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华润:母子公司纵横管控
华润:母子公司纵横管控
华润,以贸易起家,在各行业大打并购战,纵横捭阖,快速扩张。然而如何管理旗下行业跨度大,企业层级交叉重叠的众多子公司,华润遇到了问题。
华润在大陆引起广泛关注,缘起于1990年代中期在地产界收购深圳万科和北京华远;在啤酒行业将沈阳雪花、四川蓝剑、浙江钱啤等37家啤酒企业的控股权收入囊中。
当时的华润以横扫内地各产业的疯狂并购引起普遍质疑,它依靠资金与政府背景,在国内大肆收购零售、房地产、啤酒、纺织、电力、建材、微电子、农业深加工等等一系列不相关联的业务。并一举成为与青岛啤酒并列的啤酒业龙头,稳坐纺织行业老三的位置,也是中国地产行业中规模最大、盈利能力最强的公司之一,于1995年实现了由贸易为主向多元化发展的转变。
华润前总经理宁高宁曾说:“大猫非猫,猫大成虎,一只虎的力量远超过26只猫”。虽然宁高宁曾想把华润做成一只老虎,但在很多人眼里,华润却只是26只猫而已。仅仅通过并购和资本运作显然达不到整合的效果。拥有了繁杂的子公司,华润却陷入了治理困境。
● 子公司众多造成集团战略模糊。
华润在1990年代初中期基本上是在不断并购中度过的,给外界的印象是一个财大气粗的暴发户,缺少理性的并购。在宁高宁眼里,似乎并没有什么不能干的事情,只要是有利润,不违法,什么都可以做。比如进入啤酒业的初因,一直流传的说法是华润集团总经理宁高宁当时看了青岛啤酒的招股说明书,被该行业的增长前景打动所致。
但是对华润应该走一条什么样的道路在集团内部却一直有着激烈的争论。专业化的声音似乎更符合外界的期望,因为世界上能够多元化成功的企业简直是凤毛麟角,比较中看的标本是GE,而亚洲基本上可以说是没有;资本市场对华润的多元化似乎也不买账,普遍认为其战略不清,香港的郎咸平更是三番五次的进行质疑。
当然,华润自有华润的道理。华润作为一家以贸易起家的企业,如果要在某一个产业做深做透,缺乏明显的技术优势、经验积累和人才储备。但是华润却有着深厚的政府背景、雄厚的资本实力,可以趁很多行业市场集中度差、缺少行业领导者、没有市场标准的时候进行大刀阔斧的并购,迅速壮大规模。一旦成为行业垄断者之时,就可以谋取高于行业平均利润率的回报率,并左右行业发展方向。所以,多元化成为华润当时最现实的选择。
然而随着几大行业并购的逐渐成形,其“产业整合”却未达到预期的影响力。由于集团旗下业务地域分布广、产业跨度大、业务关联度低的原因,在华润集团原有九大业务类别中,除去啤酒和纺织,能够较好体现华润“产业整合”理念的行业很少,华润根本无力对诸如地产、食品、零售、石化、水泥、电力、微电子等行业产生实质的影响力。
● 企业架构紊乱无序。
华润在短时间内的快速扩张,使企业数目迅速增多、业务庞杂、交叉经营严重,整个组织被分为集团、二级公司、三级公司等,机构层次重重叠叠。有很多子公司都经营房地产和酒店业务;相同加工企业不断在各个子公司重复出现;上游下游的产品分属不同子公司经营等等。而且国企没有改革之前,每一级的公司都与相应的行政级别相对应,也与待遇挂钩,非常僵化。
● 财务管控乏力。
随着规模的扩张,华润财务管理分散、子公司的财务信息失真、投资和担保易失控、同类业务分散经营、核心业务不稳定等问题开始涌现。
虽然华润资本实力雄厚,但是面对大规模的收购和迅速增多的子公司,华润也丝毫不敢掉以轻心。1990年代初,华润就开始建立和执行严格的财务管理,但是核心是包干式资金管理,总部仅仅是制定基本规定约束下属企业“不准代开信用证,不准放账,不准对外担保”,但旗下的二级子公司都不能严格遵守。有些违规的经理人因此受到集团的严厉处罚,可是客观上已经给华润集团造成巨大损失。
面对产业整合的难题,财务出身的宁高宁于1999年为华润导入了一套被称为母子公司运行大平台的6S管理体系,具体包括利润中心编码制度、报表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业务评价体系、审计体系、经理人考核体系六个部分,形成了“集团多元化、利润中心专业化”的投资控股型母子公司管控体系。2003年,华润进一步引入BSC,增强集团的战略协同性。
纵向梳理:6S 体系理顺母子关系
华润通过6S体系,对旗下繁杂的子公司进行整合,在业务上进行同类项合并,在财务上进行集权,对母子公司的权、责、利进行明确。
● 利润中心专业化路向
为了回应外界对华润战略模糊的忧虑,确立自己未来的发展方向,宁高宁认为华润应该在集团层面保持多元化的优势,在具体的利润中心实现专业化,做深做透。并且决心将一级利润中心上市,通过公众公司来促使其稳健发展。
但是在原有的诸多产业和子公司中,什么样的产业能作为专业化对象,位于相同产业的子公司如何处置,怎样才能从层级重重的二、三级子公司中发现未来业务的亮点?这都是宁高宁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编码利润中心:从2000年开始,宁高宁就在华润内部推动了一系列的“资产清理与重组”工作,采用的就是“6S体系”中的利润中心编码制度。他们不按产权关系,而是按专业化管理的思路,划小核算单位,把所有的利润中心都搁在阳光下,将多个业务相对统一的利润中心划归为一级利润中心,再往下将每个利润中心划分为更小的分支利润中心,如二级利润中心等,依次类推,逐一编制号码。如此一来,集团层面一眼就可以看出一级利润中心下面有多少业务单元,总部心里有谱后,能够不断从中发现亮点和问题点产业,顺利开展了清理、合并过多子公司的工作。
二是业务拆分与整合:那些业务单元具有上下游产业链关系或业务相同的就被逐步合并,例如华润水泥就是从分属五个子集团中剥离出来,成为了一个子集团;那些业务单元有市场前景、经营基础好的,但挂在贸易下面就不伦不类,而且得不到相应的重视和资源,于是就逐渐从三级、四级公司中提升到集团层面,进入一级利润中心序列重点发展,例如华润电力、华润酒精、华润超市;那些不符合主业发展、亏损严重且华润控股意义不大的业务,被列入特殊资产序列,由特殊资产管理部进行清理,或出售,或剥离,或注资盘活,如华润特钢就属于注资盘活一类。
经过清理重组,华润逐步将原先较为庞杂的业务及资产整合为分销、地产、科技及策略性投资4大类,前三类分别由华创、华润置地和华润励致进行,管理架构也发展为现在的由25个一级利润中心、108个利润点组成的、主营业务相对突出的实业型控股集团架构,华润逐步转向了有限度相关联多元化战略下的专业化发展道路。
● 财务集权式管控
鉴于以往严格的财务审计,使得华润在1997年成功避过金融风暴,因此华润对财务管控非常重视,此次导入的6S体系从本质上说也是一套财务管理体系。
在财务方面,华润集团首要的就是将原先在二级公司手上的“资金使用权”全部回收,不再进行传统的包干式资金管理,而是由集团统一审批,一下子堵住了“出血点”。集团层面,则是从整个资源调配角度来考虑问题,整体资源是否可以承担,行业战略是否需要这些投资等。在被收回了“财权”以后,华润的二级公司还需要接受严格不定期内部审计,以及每个月都要进行预算方面的监测。这一制度有效地防止了内部贪污和资金漏洞的产生。2004年华润物流存在的个别人违反财务纪律的情况就是通过内部审计及时发现的。
