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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分条例
编辑:花开彼岸 识别码:20-363171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4-09 18:31:59 来源:网络

第一篇:学生处分条例

中学学生处分条例

第一章

指导思想和适用范围

第一条

以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中央有关文件为指导,以培养“四有”新人为宗旨,依据《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万源市中学一日常规》等规章制度,结合学校德育工作的实际制定。

第二条

强化学校的德育工作,严肃校纪校规,安定正

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教育学生遵纪守规,创建健康向上的校园环境,保证学校各项制度的贯彻执行,维护在校学生的合法权益,探索依法治校的途径和方法。

第三条

本条例适用万源市中学所有在籍、在校的学生。第二章

实施违规违纪处理的原则

第四条

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处理学生的违规违纪行为,以事实为依据,准确地认定违规的性质、区别不同情况,依据本条例的规定,恰当地给违规学生处理。

第五条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对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理由德育室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经校行政会议讨论通过,并按条例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六条

学校应加强日常思想政治教育,校内不允许有不受校纪校规约束的特殊学生,学生违反校纪校规应当教育在先,处理在后,学生处理后,班主任及各任课教师应热情关心、积极加以教育引导,做到不放弃一个差生,始终坚持教育为主,处理为辅的原则。

第三章

违规违纪处理的种类

第七条

违规违纪处理分一般性教育处理和非一般性教育处理(校级处分)两种教育处理可同时进行。

第八条

一般性教育处理:

(一)扣班级考核积分;

(三)学生公开检讨;

(三)通报批评;

(四)撤消班内、校内职务;

(五)学期品德考核降级;

(六)取消评优资格。

第九条

非一般性教育处理(校级处分):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记过;

(四)记大过;

(五)留校察看;

(六)开除学籍;

(七)构成违法犯罪行为的,报执法机关依法论处。

第十条

校纪处分根据学生所犯的错误轻重,性质和学生心理、生理特点等,可分为公开处理和非公开处理两种方式。公开处理为全校通报、张榜公布,非公开处理为书面告知学生本人。

第十一条

警告、严重警告由学生处审核、公布;处分

撤消的不记入档案,毕业前不撤消的记入学生档案。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由学生处审86 核,学校行政会审议、学生处公布,其中留校察看须报市教育局备案;一学期后有明显进步的可撤消,但要计入个人档案;若毕业前还未撤消处分的,不予毕业。

第十二条

受处分学生在受处分期间无明显进步的或又严重违规的,可提请升级为记过及以上处分。

第十三条

留校察看以下处分时间为留校察看处分的留校察看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四条

受警告以上处分的学生在受处分期间无明显进步或又严重违纪违规,可直接升级处分。思想品德考评为不及格,并取消一切先进评比资格。毕业班学生在毕业前尚未撤消者,不予毕业。班内有学生受记过及记过以上处分,取消班级一切评估资格。

第十五条

受到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的学生,必须由本人提出撤消处分申请,班委讨论签署意见,班主任核实,政

教处审批后,方可公布撤消处分。受记过及以上处分学生,必须由本人提出撤消处分申请,经班委会讨论,班主任、年级主任签署意见,学生处审核,并报校行政会议讨论同意后,方可公布撤消处分。

第十六条

对学生违规违纪处分,应根据情节轻重,认错态度,悔改表现,心理、生理特点等综合衡量。

第十七条

违规违纪处理后又故意违规违纪且应当受到校纪处分的,则应从重处分。第十八条

二人以上(含二人)共同违规的,应根据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处理。

第十九条

凡同时犯有上列两次以上错误,按处分最重的一项再加一至二个处分等级实施。受过处分,又再次违纪 应受处分,要加重处分。

对超出本条例以外的违纪行为,可按学校其它制度中的相关规定处理,其它制度中没有明显规定的,比照以上各相似条款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

对因违法而被公安机关传讯,拘留的学生,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对因违法犯罪而被判处少年管教、劳动教养、徒刑的学生,一律开除学籍。

第二十一条

学生因违纪受到记过以上处分,取消其一切荣誉称号。其班级取消评优资料。

第二十二条

减轻、加重处理:在本条例细则中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处分的临界处,减轻或加重一档处理。

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从轻处理:(1)主动交代违规违纪行为;

(2)主动检举一起违规违纪同学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3)主动挽回影响或有效阻违纪结果发生的;(4)有其他积极表现的。

