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全省基层法院法庭法官培训心得
全省基层法院法庭法官培训心得
2011年4月7日全省法院法庭法官培训班开办了,虽然我不是一名法官,却很荣幸成为其中一员参加本次培训。通过四天的学习,不管是裁判文书写作,还是民事审判事务讲
座,都使我收获颇多。本
人从以下三方面谈谈自己本次学习的心得。
一、不断学习,提高素质。荀子曰:“学不可以已”,任何一个人都应该不断学习来提高自己,而作为一名基层法院工作人员更应该借此次培训为契机,不断加强理论知识学习,把学习当做一种常态,通过学习不断提高文化层次和知识范围;通过学习来提高执法水平,通过学习来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在第一天的开班典礼上,省高院赵庭长语重心长的讲述了培训的重要性,以及他们为组织培训所付出的人力物力,希望我们能抓住每次学习机会,真正实现培训一次获益一次。随后高老师的裁判文书讲座,更是把他在基层法院多年的裁判文书写作技巧和经验通过案例的形式详细的进行了讲述,把我们平时在裁判文书中出现格式不当及论理
不到位等情况一一进行剖析、指
正,真是醍醐灌顶,使我受益匪浅。
二、耐心谨慎,认真负责。审判工作一直是民众瞩目的焦点,法官正是风口浪尖的行船人,在当前社会矛盾突出,两极分化越演越烈,审判要想得到老百姓的满意,用如履薄冰去形容法官谨慎的良苦用心丝毫不为过。那么,谨慎的内涵不仅仅再是慎法律效果,还包括慎社会效果、慎工作细节、慎言行举止。而西安市未央区法院三桥法庭王庭长的到来,让我们找到了榜样,也通过他的授课让我们知道了一个基层法庭是如何实现年调解率高达90%及如何成为全国优秀法庭。王庭长说到:“司法良知是根本,法官重视是中心”,也正是他们用良心办案,用耐心办案,用高度的责任心办案,才赢得了掌声、赢得了荣誉;他们的实践告诉我们,那怕用27次调解换来一次和解,这也是值得的,因为这至少为整个社会减少了一个潜在的不稳定因素,真正实现了司法为社会
大局服务。同时也纠正了我们长期以来对调解影 响法院权威理解的误区。
三、端正作风,洁身自好。近些年最高人民法院特别重视法官的作风建设,2010年1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重新修定公布了《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为新时期法官作风建设揭开了新的篇章。2011年4月8日上午,本次培训迎来了省高院韩老师,他从法官职业道德的内容到意义等7各方面讲述了学习法官职业道德的重要性,并以黄松有案贯穿于始
终,为我们上了一个精彩而又生动的思想道德课。本次培训短暂而充实。近距离的聆听资深老师、法官传道授业,使我收获了更多的知识、信心和珍贵的友谊。从文书写作到道德培养,从理论学习到调解技巧,从法律适用到
民事审判,每一项培训内容都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通过本
次培训,我一定要学至用,责在心,德
于行,真正把学习成果转化到审判实践当中。
第二篇:基层法院法官实习心得体会
基层法院法官实习心得体会
(一)此次实践共历时一个月,在基层人民法院旁听法官办案,了解基层人民法院的工作状态,认识人民群众在解决纠纷时的思维,注重了解程序性原则在我国基层法院的具体运行,认识犯罪分子,探索犯罪心理,初涉我国法官的工作及待遇情况,具体了解办案经过,公正是否得到体现,理论和实践是否一致等问题进行了初步的了解认识。
首先,在基层法院,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的高低,对工作起关键性的作用。基层法院有过去老体制下的法官,例如刑庭庭长是1979年从人民教师中任命的,也有新体制下法科毕业的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法官,老法官有办案经验,新法官有前卫的思想,两者可以相互借鉴学习.原以为老法官的思想很“腐朽”,然而其专业水平却很高,办案很有经验,同时新的法学理念在办案的过程中能得到充分的体现,如重程序,倾向当事人主义等,这些老法官一路办案,也是一路学习过来的,可以说老法官不“老”。
其次,基层人民法院大部分针对的是农民群体,广大人民群众集体知识水平偏低,新生一代还没有完全成长起来,这就给审判工作带来了麻烦,法院工作人员解释给他们通俗易懂的法律知识,老百姓听不懂有些还胡闹,引起的矛盾纠纷都是邻里乡村的小矛盾,如:地邻关系而引起矛盾,因误会而有纠纷,有些人是讨公道,有些人是争口气,打官司的理由就是争面子,免受人欺,例如,有些当事人说:村上只有我一户人姓刘,而对方在村上有很多弟兄,有一个老太太说:我的两个儿子在外地,他们就欺负我这个老太太。农村的人应该邻里和睦,有纠纷用话说,去人民法院解决,法院可以给你公正的答案。然而还有些人借一时之气而酿错,追究其刑事责任。农村人打官司感觉是很不光彩的事,如果双方打官司的话,可以说双方的矛盾程度达到了极限。