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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小编整理)
编辑:九曲桥畔 识别码:14-772946 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0-28 02:13:06 来源:网络

第一篇:中国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

国务院关于印发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实体经济造成了较大冲击,物流业作为重要的服务产业,也受到较为严重的影响。制定实施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不仅是促进物流业自身平稳较快发展和产业调整升级的需要,也是服务和支撑其他产业的调整与发展、扩大消费和吸收就业的需要,对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增强国民经济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切实按照《规划》要求,做好统筹协调、改革体制、完善政策、企业重组、优化布局、工程建设等各项工作,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

各地区要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结合当地实际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切实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规划》明确的任务分工和工作要求,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加强调查研究,尽快制定和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和支持

国务院

二○○九年三月十日 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

物流业是融合运输业、仓储业、货代业和信息业等的复合型服务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领域广,吸纳就业人数多,促进生产、拉动消费作用大,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增强国民经济竞争力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总体要求,促进物流业平稳较快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特制定本规划,作为物流产业综合性应对措施的行动方案。规划期为2009—2011年。

一、发展现状与面临的形势

(一)发展现状。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物流业总体规模快速增长,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发展的环境和条件不断改善,为进一步加快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1.物流业规模快速增长。2008年,全国社会物流总额达89.9万亿元,比2000年增长4.2倍,年均增长23%;物流业实现增加值2.0万亿元,比2000年增长1.9倍,年均增长14%。2008年,物流业增加值占全部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为16.5%,占GDP的比重为6.6%。

2.物流业发展水平显著提高。一些制造企业、商贸企业开始采用现代物流管理理念、方法和技术,实施流程再造和服务外包;传统运输、仓储、货代企业实行功能整合和服务延伸,加快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型;一批新型的物流企业迅速成长,形成了多种所有制、多种服务模式、多层次的物流企业群体。全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由2000年的19.4%下降到2008年的18.3%,物流费用成本呈下降趋势,促进了经济运行质量的提高。

3.物流基础设施条件逐步完善。交通设施规模迅速扩大,为物流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设施条件。截至2008年底,全国铁路营业里程8.0万公里,高速公路通车里程6.03万公里,港口泊位3.64万个,其中沿海万吨级以上泊位1167个,拥有民用机场160个。物流园区建设开始起步,仓储、配送设施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一批区域性物流中心正在形成。物流技术设备加快更新换代,物流信息化建设有了突破性进展。

4.物流业发展环境明显好转。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中央和地方政府相继建立了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的综合协调机制,出台了支持现代物流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物流统计核算和标准化工作,以及人才培养和技术创新等行业基础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但是,我国物流业的总体水平仍然偏低,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全社会物流运行效率偏低,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高出发达国家1倍左右;二是社会化物流需求不足和专业化物流供给能力不足的问题同时存在,“大而全”、“小而全”的企业物流运作模式还相当普遍;三是物流基础设施能力不足,尚未建立布局合理、衔接顺畅、能力充分、高效便捷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物流园区、物流技术装备等能力有待加强;四是地方封锁和行业垄断对资源整合和一体化运作形成障碍,物流市场还不够规范;五是物流技术、人才培养和物流标准还不能完全满足需要,物流服务的组织化和集约化程度不高。

2008年下半年以来,随着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实体经济的影响逐步加深,物流业作为重要的服务产业也受到了严重冲击。物流市场需求急剧萎缩,运输和仓储等收费价格及利润大幅度下跌,一大批中小物流企业经营出现困难,提供运输、仓储等单一服务的传统物流企业受到严重冲击。整体来看,国际金融危机不但造成物流产业自身发展的剧烈波动,而且对其他产业的物流服务供给也产生了不利影响。

(二)面临的形势。

应该看到,实施物流业的调整和振兴、实现传统物流业向现代物流业的转变,不仅是物流业自身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需要,也是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1.调整和振兴物流业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迫切需要。一是要解决当前物流企业面临的困难,需要加快企业重组步伐,做强做大,提高产业集中度和抗风险能力,保持产业的平稳发展;二是物流业自身需要转变发展模式,向以信息技术和供应链管理为核心的现代物流业发展,通过提供低成本、高效率、多样化、专业化的物流服务,适应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提高自身竞争力;三是物流业对其他产业的调整具有服务和支撑作用,发展第三方物流可以促进制造业和商贸业优化内部分工、专注核心业务、降低物流费用,提高这些产业的竞争力,增强其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能力。

2.调整和振兴物流业是适应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客观要求。一是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我国融入世界经济的步伐加快,全球采购、全球生产和全球销售的发展模式要求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市场响应速度和产品供给时效,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增强国民经济的竞争力。二是为了适应国际产业分工的变化,要求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完善物流服务体系,改善投资环境,抓住国际产业向我国转移的机遇,吸引国际投资,促进我国制造业和高技术产业的发展。三是随着全球服务贸易的迅猛发展,要求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培育国内现代物流服务企业,提高物流服务能力,应对日益激烈的全球物流企业竞争。

3.调整和振兴物流业是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必要保证。根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我国经济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居民消费水平将进一步提高,货物运输量、社会商品零售额、对外贸易额等将大幅度增长,农产品、工业品、能源、原材料和进出口商品的流通规模将显著增加,对全社会物流服务能力和物流效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中西部地区要求改善物流条件,缩小与东部地区的物流成本差距,承接东部沿海地区产业梯度转移,促进区域间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4.调整和振兴物流业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调整和振兴物流业,有利于加快商品流通和资金周转,降低社会物流成本,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国民经济的运行质量;有利于提高服务业比重,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有利于增加城乡就业岗位,扩大社会就业;有利于提高运输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和废气排放,缓解交通拥堵,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有利于促进国内外、城乡和地区间商品流通,满足人民群众对多样化、高质量的物流服务需求,扩大居民消费;有利于国家救灾应急、处理突发性事件,保障经济稳定和社会安全。

二、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总体部署,以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影响为切入点,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先进技术为支撑,以物流一体化和信息化为主线,积极营造有利于物流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建立现代物流服务体系,以物流服务促进其他产业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物流体系保障。

(二)基本原则。

1.立足应对危机,着眼长远发展。既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解决当前物流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保先进生产力,保重点骨干企业,促进企业平稳发展;又要从产业长远发展的角度出发,解决制约物流产业振兴的体制、政策和设施瓶颈,促进产业升级,提高产业竞争力。

2.市场配置资源,政府营造环境。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调动企业的积极性,从满足物流需求的实际出发,注重投资的经济效益。政府要为物流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扶持重要的物流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3.加强规划指导,注重协调联动。统筹国内与国际、全国与区域、城市与农村物流协调发展,做好地区之间、行业之间和部门之间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与发展的协调和衔接,走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的发展道路,合理布局重大项目。各地区要从本地区经济发展的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统筹规划,科学引导物流业的发展,防止盲目攀比和重复建设。

4.打破分割封锁,整合现有资源。改革现行物流业相关行业管理体制,打破部门间和地区间的分割和封锁,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促进物流服务的社会化和资源利用的市场化,优先整合和利用现有物流资源,提高物流设施的利用率。

5.建立技术标准,推进一体化运作。按照现代物流理念,加快技术标准体系建设,综合集成仓储、运输、货代、包装、装卸、搬运、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多种功能,推进物流一体化运作,提高物流效率。

6.创新服务方式,坚持科学发展。以满足生产者和消费者不断增长的物流需求为出发点,不断创新物流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积极推进物流服务的信息化、现代化、合理化和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注重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减少废气污染和交通拥堵,保证交通安全,实现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协调发展。

(三)规划目标。

力争在2009年改善物流企业经营困难的状况,保持产业的稳定发展。到2011年,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综合物流企业集团,初步建立起布局合理、技术先进、节能环保、便捷高效、安全有序并具有一定国际竞争力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物流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物流的社会化、专业化水平明显提高,第三方物流的比重有所增加,物流业规模进一步扩大,物流业增加值年均递增10%以上;物流整体运行效率显著提高,全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比目前的水平有所下降。

三、主要任务

(一)积极扩大物流市场需求。

进一步推广现代物流管理,努力扩大物流市场需求。运用供应链管理与现代物流理念、技术与方法,实施采购、生产、销售和物品回收物流的一体化运作。鼓励生产企业改造物流流程,提高对市场的响应速度,降低库存,加速周转。合理布局城乡商业设施,完善流通网络,积极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和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促进流通企业的现代化。在农村广泛应用现代物流管理技术,发展农产品从产地到销地的直销和配送,以及农资和农村日用消费品的统一配送。

(二)大力推进物流服务的社会化和专业化。

鼓励生产和商贸企业按照分工协作的原则,剥离或外包物流功能,整合物流资源,促进企业内部物流社会化。推动物流企业与生产、商贸企业互动发展,促进供应链各环节有机结合。鼓励现有运输、仓储、货代、联运、快递企业的功能整合和服务延伸,加快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型。积极发展多式联运、集装箱、特种货物、厢式货车运输以及重点物资的散装运输等现代运输方式,加强各种运输方式运输企业的相互协调,建立高效、安全、低成本的运输系统。加强运输与物流服务的融合,为物流一体化运作与管理提供条件。鼓励邮政企业深化改革,做大做强快递物流业务。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三)加快物流企业兼并重组。

鼓励中小物流企业加强信息沟通,创新物流服务模式,加强资源整合,满足多样性的物流需要。加大国家对物流企业兼并重组的政策支持力度,缓解当前物流企业面临的困难,鼓励物流企业通过参股、控股、兼并、联合、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进行资产重组,培育一批服务水平高、国际竞争力强的大型现代物流企业。