那么利润中心的角色是什么呢?华润CFO蒋伟指出:“实际上从集团层面上来考虑的话,利润中心的最重要目标,就是为华润集团贡献利润,贡献现金流。简单的说,就是用了集团公司的多少钱,就需要„使用者付费‟,从利润中扣除相应大小的资本成本,返还给集团。”据蒋伟介绍,集团下面有华创、华润置地、华润励致和华润策略投资等四个资金中心。集团鼓励利润中心把资金存入四个资金中心,以便集团的统一管理。集团相应减去利润中心所应承担的“股东资源成本”。这样利润中心就有动力为集团贡献现金流,提高了整个集团的投资回报率。
在业绩评价中,当国内还只是净资产方面的保值增值时,华润就于1997年导入增值利润(EVA)的概念,重视股东价值方面的保值增值了。在建立6S体系的时候,EVA体系中“派息文化”已经导入,华润旗下的二级公司下面的子公司就比较能够接受新的评价体系。
华润通过预算管理、资金审计体制和EVA业绩评价体系相配合,三管齐下,挤干了水分,可以同时看到了旗下子公司的“真实成本”和“真实收益”,避免了欺上瞒下、信息失真、财务失控的现象。
● 打造强势总部
宁高宁很欣赏韦尔奇说的一句话:“跨国公司必须有一个可以指挥得动手脚的大脑”。母子公司管理失控的原因通常不是下面子公司不行,而是上面总部不行,总部运行有严重的官僚主义,缺乏强大的控制力去推行。
2001年,华润提出了“再造新华润”的战略目标。通过对业务的清理与重组、设置利润中心、回收财权和投资决策权等方式,华润成功确立了中央集权式的母子关系。集团总部从纷繁复杂的具体业务运作中脱离出来, 转而追求在特定业务领域内的投资回报最大化。而将利润中心被限定为资产经营者,负责最大化占用资本的回报率及具体的业务经营。
但是中央集权下如何做到对利润中心管而不死,活而不乱呢?在2001年的第三次高层培训上,华润在初步规划了利润中心发展战略后,明确了集团的角色和对利润中心的授权范围。指出集团的职责有7个方面:制订战略、任免主要经理人、负责财务政策、资金管理、预算和评价考核、协调内部资源、负责企业形象。利润中心的责任是确定自己的竞争战略,在批准的年度预算内行使充分的经营自主权。
● 治理标本:华润水泥
水泥原是华润机械五矿经营的一个商品。随着贸易的边际利润降低,公司清理整顿贸易业务之后,手中仅剩下东莞水泥厂这唯一的一个实业项目。当时,东莞水泥正处于严重亏损时期。经过重组股权,取得对东莞水泥的控股权后,华润对该公司的管理团队进行了调整。
在此基础上,他们把握机会,兼并了广西红水河水泥,获得了稳定的熟料供应基地、知名品牌,扩大了产能,2003年中港混凝土与东莞水泥实现重组后,华润水泥又进入了下游的混凝土搅拌和预制件生产领域。至此,实现了产业链的纵向整合,并于2003年7月29日在香港交易所主板上市。2005年初,公司水泥年生产能力为520多万吨,商品混凝土年生产能力达470多万立方米,混凝土预制件年生产能力达30万吨。2004年,公司营业额为14.38亿港元,股东应占溢利为8,866万港元。
横向织密:BSC引领战略协同
加强了掌控,却忽视了协同。于是华润引入BSC将华润战略直击业务单元最基层,以严密的考核网络纠正着对财务指标的偏爱,整合效应开始凸显。
● 6S的困境
GE前总裁杰克?韦尔奇曾有一个比喻:“企业的组织就像是一幢房子,当一个组织变大时,房子中的墙和门就越多,这些墙和门就阻碍了部门间的沟通和协调。而为了加强沟通和协调,你必须把这些墙和门拆除。”
华润当时的6S利润中心管控体系管控了集团的财权,对集团的扩张发挥了控制和稳定的作用,但却没有在扩张过程中形成战略协同效应,比如全国布局的华润置地本来可以和零售产业进行很好的整合,就像万达模式所作过的那样,而华润的零售也可以和它的啤酒,物流发生化学反应,华润的基础建设和置地也可应整合的更好。甚至就在啤酒产业内部,如何进行不同品牌之间的协同,都是一个很头痛的话题。
6S从财务的角度梳理和控制了多元化的产业,但是产业之间的战略管理关系还需要进一步明确。怎么样在多元化业务之间串其一个链条,是华润面临的新选择。
● 战略协同的两大关键
2003年华润开始引入平衡记分卡(BSC)来补充6S体系战略协同的不足。这一新6S管理体系,与以前变化最大的是业务战略体系和业绩评价体系。相应地,6S的定位也由预算管理和运营控制系统提升到战略管理系统。
一是提炼SBU:原有的6S体系下,由于业务单元数量庞大,华润总部的战略思路要想深入一级利润中心下的业务单元是非常困难的,也容易出现眉毛胡子一把抓的情况。而引进BSC后,华润对所有的业务单元进行纵向产业链和横向关联化的研究,对各利润中心任何一项业务经营的好坏都按战略进行检讨,然后圈定一些华润具有相对优势和竞争力的产业,将其按战略管理的原则划分为数十类战略型业务单元(SBU)加以重点扶持,比如电力,钢铁,基础建设等。
以华润机械属下原有康贸公司利润点为例,它原来是做印刷机械、印刷业务和相关贸易的。在原有的战略型业务单元中无法归类,没法跟核心业务挂上钩,也就不能成为战略业务单元,但调整的结果就是将其对应分解为制钢业务利润点,以及待研究发展的印刷利润点和贸易利润点。这样这三个利润点都是有战略型业务单元,是有相应的发展规划和产业研究的,可以横向比较,可以从战略的高度对其进行管理。
二是优化评价体系:由于宁高宁自身的财务背景,最初引进的6S体系处于对财务集权的需要,在业绩评价中过于重视财务指标,强调利润贡献,这在后期的战略协同和整合中开始不适应。所以需要引入BSC,更多的关注指标间相互驱动的因果链关系,犹如战略地图反映出企业的战略轨迹,由此实现从业绩评价到业绩改进、从战略实施到战略检讨的联动效应。
改革后,利润中心业绩评价体系转化成了财务、顾客、流程和学习四个维度的关键业绩指标体系,对企业的业绩评价由改革前比较偏重短期、财务性、与过去比。转变为使企业不仅要与过去比,还要和行业平均水平比,和行业标杆企业比;不仅要看营业额、利润、ROE等财务指标,还要比客户和员工满意度、员工专业技能提高程度、社会贡献度、环保安全等“绿色指标”、软指标;不仅要重视短期效益,还要关注企业中长期战略目标实现程度等。
以华润集团人事部为例,他们在如何判断、挑选、评估经理人的问题上改变单纯依靠业绩评价的做法,将业绩评价与经理人考核结合在一起,即在利润中心业绩评价的基础上,再按经理人标准进行考核。其中利润中心业绩评价得分占70%权重,经理人考核结果占30%权重,两者共同形成利润中心负责人的评价。
在构建经理人标准的过程中,华润集团高层经过多次研讨和广泛征求意见后,废除了过去沿袭行政管理体制,对国有企业领导要求很综合、苛刻,但又较片面、表象,混杂了很多非企业因素和标准。将华润经理人的特质分为无形和有形分别加以衡量,并最终确定为两个层面的12条标准,具体为:激情、学习、团队、诚信、创新、决断,学历、经历、智力、表达、体质、环境。其中无形的特质即前6条标准在职务越高时影响越大、越重要,有形的特质在完成一项特别任务时更重要,但要通过无形的东西逐步释放出来。
2004年6~7月间,华润进行了第六次高层培训,董事长陈新华号召在华润系统全面推行以BSC为框架的6S管理体系。利润中心通过围绕竞争战略制订战略地图,服务中心围绕职能定位制订工作地图,辅之以财务、顾客、流程、学习与成长四个层面的KPI指标考核和行动方案,使战略的“行动计划”落地,生成“战略结果”。