邻里、村里之间相互谅解,互相帮助有困难的人,同时加强农村人的知识文化水平建设,这样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就可以减少许多,农民各司其职,构建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广大农民群众都抱怨,政府部门的门难进,事难办,脸难看,多少人多新盖的审判大楼不满,一方面是过去传统的对政府机关印象不好的影响,另一方面他们的思想不能和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思想得到交流而造成的误解。每个工作人员热情的接待来访者,仔细的解读案件,解决来访者的疑难问题,然而,多少来访者一进国家机关大门,存在心理“阴影”,要记住这些国家机关是专门为人民办事,没有什么“胆怯”的,工作上有时办案人员给老百姓说好话他们听不进去,工作人员对他们严一些也是应该的,在给付赔偿金的案件中,法院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给出合情合理的判决结果,偶尔也会出现一些误差,这是在所难免,但绝对在程序方面是公正的,有时双方当事人都感到不公平,态度极恶,这些让人不得不再论证什么是公正。
在基层法院,人民群众没有多少钱,要说贿赂还没有多少资本,也没有人给他介绍贿赂给谁。然而有权有钱的人,怎样依权依钱作威作福在所不知。毕竟,有权有钱者少,国家的法律日益严明,这些人将被严厉打击,再加上人民的素质日益提高,工作人员严以律己,老百姓和国家机关的这种隔膜也将会烟消云散。
再次,关于案件的执行问题,判决书下发,判决的各项权利义务就要得到实施,这是审判工作顺利进行的保障,然而,由于种种事由得不到执行。我接待了一个当事人,拿着2000年的一个民事裁定书,还有各种证明和票据,已经揉的不成样子,为的是讨回自己村委会欠他的2000多元。他说:“孩子要上学了,没有钱,每年都来法院,工作人员说给我办,其实都没有办。我现在要把我的执行费用要回来,村委会没有钱,也就没办法了。”法律规定,执行不下去,将中止执行,执行费也不能退,现在是谁也没办法解决此事,他气愤的要打新闻热线报道此事,手里的裁定书是一纸空文,不但钱没有要到,反而为此出去了不少。
最后,通过一个多月的实习,锻炼了自己的各项能力,但也发现了许多欠缺的知识。在以后的工作学习中,要吸取经验教训,努力学习,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树立正确的人格,使自己的专业知识水平达到一个新的高度。现在自己的专业领域有所建树,充分利用智慧解决人民矛盾,促进我国法制社会建设进一步形成,为祖国做出贡献。
基层法院法官实习心得体会
(二)此次实践共历时一个月,在基层人民法院旁听法官办案,了解基层人民法院的工作状态,认识人民群众在解决纠纷时的思维,注重了解程序性原则在我国基层法院的具体运行,认识犯罪分子,探索犯罪心理,初涉我国法官的工作及待遇情况,具体了解办案经过,公正是否得到体现,理论和实践是否一致等问题进行了初步的了解认识。
首先,在基层法院,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的高低,对工作起关键性的作用。基层法院有过去老体制下的法官,例如刑庭庭长是1979年从人民教师中任命的,也有新体制下法科毕业的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法官,老法官有办案经验,新法官有前卫的思想,两者可以相互借鉴学习。原以为老法官的思想很“腐朽”,然而其专业水平却很高,办案很有经验,同时新的法学理念在办案的过程中能得到充分的体现,如重程序,倾向当事人主义等,这些老法官一路办案,也是一路学习过来的,可以说老法官不“老”.其次,基层人民法院大部分针对的是农民群体,广大人民群众集体知识水平偏低,新生一代还没有完全成长起来,这就给审判工作带来了麻烦,法院工作人员解释给他们通俗易懂的法律知识,老百姓听不懂有些还胡闹,引起的矛盾纠纷都是邻里乡村的小矛盾,如:地邻关系而引起矛盾,因误会而有纠纷,有些人是讨公道,有些人是争口气,打官司的理由就是争面子,免受人欺,例如,有些当事人说:村上只有我一户人姓刘,而对方在村上有很多弟兄,有一个老太太说:我的两个儿子在外地,他们就欺负我这个老太太。农村的人应该邻里和睦,有纠纷用话说,去人民法院解决,法院可以给你公正的答案。然而还有些人借一时之气而酿错,追究其刑事责任。农村人打官司感觉是很不光彩的事,如果双方打官司的话,可以说双方的矛盾程度达到了极限。邻里、村里之间相互谅解,互相帮助有困难的人,同时加强农村人的知识文化水平建设,这样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就可以减少许多,农民各司其职,构建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广大农民群众都抱怨,政府部门的门难进,事难办,脸难看,多少人多新盖的审判大楼不满,一方面是过去传统的对政府机关印象不好的影响,另一方面他们的思想不能和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思想得到交流而造成的误解。