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社区民间组织本科
关于招宝山街道社区民间联合会民间组织现状的调查
目前,我国社区自治相对薄弱,社会服务体系尚不完善,但是,随着社区建设的不断深入与发展,社区各项功能逐步完善,在社区中出现了不少自助、助人、助己式的社区民间组织,社区成员们并试图通过这些民间组织来积极、有效地参与社区公共事务,表达社区成员的利益诉求。这些社区民间组织正对社区建设与民主自治发生着深远的影响。那么,如何发挥社区民间组织推进社区自治发展,就是一个值得认真探讨并积极实践的事情。
社区民间组织立足于社区,由社区居民自愿组成、自我管理、自主活动,以实现社区、居民和谐发展为宗旨。作为与政府和市场相对应的第三方——社会力量的代表,在社会管理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为此,笔者于2009年1月10到2月10日,走访、调查了招宝山街道社区民间组织联合会,对联合会内所有民间组织会员单位进行现状调查,了解、分析目前社区民间组织的发展动态,以期能为该联合会的工作提供参考。
一、调查方法与对象
本次调查采用了实地与电话调查相结合,重点单位深入访谈的方式,调查范围在招宝山街道区域内,调查对象为社区民间组织联合会中所有民间组织会员单位,内容涉及各社区民间组织的基本情况、单位性质、资金运作、目前状况与未来的发展意向。调查结果显示,招宝山街道社区民间组织队伍壮大,人员众多,居民参与热情高,活动能正常开展,为广大社区居民营造了良好的居民文化氛围,提供了更加有效地服务居民的载体。但是通过这次调查,也反映出社区民间组织在发展中所受到的一些制约与困惑。
二、调查结果与分析
1、基本情况。据统计,招宝山街道社区民间组织联合会共有民间组织会员单位148个,会员人数约25000人,占辖区常住人口的35.7%。
同时,依据各民间组织职能的不同,148个社区民间组织可以分为四类:一是社区管理组织,占30%,主要特征是从事社区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如社区的老年协会、计生协会、残疾人协会等;二是社会服务组织,占18%,即旨在提供社会福利服务和公益服务的民间组织,如街道的夏金生日间老年服务中心、家政服务超市、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志愿者服务中心等;三是社区成员互动组织,占6%,即社区成员为捍卫自身利益而自愿组成的互助性组织,如和谐物业促进会、维权组织等;四是社区同人组织,占46%,即建立在共同经历、兴趣、爱好之上的公民组织,如各社区的艺术团、各种类型的俱乐部、文学社等。
2、社区民间组织的作用 经过对各社区民间组织基本情况的调查和分析,笔者认识到,社区民间组织的培育和发展在推进社区自治发展过程中具有以下三方面的作用:
1、为社区居民搭建了直接参与社区管理的平台
社区居民作为社区中的个体,没有参与平台和途径,居民作为个体的声音是微弱的,不足以引起广泛的关注和认同。社区成员通过社区民间组织,把个体的声音放大,大到成为普遍的共识,就会推动社区的管理。因此,从这个层面上来看,社区民间组织为社区居民搭建了直接参与社区管理的平台,依托这个平台实现了社区居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2、为社区居民提供了更有效的社会服务
随着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社区成员对社会服务的需求越来越高,其中一些服务需求是有关政府部门无法提供的,市场上也买不到,社区居委会就更加无能为力。例如,老年人的精神陪护、社区居民的保健服务等,但是,这些可以借助于社区志愿者服务中心、社区居家养老中心等社会服务组织来解决这些问题。社区居民的需求是多种多样的,因此,在社区民间组织出现之日起,就烙上了贴近社区成员需求的印记,社区民间组织正是为了满足社区居民需求而诞生的,同时社区居民也在社区民间组织的服务与发展中得到了生活与精神上的满足。
3、为社区成员之间和谐共融提供了途径
社区是社区居民生活的共同体,其间必然会映射出社会发展在居民中所产生的各类矛盾,例如:邻里纠纷、党群矛盾、仇富讥贫心理、新老居民习俗不同等矛盾和问题,这些都是社区不和谐因素。而在社区成员和谐相处的这个问题上,政府部门往往难以调和,只有通过社区民间组织来实现化解矛盾。在社区居委会的主导下,“和谐物业促进会”、“新老居民和谐促进会”、“单亲俱乐部”、“高血压俱乐部”、社区文体团体等相继成立,社区居民通过这些民间组织的聚集相互沟通、交流,达成共识,消除了彼此间的冷漠和隔阂,社区民间组织为社区成员之间的和谐共融提供了良好的途径。
三、存在的问题
1、缺乏民政部门的指导与管理
社区民间组织大多未在区民政部门注册备案,缺少民政部门的指导与管理。据调查,148个社区民间组织中,仅12个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占8%,大多是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已在民政部门备案的25个,占17%,但备案仅仅是在民政部门填写表格即可,便不再过问。其余111个均未在民政部门注册或备案。针对大多数社区民间组织未到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 原因,笔者进行了详细的询问,经了解发现有63%的民间组织不知道成立社团需要在民政部门进行备案登记,24%的民间组织认为成立社区只为了自娱自乐,不需要去备案登记,而13%的民间组织认为民政部门注册登记所设的“门槛”太高,他们不符合注册要求,所以放弃注册。而民政部门作为民间组织的注册登记部门,只按国家规定履行注册登记手续,对众多的民间组织难以管理。与各民间组织相对应的行业主管部门本应担负起指导职责,但因为大多民间组织没有注册登记,致使行业主管部门无法了解该组织的活动情况,甚至都不知道有该组织的存在。于是大多数的社区民间组织更多地与社区居委会进行联系,并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社区居委会的协助和管理。
