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调查工作汇报[最终版]
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调查工作汇报
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调查工作汇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本委于3月中旬分别到**镇、**乡和县司法、教育、民政、国土局、县农委等单位,采取座谈、听汇报、查资料和走访等方式,对我县“六五”普法工作实施情况进行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成绩
近两年来,县人民政府及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六五”普法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积极探索“六五”普法的新途径、新方法。县各部门、各单位能切实做好“六五”普法各项工作,努力提高全县公民法律素质,使全县普法对象均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普法教育,推动了我县的民主法制建设,为我县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狠抓基础,落实各项保障措施。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六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县委、县政府先后召开了专题会议,及时充实调整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加强了对“六五”普法工作的领导,县人大常委会适时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各部门和各乡镇成立普法领导小组,制订
“六五”普法工作规划,并配有专兼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初步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六五”普法工作组织体系。二是丰富形式,夯实阵地。我县借助传统传媒、依托网络信息技术、运用标语资料等营造法制宣传的浓厚舆论氛围。同时,开办法律培训班,开展法制巡回报告会、法律知识竞赛、法制征文等活动,把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另外,依托平安建设,寓教于治,将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相结合,增强了法制宣传效果。三是纳入考核,建立长效机制。将法制宣传工作列入全县平安法治建设考核,将普法工作任务进行量化,建立项目化管理体系,年底,综合评价各单位的普法工作,强化了法制宣传的地位。目前我县的普法工作已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全县的普法工作稳步推进。
(二)突出重点,普法工作成效显著。一是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切实提高了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水平。二是行政执法人员和公务员学法经常化,通过对司法、行政执法人员、公务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和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提高了他们的法律素质,促进了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三是青少年学法普及化,通过建好“法律学校”,将法制宣传纳入课堂教学,全县所有中小学都配备了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坚持每周开展一次法制教育课,提高了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意识。四是企业管理人员学法实用化,各企业根据企业自身的特点,重点学习本企业相关的法律法规,邀请法律工作者进企业宣讲法律知识和开展法制讲座,增强了企业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推进了企业的规范化管理。五是组织农民学法多样化,采取法制文艺演出、>演讲、上街宣传,开展“法律援助环乡行”义务咨询活动,利用每年的“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3.15维权日”、“三八节”、“土地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送法下基层活动,对广大农民进行法制教育,提高了广大农民群众的遵纪守法意识,增强了他们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三)学用结合,依法治县扎实推进。重视学法与用法相结合,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积极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和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有效地提高了全社会法治化水平。一是大力规范行政行为,推进阳光执法。县乡两级政府和各部门都相应建立健全了执法检查、执法责任、错案追究、质询、听证等自我约束机制。并把执行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核,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司法行为。各乡镇、各部门都设立了政务公开栏和机关人员公示栏,将单位职能、股室职能公示上墙。二是抓法治文化建设,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活动。2011年以来,县普法讲师团共组织法制报告会24场次,全县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29个。三是抓依法治校,提升师生素质。教育和司法部门始终把依法治校与依法治教、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建立和完善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法制宣传教育格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主题月”教育活动。四是抓依法治企,不断完善企业管理制度,完善职工劳动合同和开展律师进企业活动,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五是抓好民主法治村建设,加快了农村民主法制化进程。
二、存在的问题
我县开展“六五”普法工作以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克服困难,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够不强。一些单位在普法教育中只注重形式而忽视效果,方法陈旧,手段简单,与当今社会信息传播技术飞速发展和人们的思想观念、行为方式不相适应,缺乏感染力和吸引力。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仍然需要不断丰富,要组织更多适合广大群众参与、有针对性的普法活动。
(二)普法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一是农村普法工作还存在不足。农村多数青壮年外出务工,对他们的普法教育缺乏行之有效的手段。留守在家的主要是老人、妇女和儿童,普法教育组织难。二是私营企业普法工作存在不足。一些私营企业主由于涉及利益问题对普法工作不够重视,不愿投入,特别是涉及劳动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不够,农民工维权方面的宣传有待加强。三是“六五”普法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对流动人口、下岗失业职工和无业青少年的普法教育还缺乏行之有效的手段。四是部分单位的普法资料不规范。从调查的情况看,有的单位不注重资料的管理、收集、整理和归档等工作。
(三)普法工作缺乏经费保障。有些单位和部门的普法工作经费没有保障,不能保证普法工作的正常开展。调查中了解到,个别单位和部门没有专列“六五”普法经费,有的单位只能从办公经费中挤出有限的经费用于普法。
三、工作意见
为了进一步推进全县“六五”普法工作,加快依法治县进程,就当前普法工作提出几点具体意见:
(一)要进一步通过政权的法治化运行来开展普法工作。要把普法由单向灌输变为与法治实践的双向互动。普法不仅是司法部门、行政涉法部门的宣传工作,也是所有国家公职人员的责任。要将每一次行政行为、司法行为都变成一次生动的普法教育课。政府的本质是公共利益的发展者和维护者,公共利益既包括物质利益,也包括公平正义的社会秩序和高尚道德体系的社会构建。希望各级领导和机关干部以高度的政治觉悟和历史使命感,从人民的福祉出发,增强民主法制意识,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和执法水平。
(二)进一步加大考核力度,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县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制,加大考核力度。要按照“六五”普法工作的考核验收办法,严肃认真地进行目标考核,对“六五”普法工作明显滞后的单位要及时督促整改。督促他们查漏补缺,完善相关资料,以便迎接省、市、县“六五”普法工作的检查验收。要继续加强领导干部的普法学习,提高领导干部尤其是各单位和各部门负责人对普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确保“六五”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三)进一步拓宽普法教育的途径,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普法工作要进一步坚持“以人为本”的宣传理念,强化普法宣传教育的阵地建设,尽快设立县法治文化公园,逐步建立乡村法治广场、法治游园、法治文化墙等阵地。抓住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继续在各个领域和各个方面,全方位、多层次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普法效果。