(四)推动重点领域物流发展。加强石油、煤炭、重要矿产品及相关产品物流设施建设,建立石油、煤炭、重要矿产品物流体系。加快发展粮食、棉花现代物流,推广散粮运输和棉花大包运输。加强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完善农资和农村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网络,建立农村物流体系。发展城市统一配送,提高食品、食盐、烟草和出版物等的物流配送效率。实行医药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推动医药物流发展。加强对化学危险品物流的跟踪与监控,规范化学危险品物流的安全管理。推动汽车和零配件物流发展,建立科学合理的汽车综合物流服务体系。鼓励企业加快发展产品与包装物回收物流和废弃物物流,促进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鼓励和支持物流业节能减排,发展绿色物流。发挥邮政现有的网络优势,大力发展邮政物流,加快建立快递物流体系,方便生产生活。加强应急物流体系建设,提高应对战争、灾害、重大疫情等突发性事件的能力。

(五)加快国际物流和保税物流发展。

加强主要港口、国际海运陆运集装箱中转站、多功能国际货运站、国际机场等物流节点的多式联运物流设施建设,加快发展铁海联运,提高国际货物的中转能力,加快发展适应国际中转、国际采购、国际配送、国际转口贸易业务要求的国际物流,逐步建成一批适应国际贸易发展需要的大型国际物流港,并不断增强其配套功能。在有效监管的前提下,各有关部门要简化审批手续,优化口岸通关作业流程,实行申办手续电子化和“一站式”服务,提高通关效率。充分发挥口岸联络协调机制的作用,加快“电子口岸”建设,积极推进大通关信息资源整合。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积极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发展和保税监管场所建设,建立既适应跨国公司全球化运作又适应加工制造业多元化发展需求的新型保税物流监管体系。积极促进口岸物流向内地物流节点城市顺畅延伸,促进内地现代物流业的发展。

(六)优化物流业发展的区域布局。

根据市场需求、产业布局、商品流向、资源环境、交通条件、区域规划等因素,重点发展九大物流区域,建设十大物流通道和一批物流节点城市,优化物流业的区域布局。

九大物流区域分布为:以北京、天津为中心的华北物流区域,以沈阳、大连为中心的东北物流区域,以青岛为中心的山东半岛物流区域,以上海、南京、宁波为中心的长江三角洲物流区域,以厦门为中心的东南沿海物流区域,以广州、深圳为中心的珠江三角洲物流区域,以武汉、郑州为中心的中部物流区域,以西安、兰州、乌鲁木齐为中心的西北物流区域,以重庆、成都、南宁为中心的西南物流区域。十大物流通道为:东北地区与关内地区物流通道,东部地区南北物流通道,中部地区南北物流通道,东部沿海与西北地区物流通道,东部沿海与西南地区物流通道,西北与西南地区物流通道,西南地区出海物流通道,长江与运河物流通道,煤炭物流通道,进出口物流通道。

要打破行政区划的界限,按照经济区划和物流业发展的客观规律,促进物流区域发展。积极推进和加深不同地区之间物流领域的合作,引导物流资源的跨区域整合,逐步形成区域一体化的物流服务格局。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物流区域和华北、山东半岛、东北、东南沿海物流区域,要加强技术自主创新,加快发展制造业物流、国际物流和商贸物流,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物流企业,在全国率先做强。中部物流区域要充分发挥中部地区承东启西、贯通南北的区位优势,加快培育第三方物流企业,提升物流产业发展水平,形成与东部物流区域的有机衔接。西北、西南物流区域要加快改革步伐,进一步推广现代物流管理理念和技术,按照本区域承接产业转移和发挥资源优势的需要,加快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区域物流环境,缩小与东中部地区差距。

物流节点城市分为全国性物流节点城市、区域性物流节点城市和地区性物流节点城市。全国性和区域性物流节点城市由国家确定,地区性物流节点城市由地方确定。全国性物流节点城市包括:北京、天津、沈阳、大连、青岛、济南、上海、南京、宁波、杭州、厦门、广州、深圳、郑州、武汉、重庆、成都、南宁、西安、兰州、乌鲁木齐共21个城市。区域性物流节点城市包括:哈尔滨、长春、包头、呼和浩特、石家庄、唐山、太原、合肥、福州、南昌、长沙、昆明、贵阳、海口、西宁、银川、拉萨共17个城市。物流节点城市要根据本地的产业特点、发展水平、设施状况、市场需求、功能定位等,完善城市物流设施,加强物流园区规划布局,有针对性地建设货运服务型、生产服务型、商业服务型、国际贸易服务型和综合服务型的物流园区,优化城市交通、生态环境,促进产业集聚,努力提高城市的物流服务水平,带动周边所辐射区域物流业的发展,形成全国性、区域性和地区性物流中心和三级物流节点城市网络,促进大中小城市物流业的协调发展。

(七)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的衔接与协调。

按照全国货物的主要流向及物流发展的需要,依据《综合交通网中长期发展规划》、《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全国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及《全国民用机场布局规划》,加强交通运输设施建设,完善综合运输网络布局,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的衔接和配套,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和物流运行效率。发展多式联运,加强集疏运体系建设,使铁路、港口码头、机场及公路实现“无缝对接”,着力提高物流设施的系统性、兼容性。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整合现有运输、仓储等物流基础设施,加快盘活存量资产,通过资源的整合、功能的拓展和服务的提升,满足物流组织与管理服务的需要。加强新建铁路、港口、公路和机场转运设施的统一规划和建设,合理布局物流园区,完善中转联运设施,防止产生新的分割和不衔接。加强仓储设施建设,在大中城市周边和制造业基地附近合理规划、改造和建设一批现代化的配送中心。

(八)提高物流信息化水平。

积极推进企业物流管理信息化,促进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尽快制订物流信息技术标准和信息资源标准,建立物流信息采集、处理和服务的交换共享机制。加快行业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全国性公路运输信息网络和航空货运公共信息系统,以及其他运输与服务方式的信息网络。推动区域物流信息平台建设,鼓励城市间物流平台的信息共享。加快构建商务、金融、税务、海关、邮政、检验检疫、交通运输、铁路运输、航空运输和工商管理等政府部门的物流管理与服务公共信息平台,扶持一批物流信息服务企业成长。

(九)完善物流标准化体系。

根据物流标准编制规划,加快制订、修订物流通用基础类、物流技术类、物流信息类、物流管理类、物流服务类等标准,完善物流标准化体系。密切关注国际发展趋势,加强重大基础标准研究。要对标准制订实施改革,加强物流标准工作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企业在制订物流标准中的主体作用。加快物流管理、技术和服务标准的推广,鼓励企业和有关方面采用标准化的物流计量、货物分类、物品标识、物流装备设施、工具器具、信息系统和作业流程等,提高物流的标准化程度。

(十)加强物流新技术的开发和应用。

大力推广集装技术和单元化装载技术,推行托盘化单元装载运输方式,大力发展大吨位厢式货车和甩挂运输组织方式,推广网络化运输。完善并推广物品编码体系,广泛应用条形码、智能标签、无线射频识别(RFID)等自动识别、标识技术以及电子数据交换(EDI)技术,发展可视化技术、货物跟踪技术和货物快速分拣技术,加大对RFID和移动物流信息服务技术、标准的研发和应用的投入。积极开发和利用全球定位系统(GNSS)、地理信息系统(GIS)、道路交通信息通信系统(VICS)、不停车自动交费系统(ETC)、智能交通系统(ITS)等运输领域新技术,加强物流信息系统安全体系研究。加强物流技术装备的研发与生产,鼓励企业采用仓储运输、装卸搬运、分拣包装、条码印刷等专用物流技术装备。

四、重点工程

(一)多式联运、转运设施工程。

依托已有的港口、铁路和公路货站、机场等交通运输设施,选择重点地区和综合交通枢纽,建设一批集装箱多式联运中转设施和连接两种以上运输方式的转运设施,提高铁路集装箱运输能力,重点解决港口与铁路、铁路与公路、民用航空与地面交通等枢纽不衔接以及各种交通枢纽相互分离带来的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多次搬倒、拆装等问题,促进物流基础设施协调配套运行,实现多种运输方式“无缝衔接”,提高运输效率。

(二)物流园区工程。

在重要物流节点城市、制造业基地和综合交通枢纽,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按照符合城市发展规划、城乡规划的要求,充分利用已有运输场站、仓储基地等基础设施,统筹规划建设一批以布局集中、用地节约、产业集聚、功能集成、经营集约为特征的物流园区,完善专业化物流组织服务,实现长途运输与短途运输的合理衔接,优化城市配送,提高物流运作的规模效益,节约土地占用,缓解城市交通压力。物流园区建设要严格按规划进行,充分发挥铁路运输优势,综合利用已有、规划和在建的物流基础设施,完善配套设施,防止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

(三)城市配送工程。

鼓励企业应用现代物流管理技术,适应电子商务和连锁经营发展的需要,在大中城市发展面向流通企业和消费者的社会化共同配送,促进流通的现代化,扩大居民消费。加快建设城市物流配送项目,鼓励专业运输企业开展城市配送,提高城市配送的专业化水平,解决城市快递、配送车辆进城通行、停靠和装卸作业问题,完善城市物流配送网络。

(四)大宗商品和农村物流工程。

加快煤炭物流通道建设,以山西、内蒙古、陕西煤炭外运为重点,形成若干个煤电路港一体化工程,完善煤炭物流系统。加强油气码头和运输管网建设,提高油气物流能力。加强重要矿产品港口物流设施建设,改善大型装备物流设施条件。加快粮食现代物流设施建设,建设跨省粮食物流通道和重要物流节点。加大投资力度,加快建设“北粮南运”和“西煤东运”工程。加强城乡统筹,推进农村物流工程。进一步加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完善鲜活农产品储藏、加工、运输和配送等冷链物流设施,提高鲜活农产品冷藏运输比例,支持发展农资和农村消费品物流配送中心。