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从重处理:(1)伪造、销毁、藏匿证据的;(2)包庇其他违纪学生的;(3)强迫、唆使同学违纪的; 88(4)串供或阻止他人检举提供证明材料的;(5)违规违纪情况清楚,但又拒绝承认的;(6)作假欺骗,提供假证的;

(7)有其他干扰、妨碍学校调查行为的。第四章

违规违纪处理细则 第二十三条

对旷课学生的处分

1、无故不参加升旗仪式、校会、学校、班集体活动、第二课堂活动、体育锻炼课、自习课等,一律按旷课计算。无故一次不出课间操按旷课一节计算,早退一次按旷课一节计算;无故迟到两次按旷课一节计算;缺一天按六节旷课计算。

2、无故旷课一节由班主任找学生谈话,无故旷课三节由年级主任找学生谈话,并上报学校德育处,累计旷课10节,学校将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3、累计旷课达20节,学校将给予记过处分。旷课累计达30节,给予记大过处分,达40节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4、累计旷课50节学校将给予勒令退学、开除学籍处分。

5、对因上网、谈恋爱、严重违犯校纪或其它个人原因而自动离校的学生,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学生处分。离校时间在一周以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且家长与学校签定《安全责任书》方可回校上课,离校时间超过1周,学校将给予留校察看或劝其退学的处分,对在学生离校后,其家长不重事实,百般责难学校,推卸家长监护责任的学生,学校将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二十四条

对故意破坏公物学生的处分

故意破坏公共财物(教学设备、实验用品、体育器材、书报、杂志及其他一切学校的财物、设施),除按照有关管理规定按价或加倍赔偿外,还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第二十五条

对违反住宿管理规定学生的处理

1、不按时回寝达5次者,给予警告处分,每增加2次加1级处分。

2、私自进入宿舍、私配钥匙、私自留宿他人、放假期间私自滞留宿舍,造成个人或集体财产损失,除照价赔偿外,还要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3、违严禁使用电、火、易燃、易爆、有毒物品,造成事故,除赔偿损失外,还给予记大过处分,若造成自身伤害,违纪学生自己承担一切损失。

4、有打架斗殴、破坏公物、赌博、偷盗等行为的学生参照本条例中相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六条

对抽烟、喝酒学生的处分

1、经证实,在校内或校外抽烟,给予警告处分。

2、不但自己抽烟还引诱、招待他人抽烟,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3、受到警告处分后又发现有抽烟行为,给予记过处分。

4、多次教育不改,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5、对违反纪律喝酒的学生的处分,可比照上述各条进行。第二十七条

对打架学生的处分

1、肇事者:故意挑起事端,引发打架斗殴,视情节轻重

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90

2、参与者:①以劝架为名,偏袒一方,使事态恶化,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②为他人提供凶器(指在斗殴中一切可以伤害人体的物品),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3、策划者:策划或煽动他人打架,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直至开除学籍的处分。对个别性质和影响特别恶劣者,交派出所处理。①造成打架而未造成伤害给予严重警告处分。②造成打群架影响极坏或给人轻微伤害,给予记过处

分。③造成打架至他人重伤,给予记大过直至开除学籍处分。④造成伤害,策划打架者均要承担医疗费,拒绝承担者,学校将勒令退学或开除其学籍。

4、打架者:动手打人,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①未动用器械或运用器械未造成伤害,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②争吵中亮出凶器,威胁他人,但未造成伤害,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③运用器械造成轻微伤害,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④致他人重伤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⑤打人致伤者,除受处分之外,还要赔偿受害者的医药费、营养费和护理费等医疗费。

5、伪证者:①提供伪证影响调查工作,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②在调查中,态度恶劣,说谎话,不承认错误,学校将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第二十八条

对偷盗、勒索实物、现金学生的处分

1、对有偷盗行为的学生视其情节轻重(一般拿摸、开箱

撬锁、偷盗、结伙偷盗、为外盗提供情况,引外人入校偷盗)给予警告以上处分,直至勒令退学。

2、对有勒索行为的学生视其情节轻重(一般勒索、结伙勒索、伙同外校学生勒索,伙同外面犯罪分子勒索,以武力运用凶器进行勒索,通过绑架人质向家长勒索),给予警告以上处分直至勒令退学,对后果特别严重者追究其刑事责任。(以借钱、物为名不还的行为即为勒索)。

3、有偷盗勒索企图,经劝告而未实施或中途自动停止并主动认错,退赔,可以不给予处分。

4、对偷盗、勒索行为折台金额给予以下处分。(1)价值在10元以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2)价值在20元以上50元以内,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在50—100元之间,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3)价值在100元以上给予记大过、留校察看或勒令退学处分。

