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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通讯工具及通讯费用管理办法
编辑:风月无边 识别码:20-375198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4-10 20:55:00 来源:网络

第一篇:2通讯工具及通讯费用管理办法

猴子岩供水工程项目部

通讯工具及通讯费用管理办法(讨论稿)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满足工作需要,提高工作效率,有效控制办公费用支出,根据公司有关通讯工具及通讯费用管理制度的精神,结合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包括通讯工具的配置、通讯费用包干补贴标准、交费方式等方面。

二、固定电话的配置与使用

第三条 项目部综合办公室配置办公固定电话一部,因公需拨打长途电话一律使用综合办公室电话。

第四条 项目部领导办公固定电话由项目部统一安装和交费。

第五条 办公固定电话仅用于因公对外联系使用,不得因私拨打,拨打时需遵循其他有关规定,应长话短说。

三、移动电话费用包干补贴标准

第六条 项目部对分队以上干部的移动电话费用实行限额报销,限额报销对象及标准如下:

1、项目总经理移动电话费用据实报销;项目部班子其它成员移动电话费用每人每月限额报销200元。

2、机关部门正职(含主持某一方面工作的副职)每人每月限额报销150元;机关部门副职、实验室主任、测量队队长每人每月限额报销100元;机关部门内设机构正职、队(厂)长每人每月限额报销80元。因工作需要及业务联系较多的部门负责人,移动电话费可经项目总经理办公会批准给予适当增加。

3、其他人员特殊情况因工作需要,须补贴移动电话费用的,由本人申请,单位(部门)写出书面报告,经领导批准后,每人每月可限额报销50元。

第七条 以上标准不含因公出差发生的移动电话漫游费,因公出差发生的移动电话漫游费据实报销。

第八条 话费包干对象应保持每天24小时通讯畅通,第一次关机罚款50元,第二次关机,取消包干补贴资格。

第九条 特殊情况由部门专题报告,领导批准后核报。

第十条 手机内部通话包干费3元/月,在每月工资中给予每位职工补助3元/月(已享受手机话费报销的人员不再享受此补助),同时要求24小时开机。

四、通讯费用的交纳及报销

第十一条 办公固定电话费每月由综合办公室统一交纳,在项目部财务据实报销。

第十二条 实行话费限额报销的人员,通讯费用每月先由个人垫付后,月底由综合办公室统一办理话费结算发票(充值话费发票不予报销),到财务部报销限额部分,节余部分可转下月使用,年底终结清零。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项目部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篇:集团公司通讯工具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通讯工具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为降低成本提高效益,本着“节约也是效益”的原则,保障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为法所指的通讯工具为所有公司承担费用的通讯工具。

第二章固定电话管理

第三条公司总部固定电话配备

1、公司总部根据实际情况配置电话,以确保公司业务的正常进行,原则上要确保管理人员两人一部固定电话。

2、如需移动电话机位置或改变电话分机号码,须报企管稽查部信息管理中心,由企管稽查部信息管理中心安排进行调整,不得私自更改;企管稽查部信息管理中心变更或新增号码后于第二日下班前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四条分公司固定电话配备

1、分公司原则上按一个部门配备一部固定电话。

2、分公司固定电话号码变更或新增时,需在第二日报人力资源备案。

第五条公司总部固定电话使用方法

1、自查本分机号:在本机上直接按1600即可查询。

2、拔打:

(1)市话:拔0+电话号码;

(2)长途:拔0+区号+电话号码。

3、接听:

(1)转机:转接其他分机号码,按弹簧键或闪断键后在本机上按所转接的分机号;

(2)转接来电:若有别的分机来电而无人接听的,可在本机上按155+无人

接听的分机号,进行转接来电;