每个工作人员热情的接待来访者,仔细的解读案件,解决来访者的疑难问题,然而,多少来访者一进国家机关大门,存在心理“阴影”,要记住这些国家机关是专门为人民办事,没有什么“胆怯”的,工作上有时办案人员给老百姓说好话他们听不进去,工作人员对他们严一些也是应该的,在给付赔偿金的案件中,法院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给出合情合理的判决结果,偶尔也会出现一些误差,这是在所难免,但绝对在程序方面是公正的,有时双方当事人都感到不公平,态度极恶,这些让人不得不再论证什么是公正。
在基层法院,人民群众没有多少钱,要说贿赂还没有多少资本,也没有人给他介绍贿赂给谁。然而有权有钱的人,怎样依权依钱作威作福在所不知。毕竟,有权有钱者少,国家的法律日益严明,这些人将被严厉打击,再加上人民的素质日益提高,工作人员严以律己,老百姓和国家机关的这种隔膜也将会烟消云散。
再次,关于案件的执行问题,判决书下发,判决的各项权利义务就要得到实施,这是审判工作顺利进行的保障,然而,由于种种事由得不到执行。我接待了一个当事人,拿着XX年的一个民事裁定书,还有各种证明和票据,已经揉的不成样子,为的是讨回自己村委会欠他的XX多元。他说:“孩子要上学了,没有钱,每年都来法院,工作人员说给我办,其实都没有办。我现在要把我的执行费用要回来,村委会没有钱,也就没办法了。”法律规定,执行不下去,将中止执行,执行费也不能退,现在是谁也没办法解决此事,他气愤的要打新闻热线报道此事,手里的裁定书是一纸空文,不但钱没有要到,反而为此出去了不少。
最后,通过一个多月的实习,锻炼了自己的各项能力,但也发现了许多欠缺的知识。在以后的工作学习中,要吸取经验教训,努力学习,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树立正确的人格,使自己的专业知识水平达到一个新的高度。
第三篇:法官培训心得
法官培训心得
第一篇:预备法官培训心得:如履薄冰慎审判
十天的培训短暂而充实。近距离的聆听资深法官传道授业,与同龄预备法官一起争辩探讨,使我收获了更多的知识、信心和珍贵的友谊。从道德培养到庭审驾驭,从理念解读到规则适用,从知识拓展到技能提升,从案例分析到庭审模拟,每一项培训内容都让我深刻的
感受到书面析案例与实务审案子的不同。
案例分析只突出理念、知识和规则的逻辑运用,却展现不出道德,考验不出技能,然而审判的生动之处恰恰就在于它能综合而细致地体现出职业道德素养和审判技能水平。我原以为只是与审判工作沾边的许多‚零件‛问题反反复复被各位资深法官重申、强调,居然在审判中占据了半边天。我深刻的意识到:审判不是答卷子,不是判了就了事,审判过程的中诸多问题的处理往往是比判决本身更重要的东西。比如,法官举止不妥,引起当事人的不信任,即便是正确的判决,不被当事人接受,实际上纠纷就没有化解。可见,小问题处理不好,就会直接影响审判效果,甚至导致功亏一篑。
因此,审判工作没有所谓的及格分,只有零分和满分。审判一直是民众瞩目的焦点,法官正是风口浪尖的行船人,审判要得满分的评价,用如履薄冰去形容法官谨慎的良苦用心丝毫不为过。那么,谨慎的内涵不仅仅再是慎法律效果,还包括慎社会效果、慎工作细节、慎言行举止。
看似案情简单、法律关系明确的案件,常常却不能机械的套用法条,甚至某些完全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却不能通过诉讼程序解决。为什么?在我原来的意识里,这种疑问似乎不应该存在。
记得两年前的新录用人员培训班上,李大元主任曾经从审判实践的角度阐释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关系。那堂课后,我才发现法律不是万能的,法律只是社会矛盾的诸多调节器中的一种,某些时候它并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但是,当我开始思考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的问题时,却又常常陷入一些无法解决的疑惑中:法官不可能通晓所有的知识、也不可能了解所有的案件背景,如何才能达到好的社会效果呢?法律要求审判必须严格围绕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保持中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而注重社会效果又必然要求法官积极了解案件背景材料,以便预见矛盾并把它化解在未萌芽状态,作为法官,坚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到底要把握一个什么样的度?如果恪守规则而缺乏敏感性,显然偏离社会效果,而对案件背景调查的过于清楚,会不会导致案件审理开了花?