(五)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工程。

加强对制造业物流分离外包的指导和促进,支持制造企业改造现有业务流程,促进物流业务分离外包,提高核心竞争力。培育一批适应现代制造业物流需求的第三方物流企业,提升物流业为制造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制定鼓励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的相关政策,组织实施一批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的示范工程和重点项目,促进现代制造业与物流业有机融合、联动发展。

(六)物流标准和技术推广工程。

加快对现有仓储、转运设施和运输工具的标准化改造,鼓励企业采用标准化的物流设施和设备,实现物流设施、设备的标准化。推广实施托盘系列国家标准,鼓励企业采用标准化托盘,支持专业化企业在全国建设托盘共用系统,开展托盘的租赁回收业务,实现托盘标准化、社会化运作。鼓励企业采用集装单元、射频识别、货物跟踪、自动分拣、立体仓库、配送中心信息系统、冷链等物流新技术,提高物流运作管理水平。实施物流标准化服务示范工程,选择大型物流企业、物流园区开展物流标准化试点工作并逐步推广。

(七)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工程。

加快建设有利于信息资源共享的行业和区域物流公共信息平台项目,重点建设电子口岸、综合运输信息平台、物流资源交易平台和大宗商品交易平台。鼓励企业开展信息发布和信息系统外包等服务业务,建设面向中小企业的物流信息服务平台。

(八)物流科技攻关工程。

加强物流新技术的自主研发,重点支持货物跟踪定位、智能交通、物流管理软件、移动物流信息服务等关键技术攻关,提高物流技术的自主创新能力。适应物流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趋势,启动物联网的前瞻性研究工作。加快先进物流设备的研制,提高物流装备的现代化水平。

(九)应急物流工程。

建立应急生产、流通、运输和物流企业信息系统,以便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紧急调用。建立多层次的政府应急物资储备体系,保证应急调控的需要。加强应急物流设施设备建设,提高应急反应能力。选择和培育一批具有应急能力的物流企业,建立应急物流体系。

五、政策措施

(一)加强组织和协调。

现代物流业是新型服务业,涉及面广。要加强对现代物流业发展的组织和协调,在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基础上,发挥由发展改革委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全国现代物流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作用,研究协调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和政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也要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加强对地方现代物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研究和协调。

(二)改革物流管理体制。

继续深化铁路、公路、水运、民航、邮政、货代等领域的体制改革,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建立政企分开、决策科学、权责对等、分工合理、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物流综合管理体系,完善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进一步规范运输、货代等行业的管理,促进物流服务的规范化、市场化和国际化。改革仓储企业经营体制,推进仓储设施和业务的社会化。打破行业垄断,消除地区封锁,依法制止和查处滥用行政权力阻碍或限制跨地区、跨行业物流服务的行为,逐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全国物流服务市场,促进物流资源的规范、公平、有序和高效流动。加强监管,规范物流市场秩序,强化物流环节质量安全管理。进一步完善对物流企业的交通安全监管机制,督促企业定期对车辆技术状况、驾驶人资质进行检查,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完善物流政策法规体系。

在贯彻落实好现有推动现代物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制定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抓紧解决影响当前物流业发展的土地、税收、收费、融资和交通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引导和鼓励物流企业加强管理创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施兼并重组,尽快做强做大。针对当前产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研究制定系统的物流产业政策。清理有关物流的行政法规,加强对物流领域的立法研究,完善物流的法律法规体系,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

(四)制订落实专项规划。有关部门要制订专项规划,积极引导和推动重点领域和区域物流业的发展。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煤炭、粮食、农产品冷链、物流园区、应急物流等专项规划,商务部会同供销总社等有关部门制订商贸物流专项规划,国家标准委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物流标准专项规划。物流业发展的重点地区,各级地方政府也要制订本地区物流业规划,指导本地区物流业的发展。

(五)多渠道增加对物流业的投入。

物流业的发展,主要依靠企业自身的投入。要加快发展民营物流企业,扩大对外开放步伐,多渠道增加对物流业的投入。对列入国家和地方规划的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鼓励其通过银行贷款、股票上市、发行债券、增资扩股、企业兼并、中外合资等途径筹集建设资金。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给予信贷支持。对涉及全国性、区域性重大物流基础设施项目,中央和地方政府可根据项目情况和财力状况适当安排中央和地方预算内建设投资,以投资补助、资本金注入或贷款贴息等方式给予支持,由企业进行市场化运作。

(六)完善物流统计指标体系。

进一步完善物流业统计调查制度和信息管理制度,建立科学的物流业统计调查方法和指标体系。加强物流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物流统计理论和方法研究。认真贯彻实施社会物流统计核算与报表制度。积极推动地方物流统计工作,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和力量,促进物流业统计信息交流,建立健全共享机制,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七)继续推进物流业对外开放和国际合作。充分利用世界贸易组织、自由贸易区和区域经济合作机制等平台,与有关国家和地区相互进一步开放与物流相关的分销、运输、仓储、货代等领域,特别是加强与日韩、东盟和中亚国家的双边和区域物流合作,开展物流方面的政策协调和技术合作,推动物流业“引进来”和“走出去”。加强国内物流企业同国际先进物流企业的合资、合作与交流,引进和吸收国外促进现代物流发展的先进经验和管理方法,提高物流业的全球化与区域化程度。加强国际物流“软环境”建设,包括鼓励运用国际惯例、推动与国际贸易规则及货代物流规则接轨、统一单证、加强风险控制和风险转移体系建设等。建立产业安全保障机制,完善物流业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制度。

(八)加快物流人才培养。

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快物流人才的培养。加强物流人才需求预测和调查,制订科学的培养目标和规划,发展多层次教育体系和在职人员培训体系。利用社会资源,鼓励企业与大学、科研机构合作,编写精品教材,提高实际操作能力,强化职业技能教育,开展物流领域的职业资质培训与认证工作。加强与国外物流教育与培训机构的联合与合作。

(九)发挥行业社团组织的作用。

物流业社团组织应履行行业服务、自律、协调的职能,发挥在物流规划制订、政策建议、规范市场行为、统计与信息、技术合作、人才培训、咨询服务等方面的中介作用,成为政府与企业联系的桥梁和纽带。

六、规划实施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划》的工作分工,加强沟通协商,密切配合,尽快制定和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明确政策措施的实施范围和进度,并加强指导和监督,确保实现物流业调整和振兴目标。有关部门要适时开展《规划》的后评价工作,及时提出评价意见。

各地区要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结合当地实际抓紧制订具体工作方案,细化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将具体工作方案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报送发展改革委和交通运输、商务等有关部门。

第二篇:上海市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实施方案

【发布单位】上海市

【发布文号】沪府发〔2009〕37号

【发布日期】2009-07-30 【生效日期】2009-07-30 【失效日期】-----------【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上海市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市贯彻《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

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沪府发〔2009〕3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本市贯彻〈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七月三十日

本市贯彻《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国发〔2009〕8号)要求,结合推进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和实施《上海市现代物流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特制定本市贯彻《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实施方案,实施期限为2009-2011年。

一、面临形势

进入“十一五”以来,上海物流业发展规模不断扩大,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十一五”前三年,上海物流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4.7%,2008年达到1794亿元,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3.1%,占全市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为25.3%。2008年,上海港货物吞吐量达到5.8亿吨,位居世界第一;集装箱吞吐量超过2800万标准箱,位居世界第二;上海航空货邮量达到304万吨,其中浦东国际机场已位居世界第三位。

但2008年下半年以来,随着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实体经济影响的逐步加深,上海物流业也受到了一定的影响,物流市场外部需求减少,提供运输、仓储等传统物流服务的企业效益下滑,部分物流企业经营困难。同时,上海物流业的运行也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一是物流设施衔接水平较低,尚未建成多式联运网络体系,大量企业仓储、运输等设施不适应现代物流集约化高效运营的需要;二是市场主体竞争力不强,企业运作规模和效益与国际先进水平还有较大差距,多数企业的物流信息化和物流新技术应用水平较低;三是现代物流一体化运作的“软环境”还不完善,条块分割、自成体系等体制性障碍需要进一步突破,相关政策法规体系需要进一步健全,物流标准化建设和中高端物流人才培养需要进一步加强。

物流业作为上海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制造业行业间联系的纽带,也是连接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重要载体。认真贯彻落实《规划》,对上海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总体要求,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快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努力实现“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是有利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面对当前严峻形势,要努力扩大物流市场需求,提升物流服务能级,着力解决当前物流企业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重点支持骨干物流企业做大做强,实现物流资源优化配置,提高物流业整体抗风险和应对危机的能力。

二是有利于加快“四个中心”建设。现代物流业与金融、贸易、航运密切相关、相辅相成,在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的功能和作用,加快推进上海现代物流发展,有利于拓展金融服务领域、丰富贸易服务功能、提高航运服务效率,进一步发挥上海综合优势,提升国际竞争力。

三是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上海经济发展处于转型的关键阶段,推动物流业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不仅有利于促进传统物流向现代物流发展,而且对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其他产业调整振兴,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作用。

四是有利于扩大消费改善民生。提升物流服务水平,有利于促进商品流通,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高质量的物流服务需求,扩大居民消费;有利于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费用,保障流通安全,维护消费者利益;有利于增加就业岗位,扩大社会就业。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上海实现“四个率先”,建设“四个中心”的目标,立足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着眼现代物流业的长远发展,以先进技术为支撑,以信息化为主线,坚持扩大市场需求与提升供给能力相结合,存量资源整合与增量资源优化相结合,硬件设施建设与软件环境营造相结合,政府政策引导与企业市场运作相结合,以现代物流服务促进其他产业发展,不断提高服务长三角、服务长江流域、服务全国和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