5、窝赃、分脏、销脏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第二十九条

对不尊重教职工学生的处分

1、违反纪律,不接受教职工批评,未认识错误,发牢骚,顶撞老师,给予记过处分。

2、不尊重老师,用语言、行动等方式丑化侮辱老师,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3、对教职工进行报复、殴打或唆使他人伤害教职工,违纪学生除承担医疗等一切费用外,还要给予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的处分。

4、多次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安排,不完成老师的任务,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92 第三十条

对参与赌博学生的处分

1、参与赌博输赢金额在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2、参与赌博输赢金额超过100元者,给予记大过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3、为他人提供赌博工具、场所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4、组织他人赌博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5、对经常进电子游戏机室、台球室利用电脑、电子游 戏机、打台球进行赌博者比照以上条款给予处分。

第三十一条

对违反考试制度参照《万源市中学考试制度》第十、十一、十二条之规定进行处分。

第三十二条

符合《万源市中学学籍管理制度》第七条《万源市中学学生请假制度》第五条,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第三十三条

对有其它违纪行为的学生的处分

1、不听劝阻屡数不改进入未成年人不准进入的录相厅、卡拉OK厅、营业性舞厅、,参与不该学生参与的一些活动,致使道德品质逐渐变坏的学生给予警告以上处分直至勒令退学。

2、对在校内、教室内传看黄色出版物、非法录音录像制品,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直至勒令退学。

3、对有超过男女同学之间正常交往行为的学生,对找本班或低年级同学谈恋爱、或替别人介绍朋友的学生给予警告以上处分,直至勒令退学。

4、有本条例中未规定的严重违纪行为,参照学校其它管理制度进行处分。第三十四条

对毕业前未取消处分的学生的处理

1、该生学籍档案由学生处填写审核。

2、不推荐该生参加任何荣誉评选。

3、该生升学参军、提干、考公务员等,学校如实填写推荐材料。

4、高中新生招生时(含艺体特长生)学校不予寻取。

5、该生品德不合格,不予毕业、不发毕业证。

6、学生处将该生处分材料寄到该生所在单位及学校。

第二篇:学生处分决定

处 分 决 定

我校1296班方烨、何承茂两位同学,至开学以来,不能严格要求自己,无视学校校纪校规,经学校研究决定,分别给予如下纪律处分。

方烨:在1103班学习期间,经常旷课迟到,想来就来,想走就走。不服从班主任老师管理,顶撞老师。学校为了挽救他,将其调到1104班,仍然我行我素。特别严重的是仅2011年11月1日,连续三次出现违纪行为。一是上午

第二节课时,在课堂上玩手机,被科任老师发现,经教育管理,拒不接受,态度恶劣。二是上午第三节课时,又伙同他人在课堂上玩扑克牌。三是中午午休时间,在306寝室将课桌有意损坏。该生的行为已严重违反学生管理条例,并造成了恶劣影响,为了严肃校纪、教育本人、警示他人,根据学校《学生违纪处罚条例》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该生记大过处分,并赔偿损坏的课桌。扣除学分30分。钟胜邦:该生在新生军训期间不积极参加军训,想方设法逃避。不服从教官和班主任管理,造成不良影响。学习期间又经常旷课迟到,不积极参加各项活动。特别是2011年11月1日中午,在306寝室伙同邱泽民有意损坏并将损坏的桌子扔向居民区,差点砸到小孩,在社区造成不良影响。为了严肃校纪、教育本人、警示他人,根据学校《学生违纪处罚条例》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钟胜邦严重警

告处分,并赔偿损坏的课桌。扣除学分20分。

刘忠文:在校学习期间,经常惹是生非、旷课迟到,不服从管理,顶撞老师。尤其是在2011年11月1日上午第三节课期间,组织他人在课堂上玩扑克牌。为了严肃校纪、教育本人、警示他人,经学校研究决定,根据学校《学生违纪处罚条例》有关规定,给予刘忠文严重警告处分,扣除学分20分。

以上三位学生处分后,如在校三个月内,确有悔改的决心和表现,可提出书面申请,报班主任、学工处审批,撤销其处分。如再有违纪行为,开除学籍。

江汉油田职业技术学校

学工处

二○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第三篇:学生处分思想汇报

尊敬的校领导、班主任老师:

我是xx届xxx专业的学生,名字叫teniu。本人曾在xx年xx月份因为违反了学校的规章制度。违反学校校规校纪,给予我留校查看一年处分。

经过这1年来的深刻反思,我为自己当时一时贪玩的不理智行为深深感到内疚、追悔莫及,并对自己思想上的错误根源进行深挖细找,认清了违纪造成的严重后果。之所以发生违纪事件,是本人平时学习不够、要求不严、思想觉悟不高。就算是有认识,也没能在行动上真正实行起来。没有纪律观念和集体观念,但是这个处分给我敲响了警钟,我幡然醒悟,理解到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犯了错误就要受到处罚,所以处分下达以后,我没有怨天尤人,而是潜心从自己身上找错误,查不足。所以这1年来,我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在校纪和学习上都比以前更加改善,现在我较之以前已经有了很大改变,现在的我,有较强的纪律观念,也懂得了身为一名学生哪些事是可以做的,哪些是不可以做的;生活中,我在各方面都极力争取做到让人无可挑剔。但人无完人,我在一些学习和生活的细节中可能还存在有一定不足,不过我会努力把坏习惯全都改掉,成为一名优秀的学生的。“吃一堑、长一智”,今后保证不再出现类似违反校纪校规的情况。

以上是我在这几个月来的主要表现,希望领导老师审查。并恳请学校领导老师准予取消处分。我非常感谢老师和学生会干部对我所犯错误的及时指正,我保证今后不会再有类似行为发生在我身上,希望老师和同学们在今后的工作、生活、工作中多多帮助我,帮助我克服我的缺点,改正我的错误。为了挖掘我思想上的错误根源,我在此进行了十分深刻的反思和检讨。也真心地希望我能够得到改正的机会。请老师和同学们多多监督我。

相信老师看到我这个态度也可以知道我对这次事件有很深刻的悔过态度,相信我的悔过之心,我的行为不是向老师的纪律进行挑战,是自己的一时失足,希望老师可以原谅我的错误。由于本人今后人生的道路还很长,“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在此特申请学校撤销本人的严重警告处分,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特此申请,望早日批准为盼!

汇报人:teniu

2014年4月26日

第四篇:学生处分细则

水坝中学学生违纪处分细则

第一条 总 则

为建设绿色学校,推动绿色教育纵深发展,保障学生正常的学习和生活,本着以教育为主的原则,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人才,根据《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违纪处分种类

学生违反校规校纪,视情节轻重、认识态度、悔改表现给予下列处分:通报批评;警告;留校察看;回家接受家庭教育;强制转学或勒令退学。

一、通报批评。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通报批评并扣1分:

1、一月内迟到2次;旷课、集队集会喧哗、不认真跑操或不按时就寝2次。

2、发现在学校内使用手机或游戏机1次(物品暂由学校代替保管并在期末由家长来学校领取)。

3、不按规定时间或不在规定的体育场地进行体育活动者(不准在花园、教学楼、宿舍楼、办公楼及前坝进行体育活动),发现1次。

4、仪容仪表(不化妆、不留长指甲、不染指甲、不画眉、不染发、不留怪发、不穿拖鞋、不穿高跟鞋、不佩戴饰物、不穿低胸衣、不穿低腰裤等)发现1次。

5、整脏治乱:随手乱扔废弃物等不文明行为者,发现1次。

6、不准在阴暗地带自由活动,不准谈恋爱发现1次。

7、节能减排:按规定开关灯或电风扇等用电器或不准私插电源、违章拉线(学校、班主任指定责任人),发现1次。

8、在楼道内追逐打闹、校园内高声喧哗,围观打架、围观聚赌或知情不报者、漫骂他人、抽烟、吃饭排队有挤队者发现1次。

9、损坏公物在50元内除加倍赔偿外,还给予通报批评。随意刻画、撕坏标语、损坏橱窗、损坏围墙、损坏桌椅、折断花草、践踏草地、损坏水龙头等发现1次。

二、警告。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并扣6分:

10、通报批评达到6次,给予警告处分。

11、有恶意顶撞老师、扰乱或影响教学秩序者1次。

12、上课期间未经请假私自外出或下河洗澡1次。

13、男女生之间超出一般同学友谊,经教育不改者。

14、携带各类危险品进校者。

15、损坏公物在100元内,除加倍赔偿外给予警告处分。

16、虽未动手打人,但造成打架后果者,除赔偿相应经济责任外,给予警告处分。

17、参与打架者,或有意至他人轻伤者,除赔偿相应经济责任外,给予警告处分。

18、夜不归宿、翻围墙、喝酒、赌博或网吧上各1次给予警告处分。

19、偷盗钱、卡、物1次进行赔偿外,给予警告处分。20、涂改出入证等证件1次,给予警告处分。

三、留校察看。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并扣12分:

21、通报批评累积达12次,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22、警告达2次,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23、跳窗、跳楼1次,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24、损坏公物在100元以上除加倍赔偿外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25、持械打架者1次,除赔偿外,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26、作伪证,给调查造成困难1次,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27、胁迫、诱骗、教唆他人违纪1次,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28、校级考试作弊造成负面影响1次,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29、凡发现学生骑车1次,车交派出所外,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四、回家接受家庭教育。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回家接受家庭教育处分并扣18分: 30、通报批评累积达18次或警告达3次,给予回家接受家庭教育处分。

五、强制转学或勒令退学。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强制转学或勒令退学处分并扣24分: 30、通报批评达累积24次或警告达4次或留校察看后继续违纪的,给予强制转学或勒令退学处分。

31、回家接受教育后回校又违纪的,给予强制转学或勒令退学处分。

第三条 违纪处理程序和权限

32、政教处建立学生违纪档案。一是每班推选绿色监督员,全校成立学生绿色监督组,发现问题立即报告班主任、政教处、行政值周,政教处做好记录。二是查堂人员严格学生考勤,记录未到学生考勤。三是行政值周、值周教师严格值周工作职责,做好日常规的监管工作。四是政教处每天做好日常规工作包括巡查、及时对违纪学生调查处理。

33、发生伤害事故,班主任或现场教职工应及时对受伤学生进行处理的同时,向政教处和学校汇报。

34、涉及跨班级的违纪事件由政教处处理。班级内的违纪事件由班主任处理并报告政教处。

35、政教处根据学生违纪扣分界定处分等级。处理决定由政教处通知(书面通知)受处分的学生本人及家长。

36、政教处公布处分结果:校公告栏张贴一周。

37、通报批评、警告、留校察看由政教处审批备案;回家接受家庭教育;强制转学或勒令退学由政教处报告行政,由学校行政会议审批。

第四条 经济赔偿责任

38、凡喝酒致伤、打人致伤、或持械打人致伤、或为他人提供凶器致伤赔偿经济损失并承担医疗费用。

39、凡回家接受教育或强制转学或勒令退学的在校报复致他人受伤,报公安机关,同时赔偿经济损失并承担医疗费用。

40、经济损失及医疗费用的赔偿必须在处理公布后一个月内如数交政教处,否则报公安机关协同处理。

41、损坏公物赔偿按原价加倍赔偿,必须在处理公布后一个月内如数交政教处。

42、有社会人员参与的违纪事件,政教处及时调查并报告公安机关处理。

第五条 对受处分学生的管理

43、除强制转学或勒令退学的学生外,学生或教师不得歧视受处分的学生,班主任经常主动找受处分学生谈话,做思想工作,帮助爱护受处分学生。

44、对受处分的学生,在处分期内确有显著进步,经本人申请,学生家长和班主任签字,交政教处审核,可按期或提前撤销处分;受过警告处分的学生原则上不少于一个月;受过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考察期为半年;受过回家接受教育处分的学生,考察期为一个周,一周后经本人申请,学生家长、班主任和村委会签字,交政教处审核,可回校记留校察看。

45、对毕业前不能撤销处分者,延期发放或不发毕业证。对毕业前撤销处分的不记入学生档案,未按期撤销处分记入学生档案。

第六条 附则

46、本《细则》没有列举的违纪行为,但确实需要给予处分的,参照本条例的相应条款予以处分。

47、本《细则》由政教处负责解释和实施。

48、本《细则》自2013年6月11日起实施。

木瓜镇水坝中学 2013年6月11日

第五篇:学生处分申请

学生处分申请

尊敬的学校领导:

您们好!

兹有--镇第-中学--班学生--,于2015年-月-日上午,上第三节课时老师讲得津津有味,该生却在下面打盹,老师给予提醒并叫他去后面醒醒瞌睡,不料该生不但没有意识到老师的一片苦心,反而对老师心生敌意,瞅了老师一大眼。老师过去问情况,该生却提起板凳打老师。之后该生不但没有及时去向老师承认错误,而是在第三节课下后就翻越围墙,离开了学校,几天未归家,一直在外面上网。鉴于该生严重扰乱教学秩序,对老师极其无礼,无视校纪校规、班纪班规,遇事采取逃避,进入网吧等恶劣行为和对本班造成的不可抹去的阴影。恳请政教处给予该生相应的处分为盼。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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