带着这些疑问,我参加了预备法官培训,有幸再次聆听李大元主任的法律思维课。课后,我仔细琢磨了他讲述的飞行员诉民航劳动争议案、非典期间患者诉医院案的处理方法,这才渐渐领悟了其中的答案。原来,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不仅是新时代法院功能定位的标准,还是法官必须具备的一种务实的法律思维。审判承担着整合社会关系的功能,这意味着审判不是就案论案,而是要用更长远的眼光、更开阔的思维去考虑个案的审理会带给当事人什么样的利益、同时又会带给社会什么样的影响。因此,审理案件需慎而又慎,仔细甄别案件的法律性质,并敏锐的洞察其潜在的社会影响。至于刚刚提到的‚度‛的问题,我想,多观察、多思考、多预见总是没有错误的,只是法官不能用自己所想所见的种种事实和理由人为的扩大当事人的矛盾,替当事人去找利益、争利益,否则就偏离了法律效果,也会必然偏离社会效果,也就破坏了‚度‛的平衡性。要使得两种效果统一有度,法官在保持谨慎和细心的同时,还需要紧紧坚守客观中立、案结事了的基本原则。
审案例不同于答卷子,程序的完美是审判工作的底线。程序的完美不仅仅是结果性的履行完规定的法律手续,怎么履行手续常常是更加重要的过程。实务中的程序并不是书本中介绍的庭前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评议宣判那么粗线条,每一个阶段都由许许多多零碎的工作组成,都有许许多多细节的问题需要处理,这些零碎而细节的问题又根据个案的不同而繁简有别、形式各异。我们也许会对学习过程中的有些失误见怪不怪,比如因为熟练使用拼音输入法、剪切板而疏于检查通常会导致论文的形式错误,但是一旦这种细节错误发生在判决书上,影响的消极性可想而知。对于一篇长达万言的文书,完全避免形式错误确非易事,但是我们必须完全避免。所以,即便对待如此细小的问题,我们也必须有如履薄冰的高度警惕性和责任感。
记得朱军庭长提醒大家说,在写判决书和宣判的时候,即便烂熟在心的法条,也要仔细参照正式文本;姜春玲庭长也提到书记员因发串了传票而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她还提醒大家,法庭辩论结束时,一定要发出清晰的指令,否则就会影响当事人的程序权利。可见,审判中的每个字、每句话都是举足轻重的,我们的前辈不是也在诠释这个真理吗?我想,作为一名预备法官,要想出色的适应未来的审判工作,就需要不断保持责任感,重视工作细节,从点点滴滴中强化谨慎意识。
案件的审理程序直观的处于当事人的监督之下,因此,法官不能有丝毫亵渎权威、有损中立的言行。我清晰的记得姜春玲庭长给我们举的一个生动例子:我正在调解,当事人突然闯进来说:‚法官,我给您送钱过来了!‛姜庭长虽然心里明白是已审结的一个案件当事人来送赔偿金,但是她对着其他当事人把话说的非常到位:‚您是过来送赔偿金的对吧,我现在正在处理案子,一会再给你办手续,您再稍等一会儿。‛姜法官还幽默的说,‚如果我含糊不清,来一句‘送钱是吧,等会啊!’这样就好心办错事情了,我面对的当事人会怎么想象这件事情,会怎么想象法官?‛我关注到,资深法官在讲庭审驾驭能力的时候,更多的关注了程序上的细节问题和庭审突发事件的处理。这些突发事件或许就如上例一样可小可大:当事人一句 ‚送钱‛不是刻意刁难和考验,目的不是为了看看法官怎么处理,本身是个枝节小事,但是若处理不妥,‚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很可能会造成恶劣影响,酿成大失误。恩格尔曾说:‚法官的一言一行,无论对治愈创伤还是对造成创伤都有深远的影响‛。身为法官,要做到谨言慎行不是空有谨慎之心就可以了,还必须有细致周全的思考、缜密敏捷的思维、丰富的处世智慧和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否则谨慎也只是胆小的代名词。作为一名年轻的预备法官,我深知,自己需要学习和提高的还有很多很多……
听君一席言,胜读十年书。十天的培训使我领悟了‚慎‛字更加丰富的内涵,并把‚慎‛字时刻牢记在心。如果说这种‚慎‛有些瞻前顾后的意味,也无可非议。审判是责任感和使命感很强的事业,对于初涉审判的我们来说,更应当三思而后行。但是,‚慎‛更多的表现为责任和理性。当谨慎成了习惯,理性融入了品格,就自然而然的有了驾轻就熟的审判技能。那时候,‚慎‛就会表现为平和、淡定、从容的职业气质,就像每一位授课老师那样。对谨慎想的太多,认识了现实与理想的冲突,认识了审判的高标准和高难度,认识了对法官的种种约束和要求,我忽然失去了很多豪言壮语。但是,我仍然矢志不渝,因为我知道这种转变是我心理的成长过程,也是我进入准备状态的过程;我期待着自己能默默的交融知识和智慧,并积淀经验和修养……
第二篇:岗前培训班学习的心得体会——天平在我心
在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十几天的岗前培训即将进入尾声,眼前是自己岗前培训生活的终点,同时也是自己在人民法院开始工作的起点。回顾整个培训的过程,感觉学到了很多的东西,收获也很多,体会和感触也是颇深的。现将自己在这段时间来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想整理一下,记录下来,算是对即将过去的一段生活的总结,更是一种帮助自己踏上未来工作学习的积淀。
首先,培训使我对法官这一职业有了更加清楚的认识。以前对法官工作不是很了解,但因为在大学学的是法学专业,一直都很向往能够在法院从事法官工作。现如今算是圆了自己小小的梦想,但对法院的具体工作却不是很了解。庆幸的是有了这样一次难得的岗前培训班让我清楚的认识到了法官职业的神圣与伟大。法官是国家法律的执行者,是国家法律的化身,是社会正义的守护神和社会良知的象征,因此其身上的责任是重大的,要将这份工作做好要付出很多的努力与汗水,一位优秀的法官不仅需要深厚的法学功底,还需要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熟练的审判技巧,才能承担起惩罚犯罪、调处纠纷、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重要职责。