(二)工作目标

着力改善物流企业经营状况,保持物流产业稳定发展。重点是培育和引进一批服务水平高、国际竞争力强的物流企业,进一步提升产业能级,形成专业化、社会化的物流服务体系;加快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上海世博会物流保障能力,形成多式联运相衔接的物流集疏运网络;促进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和物流装备技术应用,加强区域联动发展,形成资源有效整合配置的物流节点布局;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完善物流相关政策措施,形成统一开放、规范高效、符合国际惯例的物流市场环境。

到2011年,确立并巩固物流业作为上海现代服务业支柱产业的地位,基本建成国际重要物流枢纽和亚太物流中心之一。物流业增加值年均增速保持在10%以上,物流业增加值占本市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13%,全社会物流总费用占生产总值的比例在完成“十一五”目标的基础上进一步下降。

三、主要任务

(一)推动物流市场需求社会化、物流服务专业化

1.扩大物流市场社会化需求

鼓励大型制造企业整合剥离内部物流业务流程,扩大物流外包需求(市经济信息化委牵头负责);推动商贸企业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和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促进企业内部物流社会化(市商务委牵头负责);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化和市场化水平,鼓励农产品通过直销和配送形式实现产销对接(市农委牵头负责)。

2.提高物流专业化服务能力

积极推进物流业与制造业联动,延伸物流产业链,重点发展制造业物流的过程管理、信息管理、系统设计、条码采集等高端物流服务(市经济信息化委牵头负责);积极推进现代流通方式发展,引导物流企业在网络组织、经营业态、管理理念等方面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积极推进农村配送中心和农村物流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农资商品和农村日用消费品的专业化配送和服务(市商务委牵头负责)。积极推进甩挂运输、集装箱运输、冷藏运输、特种货物及重点物资散装运输等现代运输方式发展,提高运输的专业化服务水平,增强运输与现代物流服务的融合(市交通港口局牵头负责)。

(二)促进物流企业培育壮大、提升能级

1.培育壮大骨干物流企业

推动本市国有大中型企业的物流资源和业务整合,逐步培育形成若干家具有较大规模和先进管理水平的现代物流企业(市国资委牵头负责);积极吸引国内外优势物流企业在上海建立总部基地和营运中心,形成战略合作联盟,鼓励骨干物流企业创新完善供应链管理模式(市商务委牵头负责);培育一批为上海先进制造业发展提供专业服务的物流企业,增强重点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市经济信息化委牵头负责)。

2.提升中小物流企业能级

加大对中小物流企业调整和扶持力度,积极推进中小物流企业业务流程和服务模式创新,提高企业诚信运作和专业化服务的水平,盘活资源,激发活力;支持国内外知名物流企业来上海合资合作,带动中小企业提升能级,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交通港口局牵头负责)。

(三)推动物流重点领域发展

1.拓展口岸物流服务功能

以建立国际航运发展综合试验区为契机,推动洋山保税港区开展服务业对外开放创新试点,进一步完善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功能,吸引国内外物流企业入区发展转口贸易、采购分拨、仓储加工、期货保税交割等业务;积极推进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建立,研究洋山保税港区和外高桥保税区协同发展机制,探索海、陆、空保税物流领域优势互补的发展途径;推动各出口加工区拓展保税物流功能,开展研发、检测、维修业务,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深化上海口岸进出口环节的无纸化通关改革,完善“提前报检、提前报关、实货放行”的通关作业模式,推广“属地申报、口岸验放”的区域通关模式,推进长三角电子口岸信息互联互通(市口岸办、市经济信息化委牵头负责);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探索符合现代物流特点的特殊监管区域管理制度创新,拓展口岸服务功能,推动长三角口岸物流联动发展(市口岸办、市商务委牵头负责)。

2.提升制造业物流服务能级

积极推动本市产业基地和大型制造企业实施“制造业物流专业化发展示范工程”建设,重点发展为制造企业提供原材料采购、产品分拨配送等专业化服务的第三方物流,引导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加快推广供应商管理库存(VMI)、及时生产(JIT)、射频识别技术(RFID)等现代物流技术在制造业物流中的应用;推进建立面向本市各工业区、重点制造企业以及专业物流企业的业务协同平台,积极应用电子数据传输、工作流引擎、无线传输等综合技术,扩大本市制造业物流服务范围(市经济信息化委牵头负责)。

3.提高城市配送物流服务水平

深化上海城市配送物流体系建设,完善公共配送中心、中转分拨场站、社区集散网点等设施的规划布局,不断提高城市配送的流通效率(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商务委牵头负责);加强对各类配送主体的引导规范,发展适应电子商务终端配送的新型业态,不断提高城市配送的满意程度(市商务委牵头负责);推进城市智能交通管理平台建设,建立基于地理信息系统(GIS)的城市配送查询系统,适度调整城市快递、商业配送等货运车辆的道路通行规定,不断提高城市配送的交通管理水平(市建设交通委、市公安局、市交通港口局牵头负责)。

4.增强城市运行重点物流保障

为保障城市运行安全和上海世博会的成功举办,重点加强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强化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功能;积极推动医药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提高医药物流运行效率;规范化学危险品物流仓储和运输的安全管理,建立长三角化学危险品物流的联网监控;发展产品与包装物回收物流和废弃物物流,促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市商务委牵头负责);完善重要商品储备制度,强化应急物流体系建设(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四)完善物流业发展区域布局

1.深化重点物流园区和基地建设

按照《规划》对上海作为全国性物流节点城市的要求,继续深化推进深水港、外高桥、浦东空港、西北综合4个重点物流园区建设,以提升服务功能和资源共享为突破,促进物流企业集聚,提高物流运作规模效益,形成一体化的口岸服务和腹地辐射的综合物流能力;继续深化汽车城、化学工业区、装备制造业、钢铁及冶金产品4个重点物流基地建设,提升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促进相关项目落地,形成汽车和零部件、化学危险品、特种装备和钢材的多层次专业化物流服务能力(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化委牵头负责)。

2.推进跨区域物流合作

按照《规划》对全国物流区域和物流通道发展的要求,推进长三角、长江流域的物流规划衔接和企业合作,逐步实现区域物流服务一体化(市商务委、市政府合作交流办牵头负责);促进电子口岸、港航信息的交流共享,加快实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ETC)系统建设,推进长三角高速公路运行信息互通(市建设交通委、市经济信息化委牵头负责);发挥上海航运交易所、陆上货运交易中心作用,强化信息咨询、价格发现、资源配置等服务功能(市建设交通委、市商务委牵头负责)。

(五)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的衔接与协调

1.增强多种联运能力

优化现代航运集疏运体系,以发展“公、铁、海、河、空”相互衔接的多式联运为重点,加快推进小洋山西港区、外高桥港区七期、宝山罗泾港区和杭州湾港区建设,优化完善现有港区功能布局;加快推进大芦线二期、苏申外港线、杭申线等航道整治工程,建立长三角内河集装箱江海直达联运机制;加快推进沪杭高速拓宽、崇启通道、沪苏高速等高速公路建设,加强本市公路的对外有效衔接;加快推进上海航空枢纽建设,完善枢纽机场的航线网络和国际中转流程;加快推进京沪高速铁路、沪宁城际铁路、沪通、沪乍、金山支线等铁路项目建设,调整完善铁路南浦、杨浦、西站等货场布局,不断增强铁路芦潮港中心站、北郊站的海铁、公铁联运能力(市建设交通委、市交通港口局牵头负责)。

2.加强物流设施建设的规划和协调

根据城市发展和产业升级需要,规划布局符合区县发展实际的区域性物流节点,加强市内以及与周边地区主要物流通道的有效衔接;加大对本市相关行业仓库、货站、停车场等传统设施资源的整合力度,合理规划调整相关物流设施布局(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化委牵头负责);完善本市城市配送物流体系,推进公共配送中心、中转分拨场站、社区集散网点等相关城市配送设施的建设(市建设交通委、市交通港口局、市商务委牵头负责)。

(六)提高物流信息化水平

1.提升物流信息化应用水平

不断提高企业物流信息化管理水平,建立运输、仓储、报关、货代和第三方物流信息管理系统,促进相关物流信息系统的广泛应用;推动中小企业应用物流信息软件,实现物流交易信息化和业务流程规范;扶持一批物流信息专业服务企业,推动物流信息服务外包;加强相关管理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协调,建立部门间的物流信息采集、处理和服务的交流共享机制(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牵头负责)。

2.加快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

进一步完善上海电子口岸建设,推动进出口数据跨部门交换、联网核查,方便企业网上办理相关手续和信息查询;探索建立航运物流服务企业征信系统、物流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提高本市物流资源运行效率;加大长三角、长江流域口岸大通关合作力度,加快推进建立区域公共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形成港口、航运、物流、监管等综合信息共享和应用体系(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口岸办牵头负责)。

(七)完善物流标准化体系

1.积极制定和推广物流标准

推动本市物流企业积极参与物流国家、行业标准的制定,大力宣传贯彻并组织实施一批对物流产业发展和服务水平提升有重大影响的物流标准;按照国家已颁布的物流园区、托盘等物流标准,做好在物流园区(基地)和A级物流企业的推广和施行工作,并在A级物流企业中率先推广《上海城市配送物流车营运技术规范》等物流标准;在有关行业协会和企业率先制定和使用化工、医药、食品冷链、农产品等物流作业和物流服务地方标准,并争取上升为国家行业标准;加强信息标准化研究,促进物流企业信息平台的相互联通、数据兼容和格式统一(市质量技监局、市交通港口局、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化委牵头负责)。

