均列入检查、评估内容。评估结果,作为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分配的重要依据,由我厅统一对外公布。各级继续教育基地应积极开展自评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健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课程体系,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努力增强继续教育综合性办学能力,提高办学质量,充分发挥继续教育基地服务平台作用,为全省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提供全方位、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国家级继续教育基地在做好现有各项工作的基础上,应积极开展继续教育理论研究,探索、开发有针对性和时效性的精品培训项目和特色培训项目,为形成特色鲜明、科学高效的培训体系打好基础。省级继续教育基地在组织开展专业科目培训时,要紧紧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专业、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需求,将培训与产、学、研有机结合,并可通过外聘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专家、学者兼职教学的方式加强、补充师资力量,努力提高培训的专业性和针对性。

四、需要明确的有关事项

(一)继续教育培训证书发放

从2015年起,由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省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单位)向青海省继续教育协会统一申领空白《青海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以下简称《继续教育证书》),不得将申领证书的具体事项转交给专业技术人员个人。已领取的《继续教育证书》,未登记填满的,继续使用,待证书登记填满后,凭旧证更换新的空白《继续教育证书》。青海省继续教育协会根据继续教育培训考核合格人数和所需空白证书数量,对照《继续教育证书申领表》(附表2)办理申领手续。

(二)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及审验 1.学时登记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公需科目培训和专业培训的科目、学时等情况均须由用人单位在《继续教育证书》上登记。培训学时登记时,参加培训人员须将公需科目学习证明和参加专业培训的有关证明材料提交给单位。单位经审验核实后,方可予以登记。2.证书审验

《继续教育证书》审验工作实行分级管理,按照继续教育工作管理权限,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审验盖章。

(1)《继续教育证书》审验程序: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情况,由用人单位登记盖章、提交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后,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验,经审验合格的,加盖公章。经过审验的《继续教育证书》才能作为职称申报的有效证件。

(2)审验《继续教育证书》时应提交的资料: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培训人员应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有关要求,提交《继续教育考核登记表》(附表3)、培训通知、课程安排、签到名册、结业证书等相关培训证明。

(三)继续教育培训学时的核定

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其中,公需科目培训为24学时。继续教育培训学时,一般按照每天6学时计算,如有特殊情况,需增加学时的,须出具相关证明。在审验年限期间取得学历教育的,可视为接受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学时依据接受学历教育的院校提供的学时证明计算。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前辅导班的学习培训,不计算为继续教育学时。参加国内外专业技术交流活动的,依据有关规定,计算培训天数(不含往返路程时间)。

(五)继续教育培训的数据统计与总结报送

按照《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发展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11 号)和《全省2015年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的有关要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实行月统计、年总结制度。每月初,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省直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将上个月继续教育培训情况的统计数据报送至青海省继续教育协会,经继续教育协会汇总后,上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年末,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省直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报送本继续教育工作总结。

五、时间安排

(一)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单位)须于2015年4月20日前与青海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联系公需科目培训具体事宜,确保全省公需科目培训工作有序、顺利进行。

青海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联系方式:

电 话:0971——6144626 6106527 6106493 6128775 联系人: 王老师

侯老师

(二)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级继续教育基地,省直各有关部门(单位)于2015年4月30日以前将工作方案和培训计划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三)每月5日以前,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省直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将上个月继续教育培训统计数据报送至青海省继续教育协会。

(四)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省直各有关部门(单位)于2015年11月30日以前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报送继续教育工作总结。

(五)今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继续教育学时的审验工作时间截止为2015年11月30日。

六、工作要求

(一)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省直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注重工作协调与沟通,切实加强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宣传,确保全省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知晓培训信息;要采取多种方式畅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的渠道,充分调动他们参加培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平稳推进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二)本通知中的附表可从青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所有报送材料均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表格以EXCEL形式报送。电子版发至:qh6309093@sohu.com。2015年继续教育工作方案、培训计划的纸质材料报送地点:青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技处(216房间)。

(三)未尽事宜,仍按照国家和我省继续教育工作有关政策规定办理。

(四)联系方式 1.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系 人:姚静婷

联系电话: 0971—6306624

杨志弘

0971—6309093 2.青海省继续教育协会

联系 人:王公民

联系电话:0971—6362326

第五篇:关于认真做好2011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教育工作的通知

关于认真做好***乡2011年民族团结教育工作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十次全委(扩大)会议,市委九届十次、十一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县委十一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围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活动,深入开展全乡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打牢全乡各族干部群众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现就认真做好全乡2011年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深入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是我乡弥合民族关系、消除民族隔阂、增进民族感情的迫切需要,也是维护稳定、实现全乡社会长治久安的重要基础和前提条件。各村、各站所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从维护祖国统一、确保实现我乡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高度来深刻认识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使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日益深入人心,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二、把握方针、突出重点,增强民族团结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必须牢牢把握民族工作的大政方针,即始终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个民族工作的主题;始终切实遵循平等、团结、互助、和谐这个处理民族关系的重要原则;始终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这一重要思想;始终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这项基本政治制度;始终紧紧抓住发展这个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各族人民只有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携手并肩、团结奋斗,才能共同走向繁荣富裕。