其次,培训为我即将面临的实际工作提供了许多方法和策略。在培训中,几位经验丰富的优秀法官根据自己的实际审判经验给我们介绍了一些做好法官工作的要点和方法,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民三庭周庭长给我们详细的讲解了两种法律适用方法,对初涉法院工作的我们提供了非常好的方法,我想我们能够在以后的实际工作中灵活运用这些经验和方法解决工作中碰到的各种问题。
第三,尽快转变角色,加倍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学服务,学做人。在考入法院工作以前,我从事政府办公室文秘工作,这两种工作是截然不同的,因此需要快速转变角色、转变工作思维和工作方式,迅速适应法院的工作。审判工作需要扎实的法律功底,这需要我们更加努力的学习最新的知识来充实自己。人民法官为人民服务,时刻牢记司法为民的宗旨,以高度的责任心办理每一件案件。要学会做人,民二庭一位前辈给我们讲课时跟我们讲到‚五勤‛,即眼勤、手勤、嘴勤、腿勤、脑勤,只要勤奋努力,谦虚谨慎必将能够得到大家的认可与赞扬。
第四,时刻严格要求自己,树立责任意识,牢记司法为民,为自己负责,为法院负责。谈到法官,人们常常把他们与公道、正义联系在一起,他们肩扛天平,主持公道,伸张正义,抑浊扬清,成为很多人向往的职业。然而,‚法官‛作为法律的代言人,他们不仅要主持公道实现正义,由于其工作的特殊性法官也担任着特殊的社会责任。‚定纷止争是一个法官的终极责任‛,在法官身上,除了要有一种捍卫正义和公平的精神外,还必须具备一种为国家、为社会、为当事人尽心办事、全力负责的信念。一个称职的法官在明察秋毫之时,还要用心体谅当事人的疾苦,充分考虑判决结果对双方当事人未来生活所造成的影响,才能够作出最佳的裁判。司法不公是最大的不公,严肃执法、公正执法,把案子办成经得起历史的经验和自己良心的拷问,通过法官卓有成效的努力定纷止争,确保每个公民---无论是高贵的还是贫贱的,无论是穷人还是富人,都能自信地、坦然地走进属于他们自己的法院,感受法律的公平、神圣与威严,在他们走出法院时,无论官司的胜负、输赢,都能对法律和法官充满尊重和信赖。
第五,要有乐观自信的人生态度,不管生活怎样,永远要热爱生活,不管成功与否,永远要继续向前,人一生中最美好、最愉快的日子,不单是那些取得成功的时刻,也是为成功全身心努力,克服挫折,甚至面临失败也毫不退缩的时刻。乌兰庭长也说到:‚生活态度决定生活方式‛,因此无论在生活还是工作中都要以一个好的心态去面对。
第六,做一个政治上有高尚品德的人。在培训期间我们有幸参加了市中院开展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动员大会。在大会上乔院长强调要将审判工作与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科学发展观是党中央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着眼于丰富发展内涵,创新发展理念,开拓发展思路,破解发展难题而提出来的。其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我们在工作中将科学发展观落实到实际的审判工作中,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使法院工作迈向新的台阶。市中院还提出了‚六个一‛指标,即读一本好书、写一份好的调研报告、开一个规范庭、审一个精品案件、制作一份精品审判书、为民办一件实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坚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办好手中的工作。
第七,培训使我对未来的工作充满了信心和动力。通过这一次系统的学习,受益匪浅。我从各庭室庭长们的身上看到了优秀法官的风采,他们为我今后的工作指明了明灯,使我对以后的工作充满了向往与信心。我会以各位优秀的前辈为榜样,向他们学习,为努力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而奋斗。
新的起点需要新的奋斗,一切工作都需要实践来证明,成功=艰苦的劳动+正确的方法+少谈空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以本次培训为起点,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来实现自身价值。
第三篇:人民法官为人民心得体会----‚人民法官为人民‛要以人民满意为标准
胡总书记强调:‚政法工作搞得好不好,最终要看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政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法院必须把人民满意不满意做为衡量工作的重要标准。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广大法官要自觉做到‚想为人民、能为人民、真为人民‛,最终把‚为人民‛的各项举措化为人民群众的深切感受,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到满意。
一、要让人民群众满意于公正