结语:经过一番6S体系的艰苦整顿,华润希望将一级利润中心都打造为独立的上市子公司的目标逐步成为现实,目前截至已有华润创业、华润置地、华润励致、华润水泥、华润电力、华润生化、华润万众7家上市公司,而拟议中的华润啤酒也力图明年上市。另外,战略协同的效果也日益显现。作为一级利润中心中的多元化企业——华润创业,2005年之中期业绩也颇为不俗,零售、饮品和纺织业务表现理想及物业重估盈余,公司上半年纯利大增70%至12.62亿元,公司主营业务中,零售业务盈利上升66%至1.05亿元,啤酒业务盈利升14%至5,989万元,食品经销业务盈利上升26%至2.47亿元,纺织业务盈利升32%至5,566万元,物业投资业务盈利4.29亿元,大幅上升158.6%。
第二篇:母子公司管理方式初探
种子企业中母子公司管理模式初探
宋亚辉
刘朝芳
(河北冀丰种业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
050031)
摘要:文章分析了种子企业中的母子公司管理模式,并提出了在种业中实现母子公司管理方式的方法。
关键词:种子企业;母子公司;管理方式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的种子企业得到了迅猛发展,一些新兴的种子企业通过几年的市场锻炼,逐渐发展成熟壮大起来,种子企业间的企业兼并与重组逐渐活跃起来,企业的股权结构表现出了多样化发展趋势,企业的投资主体实现了社会化发展趋势,多种形式的法人主体开始控股、参股不同类型的种子企业,在一些较大型的种子企业里开始出现集团化的发展方向,企业架构开始出现“母子公司”的结构雏形。借鉴其它工业企业成熟的“母子公司”管理模式,结合种业公司自身的行业特点,探讨适合种业发展的新型“母子公司”管理模式逐渐成为部分种业公司管理者的当务之急。母子公司的概念
母公司指拥有多个子公司的较大股份(一般大于20%),且处于第一大股东地位的公司;子公司指由母公司发起设立的由母公司控股(绝对控股或相对控股)的公司。一个母公司与几个(2个以上)子公司形成集团公司的架构。
母子公司形成集团公司,母公司既从事股权控制,本身又从事某种实际业务经营;或者母公司不从事直接的生产经营活动,仅通过掌握子公司的股份,利用控股权影响子公司的股东会和董事会,支配子公司的重大决策和生产经营活动,实现控制意图。
母公司是集团的决策权力机构,母公司董事会制定集团发展规划和政策,总经理执行董事会决议,下设业务管理部门。母公司作为控股公司,旨在实现集团公司经济效益最大化。职责划分
2.1母公司的主要职责是:
第一、生产、经营、计划的协调与控制; 第二、组织管理与协调;
第三、财务管理(包括税后利润的分配); 第四、投资的协调与控制; 第五、子公司高级职员的聘任;
第六、母公司为子公司提供一系列的服务,如法律、税收、专利等。2.2子公司的主要职责是:
第一、子公司的经营自主权相对独立,即按照母公司的经营方针和计划,子公司可以制定适合本公司情况的经营方针和计划,相对独立地自主经营,公司盈亏、产品产销都由子公司自身负责,拥有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种决策权;投资方向由子公司提出,获得母公司批准后由子公司实施。
第二、子公司经营范围和规模上由母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定; 第三、子公司应按时完成母公司下达的多项任务指标,利润对母公司负责;
第四、子公司的财务上由母公司统一管理。3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方式
3.1拥有子公司的资本运作权,即子公司的设立、变更、增减股本、合并、歇业、清盘和破产等,以及子公司的对外收购兼并、投资(合作)成立孙公司等由总公司批准。
3.2拥有子公司的重大投资权,即包括一定受权限额之外的项目投资、委托理财、资产租赁或出售,以及融资负债、对外担保和抵押等由母公司批准。3.3拥有子公司的重要人事权,即子公司董事、监事等产权代表的任免,以及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层管理人员的任免由母公司批准。以上人员的薪酬待遇和考核奖励,必须由母公司审查并通过子公司落实。
3.4拥有子公司的战略发展权,即业务范畴和发展方向,以及战略计划的调整,必须经母公司决策批准。
3.5拥有子公司的运营管理权,即组织架构设计、重要管理规程的制定等均由母公司审查。母公司对外派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管理
母公司的上述权力,均须通过子公司的相应法人治理结构来贯彻执行,即由派出的产权代表在子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上决策通过,不能越俎代庖。
4.1 选派程序:对拟外派出任企业正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总经理的人选,由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或两名以上董事提名,报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后,向子公司通报并履行相应程序与任职手续。
4.2 行为准则:外派人员必须履行尽职义务,具体包括: ①认真完成所在企业安排所分内工作,积极参加各类相关活动; ②按规定定期向公司汇报所在企业的经营管理状况,及时发现问题并依照相关程序提出处理意见;
③在日常工作及重大事项决策事务中,必须表现出与自身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相匹配的水准;
4.3 外派人员必须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①不得向公司虚报所在企业的经营管理状况;
②未经授权,不得以公司产权代表或全权代表的身份开展活动; ③不得超越自身任职权限直接干预所在企业到经营活动; ④不得泄漏公司和所在企业的机密;
⑤不得在公司系统以外兼任与自身业务相关的任何职务; ⑥不得利用职务和身份便利谋取私利,不得为其他机构和个人谋取非正当利益;
⑦不得在所在企业安插亲属,不得向所在企业摊派、报销不合理费用等。
4.4 外派人员参与所在企业决策活动时,应按以下原则行使相应权力: ①代表公司参加股东大会会议的,按公司实际股权份额行使表决权; ②作为公司外派董事参与董事会会议的,按一人一票原则行使表决权; ③监事可以按照所在企业章程独立行使检察监督权力;
④高级管理人员在参加同级决策会议时,应遵循总经理负责制的原则。⑤外派董事、监事等兼职人员,必须定期的所在企业实地了解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按程序汇报处理;
⑥外派人员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须经公司批准,及时委托有能力胜任的人员履行职责;被委托人同样受本规定的约束。
4.5 报告制度:公司对外派人员建立定期、定向联系汇报制度,保障母子公司信息通畅。