2.开展长三角物流标准化合作试点

选择在长三角市场融合度高的商贸物流领域,以及产业共性需求强的物流信息领域,加快标准化合作试点,增强物流运作的效率;在关系社会民生的危险品、食品冷链物流领域,加强区域物流标准联合研制,确保物流运作的安全;鼓励长三角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物流加强标准化研究合作,逐步建立区域物流行业标准对接,以及协调互认的工作机制(市质量技监局、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化委牵头负责)。

(八)促进物流新技术的开发和应用

1.加强物流新技术研发应用

研究完善物品编码体系,扩大电子标签应用范围;加大对射频识别、货物跟踪和快速分拣技术的研发力度,促进移动物流信息服务技术的推广使用;加强物流装备产品的研发应用,推动物流新技术的产业化;鼓励物流重点项目使用建模软件优化物流方案,提高物流运作效率(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牵头负责)。

2.促进物流服务创新

推动金融业和物流业合作,促进物流金融服务产品创新,扩大物流企业的抵押物范围,引导金融机构发展物流企业的动产及货权质押等贸易融资业务(市金融办牵头负责);培育一批物流专业技术服务企业,开发物流资源动态优化系统,为相关行业提供技术解决和产品开发方案;大力发展物流资源交易电子商务服务,推进物流服务贸易结算平台建设(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化委牵头负责)。

四、政策措施

(一)加强组织和协调

在国家落实《规划》工作小组的指导下,建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总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以及各相关部门参加的《规划》具体工作方案的协调机制,及时了解和掌握《工作方案》的落实情况,研究协调物流业调整振兴过程中的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各区县、各部门(包括开发区和特殊监管区管委会等)以及中央在沪单位要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切实做好细化落实工作,确保取得实效。继续发挥上海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联席会议的作用,做好本市物流业运行监测、协调推进和服务企业的工作(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牵头负责)。

(二)改革相关物流管理体制

打破行业垄断,依法消除阻碍或限制跨地区、跨行业物流服务的行为。加强对运输、货代等行业的管理和规范,完善物流企业的交通安全和服务质量的监管机制。加强长三角地区物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诚信协调机制和等级评估互认制度。积极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做好物流相关领域的体制改革工作(市工商局、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化委牵头负责)。

(三)完善物流政策法规体系

积极配合国家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影响当前物流业发展的土地、税收、收费、融资和交通管理等方面问题的办法。深化、细化本市物流产业政策,按年发布物流业发展重点支持目录,并建立科学合理的行业准入标准。研究完善物流税收管理政策,扩大物流企业差额征收营业税试点范围。落实注册在洋山保税港区航运企业和仓储、物流企业从事相关业务的营业税免征政策,同时按照规定开展物流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实施相关税收优惠。优化完善落户本市重点物流园区、相关物流基地的项目审批程序,建立审批绿色通道。鼓励支持本市第三方物流企业建立供应链服务体系,加快创建自主服务品牌。进一步研究完善物流车辆进入中心城区停靠、装卸、配送的方案,适度调整通行限制政策(市发展改革委、市地税局、市商务委牵头负责)。

(四)多渠道增加对物流业的资金投入

在主要依靠企业自身投入和市场化运作的前提下,根据上海物流业重点发展领域,结合物流业发展重点支持目录,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物流业调整和振兴专项投资管理办法》的要求,梳理一批重点物流项目,积极争取国债专项资金支持。运用本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重点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等,加大对社会公益、城市运行、技术改造等物流项目的支持力度。积极引导银行资金、民间资本通过银行信贷、融资租赁、探索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等方式,对物流重点项目予以支持(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牵头负责)。

(五)完善物流统计和信息沟通制度

完善本市物流业统计调查和信息沟通机制,实施社会物流统计核算与报表制度。加强物流统计基础工作,在重点物流园区(基地)和企业开展物流统计调查,建立全社会物流统计核算制度。进一步完善物流相关刊物、网站的编制维护工作机制,定期反映本市和长三角物流业联动发展情况,搭建沟通政府、企业、科研院所和协会的信息沟通平台(市统计局、市商务委牵头负责)。

(六)推进物流业国内外开放合作

加快物流市场的对内对外开放,加强本市企业与国际知名物流企业的合资、合作和交流,充分利用本市吸引外资和总部经济政策,鼓励国内外大型物流企业到上海设立物流总部和分支机构。重点扶持一批在国际市场上已经形成一定影响力的物流品牌企业,积极推动其物流产品和服务进入国际市场。建立联通国内外、竞争有序的现代物流市场体系,为物流业的繁荣和发展创造宽松的外部环境(市商务委、市政府合作交流办牵头负责)。

(七)加快物流人才培养

积极引导高校和科研机构与国内外知名大学和著名物流企业开展交流合作,支持建立校校、校企结合的物流综合培训体系、实验基地和人才孵化基地。鼓励A级物流企业与国内外知名物流企业开展多层次、多阶段的合作培养物流人才项目,支持大型物流企业或大型制造业企业设立硕博物流研修站或博士后流动站。鼓励企业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培养、引进市场急需的物流专业人才(市教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

(八)发挥行业中介组织的作用

充分发挥物流、仓储、交通运输、港口和国际货代等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强化信息沟通和中介协调功能。建立长三角物流诚信建设协调机制,支持物流企业参加诚信守法等级评估,促进物流行业规范自律,推动物流市场有序健康发展(市商务委、市建设交通委牵头负责)。

第三篇:解读:物流业调整与振兴规划

通过学习《解读:物流业调整与振兴规划》所学到的认识

通过对本章节的学习,我了解到以下内容:

现代物流的特点:一体化的管理,是将运输、仓储、配送及相关的信息管理作为一个系统进行综合的控制、协调,达到资源共享和获取更高的企业和社会效益。现代物流可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创新服务,同时可以集成物流活动、整合物流资源、提供信息服务、实现资本增值。

现代物流与经济发展的关系:(1)与微观经济的关系:物流与微观经济发展的关系主要体现在两个层面:一是与生产、流通企业的关系,主要是为企业提供扩大市场范围和提高竞争力的手段,并通过社会分工促进企业运作模式的创新和发展方式的转变。二是与物流活动相关设施与服务企业的关系,主要是通过系统、精细、信息化等技术与装备的应用,以及服务理念的提升,提高各个相关传统产业企业的发展水平和服务质量。物流是复合型产业,在物流与微观经济关系的基础上,与宏观经济的关系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促进宏观经济整体运行效率的提升,降低经济运行成本,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使国民经济发展方式发生转变。二是带动一定区域范围内的物流活动各个活动相关的产业整体实现产业升级,提高产业的发展水平和质量。三是在一定的区域范围内,依托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可以培育具有增量规模的现代物流产业,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新的增长点。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物流业总体规模快速增长,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发展的环境和条件不断改善,为进一步加快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我国物流现在面临的形势:1.调整和振兴物流业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迫切需要;2.调整和振兴物流业是适应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客观要求;3.调整和振兴物流业是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必要保证;4.调整和振兴物流业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

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1.立足应对危机,着眼长远发展;2.市场配置资源,政府营造环境;3.加强规划指导,注重协调联动;4.打破分割封锁,整合现有资源;5.建立技术标准,推进一体化运作;6.创新服务方式,坚持科学发展。

政策措施:

(一)加强组织和协调;

(二)改革物流管理体制;

(三)完善物流政策法规体系;

(四)制订落实专项规划;

(五)多渠道增加对物流业的投入;

(六)完善物流统计指标体系;

(七)继续推进物流业对外开放和国际合作;

(八)加快物流人才培养;

(九)发挥行业社团组织的作用。

第四篇:福建省物流业调整和振兴实施方案

福建省物流业调整和振兴实施方案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2010-08-24 字体显示:大 中 小

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4号)和《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国发〔2009〕快发展我省现代物流业,现制定《福建省物流业调整和振兴实施方案》,实施期为2009年~2012年。

业现状

量快速增长。2008年,全省社会物流总额达2.33万亿元,增长11.9%;物流业实现增加值713.19亿元,增长9.4%;社会物流总费用1963率为18.1%。各种运输方式完成货运量5.73亿吨,增长13.2%;其中,完成港口货物吞吐量2.71亿吨,增长14.8%;港口集装箱吞吐量74.2%;完成邮电业务总量899.36亿元,增长12.1%。与此同时,一批物流企业发展壮大。2008年,我省获评“中国物流百强企业”11家,上物流企业综合评估的物流企业8家(其中5A 级1家),获评“中国物流A级信用企业”3家(其中3A级2家),列入国家物流税收试点础设施建设取得新进展。全省规划建设了一批物流节点城市、物流园区和物流配送中心,为我省周边地区及中西部地区提供“公铁水”联运的物流项目也正在加快建设中。厦门市和福州市分别成为全国性物流节点城市和区域性物流节点城市,以我省为主体的东南沿海物流区域为国家重点建设的九大物流区域和十大物流通道之一,海峡西岸经济区物流业的区域布局进一步优化。

础设施建设取得新突破。全省基本形成了以海、空港口为枢纽,以铁路海运为主通道,以公路为网络,以内河为辅助的综合运输体系。福州港三大港建设步伐加快,厦门港进入我国集装箱干线港口行列,其集装箱吞吐量居全国第七位;福州港成为我国沿海主要港口之一。目前位477个,综合通过能力达2.3亿吨;集装箱专用码头36个,吞吐能力达912万标箱。铁路干线有鹰厦、漳龙、峰福、赣龙、温福等5条铁路网相连,福厦铁路、龙厦铁路、厦深铁路、向莆铁路福建段等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逐步形成“三纵八横”高速公路网主骨架,现有福州长乐、厦门高崎、泉州晋江、南平武夷山、龙岩冠豸山等5个机场。管道输送设施建设步伐加快,LNG和石油输送管道建设已全面展基础建设取得新发展。2008年,全省固定电话交换机容量1973万门,通信光缆线路总长度23.7万公里,移动交换机容量4629万户,移动5万户,移动短信中心容量8108万条,宽带接入端口达407万个。福建电子口岸项目在厦门已实现与口岸通关联检、物流企业等联网,建的宽带网络和运输作业数据交换联动系统、通关数据支持系统、物流公共信息服务系统。福建交通集团物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已完成整体步推进物流信息平台各项功能的开发建设和应用。