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人民群众对公正的价值追求是永恒不变的。当前,在改革发展持续深入、各种矛盾不断凸显的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公正的诉求越来越强烈,对人民法院、人民法官维护公正的要求越来越迫切。人民法官为人民,归根结底要通过审判执行工作,彻底解决这些问题。一方面,要确保实体公正。‚法律是善良与公正的艺术‛。人民法官执法办案,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既尊重法律事实,又尊重客观事实,努力使依法作出的判决与依道德作出的判断有机统一起来。另一方面,要确保程序公正。坚决防止重实体轻程序的不良倾向,严格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坚持平等对待当事人,确保各方当事人的诉权得到充分保护。再一方面,要确保过程公开。‚公正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司法过程不公开,人民群众就无法对审判活动和结果做出客观、正确的评价。要通过立案、审判和执行的全过程公开,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赢了让其感到‚赢得堂堂正正‛,输了让其感到‚输得明明白白‛,真正让人民群众深切感受到司法的公正。
二、要让人民群众满意于高效
迟到的正义非正义,不讲效率的司法不是公正的司法。现代社会是一个讲效率的社会,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效益。具体到法院工作中,人民群众容不得司法活动拖沓冗长,不允许诉讼过程旷日持久,特别是对个别案件久审不结、久调不决、久执无果等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尤为强烈。广大法官要切实增强效率意识,不断加快办案节奏,及时满足人民群众的诉讼要求。一是要加强审判管理,重点加强流程管理,坚决杜绝超审限、超期羁押等现象,在提高审限内结案率的基础上,想方设法让当事人少等待一天。二是要强化诉讼调解,进一步提高调解效率,按照合法、自愿原则,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切不可因工作失当,误了最佳时机。三是要简化办案程序,尽可能适用简易程序,积极探索民事小额案件速裁和一审终审制度,在依法办案的同时,坚持避繁就简,用最快捷的方式满足群众最迫切的诉求。四是,要加大执行力度,着力构建执行联动威慑机制,以最快的速度维护法律的严肃性,维护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
三、要让人民群众满意于方便
方便不方便,是人民群众评价司法工作的重要标尺。俗话说,细微之处见精神。人民法官为人民,就要事事处处体现出对当事人的关心。工作中,要设身处地替当事人着想,‚宁可自己多出力,不让百姓多跑腿‛,努力让人民群众享受到多方面的司法便利。一是对诉讼知识不足的,要‚送法下乡、送法入企‛,普及诉讼知识,提示诉讼风险,引导合理诉讼。二是对立案不方便的,要积极推行电话立案、网上立案、上门立案、预约立案、休息日立案等方式,确保法院大门永远向群众敞开。三是对参与诉讼不方便的,要通过设立巡回法庭,实行就地开庭、巡回审理,努力把司法服务的触角延伸到群众身边。四是对确有经济困难的,要不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正确运用诉讼费减缓免措施,确保有理无钱的群众打得起官司、打得赢官司。五是对农民工、下岗职工等特殊弱势群体,要提供特殊司法服务,广辟司法绿色通道,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四、要让人民群众满意于温暖
对待当事人的态度,是法官给人民群众最直接的感受。它不仅反映了队伍的作风素质,更体现了法官的‚人民性‛本质。近年来,人民群众对人性化司法的呼声越来越高,渴望被尊重的愿望越来越强烈。这就要求广大法官必须牢固树立‚以当事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像对待自己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那样对待当事人,把人民的需求当做自己毕生的追求,切实增进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具体工作中,一是要进一步转变审判作风,彻底改变个别法官‚板起脸来问话,背起手来走路‛的衙门作风,真正把当事人的事情当做自己的事情来办,努力把好事办实办快办好。二是要进一步讲究司法礼仪,充分尊重当事人的人格权,讲文明话,干文明事,做文明人,让人民群众充分沐浴到法治文明的温暖阳光中。三是要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特别注意开庭要守时,约见当事人要守时,不该承诺不得乱承诺,承诺了的就一定要依法履行承诺,让当事人时时处处感受到被尊重。四是要进一步增强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善于用法理、感情、人格、艺术的力量去做群众工作,注意用群众语言回答和处理问题,让群众听得清楚、听得明白、听得亲切,努力提高司法的亲和力。
五、要让人民群众满意于清廉