2、经费短缺制约社区民间组织发展
社区民间组织普遍缺乏资金,活动经费主要以社区自筹款为主,个别组织也有部分为上级拨款支持,一般由个人或单位捐助的数额很少。大多数社区民间组织依靠社区居委会为其提供活动场地、办公场地、培训、信息及经费补贴等。各社区在社会经济机制的冲击下虽然有一些固定的第三产业,但是,僧多粥少,难以为继,三产收入难以满足社区日常支出、社区活动、民间组织等多项支出。从实际情况来看,社区对重点培育发展的社区民间组织能提供的经费仅为800-5000元/年,其他一些自娱自乐的文体团队基本不提供活动经费。因此,社区民间组织每逢遇到大型活动,都需要由社区向上级部门打报告,申请活动补贴费用,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社区民间组织的发展与前进,也打击了各社区民间组织开展活动的积极性。
3、社区民间组织依附性比较强
社区民间组织多数是由社区居委会牵头成立,成立之后基本依附社区居委会,民间组织的一些大的活动基本也是居委会来安排。社区居委会牵头社区各种活动和社区民间组织开展活动已成为必然。但实际上,作为城市居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居委会承担着双重角色,一方面要办理好政府及其派出机构交办的事项,另一方面要办理社区事务,为居民服务。当前者的权重高于后者时,社区自治就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因此,虽然社区居委会事实上也是一种管理社区各种事务的自治组织,并有着其它组织不能替代的作用,但有时并不能完全兼顾各民间组织的发展要求,也没有能力全力去扶持、资助社区民间组织的发展壮大。
四、解决问题的对策
1、加强指导与管理
首先对一些规模小、活动范围小、不涉及重大政治问题的兴趣团体、社区组织、同人组织实行备案登记制,简化备案登记手续,对组织的名称、场所、人数、经费、章程、主管部 门等,减少条件限制。鼓励各种社区民间组织到政府民政部门进行备案登记,除非有明显的违法犯罪事实的,对所有备案登记的社区民间组织赋予合法存在的权利。这样能使得大量的社区民间组织得以合法存在。其次,要加强行业部门对社区民间组织的分类指导,对一些具有明显行业特征的社区民间组织,要明确行业部门联系指导。行业部门主要负责业务上的指导,并提供行内培训机会,提供业内信息交流,提供人才支持,必要时提供资金、场所、设备上的资助。社区民间组织亦可以利用组织优势,协助行业部门开展工作。第三,各级街道与社区要加强对社区民间组织的日常管理,掌握其活动动态,积极搭建社区民间组织的服务平台,既在政府和社区民间组织之间构建桥梁和纽带,实现在社区基层社会管理层面的良性互动。
2、不断寻求政府扶持与社会力量的支持
民间组织在开展活动时,越是能够成功地利用政府的力量,就越是容易发展。以政府向社区民间组织购买服务的方式,采取“补贴+奖励+付酬”的模式,为社区民间组织提供资金支持。对促进社区和谐、管理规范的社区民间组织提供每年定额补贴;制定税优惠、表彰奖励等政策,激励社区民间组织的健康发展;利用社区居委会及社区中企事业单位的基础设施,为社区民间组织提供办公及活动场地,实现资源共享,并联合社会各方力量开展相关活动,以期获得相关单位与社会力量的支持。
3、引导社区民间组织逐步走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民主自治化管理模式
居民有效参与是社区民间组织自治的根本所在,不少居民思想上缺乏对社区公共事务的认知和社区参与意识,因此,笔者认为,社区民间组织要发现和培养一批热心的“民间带头人”,发挥其龙头带动作用,特别是社区里的活跃人群、积极分子、居民骨干、离退休老干部等,由他们带领更多的居民加入到民间组织中来,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发挥特长与余热,提供建设性的发展意见,从依赖社区居委会开展工作转变到协助社区居委会开展民主自治的道路上来。
第二篇:卢湾区社区民间组织管理和发展情况调查
卢湾区社区民间组织管理和发展情况调查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街道社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领导,开创社区党员教育管理的新局面。我们针对新形势下社区党员教育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了此次调查研究。
一、社区党员基本情况
星城街道工委现有7个社区党总支,15个社区党支部和1个非公有经济组织党支部。社区党员总数1295名,其中,燕化公司协解人员中的党员979 名,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271 名,其他失业、待业人员中的党员45名。社区党员占街道工委现有党员总数的98.06%。社区党员中一类党员(能正常参加组织活动)396名,二类党员(居住在外地或协解后在外地打工,不能正常参加组织活动)746名,三类党员(老、弱、病、残行动不便)130名,长期联系不到的党员23名。