(四)进一步完善“六五”普法保障机制。县、乡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要在组织、机构、人员、经费、制度上进一步提供保障,确保全县“六五”普法工作按照规划全面落实;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普法机构,配齐配强普法队伍,为推进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有效保障。要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全民普法工作,整合普法资源,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新格局。)
第二篇:“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意见40
余农字[2011]40号
关于印发《市农业局“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意
见》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科站:
经局党组研究,现将《市农业局“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文件,抓好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二日
主题词:普法 “六五” 实施意见 通知 抄 送:市综治委
新余市农业局办公室
2011年9月12日印发 共印35份
市种子管理局“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意见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六五”普法规划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全局法制意识,加强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队工作。根据新余市关于在公民中继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计划的要求,结合规划系统的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六五”普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重要思想为指导,积极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新余市的深度发展这一中心工作和规划系统工作,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队相结合,通过在本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干部和职工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水平和能力,全面推进本局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和依法治市工作,为新余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做出不懈的努力。
二、教育对象
“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对象为全体干部职工。其中重点对象为:局领导班子,局各科室。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六五”普法工作的领导和实施,成立局“六五”普法实施领导小组。
组 长:肖佐鹏 副组长:聂志雄
成 员:黎笑云、黄映娣、李舒铭
下设办公室,由黎笑云同志兼任主任。
四、主要任务
1.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关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基本方略。
2.继续开展宪法、国家基本法律的学习和宣传,增强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和权利义务对等的现代法制观念,提高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能力。
3.继续抓好《种子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知识的学习,分层次、多渠道推进普法教育和宣传,切实提高全体干部职工运用法律调节各种经济关系本领,推进我局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4.坚持学用相结合,全面推进职工运用法律法规的能力,要结合“六五”普法、结合各自履行的工作职能,把依法行政工作提到重要位置。单位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在学习国家根本大法的同时,还要继续抓好《农业法》、《行政许可法》、《食品安全法》《种子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五、工作方法和要求
1.组织法制教育讲座。每年组织2次以上法制教育讲座,邀请法律专家、法律顾问进行专题法制讲课。
2.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注重业务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有计划、有步骤、分批次地进行法律培训,并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类法律教育学习。
3.领导干部在继续抓好国家大法学习的同时,注重抓好《行政许可法》以及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其它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在
学法用法和守法中起表率作用。
六、实施步骤
本队“六五”普法宣传教育从2011年开始至2015年结束,分实施。大体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制订计划、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认真制订出“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实施意见,建立健全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完善责任制,组织征订普法材料,做好“六五”普法宣传教育的发动工作。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11年至2014年,依照社会发展和立法进程的客观要求,根据本实施意见制订计划,确定学习教育内容,认真组织实施。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15年,按照统一步骤和本实施意见制订的目标、任务和要求,认真搞好总结、考核验收,并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而重要的工作,各科室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和监督,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将这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
(二)完善机构
调整健全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明确职责,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日常工作。
进一步完善健全分工负责的原则。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段实施、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分类指导的原则。
(三)制度建设
1.领导责任制制度: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工作责任与考核制度:要依照本实施意见制订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建立工作责任制,任务到人,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工作目标内,与实际考核相结合。
3.议事制度:要经常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讨论会,开展分析研究、总结经验,保障“六五”普法工作顺利实施。
4.检查监督制度: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计划,对各单位年内法制宣传教育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市种子管理局 2011年9月15日
第三篇:市局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自查报告(范文)
赣州市体育局“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
自查报告
自2011年以来,市体育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以及市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及时总结“六五”普法四年来的工作实践,紧紧围绕建设“法治赣州”的工作任务,以增强人的法制观念为先导,以提高人的法律意识为重任,以促进体育事业发展、社会稳定、依法行政为目标,超前部署,全面发动,突出重点,强化措施,下大力气狠抓“六五”普法工作,营造了人人学法用法的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就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到位
一是领导重视,机构健全。我局成立了“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政策法规的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对普法工作进行了统一安排部署,形成了普法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同时将依法治理工作列入了工作议事日程,做到了“三个纳入”:即纳入了工作计划;纳入了党支部和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计划;纳入了工作目标考核。每年都专门召开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重点研究普法与机关工作作风建设有机结合。