人民群众是可敬、可爱、可亲的,但同时也是可畏的。对司法不廉现象,人民群众不仅不满意,而且非常痛恨。‚人民法官为人民‛不仅要‚为‛人民,还要‚畏‛人民。一个法官有一次不廉洁行为,他的功绩就要被大打‚折扣‛;一个法院有一名法官出了问题,整个法院的形象就会严重受损。面对日益严峻的反腐倡廉形势,广大法官一定要不断加强自身修养,下大力筑牢自身防线。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五个严禁‛规定,紧紧抓住审判执行最容易出问题的关键时期、关键部位、关键环节,充分发挥‚五个严禁‛规定的‚紧箍咒‛和‚护身符‛作用。二是要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充分利用正反典型进行正面引导和负面警示,教育引导广大法官‚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自省‛。三是要完善廉政机制,在健全完善‚四不为‛廉政建设机制基础上,积极探索廉政监察员制度,实行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四是要加大惩处力度,对出现腐败问题的害群之马,要严惩不贷,绝不姑息,坚决清除出法官队伍,始终保持法官队伍的纯洁性。
第四篇:基层法院如何有效提高法官业务素质
没有高素质的法官,就不可能有高水平的审判。因此,要实现公正与效率这一人民法院工作的世纪主题,就必须大力加强审判业务建设。基层法院法官的学历水平普遍不高,其中前学历为大专以上的法官很少,大部分没有接受过系统的法律专业教育,而现实又不允许基层法院大量增加编制,通过引进新人来改变这种结构。以笔者所在法院为例,前学历为本科的只占10%。基于上述认识,笔者认为,基层法院应遵循“加强指导,全员培训,重点培养”的思路,来规划本院的审判业务建设。
一、切实加强业务指导审判方式改革要求将审判权还给合议庭和独任审判员,但是,基层法院法官的业务素质有高有低,参差不齐,如何保证“放权不放任”,做到既推行了改革,又提高了案件质量和效率。笔者认为,行之有效的方法之一就是切实加强业务指导。首先,要实现院庭长职能的转换。就基层法院而言,审判方式改革后,院庭长不再直接根据汇报定案,加之院务、庭务等事务性工作任务相对较轻(一把手除外),因此,基层法院的分管院长和庭长应转变观念,转换职能,把主要精力投入到审判业务的指导中去,具体方式可以是列席合议庭评议、旁听庭审、组织业务研讨、讲评,也可以是亲自担任审判长办理重大疑难案件等。审判方式改革后,法院普遍通过追究错案责任来强化对法官的监督。由于目前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的基本设计是“谁发表错误意见,谁承担相应责任”,这种设计势必造成“两厢不情愿”的尴尬局面:一方面,院庭长不愿主动进行指导,不指导不会承担错案责任,指导得愈多,承担错案责任的风险就愈大;另一方面,合议庭和独任审判员也不愿主动争取指导,对指导意见听也不是,不听也不是,听了,自己还是要承担错案责任,不听,又有不尊重领导之虞。这一问题在基层法院表现得极为突出。笔者认为,要解决这一问题,可以采取两步走的方法。第一步,要建立健全院庭长履行职能的程序制度,做好明晰责任的工作,即规定院庭长行使建议权、提议权应制作规范的建议卡、提议卡,对院庭长的建议、提议采纳与否,合议庭应当进行评议并作出结论,独任审判员应当制作有明确意见的工作笔录,从而免除合议庭和独任审判员的后顾之忧。第二步,从长远考虑,要重新设计我国的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使之既有利于对责任人的追究,又有利于业务指导的加强。其次,要改革审委会,发挥最高审判机构的指导作用。基层法院的审委会一般由院庭长组成,而由于体制的原因,很多院领导系由外单位调入,对审判业务不一定熟悉,审委会的日常工作也仅仅是研究一些个案,总体来看,审委会的人员组成不理想,工作质量不高。这主要是因为对审委会性质认识上存在偏差。笔者认为,审委会是专业的审判机构,而不是领导机构,院庭长不一定当然要成为审委会委员。当前,要提高审委会的指导水平,基层法院必须尽快从两个方面来对现在的审委会进行改革:一是要按照专业化、专家型的要求,对审委员组成人员进行调整,在审委会委员的产生上,要引入竞争机制,吸收业务骨干参加审委会,提高审委会委员的素质;二是要加强审委会制度建设,把审委会工作重心转移到讨论研究重大、疑难、新类型案件的法律适用、审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总结审判工作经验上来。
二、改进和加强教育培训工作由于前述原因,基层法院只能正视现实,通过加强对现有人员的教育培训来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对基层法院来说,教育培训是提高干警业务素质的最经常、最有效、也是最简捷、最经济的方法,因此必须予以高度重视。笔者认为,基层法院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改进和加强教育培训工作:一是积极组织干警参加上级法院举办的各类培训。这类培训既有理论性,又有实践性,带有较强的指导性。二是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和实际需要,邀请专家学者来院授课,讲授业务知识及现代科技、经济等相关知识,开拓干警的视野,针对性地提供指导和帮助。三是探索建立疑难案件研讨制度,形成比较成熟的立足岗位学业务的自我教育机制。可以就兄弟法院已结典型案例及本院未结新型、疑难案件组织研讨,营造相互学习、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良好氛围,高水平地开展审判工作。四是实施奖励政策,鼓励、支持干警自学、函授,提升学历层次。我院多年来一直坚持对参加函授、自学的干警给予报销80%的学杂费或给予一次性奖励,而且,每门课均给予二天考前复习时间。应该说,这样做的成效还是比较明显的。截至目前,我院干警全部达到大专以上学历,其中,本科学历已达72%,另有11人正在参加本科专业学习,研究生和在读研究生有5人。