西部地区发展的物流通道正在形成。我省积极发挥港口资源优势和对台通道作用,大力拓展与周边地区的区域物流合作,出台了《福建省关福建省港口进出口货物及投资建设码头泊位的规定》等优惠政策,建立了闽赣海铁联运联席会议制度,并多次赴中西部和周边省份推介对接港口的经济腹地,为中西部地区提供了对外开放的出海通道。近年来,中西部省区通过福建进出的货物流量呈上升趋势。

流业处于加速发展阶段,但与发达省份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管理体制不够健全,物流企业分布比较散,规模较小,实力偏弱,港口节点的大规模集散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各种运输方式的快速、无缝衔接需进一步完善,物流相关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额增长率、物流业增加值才缺乏,物流业规模化、专业化、信息化、社会化程度还相对较低。

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指导思想

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项目、品牌、创新和服务带动,着力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以满足不断增长的社会物流需求为出发点,以降产业结构和提高服务质量为中心,以信息化建设和信息技术为支撑,推动传统物流企业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型升级,以培育和规范现代物流市物流业发展的政策环境;以厦门港等港口资源优势为依托,加强服务中西部地区发展的重要物流通道建设;加大引进力度,重点扶持龙头大物流项目,不断推进区域物流合作,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坚强的物流保障体系。

基本原则

持发挥优势与先行先试相结合。充分发挥我省作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主体作用和比较优势,努力构筑对台交往、两岸物流合作的前沿平积极推动跨区域物流合作,形成服务中西部地区发展新的重要物流通道。持大力引进和自身培育相结合。加快引进国内外知名物流企业,利用其先进的技术、理念和管理经验,提升我省现代物流业发展整体水平。度,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增强我省物流企业发展实力,提供专业化、社会化、规模化现代物流服务,提升服务其他产业的能力。

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既要立足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解决当前物流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促进物流业平稳较快发展;又要着眼产流产业的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提升产业规模,提高产业竞争力。

重点突破和全面提升相结合。以加快提升厦门和福州物流业发展水平为突破点,加快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信息化与物流业的融合,完全面提升我省物流业发展实力,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产业联动发展。

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和企业的主体作用,加强政策引导和组织协调,完善市场运作规则,着的体制、政策和设施瓶颈,营造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

发展目标

2年,全省物流业增加值达130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16%左右;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从2008年的18.1%降低到17.1%。物流园区要商贸市场等物流设施建设投资额达600亿元以上。争取将厦门港建设成为国际航运枢纽港,将厦门建设成为连接海峡两岸的全国性物流远洋航线班轮、集装箱多式联运的发展。做大做强物流企业,推动传统物流企业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型升级,实现主营业务收入超百亿元3,力争全省进入“中国物流百强企业”保持在13家以上,获评5A级物流企业10家。第三方物流的比重有所增加,信息流、资金流与物流进系、物流节点网络建设显著进展,物流信息化进程不断加快,物流业的社会化、专业化服务水平和整体运行效率显著提高,物流业总体实力环境持续改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服务中西部地区发展的通道建设更加完善,闽台和闽港澳物流交流合作更加密切。

要任务

加强区域合作,拓展物流通道

海峡西岸经济区区域物流合作。按照海峡西岸经济区纲要,发挥闽浙赣、闽粤赣等跨省区域物流协作组织的作用,推动跨省区域物流合作。、南平等地“无水港”建设,支持港口企业、物流企业到内陆地区拓展“海铁联运”等业务。积极对接两大三角洲物流业,充分发挥我省省份企业到沿海建设“飞地港”,加快形成服务中西部地区发展新的重要物流通道。

闽台物流合作。发挥我省对台优势,先行先试,加强与台湾物流业的合作,强化招商引资力度,着力引进一批集运输、仓储、配送、信息。推进厦门、福州机场成为两岸货运包机新增航点。增加两岸集装箱班轮航线,加快发展对台客货运滚装业务。推动两岸物流信息网络相关合作机制建设。设立两岸合作海关特殊监管区,大力推进在台商投资区和台资企业密集地区开展海关保税物流中心试点。设立对台农产加强与之配套的检验检疫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厦门、南安、东山和霞浦海峡两岸农(水)产品集散中心功能。加强闽台两地港口购、国际中转等业务。推动对台小额贸易,放宽经营范围限制,扩大闽台贸易。鼓励我省物流企业到台湾设立办事机构及营业性机构。加设。扩大闽台物流科教交流合作,开展我省赴台湾物流运作管理培训工作。

闽港、闽澳区域物流合作。推进闽港澳物流合作平台建设,强化物流项目招商引资,引入港澳资金、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加快物流企业挥闽港闽澳经济合作促进委员会等相关部门在推动闽港澳合作方面的主渠道作用,联系组织港澳物流企业来闽考察商洽投资项目,支持港总部和建立区域性物流中心。鼓励我省物流企业在香港上市。加强闽港、闽澳物流科教合作和物流行业协会的沟通交流,继续开展我省赴工作。

发展国际物流,强化保税功能

厦门、福州和湄洲湾港口及厦门、福州国际机场物流园区的国际物流服务能力。积极发展转口贸易,简化境外船舶进出港区手续,优化港口大型海运、航空货运企业入驻,增加远洋集装箱和航空货运航线,提高我省海、空港口国际货运集散能力。

区港联动,推动设立福州保税港区和泉州保税港区,加快泉州出口加工区、福州出口加工区向综合保税区转型。推进平潭岛海关特殊监管州保税物流园区、海沧保税港区、厦门现代物流园区(东渡、象屿、航空港物流园区)等。合理规划布局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等海关税物流辐射带动作用。结合特殊监管区域的功能整合,拓展出口加工区的保税物流功能,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属地报关、口岸验收”和跨区域转关模式,建立检验检疫“直通放行”制度,扩大适用企业范围。推进EDI建设,实行进出口数据跨境网核查和企业网上办理进出口手续,不断完善口岸通关便利化措施,积极推进大通关信息资源整合,提高口岸通关效率和能力。加大引进培育力度,发展壮大物流企业

壮大知名外商投资和央属现代物流企业,充分发挥跨国、央属物流企业品牌和网络优势,提升产业整体发展水平。整合做强规模大、实力高市场集中度和占有率。鼓励支持国内外知名物流企业总部或运营中心落户我省。

物流企业拓展发展空间。拓展国际物流渠道,开拓以服务跨国公司为主的高端物流业务,积极参与跨国公司在华的物流业务。引进现代物流技术、信息化、管理咨询、保险团购等增值服务。鼓励物流企业在我省产业集聚地区开设集工业品展示、零售、批发、配送等于一体的工提供原辅材料集中采购、产品包装、统一配送等物流服务。

物流企业发展多种形式的合作联盟。引导物流企业采取参股、控股、兼并、联合、合资、合作等形式,与省内外物流企业建立战略联盟。的物流企业与内陆地区的物流企业开展运输、仓储、代理、包装、配送等物流分工与协作。

货代、船代、报关等物流中介组织为物流企业的发展提供社会化、专业化服务。鼓励物流企业开展仓单质押、存货质押、在途货物抵押等产质量好、经营管理好、具有成长潜力的物流企业上市和发行企业债券。

推广现代物流管理,拓展物流服务领域

推广供应链管理与现代物流的理念、技术与方法的运用,推动传统运输、仓储、船货代理、商贸批发企业加快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型业务,实施采购、生产、销售和物品回收等物流的一体化运作,推进物流服务的社会化和专业化,加快第三方物流发展。

推动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围绕我省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石化三大主导产业和冶金、纺织服装、轻工、建材、林产等传统产业和重点流业积极服务制造业产业集群的相关政策,促进制造业与物流业有机融合和联动发展,提高我省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的竞争力。引导鼓励的原则,专注核心业务,改造物流流程,剥离或外包物流业务,促进供应链各环节的有机结合。推进制造企业和物流企业的合作领域从销产物流、回收物流扩展,合作内容从传统的储运外包向代理采购、工位配送、融资监管等新兴服务领域渗透,合作范围从单一物流环节向方案延伸。

发展商贸物流。合理布局城乡商业设施,完善流通网络,加快发展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推进物流配送,建设商品配送中化、专业化的商贸物流配送企业,实行采购、包装、储存、加工、运输、销售等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建设一批以服务城市民生工程为主“共同配送”等物流运作模式。加快大中型商贸企业特别是连锁企业内部物流配送中心建设和改造提升,扩大经营范围,延伸服务领域,专业配送中心,提高统一配送比例。

发展农村物流。在农村广泛推广应用现代物流管理技术,建立农业生产资料物流服务网络,推广统一配送模式。发展生鲜农产品物流和冷链从产地到销地的直销与配送以及农村日用消费品的统一配送。拓展以连接城乡、服务农村市场为主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双百市场送业务,构建城乡“双向物流”。推动农村邮政物流发展。

推动重点商品物流发展。建立煤炭、石油、钢铁、粮食、农资、散装水泥等大宗商品物流服务体系;完善药品、食盐及工业盐的仓储配送汽车及零配件物流发展,加快建立汽车综合物流服务体系;积极发展图书影像产品物流,加快建立快递物流服务体系。