二是保障普法经费。为了搞好普法教育,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局机关为全体干部职工购买普法干部读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有关《物权法》、《公务员法》等法律及相关的廉政建设学习资料,不断增加普法所学的法律、法规内容,方便干部职工开展自学。充分利用每周二的政治及业务学习时间进行相应辅导学法。通过学习和培训,我局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以及依法办事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三是深入开展普法宣传。为了确保“六五”普法工作取得实效,我局定期组织知法懂法的业务骨干,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队伍,深入到基层科室、局属各单位及“三送”挂点村,定期举办法律知识大讲堂,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从而保证了全局“六五”普法工作的全面平衡开展。
二、普法教育工作得到加强
一是精心制定“六五”普法规划。按照上级关于“六五”普法的一系列工作部署,结合体育系统自身实际,自2011年上半年以来,市体育局制订出台《赣州市体育局法治宣传教育“六五”普法规划(2011—2015年)》,明确“六五”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工作步骤、相关要求和各阶段工作安排,每年制定普法工作要点和重点对象学法安排等文件,下发到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严格对照落实。
二是领导带头学法。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完善并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等制度,中心组集中学法每年不少于两次,做到有普法教材、有会议记录、每个党员领导干部
有笔记、每人每年至少有一篇心得体会。结合工作实际,局领导带头查找在学习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整改措施,积极整改。
三是建立健全干部职工法律学习考核制度。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全省“百万网民学法律”知识竞赛,积极参加市普法办组织的法律知识培训、考试、法制宣传周等活动。参加人数100%,合格率100%,通过学习培训、竞赛等活动的开展,提高了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学习法律业务知识的热情,参加普法宣传人数近300人次,收到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
三、“法律六进”及法治文化建设扎实推进
一是认真组织开展“法律六进”主题活动。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开展好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基层、进单位活动。在机关,坚持每周二集中学习时间,每月至少安排一次学法内容;在农村,利用“三送”挂点帮扶平台,广泛开展农民体育健身运动,并给帮扶村免费安装全民健身路径,用实际行动宣传贯彻落实《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在社区,市体育局组织帮扶社区的居民开办法制学校,定期进行普法活动;在学校,市少儿体校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内容,由法制副校长定期上法制课,并开展相关安全警示教育;在基层,对局属各单位的干部职工以及外聘人员开展劳动法规、安全生产法规的宣传,使他们依法经营的意识不断增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在单位,大力开展行政法和专业法的学习宣传活动。
二是落实法制宣传日活动。每年的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结合全市法制宣传统一安排,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普法活动,协助相关部门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并积极派人参加全市组织的普法业务骨干培训班,提高单位普法质量及效果。通过宣传活动,使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了对法律、法规的具体认识,收到很好效果。
三是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在体育局机关办公区域先后设置了宣传牌、普法黑板报、普法宣传栏,突出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传教育,以宪法为核心的国家各项基本法律得到广泛宣传。同时,邀请法律专家举办普法培训班。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进一步强化对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文化活动的指导和扶持,更进一步增强了大家的学法、普法、用法和依法治理的信心和决心。
四、法治创建工作稳步开展
伴随着广大群众法制观念不断增强,对我局普法工作的不断深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我们在具体工作实践中做到了“三个结合”。
一是与各项体育实际中心工作有机结合。我们注重把开
展普法教育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结合起来,与各阶段的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各类热点难点问题结合起来,做到工作未动、普法先行、工作已动、普法同行。如在8月8日全民健身日活动,运动员训练,体育彩票销售等实际工作当中,大力开展《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反兴奋剂条例》以及《彩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既提高了工作人员依法办事的能力,又顺利推进各项体育工作。
二是与创建“民主法治示范单位”建设有机结合,我们坚持并深化“依法治理,群众自治,民主管理”的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模式,通过层层试点,重点突破,以点带面,在全局稳步推动了“民主法治示单位”创建活动,极大的丰富和拓展了我局“六五”普法工作的内涵。
三是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有机结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涉及面广,是各级各部门的日常重点工作之一,也是具有一票否决的少数重点工作之一。市体育局利用普法办与综治办联合办公、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有利因素,将普法工作纳入综治工作的重点内容,把普法工作纳入综治责任书共同签订,纳入各月综治例会共同部署,纳入各阶段综治检查共同检查指导,纳入综治工作总评共同奖惩,确保了普法工作在全局上下的强力推进。
回顾近四年来“六五”普法工作,在市体育局党组的高度
重视下,体育系统各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六五”普法启动良好、运作正常、效果明显。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体育系统与其他先进单位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一是法制宣传教育开展不平衡。二是普法经费投入仍显不足,保障机制有待健全。鉴于当前普法工作存在问题,为全面实现“六五”普法工作确定的目标任务,推动工作创新和发展,今后工作重点是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确保“六五”普法工作、依法治理、法治创建活动顺利开展,积极推进“法治六进”活动,加大普法工作检查考核力度,推动建立“大普法”工作格局。
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任重而道远,需要长抓不懈,需要全社会的关注、支持和参与,需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认识,与时俱进,不断探索、创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模式。市体育局将贯彻党的十八大提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的精神,努力开创“六五”普法新局面,为实现体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和长治久安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第四篇:“六五”普法规划
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在全区开展法制 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保障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紧紧围绕我区“十二五”规划确立的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以实现“一年一个样、三年大变样、五年进位争先”为目标,“全面转型、快速崛起、兴区富民”为主线,筑牢“多快好省、和谐稳定”的发展理念,大力推进法治瑶海建设,奋力建设独具魅力的现代化新瑶海。