(3)内部分机的使用:若要内部通话,只需直拔对方分机号即可。

第六条 固定电话使用要求

1、接听电话礼貌亲切、简洁明朗,接听时须先称“您好,合肥中建”。

2、严禁因私事拨打国内、国际长途电话、声讯台服务电话;工作时间接打私人电话

应控制在三分钟内,下班后不得使用公司电话聊天。

3、不论何种电话,均应节约时间“长话短说”,严禁用电话闲聊、娱乐、收听信息等

一切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宜。

4、员工应在电话铃响三声内接起电话,如因事不在座位上,附近他人应及时帮忙接

听,记录相关事由,在本人回来之后应转告接听内容。

5、使用人为话机的保管人,电话机不得私自拆卸、移动,人为的损坏由责任人维修

赔偿。

6、公司总部固定电话的使用监督部门为总务部,并由总务部进行固定电话费的审核与分摊。

7、分公司固定电话的使用监督部门为分公司行政财务部,原则上要求每月打出通话详单,并由行政财务经理负责寄至企管稽查部审计稽查科,企管稽查部审计稽查科每月进行抽查。

第三章手机管理

第七条公司所有员工手机均由个人自行购买。

第八条公司所有员工在试用期满后,在各部门管理文员处领取并填写手机话费申请单,向其主管申请报销其额定手机费用,核定后上交人力资源部及财务部。

第九条通讯费用公司统一采用限额标准,在限额内据实报销。通讯费用公

司统一采用限额标准,在限额内据实报销。公司允许报销手机话费单上的人名与报销人员姓名不一致,但号码与公司人员通信录中的手机号码一致的手机费,如号码更改,应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否则财务应拒绝报销。

第十条公司总部管理类人员根据各岗位情况由各部门领导核定手机费报销标准,并由分管领导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备案。

第十一条分公司各岗位手机费报销标准为:

1、经理级:

(1)职务工资10~11级700

(1)职务工资8~9级600

(1)职务工资6~7级5502、主管级:

(1)职务工资3~4级500

(1)职务工资2级450

(1)职务工资1级4003、员工级:

(1)销售

① 基础工资9~11级400

② 基础工资6~8级300

③ 基础工资3~5级250

④ 基础工资1级200

(2)服务

① 基础工资5级以上300

② 基础工资4级250

③ 基础工资3级200

④ 基础工资1级100

(3)配件

① 基础工资5级200

② 基础工资4级150

③ 基础工资3级100元/月 元/月 元/月 元/月 元/月 元/月 元/月 元/月 元/月 元/月 元/月 元/月 元/月 元/月 元/月 元/月 元/月

④ 基础工资1级50元/月

4、行政财务经理每月报销200元,分公司其他管理类员工每月报销50元。第十二条在公司大规模展示会期间,分公司销售人员(含分公司经理)、服务人员:手机通讯费提高至平时报销额度的2倍;会务组及其他参会人员的手机通讯费按照实际发生额度,经分管领导核准后给予报销。

第十三条为加强管理,自2005年12月1日以后进入公司,在公司报销通讯费的所有销售、服务人员的手机户名一律为公司户名(合肥本地为公司户名,外地手机为当地分公司或办事处户名)。

第十四条为杜绝私倒信息行为,所有人员只允许有一个手机号码(如特殊需要,经分公司经理、分管领导同意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后,允许在限额内报销使用双号码),原则上不允许打电话给集团以外从事与公司业务相关的人员,公司将严惩将信息泄露给竞争对手的人员。每月销售、服务人员报销手机费时要附通话详单(不附通话详单者一律禁止报销手机费,总部集团统一付费的员工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人力资源部统一打印通话详单),分公司行政财务经理每月将销售人员电话详单寄至企管稽查部审计稽查科(已委托人力资源部统一打印的除外),企管稽查部审计稽查科进行核查。

第四章手机集团彩玲管理

第十五条公司除法务人员以外,其他所有员工手机必须加入公司集团彩铃。

第十六条所有新分配至各分公司、办事处的人员,各分公司行政财务经理、办事处主任必须在人员到岗后的五天内将人员的手机号码报备至人力资源部并将号码加入公司集团彩铃,在合肥办理的手机号码统一报送总务部,由总部统一办理加入集团彩铃。

第十七条所有分公司、办事处人员需更改号码时,各分公司行政财务经理、办事处主任必须在新号码办理后的第二天将新号码报备至人力资源部,且必须在新号码办理好的五天内将新号码加入公司集团彩铃。

第十八条所有分公司、办事处离职人员,各分公司行政财务经理、办事

处主任必须在离职人员办理离职手续的当天,取消公司集团彩铃,若手机卡是以公司名义办理则必须在离职人员离职的当天收回手机卡,离职人员名单及号码也必须在当天报备至人力资源部。