⑴定期汇报。外派到子公司的董事和监事及总经理应及时了解该子公司的经营情况,每3个月向母公司作一次书面简要汇报,每半年作一次书面详细汇报,每年作一次全面述职报告。
定期汇报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所在企业的经验管理动态; ②任职工作基本完成情况。
③所在企业是否存在不规范运作问题?本人是否及时采取措施或上报处理?
⑵特别报告。当所在企业遇有突发事件或其他足以影响企业正常健康运转、危害股东权益的不规范行为,外派人员必须及时向母公司作特别汇报和请示。⑶重要会议。外派人员必须认真出席相关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会前及时索取有关文字资料,详细了解会议将要讨论的问题和对经营决策有重大影响的相关情况,形成自己的意见;有特殊重要决定需要表决,应及时向母公司主管领导汇报;有多名外派人员的,应先内部形成一致意见;问题重大或一时无法形成一致意见的,应及时报请公司主管领导,召集公司内部会议以统一意见。
上述重要会议会后一周内向母公司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和其他有关文字材料。
4.6 决策原则。对于重大决策事项的董事会会议议题,外派董事、监事必须首先在母公司内部形成统一意见后方可表态。
公司外派董事、监事如发现其他投资方派出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有违反《公司法》、企业“章程”和董事会决议行为的,应立即向所在企业董事长反映意见并要求解决和处理;在董事长合理的调解答复期内,不得随意干预、影响企业正常经营;董事长不予答复处理的,公司外派董事、监事应按照《公司法》或企业“章程”规定程序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处理相关问题。
第三篇:母子公司管控设计-中国企业扩张的必由之路
在过去的二十多年里,中国的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地快速增长,中国的企业因此而也得到了一个广阔的发展空间。经过二十多年的商海沉浮,很多中国企业开始进入集团化的发展阶段,母子公司管控问题成为中国企业在快速成长中所面临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管理课题。谈到母子公司管控,我们有必要对母子公司管控所需要研究的重点进行澄清,换句话说就是母子公司管控设计涉及哪些具体的内容。佐佳管理咨询公司认为,母子公司管控设计至少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澄清,它包括母子公司关系边界的界定、母子公司的战略澄清、总部基本功能定位分析、选择母子公司的管控模式、母子公司管控运作机制设计等五个方面的内容。而这五个方面的内容又可以按照一定的操作步骤而展开。第一步 产权分析,界定母子公司关系的边界 母子公司关系形成的基础是产权关系,只有具备一定产权基础,才能称得上母子公司关系的形成。因此进行母子公司管控的设计,首先要界定研究对象是否具备母子公司关系的基础条件,只有搞清楚这个前提才能去谈母子公司的管控。一般而言,作为母子公司关系的基础是全资和控股的产权关系,至少是相对控股的关系,否则研究对象就不存在母子公司的关系。第二步,战略梳理,进行母子公司的战略澄清 在界定出母子公司关系边界后,我们有必要对母子公司的战略进行澄清,因为战略定位是影响母子公司管控模式选择的一个重要因素。战略澄清主要包含了集团(公司)、业务(竞争)和职能三个层面的战略: 第一层级,集团层面。集团层面战略最主要解决的问题是应该做什么样的业务,以及如何利用各个业务之间的关系并更好地发展这些业务。它包括集团任务系统设计、集团战略目标及业
务组合的规划、集团战略关键战略举措等内容。第二层级,业务层面。业务层面战略是在集团战略的指导之下设计的,它主要是对集团的各个业务进行具体的规划,可以说它是在集团战略基础上的对各个业务进行细化。该层面的战略包括业务单元的任务系统设计、业务单元战略目标及关键战略举措等内容。本 第三层级,职能层面。职能战略主要关注如何落实集团与业务战略,换句话说就是如何在各职能的具体操作、实施上述两个层面的战略,落实战略意图?职能战略强调“如何将一件事情做正确”,一般是由更详细的方案与行动计划组成。第三步 总部基本功能定位分析 在完成战略梳理后,要着手进行(母公司)总部的基本功能定位分析,它是母子公司管控模式选择的前提。总部基本功能定位分析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的影响因素展开: 1.母公司所拥有子公司的股份 产权关系既是界定母子公司关系边界的基础,又对管控模式选择产生制约,它是总部基本功能定位分析一个重要考虑因素。一个全资的子公司和一个相对控股的子公司,母公司在管控权限上的可选择空间是不同的:母公司拥有子公司的股权越多,总部功能定位可选择的权限空间就越大;而母公司拥有子公司的股权越少,总部功能定位可选择的权限空间就越少。由此可见,母公司拥有子公司的股权与总部可选择的权限空间是呈正比关系的。2.战略定位 战略定位也会对母子公司管控产生影响,作为战略重点的子公司,在总部的能力与资源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总部可以集中更多的权限;而有些非战略重点的子公司,母公司可能会采取“放水养鱼”的方式,总部实行分权,在有限的资源配置前提下让市场逐步淘汰这些子公司的业务;战略定位的影响还会体现在战
略性资源的经营上,总部可以在战略性资源的经营上考虑自己的功能定位,例如战略性业务的孵化、品牌资源的经营控制、技术资源与资质的控制等等。3.业务相关性 业务相关性是影响总部功能定位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业务相关性的强弱与总部集权与分权的关系是成正比的:子公司之间业务相关性越强,子公司之间战略协同性的要求就会越高,总部发挥协调与控制的功能越多,总部需要集成的功能也就越多;而子公司之间业务相关性越弱,子公司之间战略协同性的要求就越底,资源共享的可能性也就越低,总部发挥协调与控制的功能越少,总部需要集成的功能也就相对越少。4.组建背景与发展阶段 不同组建的背景与发展阶段的母子公司,其总部所拥有的管控能力与资源条件、企业文化等因素都是不同的,而管控能力、资源条件、企业文化都会直接影响到母公司总部的功能定位。例如我国一些国有企业的在产权改革中,存在“拉郎配”的现象,母子公司组建的本身不是按照市场规律而是完全的行政撮合,这种组建的背景导致了部分企业的总部在子公司运营控制能力及资源支持上暂时都不具备有利条件,出现“想管却又没有能力管”的现象,这时候总部功能定位上的暂时分权也是“无奈之举”;属于这种组建背景的企业,在初期的还存在母子公司文化融合的问题,由于总部功能的定位也是一个母子公司管理权限的再分配,而在文化没有得到有效融合的时候,盲目地追求总部管控的理想状态确实是行不通的。第四步 选择母子公司的管控模式 选择母子公司管控模式,实际上就是母公司对子公司所需要采取的具体的管控手段、力度的选择。从母子管控的发展历史来看,不同企业的母公司对分子公司的管控模式都各不相同,但是