建设物流运输网络,推进各种运输方式对接

发展大港口、大通道、大物流,整合港湾资源,加快建设海峡西岸北部以福州港为主体、中部以湄洲湾港为主体、南部以厦门港为主体的三流节点功能,发展多式联运,形成覆盖我省沿海主要港口、服务中西部地区发展的快速集疏运体系。

纵深推进、南北拓展的高速公路建设,构筑“三纵八横”海峡西岸高速公路网,加快形成以福州、厦漳泉、龙岩、三明、南平等国家级交盖整个海峡西岸的“半日交通经济辐射圈”,覆盖江西、浙江西南部,广东东北部,湖南南部等地的“一日交通经济辐射圈”。

实施纳入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调整规划的海西铁路发展项目,推进形成“三纵六横九环”海峡铁路网。推动省内铁路网功能整合和扩能提速省主要港口、重要工业基地的铁路支线,强化与国家干线铁路的联系,使海峡西岸铁路成为国家路网的重要通道和交通枢纽。

干支结合的空港布局,推进现有机场更新改造,完善福州、厦门国际机场两岸空中直航的设施条件,加强泉州晋江、武夷山、连城冠豸山开辟国内外新航线,扩大服务领域,形成以福州、厦门国际机场为主体的干支线机场相结合的空港布局。

石油、天然气等管道铺设进度,努力完成1100公里以上石油管道、1000公里以上LNG管道铺设目标,逐步形成油、气输送管道化。

建设物流节点网络,提升整体辐射效应 门对全省的带动和辐射作用,增加厦门港集装箱航运班轮挂靠班次、航线和大宗散货运输航线,提升厦门枢纽港的辐射能力,强化港口物流门市现代物流业。依托中心城市、产业集聚区、货物集散地和交通枢纽,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三级物流节点城市网络,优化物流业区域布州全国性物流节点城市,强化厦门的经济特区龙头示范作用和福州的省会中心城市重心辐射作用;规划建设区域性物流节点城市泉州市,州、莆田、三明、龙岩、南平和宁德市,凸显泉州的支撑带动作用和漳州、莆田的骨干作用,发挥三明、龙岩、南平和宁德的后发优势,流整体辐射效应。

点城市应加强本地区物流设施的普查,并根据本地区地理区位、产业结构、产业集群、市场需求,整合社会物流资源,建设一批现代物流的发展目标、功能定位、服务对象和开发模式,制定物流园区建设方案,做到统一规划、分期实施。根据我省产业集群规划布局,建设为和配送服务体系,推进物流园区、物流配送中心等物流节点网络建设发展,形成海峡西岸经济区“物流节点--物流园区--物流配送中心”。

建设物流信息网络,强化行业基础性工作

信息化基础建设,加快信息化与物流业的融合。大力推进企业物流管理信息化,推动物流企业完善信息系统,并与公共物流信息平台以及。推动建立物流信息采集、处理和服务的交换共享机制和物流信息数据中心,加快全省性、区域性和行业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鼓励区享。加快构建商务、金融、税务、海关、邮政、检验检疫、交通运输和工商管理等政府部门的物流管理与公共服务信息平台,扶持培育物信息服务供应商,为物流企业提供信息化解决方案和便捷的服务。进一步加强“福建电子口岸”、“福建省交通物流信息公共平台”、“信息服务平台”等物流信息平台的建设和应用,积极推进“福建电子口岸”实现与中国电子口岸的联网,加强与浙江、江西、粤东等地电联互通及数据共享。

物流标准的制定、推广和应用工作,推动组建福建省物流业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鼓励我省物流企业参与国家、行业和地方物流标准的开展现代物流业标准化试点,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物流业标准化试点项目,推动物流企业在关键环节实行标准化管理和运作。

物联网技术在物流业的推广,大力推进无线射频技术、卫星定位系统、二维码、传感及感知等技术在物流业的应用,逐步实现物品智能化识和管理。支持物流企业和教学科研机构开展先进的物流技术、物流设施设备、物流管理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促进物流科研成果的产业与管理创新,加快机械化、自动化进程。

行业协会工作,充分发挥物流行业协会的服务、自律、协调等作用。继续开展我省社会物流统计核算工作,建立“福建省物流统计网上直发展的监测、预测、预警制度的建设和运行监测分析。

物流人才培养培训工作。加强物流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推进物流学科专业和教育创新基地建设,构建多层次、多元化的物流人才培养培流专业教育,加大对产学研合作办学的扶持力度,加快联办物流学院的建设,扩大联办功能,调整办学方向,不断完善产学研合作培养物境内外引进现代物流领军人才、高层次科技人才、高级管理人才,加强与境外物流教育与培训机构的联合与合作。继续制定实施物流培训组织化、常态化。

策措施

有关部门要认真把握国家支持福建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契机,先行先试,落实和制定促进物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改善物流业发展环境

我省物流法律体系建设进程,加快制定《福建省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条例》。

与内地海关的合作,推行口岸放行进、出口提运单电子化,实现无水港货物“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改革检验检疫放行制度货物实施直通放行制度,实现“一次申报、一次施检、一次通行”。

送进出我省港口货物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免收政府还贷普通公路通行费。加快推行对通行高速公路运送进出口我省港口货物的国“递远递减”的优惠计费模式。

交通管理部门要根据当地物流业的发展和交通情况,制定相应措施,为物流配送车辆的通行和停靠提供便利。

政府教育、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要加强物流业相关专业人才培育和引进工作。对从境内外引进的现代物流高级技术、管理人才,引进高层次人才、建设海西人才高地的有关政策。物流业诚信体系建设,开展建立物流企业信用档案试点,完善物流社会信用评价查询体系和手段,推进我省物流企业规范化运作。

招商引资力度,进一步降低物流业分销、运输、仓储、货代等领域的境外资本准入门槛,简化审批手续。

加大物流业用地政策支持力度

政府在城乡总体规划中应规划物流业用地,并按照城乡总体规划,统筹规划建设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经营集约的物流园区及保障物流业发展用地需求。《方案》提出的规划建设项目用地要纳入城乡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本地区土地储备或土地利用年优先安排规划建设项目用海用地,并依法依规减(免)缴海域使用金;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可优先用于发展物流土地使用税10年。

点培育和扶持的物流企业物流项目用地实行最优惠地价政策,按我省工业用地最低地价标准招拍挂出让土地使用权,并适当放宽其全部付

建设项目用地出让年限可在法定最高年限范围内按需设定,出让金按设定的出让年限计收。允许实行土地年租制,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国有土金,减少一次性用地成本投入。物流企业以土地、房产抵押融资的,有关部门应简化登记手续。

改制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设立仓储、包装、运输物流企业的,按《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单位土地资产处置的〕91号)规定,变更为国家作价出资(入股),并转增国家资本金或国有股资本金。鼓励企业“零增地”技术改造,对企业提高土地利用现有厂区、厂房改造建设的项目,不再增收土地出让金;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的地方留成部分实行先征后返,通过财政预算支出全额返积极落实和争取税收优惠政策

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点物流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208号)精神,积极争取国家税务总局的支持,推企业列入试点物流企业名单,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纳入物流税收试点企业名单中的企业集团、总公司,其所属企业享受同等的税收企业兼并中,对被兼并企业将房地产转让到兼并企业中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对制造企业利用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投资入股成立物流公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对物流企业租赁制造企业的仓储等闲置物流设施,其租赁支出按税法规定予以税前扣除增加各级财政投入

取国家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专项资金的支持,调整和优化省级部门预算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加大对物流业的投入,统筹使用财政预算安持物流业发展,并保持每年有所增长;同时,各级政府也要增加对物流业发展的投入。专项资金采取补助、奖励和贴息等方式,重点支持、物流园区建设、工业企业物流外包、首次列入中国物流百强或评定为国家5A级和重点培育扶持的规模大实力强的物流企业、国际海运新知名物流企业引进、物流人才教育培训等。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构应对信用等级资质较高(如获得中国物流A级信用级别)和进入中国物流百强的物流企业给予重点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在《物权法》框产、无形资产、权利为抵(质)押品的信贷业务,并着力加强类似仓单质押、存货监管融资等符合物流企业经营特点的金融产品创新。支市融资、再融资和通过发行企业债券、专项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筹集发展资金;优先支持完成上市辅导的企业加快在主板、中小募集资金的步伐。

织实施

部门要切实围绕《方案》的实施,进一步突出重点,提升服务水平,深化改革开放,创新体制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强化政策引导,加大兴的良好环境。

现代物流业发展促进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工作协调机制。有关部门要按照《方案》任务分工,尽快制定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和工作方查,建立总结和评估制度,每年对《方案》的执行进展情况及其成效进行总结评估,并对规划建设项目实行滚动管理,及时充实调整相关要按照《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制定具体落实方案,确保取得实效。各级各部门要将具体工作方案和实、新问题及时报送省经贸委和省现代物流业发展促进协调小组办公室。

第五篇:北京物流业调整和振兴实施方案

北京市物流业调整和振兴实施方案

物流业是融合运输业、仓储业、货代业和信息业等的复合型服务产业,是首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转、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增强产业竞争力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国发〔2009〕8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促进本市物流业平稳较快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本实施方案与本市“十二五”期间物流业发展规划相衔接,侧重于近3年的目标与任务。

一、发展现状

本市物流资源丰富,区位条件优越,是全国重要的交通枢纽和全国性物流节点城市。进入21世纪以来,全市物流业总体规模快速扩张、基础设施日益完善、空间布局不断优化、发展水平显著提高、发展环境明显改善,已基本形成了公路、铁路、航空互为补充的综合立体交通网络和“三环、五带、多中心”的发展空间布局,物流业务网络辐射全国。