三、重点培养精英法官基层法院受理的案件中,重大疑难案件的比例一般占10%左右,这部分案件已经成为制约基层法院案件质量的“瓶颈”。我们认为,基层法院应该针对性地重点培养一批精英法官,专门审理这类案件。对精英法官,不要求他们“办最多的案件”,但必须能够“把最难最新的案件办得最好”。重点培养,需要重点投入。基层法院的领导对这部分法官要给予特别的关注,一要充分信任,大胆地使用;二要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充电”机会,甚至可以安排他们脱产一段时间,进行系统地学习;三要保证他们享有较高的待遇;四要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比较宽松的环境,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另外,随着我国加入WTO以及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我国的经济更多地融入国际经济体系,相关的涉外经济纠纷将愈来愈多。由于人才欠缺等原因,现在基层法院还未承担相关涉外案件的审判任务。但基层法院绝不能就此而不培养、引进这方面的人才。笔者认为,在不久的将来,随着涉外案件数的不断增加,中级人民法院将不堪重负,届时基层法院必将承担一定的涉外案件的审判任务。对从事涉外审判的法官,最高法院肖扬院长提出了极高的要求,即“既要有法学家的素养,有正确适用法律的能力,也要有依法治国和放眼世界的胸襟”。然而,从全国情况来看,基层法院基本上还没有这方面的人才。因此,作为基层法院的领导,必须增强紧迫感,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凡具备引进条件的,要尽快引进相应人才;不具备引进条件的,当务之急是从现有法官中挑选若干英语基础好、法律专业水平高的同志,送出去强化学习英语和世贸组织规则等方面的知识,为迎接涉外审判任务积极做好司法准备。
基层法院如何有效提高法官业务素质(第2页)一文由www.teniu.cc搜集整理,版权归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第五篇:基层法院法官职业化路径探讨调查报告
实现法官职业化是法院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的重要任务,法院需要职业化的法官来满足人民对诉讼现代化的要求。只有实现法官的现代化,才能实现法院的现代化。培育现代司法理念应从法官职业化谈起,基层法院处在司法改革的前沿,最容易感受法官职业化的艰辛。笔者认为,基层法院法官职业化应当选择合适的路径,只有方向正确,自上而下,才能确保司法改革的目标,寻找到法官职业化共性的东西。
笔者认为法官职业化应从以下几方面抓起:
一、抓住机构改革、人员分流的机遇,有步骤地引进高素质法官,加强人才储备,抢占人才高地,为文明司法、精英审判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法官职业化的实质和目标是法官的精英化,精英法官的集团化,造就一批职业法官阶层,用法官整体水平的提高来支撑诉讼现代化的需求。
二、大力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法官职业能力。有知识的人未必能力强,专业知识与审判实践有着一定的距离,但是不掌握最新的司法理念和法学理论,审判水平的提高将成为空中楼阁。而且由于基层法院审判、执行等具体业务工作繁忙,来不及及时学习和更新知识。然而,只有变学历教育为终身教育,法官在职业化进程中才能永葆青春与活力;只有不断地学习、不断地积累,审判能力才能不断地增强。
三、积极推进司法改革。按照十六大提出的改革要求,完善法院的机构设置、职权划分和管理制度。在职权划分上,将行政管理工作与业务管理工作分开,即不以行政化的模式来管理法院,转变法院领导大小事全管的现状,按照行政管理和审判管理的规律办事。按照这种改革思路,首先应改革审委会职能,将其职能向总结审判经验和研究重大决议转变,另外建立审判长联席制度(也可称为审判长会审制度),可由分管院长或庭长主持,全体审判长参加,定期研究案例,共同提高审判水平。逐步实现审判管理由“外部”向“内部”管理转变,由他律向自律转变。法官个人和团体的独立审判权都应受到尊重。同时还应强化审判长职责,发挥审判长的能动作用,将审判权力逐步向优秀审判长倾斜,并加强审判长的选任工作。采取这一举措也是为实行法官员额制创造条件。
四、实行法官助理制度应注意保持法院“减员”与增效的统一。推行法官助理不能搞“一刀切”,应在充分的竞争和选择后作出。赋予法官助理的职权不能过小,因为在基层法院,法官助理在法官的指导下应承办一定数量的简易案件和调处纠纷,以实现审判资源的合理配置。
五、建立法官、行政人员的技能考核制度。根据法官、行政人员的工作性质建立各自的工作档案,建立全院干警技能考核档案,按照学历、审判技能表现实行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合,长期、短期考核相结合,并进行一定的档次评定,以促进人员的合理调配,为人员的奖惩提供合理的依据,使法官的综合实力提到充分量化。可借鉴其他国家法官司法技能的考核办法,制定职业法官技能的考核标准。
六、实施“知名法官精品案”工程。在基层法院审判工作任务繁重的情况下,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应从提高审判质量和更好地完成审判任务出发。为此,应加大力度,重点加强对现有业务骨干和有潜力的年轻法官的培养,在刑事、民商事、行政三大审判领域内各培养出若干名专家型知名法官;强化质量意识、精品意识,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增强业务指导,健全保障机制,完善错案责任追究办法,从而使基层法院的审判质量水平整体得到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