还是可以综合为几种基本的形态的。对于集团管控的基本形态,不同的研究人员有着不同的划分方法,目前得到公认的分别是按照三种类别或四种类别的划分方法,三种类别划分方法就是将集团管控分为财务、战略与操作型三种基本模式;而四种类别划分方法将集团管控分为财务、战略、经营与职能管控四种基本模式。无论是三种类别还是四种类别划分方法实际上在理解上基本是一致的。
第四篇:投资公司母子公司管理制度修订
投资有限公司
母子公司管理制度
2010年8月14日修订
投资有限公司母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确立母子公司的出资关系,建立资本联结纽带,规范母子公司的权利、义务关系,充分发挥集团的整体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母公司为新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子公司为新疆投资有限公司
所有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集团单独投资设立的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集团
持有50%以上股权,或持有股权虽不足50%但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为其控股子公
司。
第三条 集团是向各子公司、参股公司出资并行使出资人(股东)职能,具有资本运营和投
资决策等多种功能的公司制企业。集团是集团公司的战略规划中心、投资管理中
心、资本运营中心、人力资源中心和财务管理中心。
第四条 集团的主要职能是:依照法定程序和集团公司章程,组织制定和实施集团的长远规
划和发展战略;开展投融资、资产重组等资本运营活动;决定集团内部的重大事
项;推进成员企业的产权结构及组织结构调整;协调成员企业之间的关系;编制
集团的合并会计、统计报表;统一管理集团的名称、商标、商誉等无形资产;建
立集团的营运网络和信息网络及有利于形成集团整体经营优势的其他职能。
第五条 各子公司作为经营与利润中心,享有自主经营权。
第六条 集团作为战略规划中心,各子公司的发展战略与规划、经营计划应服从集团制
定的集团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与规划并与之统一。
第七条 集团作为资本运营中心,各子公司的投资行为应符合《新疆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管理
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八条 集团作为财务中心,制定统一、完整的会计核算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决定集团内
部母子公司间利益分配格局,统一财务审计监督。各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应符合《新
疆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九条 集团作为人力资源中心,主要通过产权关系行使重要人事管理职能,依照股权比例
派遣董事、监事,依照聘用、考查、审批等有关程序推荐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
理、财务主管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集团可以以培养集团公司后备力量为目的,决定部分集团员工在集团内任职轮换及升迁。
第十条 全资子公司的总经理由集团行政人事部考查,集团总经理任免;副总经理由子公司
总经理提名,公司行政人事部考查,集团总经理批准;控股子公司总经理由集团推荐,行政人事部考查,子公司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由子公司总经理提名,集团行政人事部考查,子公司董事会批准,集团行政人事部备案。
第十一条 分配。全资子公司的税后利润应全额上缴集团;控股子公司的税后利润分配由子
公司提出利润分配预案,集团外派董事在控股子公司董事会行使表决权。
第十二条集团对各子公司行使以下管理权限:
战略规划与投资决策权限:各子公司的经营计划应服从集团发展战略与规划
要求;投资行为应符合《新疆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财务核算与经营管理职能:各子公司设立财务岗位,接受子公司总经理的领导,进行财务常规性业务工作,但应接受集团财务部门统一指导。
利润分配:各子公司利润全部上缴。
第十三条 集团作为出资人(股东),由运营管理部了解、监督子公司投资和经营情况。第十四条 各子公司通过每月的经营分析会向集团汇报当期经营活动运行情况,并接受集团的财务检查和业务指导。
第十五条 集团每年年初与各子公司总经理签订经营及管理业绩指标合同,按季度进行组织
绩效评价,年底据此考核。按照指标完成情况,给予相应的奖励与惩罚。
本管理制度自集团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长签发之日起正式生效、实施。
第五篇:集团公司及母子公司管理
第三节集团公司及母子公司管理
一、集团化管理体制
随着企业的发展壮大,企业的集团化发展逐渐成为企业的首要选择之一。在实际的执行当中,集团中心管理方式可能需要分解成更多的操作模式。集团公司管控模式的确定是一个复杂的体系,它要涉及到三个层面的问题:首先是狭义的管理模式的确定,即总部对下属企业的管控模式;其次是广义的管控模式,它不仅包括狭义的具体的管控模式,而且包括公司的治理结构的确定、总部及各下属公司的角色定位和职责划分、公司组织架构的具体形式选择(直线职能制、事业部制、矩阵制、子公司制、及多维组织)、对集团重要资源的管控方式(如对人、财、物的管控体系)以及绩效管理体系的建立;第三个层面是对与管控模式相关的一些重要外界因素的考虑,涉及到业务战略目标、人力资源管理、作流程体系以及管理信息系统。
集团化管理体制是指建立在公司制基础上的集团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体制。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以产品为基础的生产和市场的经营管理,二是以产权为基础的企业组织管理。目前人们对前者重视较多,后者往往被人们所忽视。集团化的管理从总体上要解决集权与分权的关系问题。世界各国的经验证明,公司内部或者集团内部的管理权限配置,都没有统一标准,有的强调集权,有的则强调分权。不过,大都遵循“有控制的分权”这一基本的管理信条,即所有权的对外延伸和分解要以有效控制为前提,无控制的放权等于弃权或失控。