各村、各站所要根据自身实际和业务工作,采取有效的宣传教育形式,通过丰富多彩的民族团结教育实践活动,赋予民族团结教育实实在在的内容,扎扎实实地开展好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消除民族隔阂、增进民族感情。一是乡机关和各村要认真组织开展马克思主义“五观”、中国共产党“三史”和新疆“三史”的教育;开展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教育,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国防教育、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制意识教育。同时,还要广泛深入开展 “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国情区情市情县情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引导人们通过纵向的历史对比、横向的国际比较和现实的发展变化,不断增强全县各族干部群众对早日实现我乡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奋斗目标的信心。要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多样化的社会思潮,用社会主义荣辱观推动形成良好社会风尚,唱响“六好”的主旋律。坚持把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公民道德教育全过程、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通过举办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板报展览、讲民族团结故事比赛、民族团结征文、联谊活动、歌咏比赛、文艺演出、法制讲座等群众性活动,使民族团结意识在潜移默化中深入人心,不断增强“三个离不开”思想观念,筑牢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思想基础。二是组织开展“互帮互助互信互爱”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是我乡加强民族团结教育的一项长效工作机制。“四互”要与“八进村、五促进” 活动结合起来,做到整体联动,县、乡、部门、村各级党组织分层推进,进一步强化各族干部群众对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在全乡营造各族人民珍惜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团结奋进的社会氛围。三是各村、各站所要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模范窗口”、“民族团结模范单位”、“民族团结村组”、“平安清真寺”创建活动,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更好地融入到各族干部群众的工作生活中,激励全乡各族干部群众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贡献力量。四是乡机关和各村在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中,要起到引导示范作用,要把开展“创先争优”、“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和机关文化建设活动作为加强民族团结教育的有效载体和重要内容,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大力弘扬民族大团结大发展大繁荣的主旋律,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在一言一行上严格要求自己,带头与不同民族的干部群众交朋友,带头做促进民族团结的好事,敢于抵制有损民族团结的错误言行,积极争做民族团结的表率,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各族干部群众自觉做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建设者和促进者。五是乡教育办和各学校要充分发挥对青少年进行民族团结教育的主阵地、主渠道作用,深入实施《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把民族团结教育和学校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把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作为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

设的重要内容。建立和完善从幼儿园、小学、中学的民族团结教育体系,使民族团结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要针对青少年成长特点和思想实际,组织开展主题班会、团队活动、结对子、各族师生互访、民族知识讲座、民族歌舞演出等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体验活动,充分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开展专题教育和实践活动,把民族团结教育贯穿到课堂教育及课外活动之中,使“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观念深深扎根于各族青少年心中。六是文化广播站要结合电影进村、进学校、进军营活动,积极播映一批歌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反映民族团结教育题材的电影,举办以体现民族团结为主要内容的文艺汇演、图片展览、征文、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的活动,为各族干部群众提供丰富的精神食粮,进一步弘扬各民族的优秀文化,传承和提升区域特色文化,激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激活现代文化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内涵,发挥教育、凝聚、鼓舞和引领作用,努力形成爱国、感恩、勤劳、互助、开放、进取的精神,增强各族人民的“四个认同”,推动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共同建设美好家园。七是各村要从实际出发,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结合全乡正在开展的“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开展好民族团结教育工作。要充分利用村队这一有效平台,把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做到千家万户,要着重抓好重点区域、流动人口及外来务工人员的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特别要将民族团结教育覆盖到重点片区、窗口服务行业、私营企业、“两新组织”等群体,增强民族团结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使民族团结教育实现全覆盖。八是要通过专题专栏等宣传

形式,积极做好民族团结教育条例、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和民族团结先进典型事迹的宣传和报道工作,为民族团结教育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九是研究制定民族团结教育的宣传口号,充分利用公益广告牌、宣传橱窗和墙报和施工工地外围等宣传阵地,积极为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氛围。

三、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以月促年,把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引向深入

全乡要以自治区第29个民族团结教育月为契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坚持以月促年,常抓不懈,把集中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与日常的宣传教育工作结合起来,把宣传教育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形成保稳定、促发展、惠民生的强大合力。一是各村、各站所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民族团结教育实践活动,努力增强民族团结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在全乡形成各族干部群众齐心协力促团结的浓厚氛围。要在外来务工人员和流动人口比较集中的地点开展“热爱第二故乡、建设第二故乡”的民族团结教育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拓宽民族团结教育的覆盖面,增强民族团结教育的力度、深度和广度。同时,组织参加自治区开展的民族团结公益广告词、广告语、广告短片征集评选宣传活动。二是各村、各站所要注重发现、挖掘、培养、推荐、宣传本辖区、本部门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这些先进模范是各族干部群众学习的榜样和楷模,他们身上蕴含的崇高精神,是新形势下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和时代精神在当代新疆的集中体现,是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的发扬光大,是我们开展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教育最生动、最现实的教材。要掀起学习先进、宣传先进、赶超先进、争当先进的热潮,大力宣传民族团结、双拥共建先进典型和各行各业、各条战线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用先进模范人物的先进思想和模范行为影响和带动全社会,让先进模范人物的崇高精神发扬光大。三是开展面对面宣讲活动。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和巡回宣讲活动,广泛宣传民族团结先进模范人物的典型事迹,使各族干部群众以先进模范人物为榜样,自觉与典型相对比,找差距定措施,以实际行动积极争做民族团结的模范。

各村要将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情况于10月20日之前报至乡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中共***乡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三日

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寒假家庭教育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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