工作目标:适应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通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全面提升我区法治化管理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齐抓共管原则。认真落实“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参与”的工作体制,形成党委总揽全局,党政机关各司其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格局,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确保“六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十二五”时期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改革开放,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一切从实际出发,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把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变成为人民群众服务的过程,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四)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把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律,拓展工作领域,完善工作机制,大力推进理念创新、载体创新、方式方法创新,使法制宣传教育体现出时代性、规律性和创造性。
(五)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和不同对象的特点,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和必要形式,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六)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注重对新颁布和修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用法制宣传教育引导法治实践,在法治实践中加强法制
宣传教育,推进各项事业顺利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突出抓好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大力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充分发挥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保障作用。
(二)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理念,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治意识。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为重点,加强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审计法和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坚持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与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廉政教育基地的作用,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促进廉政法制文化建设。
(三)学习宣传促进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围绕促进加
快转变全区经济发展方式和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学习宣传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财税、金融、投资、市场监管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现代企业制度、产品质量、反不正当竞争、招标投标等法律法规;围绕城乡统筹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学习宣传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国土资源管理制度、金融制度、城乡经济发展一体化制度和民主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围绕推进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学习宣传人口、资源、环境和公共卫生等方面法律法规,为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服务。
(四)学习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围绕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学习宣传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等法律法规;围绕促进就业和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学习宣传促进劳动就业、劳动合同、人事劳动争议处理等法律法规;围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学习宣传房屋征收与补偿、土地征收征用与补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法律法规;围绕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学习宣传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抗灾救灾等法律法规宣传;围绕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学习宣传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权益等法律法规。
(五)学习宣传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围绕推进我区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学习宣传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相关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学习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突发事件应急管
理相关法律法规,促进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学习宣传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促进文化市场管理;学习宣传维权、信访、投诉、调解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公民依法表达合理诉求。
(六)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主题活动。突出服务科学发展主题,立足提高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不断增强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立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深化“法律进乡村”活动,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立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深化“法律进社区”活动,将法制宣传教育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社区自治和服务能力;立足培育青少年法律意识和道德情操,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立足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提高企业依法管理和防范风险的能力;立足推进依法治理,深化“法律进单位”活动,促进规范行为、依法办事。
(七)深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将法治文化建设融入到全区文化建设中统筹安排,贴近群众、贴近实际,创新形式内容,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实现法治文化与法治实践、法制宣传的有机融合,在全社会弘扬法治精神。创作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精神,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文化产品的需求;鼓励各类文化团体参加法治文化,发挥公共
文化场所在法治文化建设中的资源优势,探索建设法治文化教育基地。
(八)深入推进依法治理。深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治瑶海”创建工作引向深入。深入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江淮普法行”等普法节点相关主题宣传活动,集中开展以学习宣传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普法形式,开展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四、对象和要求
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流动人口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作为重中之重。
(一)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领导干部、公务员要把宪法和法律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带头学法用法,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增强公务员有权必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健全并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经常
化和制度化。加强公务员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学习,加大培训力度,定期开展相关法律知识轮训和新颁布法律法规专题培训。