一般而言,集团总部的职能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1)协调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活动,互通信息,协调一致;
(2)监督成员企业的业绩,聘用、任免成员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
(3)在监督和对长期供求做出评价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向新产品、新产业进行重大投资,是否退出某些领域。
国内外企业集团发展的经验表明,集团总部对成员企业的一个重要监督手段是财务监督,使子公司的会计成为“老板会计”而不是“经理会计”。集团总部必须建立一些有利于企业内部资源统一配置的职能机构,主要是集团公司的计划投资、战略研究指导、市场开拓和协调、财务及分配。同时要建立科研开发中心,融资及清算中心,人力培训中心,销售服务网络等。
二、集团公司的运行机制
正确处理集团内部的管理问题 ,其实质就是建立权责明确的母子公司管理体系。对于母公司来说 ,既要维护出资者的参与管理、选择经营者、资产收益等合法权益 ,对子公司拥有股权性控制权和契约性支配权 ,从而实施有效的监管 ,又要在发挥母公司主导作用的同时 ,调动子公司的积极性和主动精神;对于子公司来说 ,既要充分行使法人财产权和企业生产经营的自主权 ,享有法律上与母公司相同的民事权利 ,又要承当起集团成员企业的义务 ,服从集团的整体规划 ,自觉接受母公司来自产权方面和集团章程规定的监管 ,从而确保企业集团整体发展目标的实现。这就需要建立完善的企业集团运行机制。
1.完善企业集团的领导机制
由于企业集团除了母子公司之外,还有参股企业,因此必须制订集团章程,并按章程规定建立协商议事机构 ,协调解决集团发展的重大事宜。机构的负责人由母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机构的日常工作由母公司的职能部门负责。对于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考察任免,属于控股型的 ,由母公司推荐外派董事、监事候选人依照法定程序产生或更换。属于全资型的 ,由母公司考察聘任或解聘。
2.完善一体化发展机制
对于产业混合型控股集团,为了实现企业集团的整体发展目标 ,必须坚持母子公司发展战略一体化、投资方向一体化、项目审定一体化。子公司的发展计划、技改投资、开发项目等要从行动上真正与集团整体发展规划保持一致。母公司应对子公司的重大投资和贷款担保
项目实行审议制 ,规定限额以上的项目必须由子公司提供可行性报告 ,由母公司组织专家论证和审议才能实施 ,以防止和减少由于投资失误和盲目担保造成损失而负连带责任。
3.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
有约束才会有压力和合力。要建立产权代表报告制度。控股公司董事长和全资企业厂长、经理作为母公司的产权代表 ,要对企业产权变更、重大投资项目、利润分配方案等重大事项及时向母公司报告 ,根据母公司的意见和建议 ,影响控股子公司的决策 ,或者纠正全资子公司的决策。还要建立财务监督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 ,对造成重大损失和搞虚假报表的行为 ,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建立外派董事、监事工作目标责任制 ,落实子公司经理工作目标经济责任制 ,对业绩突出者应予以重奖 ,以激励他们为企业集团的发展贡献出自己的智慧和力量所谓股权管理,是指母公司作为控股股东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 ,通过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运作 ,参与管理及决策的管理行为。母公司选派董事、监事组成子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 ,并担任董事长职务 ,要对股东会真正负起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责任。为了加强对外派董事、监事的管理 ,母公司要制订和落实外派董事、监事工作责任制 ,并定期进行述职考核。
三、集团公司的管理体制
要改善母公司经营管理,使其有效地运营和发挥作用,必须确立合理的管理体制。母子公司管理体制的核心问题是集权与分权问题,只有解决这个问题,才能保证母子公司管理体制的合理化。由于控股公司环境不同,环境管理体制也是千差万别的。按照母子公司管理集权与分权的程度,大体可以划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1.集权经营体制
集权经营体制,是指企业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都要集中在母公司的统一指挥下进行,子公司的供、产、销、人、财、物都由母公司统管,整个企业实行统一核算,垂直领导,各子公司在财务上没有独立性,在经营管理方面没有自主权,在母公司设立职能部门协助总经理管理各子公司的业务工作。
从行业产品性质上看,矿业、石油、电力、汽车行业采用这种类型的管理体制较多。日本在20世纪60年代中期,钢铁、冶金、机械、纺织、造纸和建筑部门大都采用了这种形式,但后来由于事业部制的出现和推广,这种形式逐步被放弃。从企业的多元化的程度来看,多元化程度越低,越容易采用集权经营体制;从企业规模上看,中小企业采用这种管理体制和组织形式的较多。中小企业由于规模较小,产品相对单一,实行集中统一指挥,便于发挥其灵活机动的优势。
(1)集权经营体制的优点:
①有利于整个集团的人、财、物的统一分配和调度,可以最大限度地集中各种力量搞好集团的重点项目。
②能更好地确保各项方针、政策在子公司的贯彻执行。
③可以增加集团整体竞争能力。
④有利于提高集团的决策能力和决策速度。
⑤有助于培养集团职工的集体主义和全局观念。
(2)集权经营体制的缺点
①不利于调动子公司在经营管理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②容易形成下级人员一切都听上级安排,影响职工责任感的发挥。
③造成集团管理机制呆板,条条框框过多,影响经营活动的有效性。
④分配上容易产生吃“大锅饭”,搞“平均主义”等弊端。
(3)集团公司的职权范围
①决定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方针、计划、重大国有资产产权变动(包括合并、分立、解散)、分配方式、资产保值增值及其他重大经营决策事项。
②统一制定集团发展战略和投融资计划,组织实施重大投融资项目;统一运作母公司资本,对存量资产和其他资源进行优化配置和调整。
③统一制定集团的国际、国内营销战略和科技进步战略,指导、协调和监督子公司的重