(一)总体规模快速扩张。

2008年,全市社会物流总额达4.1万亿元,近3年年均增长27%;从业人员45.1万人,占第三产业从业人员的6.2%,占全市从业人员的4.5%。

(二)基础设施日益完善。

2006至2008年,本市物流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900.5亿元,年均增长27%。截至2008年底,全市公路总里程达20340公里,其中,高速公路总里程达777公里;铁路运营里程达956公里,电气化线路营业里程达339公里;首都机场通航国家达88个,通航城市187个,货邮吞吐量近137万吨。

(三)空间布局不断优化。

按照《北京市“十一五”时期物流业发展规划》(京发改〔2007〕377号)要求,本市加快顺义空港、通州马驹桥等物流基地以及一批物流中心和配送中心的规划与建设,初步构建了以物流基地为支撑,专业物流为特色的多层次、专业化、规模化节点布局,形成了与交通干线有效衔接的物流网络。

(四)发展水平显著提高。

2008年,全市共有限额以上专业化物流企业733家,业务涵盖“海、陆、空”各个领域。在2008中国物流百强企业中,前4名均设在北京,前50名中有10家设在北京。“总部+物流”、“展示交易+物流”、“电子商务+物流”等新模式日益成形,现代物流已成为推动本市物流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五)发展环境明显改善。

2007年,本市首次发布实施了物流业发展专项规划,确定了“十一五”时期全市物流业发展目标和各项保障措施。2009年,国务院《通知》明确将本市列入21个全国性物流节点城市,为本市物流业的振兴发展带来了新机遇。

尽管近几年本市物流业取得了较好的发展,但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物流基地引导物流资源聚集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二是以承担社会化物流为主的第三方物流所占比例较低;三是部分物流企业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较低,市场竞争力不强;四是促进物流业发展的配套政策尚待完善。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振兴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为契机,以服务“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建设为基本立足点,加大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进一步优化物流业发展环境,大力发展城市物流配送,积极拓展区域物流,着力培育具有市场竞争力的龙头企业,提升物流业的社会化、专业化、信息化水平,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构建符合首都城市功能要求的现代物流体系。

(二)基本原则。

1.加强规划指导,着眼长远发展。结合首都发展要求,针对物流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做好物流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大型物流项目建设,完善物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为物流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2.完善物流体系,实现协调发展。进一步明确各物流基地、物流中心和配送中心的发展方向和规模,努力实现差异化定位、错位发展。加快物流基地、物流中心的建设,调整城区内传统仓储物流设施布局和功能,形成布局合理、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物流节点空间格局。着力培育发展专业化的城市物流配送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和城市的正常运行。

3.整合资源功能,实现集聚发展。加快城市物流用地、设施装备、信息系统等各种社会物流资源的整合,鼓励物流企业向物流基地聚集,使各类物流资源相互协调、优势互补。

4.依托科技创新,实现可持续发展。充分利用首都信息化水平高、科技资源丰富等优势,鼓励开展物流业关键技术的研发,推广应用绿色物流技术,促进节能减排,提升物流业整体效率。

5.优化政策环境,实现高端发展。研究调整价格、交通等政策,为物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积极引进高端物流服务业务,吸引国内外知名物流企业在京设立总部和营运中心。鼓励创建自主物流服务品牌,培育一批服务水平高、市场竞争力强的现代物流企业。

(三)振兴目标。

保持物流业持续快速发展,实现近3年全市社会物流总额年均递增25%左右,到2011年突破7万亿元;物流业增加值年均递增12%左右,到2011年突破600亿元,成为本市的支柱产业。

加快以顺义空港、通州马驹桥、房山良乡、平谷马坊和大兴京南物流基地(以下统称五大物流基地)为重点的物流设施建设,扶持培育一批竞争力较强的现代物流企业,初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都市型现代物流体系,进一步提升对城市运行的服务保障能力。

优化物流发展环境,发挥物流枢纽的吸引辐射作用,实现高端物流业务集聚发展,使本市成为具有区域和国际影响力的物流中心城市。

三、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

(一)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物流基地功能。

继续推进物流基地道路改造、市政管线、场地平整、配套设施等工程项目建设,完善五大物流基地的基础设施条件,增加政府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带动社会投资。

加强分类引导,强化特色功能。加快推进天竺综合保税区建设,充分发挥其政策功能,吸引跨国公司国际分拨中心入驻;顺义空港物流基地要充分发挥北京临空经济区核心区的区位优势,重点发展体现首都特色和优势的航空物流产业;平谷马坊物流基地要在完善设施和功能的基础上,加快与天津港实现口岸直通,通过海陆联运发展国际物流,为本市外向型企业拓展新的海运通道;通州马驹桥物流基地要加紧推进设施建设,为实现朝阳口岸功能平移创造条件;房山良乡物流基地和大兴京南物流基地要充分利用公路铁路联运优势,积极吸引物流企业入驻。

通过完善基地设施及功能,力争近3年内五大物流基地物流业务营业收入总额年均递增30%以上,到2011年达到500亿元。

(二)完善城市配送网络,建立应急物流体系。

调整优化城市物流配送设施布局,完善市内一级市场向二级市场的物流配送网络建设。支持发展专业化物流,加快建立食品、药品、农产品、冷链等物流配送体系。到2011年,基本建成比较完备的城市专业化物流网络,进一步提高品牌企业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增强城市运行服务保障能力。

加快建立城市应急物流体系。制定应急物流预案,建立和完善覆盖全市的应急物流保障系统,选择和培育一批具有应急能力的物流企业,提高危机状态下的快速反应能力。

(三)引进、培育品牌企业,加快结构优化调整。

加快吸引国际知名物流企业和有实力的内资民营物流企业在本市设立总部或分支机构。力争在3年内引进国际知名物流企业8至10家,引进国内百强物流企业15至20家。促进物流总部发展,支持开展资金结算、营运控制、信息管理等高端物流业务,提升本市物流业影响力,强化物流枢纽地位。

实施品牌物流企业培育工程。集成政策资源,加强分类指导,扶持龙头企业。到2011年,重点培育年营业收入百亿元、具有全国辐射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大型第三方物流企业3至5家;培育年营业收入超5亿元、以配送为主业、保障城市正常运转的第三方物流企业5至10家;培育年营业收入超亿元的食品、烟草、汽车等特色鲜明、运转高效的专业化物流企业10至15家。通过整合社会物流资源,进一步提高产业集中度,推进行业内部结构优化调整。

(四)推进工商企业和物流企业联动发展,提升物流发展的社会化程度。

引导工商企业外包物流业务,扩大社会物流需求。开展制造业和物流业联动试点工程,选择10家具有较大规模和影响力的制造企业和物流企业作为联动示范企业,通过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促成制造企业与物流企业结成供应链合作伙伴,形成联动发展试点组合。适应电子商务和连锁经营发展的需要,实施共同配送工程,发展面向商业流通企业和消费者的社会化共同配送。通过工商企业和物流企业联动发展,力争使试点物流企业增加物流业务收入30亿元。

(五)强化区域深度合作,拓展物流业发展空间。

发挥首都的综合优势,加强与周边地区的区域物流合作,建立政府、企业、中介组织等多层次紧密合作机制,创办环渤海区域物流合作论坛。加强协调,推进区域间口岸合作,加快“大通关”建设,积极探索公、铁、海、空联合运输的新模式,提升物流基地口岸服务功能。发挥本市产业高端化优势,对于参与外埠市场竞争、输出技术和管理并取得良好经营业绩的企业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帮助企业拓展发展空间。

(六)打造三大平台,建立物流业发展的支撑体系。

建立政策支撑平台。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点物流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208号)要求,帮助企业解决重复纳税问题;研究制定扶持政策,逐步实现物流企业用气与工业企业同价;认真梳理针对物流企业的各项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完善现行交通管理政策,借鉴奥运期间的经验,推动组建城市生活必需品绿色运输车队,使保障城市正常运转的物流系统实现常态化运行。

建立科技支撑平台。加大科技投入力度,组织实施北京现代物流关键技术支撑专项,开展现代物流关键技术、管理技术和绿色物流技术的研究开发;培育一批在物流技术及管理模式上具有示范效应的园区和企业;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物流技术、物流装备、信息系统及管理方法,提高企业信息化、自动化、标准化水平;支持“电子商务+物流”新模式,推进电子商务与物流共同发展;建立具有首都特色的物流科技支撑体系,保持本市物流企业整体技术水平在国内的领先地位。

建立信息支撑平台。支持建立北京公共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实现区域间、区域内物流节点及物流企业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和无缝衔接;健全本市物流统计监测体系及行业发展评价体系,为政府部门决策、引导物流企业发展提供信息支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

充分发挥本市现代物流工作联席会议的作用,加强对现代物流业发展的组织和协调,研究解决全市物流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

(二)编制本市“十二五”期间物流业发展规划及专项规划。

认真编制好本市“十二五”期间物流业发展规划,确立“十二五”期间本市物流业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以“高端、专业、冷链、绿色、应急”等物流为重点,编制专项物流规划,明确关键突破点、责任分工和需要采取的政策措施。

(三)加大政府对物流业调整、振兴、创新的资金支持。

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对纳入本方案的重点项目给予资金补助或银行贷款贴息支持,大力引导社会资金投资物流业,支持金融、担保机构为物流产业发展提供融资服务。

(四)加快物流人才培养和引进。

充分发挥首都科技、教育资源优势,加大人才培养和培训的力度。制定物流人才激励政策,引进国内外优秀物流专业人才,尤其是熟悉国际物流业务运作的高级人才,为物流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五)发挥行业中介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

充分发挥北京物流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履行行业自律和服务协调职能,发挥在政策建议、企业行为规范、区域交流与合作、社会化咨询服务等方面的作用,成为政府与企业联系的桥梁和纽带。

中国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小编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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