(二)切实加强青少年学法用法。根据青少年的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强化中小学法制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积极发挥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作用,充分运用互联网等传播手段丰富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互动性和趣味性。健全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努力培养青少年法律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结合学校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和安全防范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作用,加强青少年权益保护、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社会闲散青少年等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
(三)切实加强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与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把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情况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内容。加强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加强企业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落实企业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引导职工遵纪守法,依法
维护合法权益。
(四)切实加强流动人口学法用法。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等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在流动人口集中居住地、工作场所及主要活动场所开展经常性法制宣传活动,做好法律服务工作,提高流动人口的遵纪守法意识,引导其依法维护合法权益、表达利益诉求。
(五)切实加强农民学法用法。积极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着力培养和增强农民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活动的能力,使农民了解和掌握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途径。要把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相结合,创新农村基层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和形式,分层次开展农民法制宣传教育。开展对农村“两委”干部法制宣传教育轮训和活动,培养农村基层兼职法制骨干。开展农村“法律明白人”教育培训,发挥他们在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和化解矛盾中的作用。
五、工作步骤和安排
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共分3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各单位要根据本规划研究制定本部门、本单位五年普法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各镇、街道、开发区制定的规划报区
普法办备案。
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至2015年。各单位要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突出工作重点,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本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2013年市、区将开展中期督查。
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六、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区委领导、区人大监督、区政府实施的领导体制,完善普法领导小组定期开会、听取汇报、开展督察等制度。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党委和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人大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和区普法办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规划的实施工作。各镇、街道、开发区、区直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本单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贯彻“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结合实际,积极面向社会开展本部门本单位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二)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完善考核评估运行机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查。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表彰先进。
(三)落实经费保障。各级政府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做到专款专用,并根据工作需要和经济发展情况建立动态增长机制。各街道、开发区、各部门、各单位也要安排相应的普法依法治理专项经费,保证工作正常开展。
(四)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落实人员编制,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充实专兼职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立健全定期培训和管理制度,提高专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业务素质和组织指导能力。规范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等兼职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发挥其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作用。
(五)加强阵地建设。完善乡村、社区法制宣传教育设施建设,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完善公共活动场所宣传阵地建设,建立固定或流动法制宣传设施,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办好法制栏目,在瑶海区报设立法制宣传专栏、专版,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服务阵地建设,利用便民服务场所、法律服务热线等形式,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
第五篇:六五普法规划
青国资委〔2011〕57号
青岛市政府国资委
关于印发《青岛市政府国资委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各监管企业,各区(市)国资管理机构:
现将《青岛市政府国资委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作出具体安排,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四日
青岛市政府国资委系统
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
为进一步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重大任务,适应“十二五”时期新形势对国资委系统法制宣传教育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提高全市各级国资监管机构依法行权履责水平,奠定国资委系统企业改革发展坚实的法治基础,根据中央、省、市对“六五”普法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国资监管工作和国资委系统企业改革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市“十二五”时期国资监管和国资委系统企业改革发展规划的目标任务,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要求,广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深化依法治理,积极培育法治文化,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国资委系统企业发展、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依法决策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国资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增强依法行权履责和服务企业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国资委系统企业经营-2-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增强诚实守信和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国资委系统企业广大干部职工学法用法、遵法守法意识,增强参与普法的积极性和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进一步提升依法治理观念,增强国资监管机构依法行权履责和国资委系统企业依法经营管理的能力。