第十九条人力资源部每月29日将本月新进人员与离职人员名单及号码报送至总务部,属于合肥号码的由总务部办理彩铃取消和加入的具体事宜(对于总部新增和离职人员,应由人力资源部于到岗或离职当日报总务部,并由总务部在二日内办理完彩铃取消和加入的具体事宜)。

第二十条每月30日总务部将对各分公司、办事处的铃声进行抽查。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违规情况

1、严禁因私事使用公司电话拨打长途及信息台,公司企管稽查部不定期检查,如发现未落实的单位和部门,除追回责任人应承担的费用外,还要追究单位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并对公司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和责任人处以每人200元的成长赞助金。

2、各分公司、办事处的员工铃声凡属于以下情况时:

(1)员工号码已变更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人力资源部报备;

(2)员工已离职,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取消集团彩铃;

(3)员工的集团彩铃内容是旧版彩铃内容。

属于以上情况,各分公司行政财务经理、办事处主任将交纳200元/人的成长赞助金。

3、由于总部具体办理彩玲的相关责任人未按上述第十九条规定及时办理彩玲铃加入或取消时,由相应责任人交纳200元/人的成长赞助金。

4、凡未事先向上级申报或事后不能合理解释与竞争对手通话理由的,对当事人处以每次交纳500元成长赞助金的处罚。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从二○○七年十一月一日起修订并施行。

第二十三条本规范最高解释权在公司,由总务部组织实施。

第三篇:通讯工具及其费用管理规定

通讯工具及其费用管理规定

第1条为了加强通讯工具及其费用的管理工作,节约经营成本,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公司不为员工配备任何移动通讯工具及家庭固定电话。

第3条需要移动工具时,需提交书面申请,经过总经理审批后,统一配备。

第4条配备的通讯工具产权属于公司,离开公司时须上交。

第5条办公用固定电话,由公司行政部统一配备、管理。

第6条通讯费用报销。

(1)公司内部的固定电话费用按标准执行。超支部分根据通话清单证实与工作相关,予以报销,否则自付。

(2)移动通讯费用和家庭固定电话费用,按公司规定使用发生的费用可根据话费清单予以报销,当月有效。如因出差不能及时报销的可以向后延迟。

(3)出差时因业务需要所造成的话费和特殊情况造成的话费由部门主管提出报销申请,报请经理审批后,可以报销,最高金额分别不得超过××元和××元。

第7条报销以上费用经批准后,到财务部领取报销费用。

第8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录通讯费用标准一览表

××公司营销部

××年×月×日

第四篇:公司通讯费用管理办法

XXX有限公司

通讯费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通讯工具的使用管理,合理控制公司办公电话、移动电话等费用支出,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相关部门职责

(一)综合管理部

1.负责公司通讯工具的配置、管理。

2.负责公司各通讯费用的统一缴纳管理。

3.负责超支通讯费用的统计、核算。

(二)财务部

1.负责通讯费用的支付管理工作。

2.负责通讯费用超支部分的扣除等成本核算工作。

第三条办公电话产权归公司,各使用单位只有使用权,不得私自迁移或过户转让。

第四条办公电话配置原则:

(一)生产工段电话配置:

1.公司各工序原则上配备一部电话,以上电话均限公司内部专网。

2.各工序因特殊情况须增加配置可向综合管理部提出申请,由总经理审批后进行安装。

(二)公司部门电话配置:按办公房间与工作岗位相结合的原则进行配备,一般情况下各岗位配备一部公司内网电话。

(三)市内电话配置:公司各部门领导开通市话。

(四)长途电话配置:

1.国际/国内长途:公司开通四部国际长途,其中:86362830、传真电话86362835由IT膜管理使用;86362801及传真电话86362802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除IT膜外各部门如需拨打国际长话,可到综合管理部拨打,并做好登记。

2.国内长途:公司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市场部(包括采购)可根据需要另开通一部;其他电话未经批准一律不准开通国内长途。如需要拨打国内长话的,可到部门负责人处拨打,并做好登记。

第五条通讯费用标准

(一)公司办公电话费用标准(办公电话、移动电话话费标准均包括座机费)