大生产经营活动;对全资和控股子公司财务核算实施统一管理,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④对全资子公司的资金、利润、成本、劳动人事、外事、外贸、销售、采购、统计、信息等进行归口管理;建立内部激励和监督机制,实行内部经济责任制。
(4)子公司的职权范围
①执行母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组织实施目标管理和技术进步工作,优化投入产出,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②组织实施母公司决定的具有关键性的基建、技改、资本运作和重组项目,并保证按期完成。
③按照母公司的规划和市场需求,实施精益生产方式,加强经营管理,开拓市场,调整产品结构,增加品种,创造名牌,严格质量标准。
(5)集团公司对子公司财务的控制
集团公司对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分别实行不同的财务控制办法。对全资子公司的财务控制办法是:
①集团公司向全资子公司下达经营计划和基建、技术改造任务。
②集团公司负责核定全资子公司的资本金,考核评价全资子公司资产、资金及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定期检查、监督全资子公司的资产运行和财务状况,审批全资子公司的财务预算方案,审定全资子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对全资子公司的计划财务管理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对其财务收支、经理离任、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行直接的审计监督。
③全资子公司负责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执行集团公司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管理办法,接受集团公司的经济责任制考核。
④全资子公司与集团公司之间的产品及劳务往来关系是商品关系,一律通过销售结算。⑤全资子公司所需贷款,实行自贷自还,集团公司监控贷款规模,根据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和偿还能力提供担保。
⑥全资子公司向集团公司供应产品的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一般情况下,按其社会销售价格作一定比例的折扣。集团公司内部单位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产品、服务、工具、能源、原材料等,原则上比照市场价格定价;全资子公司向社会销售产品的价格应执行集团公司统一制定的价格政策。
⑦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必须报集团公司批准或备案。
对控股子公司的财务控制办法是:
①集团公司定期审计控股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收益分配。
②控股子公司负责确保集团公司所投资本的保值增值。
③控股子公司与集团公司之间的产品和劳务往来一律以销售方式进行,其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④控股子公司按规定向集团公司提供各种报表。
集团公司必须统一集团的财务纪律。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统一规定产品销售价格下限。如果有成员企业以低于价格下限的价格出售产品,给集团造成损失,将根据损失的大小,按一定比例扣减该成员企业的工资总额。成员企业违反集团的销售政策,搅乱了市场,轻者警告,重者取消该单位的产品销售资格。
②对于各成员企业的应收账款和产成品库存实行合并考核。
③要求各全资子公司和利润中心按照集团公司规定的开支范围撑握制造成本、管理成本和销售成本。集团对这三项成本支出额进行总量监控,只要三项支出的总额不超过集团公司规定的限度,允许成员企业融通使用。但若支出总量超过了集团核定的数量,就要扣减其工资总额。
④规定成员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对外投资。如果需要对外投资,必须由集团审批。
2.分权经营体制
这种体制是在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级经营、分级核算,不仅母公司独立核算,各子公司也是一级内部独立核算的单位,有经营管理自主权限。
(1)母公司的主要权限:
①决定集团的经营目标、基本方针、长期计划和利润计划;
②拟定集团的资金计划和筹措资金;
③决定集团的预算,审批一定限额以上的设备投资;
④制定和调整集团的会计管理、成本计算、预算控制、内部审计的程序;
⑤确定集团的人事管理的基本制度和原则;
⑥制定集团各子公司向总部的报告和请示制度;
⑦协调各子公司的关系,对各子公司的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价等。
(2)子公司的主要职权
①根据集团的经营方针和长期经营计划的要求,对本单位的生产技术活动进行全面的经营管理;
②采用各项措施,完成集团给各单位所规定的产量、产值、质量、成本和利润指标;③编制本单位的预算、成本和利润计划;
④决定和调整某些产品的价格;
⑤制定产品的工艺计划和项目的施工计划;
⑥制定和执行设备的购买、维修和更新计划;
⑦决定属于本单位管辖范围的干部任免等。
(3)分权管理的四种形式
这是一种分散的管理制度,适用于一些特大型企业,类似事业部的分厂、分公司等。企业实行分权管理大体可采取四种形式:
①按产品分权。如电子产品制造企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组建电视机分厂、收音机分厂、计算机分厂等,并赋予它们自主经营和自负盈亏的权限。
②按顾客分权。如生产服装企业可以分为男装分厂、女装分厂、童装分厂等。按顾客分权管理就是把企业按其产品的顾客对象划分为若干自主经营和自负盈亏的分厂。
③按职能分权。就是根据企业各部门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不同作用,将其划分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单位。如在总厂(公司)下设供应分公司、制造分公司、销售分公司等。
④按地区分权。根据企业管辖的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地区分布情况,将其划分为若干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单位。如在母公司下设若干地区分公司及国外分公司等。