(三)主要原则。按照“十二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确定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服务国资委系统企业改革发展大局。注重实效,坚持把学法守法用法与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和制度结合起来,与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提高国资监管水平结合起来,与加强法治机构建设结合起来,将国资监管和国资委系统企业改革发展的各项重点工作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创新普法方式,以提高各级国资监管机构依法行权履责和国资委系统企业依法经营管理的水平为目标,完善各项培训制度,体现普法工作的时代性和创造性。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宣传我国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突出抓好宪法关于基本经济制度规定的学习宣传,深刻理解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对于坚持和巩固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的重要意义。
(二)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和基本经验、基本构成和基本特征,全面认识中国特色社
-3-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充分发挥法律在国资监管和企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
(三)深入学习宣传与国有资产监管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结合健全完善国资监管体制和制度的要求,抓好与加强有效监管、深化国资委系统企业改革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的学习宣传,特别是抓好以企业国有资产法为龙头、以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为基础的国有资产监管法规体系的学习宣传,抓好公司法、证券法等履行职责必须掌握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结合依法行权履责、加强法治机构建设的要求,抓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及国务院、省市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等有关文件及规定的学习宣传。
(四)深入学习宣传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要结合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抓好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结合实施“走出去”战略,抓好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和国际贸易投资法律知识的学习宣传;结合维护国资委系统企业形象,履行社会责任,抓好诚实守信、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同时,要深入学习宣传国家在促进经济发展、保障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加强反腐倡廉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继续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企业、进单位”主题活动。深入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和依法治理工作,利用法律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针对机关、企-4-业和单位的不同需求,采取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五)强化法制学习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的结合,深入推进依法治理。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把学法用法与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结合起来,与推进国资委系统企业改革与发展结合起来,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努力做到决策有据、工作有序、行为规范,在国有资产监管和国资委系统企业改革发展中充分运用好法律手段,提高国资监管机构依法行权履责和国资委系统企业依法经营管理的能力。
三、对象和要求
国资委系统“六五”普法的对象是国资监管机构全体工作人员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国资委系统企业广大干部职工。
(一)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提高依法决策能力。领导干部要把宪法和法律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带头学法用法守法,增强法治观念,充实法律知识。进一步完善法制讲座制度、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和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
(二)大力推进国资监管机构工作人员学法守法用法,提高依法行权履责能力。加强通用法律知识和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学习,不断提高机关干部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大机关干部培训力度,每年法律知识培训时间不少于40小时。要把普法培训与依法履行职责结合起来,与国有资产
-5-监管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努力做到决策有据、工作有序、行为规范,在国有资产监管中充分运用好法律手段,增强监管工作的宏观性、规范性、合法性和高效性。
(三)积极开展国资委系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依法经营管理能力。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与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增强国资委系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进一步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国资委系统企业依法经营管理中的作用。
(四)认真组织国资委系统企业广大干部职工参与法制宣传教育,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国资委系统企业广大干部职工的学法时间。积极创新方式,提高国资委系统企业广大干部职工参与普法的积极性。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全市国资委系统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保证“六五”普法工作顺利开展。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营造浓厚的普法氛围。二是结合实际,制定“六五”普法工作规划。三是建立健全“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做到普法工作领导重视,机构落实,人员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至2015年。依据“六五”普法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突出工作重点,明确工作要求,并认真组织实施。按照规定的学法时间,对各类普法对象进行培训。及时组织普法工作总结,确保“六五”普法工作全面贯彻落实。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下半年,国资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六五”普法实施情况的总结验收,通过自查、抽查等方式,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同时组织迎接上级检查验收,推动“六五”普法工作的全面完成。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切实加强领导。成立市政府国资委 “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市政府国资委及直属事业单位、各监管企业和各区(市)国资管理机构的普法工作进行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和总结验收。各监管企业和各区(市)国资管理机构要指定一名领导负责“六五”普法工作,成立“六五”普法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确定普法工作联络员,制定“六五”普法具体实施方案,并抓好工作落实。
(二)抓好队伍建设。培养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对法制工作人员定期进行重点法律培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三)落实工作经费保障。普法工作所需经费要列入相应预算,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经费保障措施,建立动态增长机制,切实予以保障,保证普法工作有效运转。
(四)加强理论研究。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律、工作方式及长效机制等方面的理论研究,创新工作理念,改进工作方式,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发展。
主题词:转发
法制
教育
规划
通知
抄送:国务院国资委,省政府国资委,市普法办。青岛市政府国资委办公室
2011年10月14日印发
共印8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