1.公司领导实报实销;

2.各部门市话话费标准80元/月。

3.国内长话话费标准300元/月·部;市场部国内长话(贸易、采购)话费标准400元/月·部

4.所有电话产生的信息费全部自理。

(二)移动电话标准

1.董事长、总经理:实报实销;

2.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300元/月;

3.其他中层管理人员和需要经常联络的内勤人员,由综合管理部拟定人员名单,报总经理批准,标准为100--300元/月,具体人员名单见由综合管理部提出,总经理审定。

第七条办公电话由综合管理部定期缴纳,按照“单机考核、月度统算、超支扣款”的办法,下达扣款通知单,并报财务部,由财务部从相关部门负责人工资或奖金中直接扣除。

第八条移动电话话费由个人缴纳,持话费发票按规定报销。

第九条公司职工因工作需要或其他情况发生的公司内部工作单位或岗位变动,其办公电话一律不准带走,电话号码一律不准迁移。所有部门与新增人员如需新装电话,向公司综合管理部提交书面申请,待总经理批准后才能配备。

第十条本办法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五篇:通讯工具使用及费用定额管理制度

通讯工具使用及费用定额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公司通讯工具的管理,保障通讯畅通,控制通讯成本,并结合公司近几年的实际通讯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办公固定电话的管理

(一)各部门办公电话的管理由行政部负责。

(二)公司各部门办公电话除部门主管及主要业务经办人员电话保留市话、长途及来电显示外,其余电话为内部虚拟网,详见附表1《部门固定电话明细》。

(三)采购部、市务部、行政部、总经办、策划部、财会部等部门的部分电话开通长途。

(四)彩铃只在公司领导及主要对外窗口服务电话保留。

(五)其他确因工作需要装新机、拆移机、开通国内(国际)长途电话、来电显示、xx彩铃的,需由使用部门填写《申请事项审批表》,经部门经理、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批后,行政部登记办理。

(六)公司对固定电话的使用管理实行责任人制度,由部门第一责任人指定本部门每部电话的管理负责人(其中数人管理使用的电话可设置密码)。电话费用实行定额管理,话费定额标准详见附表1《部门固定电话话费定额明细》。各部门第一负责人对本部门话费总额负责,部门总话费超额的,超额部分由部门第一负责人负责结清,并在部门绩效考核中扣除相应分数;

(七)除查号114、气象信息121外,不得利用公司办公电

话拨打各种信息热线、热线点播、信息查询等信息台。如违反本规定,不论定额话费是否超支,其信息费由管理责任人自付。

(八)行政部对各部门办公电话实行按月考核。要严格执行定额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办公电话费用台帐,每月向各部门通报其当月话费金额,并对考核结果定期通报,年底进行总结。

二、手机的管理

(一)根据工作需要,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生产一线班组长以及部分岗位的员工原则上应自费配备手机。公司给予上述人员一定话费补贴。

(二)公司给予话费补贴的人员,必须保证手机24小时通讯畅通。

(三)话费补贴标准

手机话费定额以部门为标准进行考核,详见附表2《部门手机话费定额明细》;

(四)补贴范围确定原则

1、中层管理人员(副主任以上)全部列入。

2、采购员、市场拓展员、营销员、驾驶员、全部列入。

3、生产一线班(组)长、工程策划及监督员依照“室外工作为主的报、室内工作为主的不报”的原则确定。

4、抢险员、巡线员、调压员、维修员、安装员、安检员、行政管理员、监督检查员:依照“主要联系人报,一般联系人不报;室外工作为主报,室内工作为主不报”的原则确定。

(五)报销办法

1、按照上述原则,确定各部门报销的手机通讯费额度,行政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2、所有报销通讯费的人员每人申报一部用于联系工作的手机号码,由所在部门统一登记、制表交行政部。

3、每月5号前,各部门将补贴人员的上月话费发票汇总后交至行政部,过期不上交发票的部门按实际上交发票金额报销。行政部汇总报公司领导审批后,向财会部提交报销明细,财会部据此向各部门发放每月话费补贴,各部门自行进行分配。(低于标准按实际发生额报销,超出标准部分由本人自理。)

三、本管理办法自xx年xx月x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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