(4)分权经营管理的优缺点
实行这种管理体制可以充分调动企业下层组织在经营管理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利于企业上层领导从繁忙的日常业务中解脱出来,集中考虑企业的重大问题;有利于企业经营环境的适应性,实行小批量多品种生产;有利于克服平均主义的倾向。但是,这种体制容易产生分散主义和本位主义,企业的人才、物资和设备调配困难,影响集中优势打歼灭战。甚至产生只顾眼前利益,忽略长远目标的倾向。为了克服这些缺点,实行这种体制的企业应该合理划分核算单位,加强核算单位的组织建设;增强全局观念,克服本位主义和分散主义倾向;加强业务指导和财务监督。
3.统分结合体制
这是一种由总厂(公司)统一核算,由所属单位分级管理的管理形式,它是集权管理与分权管理相结合的产物。采用这种管理体制的企业,总厂(公司)对整个企业的经营好坏和盈亏负全责;在经营管理职能方面,总厂(公司)与分厂(分公司)则各有分工。供、产、销和人、财、物的重要经营管理权力集中在总厂(公司),而生产和销售等具体业务下放给下属单位,并拥有一定相对独立的权力。
目前,钢铁、化工、纺织等行业的大型企业采用这种管理体制的较多。例如,新日本钢铁公司就是其典型代表之一。该公司管理层次共分为三级:第一级为总公司。在生产上,总经理对制铁所所长、制造部部长实行垂直领导,各职能部门则从各自的专业出发协助总经理工作。总公司的任务是:制定中长期和、季度计划;接受主要和大宗订货;分配生产任务;采购和供应燃料、材料;组织产品销售;决定总公司所管辖的机构设置与调整;任免总公司所管的干部等。第二级为制铁所。它是相对独立的一级经营管理组织,它有一定的财权和人权,即对课以下机构的设置和人员任免有决定权;在预备金(相当于设备投资预算的5%)的限额内,有权购置单位在50万日元以下的设备。这一级有一套比较完整的职能机构,所长一般由副经理或董事担任。第三级是制造部。这是直接组织和指挥生产的基层单位,设有经营管理方面的职能部门,其下设分厂(分公司)为生产第一线。
这种半集权型的管理体制和经营组织,集中了分权与集权两种体制的优点,对推行现代化管理有较强的适应性。实行这种分级经营、统一核算的半集权型经营管理体制要注意以下几点:
①合理划分总厂(公司)、分厂(分公司)的经营管理权限。
②应该明确统一核算并不意味着不给企业的下层单位以一定的财权。
③应注意克服“分散主义”和“本位主义”等倾向。
④加强对经营管理干部的培训。
⑤应注意克服“分散主义”和“本位主义”等倾向。
统分结合体制下,集团公司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赋予重大投资的决策、执行、收益处置权,投资结果均由企业法定代表人自己负责。对外投资超过规定数额以上的,要将投资项目可行性报告等有关材料上报集团财务部备案。企业法定代表人拥有日常经营工作的决策权和生产经营指挥权;人事管理权,包括对职工的奖惩权;内部机构设置权;工资等收入分配权。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受集团委托,代理集团公司经营受委托的企业资产(包括国有资产),确保企业资产增值和企业盈利,集团总部对成员企业一般也是只负责法定代表人。集团为确保责任落实,根据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对成员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逐步实行年薪制。集团总部直接管理二级企业和按国家标准属于大中型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的分级管理。集团总部与一些二级企业签订资产经营目标责任书,规定确保企业资产保值增值,在企业资产负债率逐步降低的情况下,完成上缴集团的利润指标。同时规定对企业亏损、资产流失、负债率提高、完不成上缴任务的处罚办法。这种目标管理在给予权力和利益的同时,明确了法定代表人的责任。
四、母子公司
母子公司管理体制设计的主要内容:
(1)母公司组织结构设计,包括副总设置、部门设置、职责及职权设计、管理幅度与管理层次、横向联系等。
(2)母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母公司与子公司双方董事会、股东大会、监事会、总经理、董事长之间的关系。
(3)子公司董事选派、考核、管理。
(4)母公司职能部门与子公司对口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
(5)对子公司人事、财务权力的授予。
(6)子公司战略计划、预算、业绩评估、激励性奖金。
从经营的意义上讲,集团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都是一种投资活动,都是为实现公司利润最大化的目标服务。分公司与子公司相比,各有优缺点,设立子公司的优点是:由于母公司和子公司在法律上各为独立法人,母公司无需承担子公司的债务责任,因此,可以相对降低经营风险。同时,子公司也不能吃母公司的“大锅饭”,这样就促使子公司提高资产增值的责任感和经营管理的积极性。设立子公司的缺点是:母公司不能对子公司直接行使行政指挥权,对子公司的控制必须通过股东会和 董事会的决策来发挥其影响;母子公司各为纳税单位,因而也存在着重复缴税的问题.因此,是设立分公司还是子公司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一是根据集团战略规划目标的要求,如调整经营方向,开展多元化经营,扩大经营规模及规划要求的筹资和投资的方式等。
二是法律规定 如某些特殊行业就不允许设立子公司。
三是税收制度,如考虑合理避税的问题。
四是母公司管理的成本和管理的有效性、管理的能力.五是企业文化背景,通过购并的公司,从经济角度看,应该设立子公司,但是为了增强并购初期员工的认同感,有的集团就先设立分公司,经过一段过渡期后再分立为子公司。
设计母子公司体制的集权与分权关系是企业内部管理体制的重要环节.母公司对子公司统的过死,会严重挫伤子公司的经营积极性;母公司对子公司分权过多过滥,又会丧失母公司的集中优势。
母子公司管理体制的集权与分权,主要是决策职能的集权与分权。因此,应当根据战略决策集中,适度分权的原则,对决策职能进行分类,使各项决策职能各归其主。决策职能大致可分为五类:投资决策职能、研发决策职能、营销决策职能、生产决策职能及人事决策职能。这五类决策职能对子公司来说,其权限依次递增,即投资决策职能的权限最小,研发决策职能、营销决策职能、生产决策职能依次放大,其中人事决策职能的权限最大。
对决策职能进行分类后,则依据集团的实际,对决策职能进行合理的配置,大致可分为五种情况:一是母公司作出决策;二是母公司与子公司磋商后作出决策;三是子公司作出决策,通报母公司;四是征得母公司认可,子公司与母公司磋商后作出决策;五是子公司独立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