二、社区党员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街道工委十分重视对社区党员的管理和教育,注重研究解决社区党员教育管理中的新问题。应该说,社区党员队伍的主流是好的,大部分党员能积极参加社区党组织的活动,主动参与社区各方面建设,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按时缴纳党费,严格要求自己,较好地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但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日常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
1、政治信念有所动摇。一些党员参加学习,关心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主动性不够。协解、失业人员中的党员大部分实现了第二次就业,由于种种原因,没有时间参加政治学习。一部分党员退休后,热衷于休闲养性、娱乐健身,看书看报甚少,不太关心国家大事,政治上缺乏明辨是非的能力。还有个别党员对原单位有些矛盾,没有及时解决,心理上有情绪,明确表态不参加社区党组织的活动,并把抵触情绪带到了社区和日常生活中,造成不良影响。
2、组织观念有所淡薄。有的党员思想认识有偏差,认为自己反正是退休了,退休就万事“休”了,不像以前工作时那样严格要求自己了。有的党员进入社区生活后,感到自己无工作岗位,无责任负担,只要按时缴纳党费就行了,只满足于参加党组织每月一次的学习活动,不太关心参与社区的其他事情。还有个别的党员进入社区后,认为社区党组织比原单位管理的严,参加社区活动的积极性不高,满腹牢骚。
3、政治纪律有所松懈。近年来,随着社会的转型、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直接触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同时也影响到党员的自身利益,一些党员不能正确理解改革并处理各种利益关系,对党和政府的政策规定不理解、不支持,存在消极抵抗的心理,很少参加或根本就不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
4、服务意识有所淡化。有个别党员把自己混同于一般的老百姓,不能按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有的甚至落后于普通的群众,没有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强调社区为自己服务时多,讲自己为社区居民群众奉献时少,不能把自己融入到社区大家庭之中。
三、社区党员教育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前形势下,由于新情况、新问题的出现,社区党员教育管理,在思想观念、工作机制、管理体制等方面存在着不适应的问题,应引起我们高度重视。
1、思想观念不适应。由于受旧的思维模式的影响,在社区党员教育管理上仍存在着认识的误区。一是对社区党组织的地位、作用认识不到位。把社区党建与过去居委会党支部“只是收收党费,组织退休党员学习”的工作职能相等同,不愿同退休的老头老太太一起参加党组织活动。二是把社区党建与过去居委会党支部的工作混为一谈,对党员属地管理不理解、不重视、不支持。三是辖区非公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大多不愿意隶属街道党组织管理,担心公众把他们误解为街道企业。四是有的在职党员认为自己是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认为接受属地管理降低了自己的身份。五是部分下岗职工党员工作下岗后思想也随之“下岗”。
2、工作机制不适应。一是现有的经费不能适应社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需要。现在社区党组织承担了过去由单位党组织承担的党员教育管理任务,从而加大了社区党组织的管理成本,有限的经费难以适应党员数量日益增长的需要。二是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方式、工作方法
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创新意识还不够强,党组织活动的方式方法不能完全适应社区党员多层面的需要。
3、管理体制不适应。一是管人与用人分离。下岗人员、失业人员、复员军人和大中学校毕业学生中的部分党员,他们的组织关系在社区,但是多数在外就业,形成了管人与用人分离。二是管人与管事分离。社区中一些党员骨干、积极分子热心为居民做好事,深受社区居民的赞誉,但这些党员个人或家庭一旦出现“天灾人祸”时,由于社区党组织受自身权限的制约往往无力解决。三是党员与组织分离。一种情况是党员长期在外地工作,而且地点也比较固定,不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另一种情况是随着近几年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党员中卖旧房买新房搬迁频繁,年长还乡者也不断增加。由于“故土难离”,部分党员不愿意转走组织关系。另外,有的由于迁入地党组织不健全,使党员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种种因素导致党员与党组织分离,增加了社区党员教育管理的难度。
四、主要对策和措施
加强社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要树立新理念,探讨新途径,努力实现“四个转变”,增强“四力”。
1、在机构设置上,要由过去的传统型向规范型转变,进一步增强社区党组织的战斗力。一是结合街道社区的实际,合理设置党组织。根据社区党员人数、规模,结合社区基层党组织换届改选,街道在7个社区分别设置了党总支,各党总支分别设置了2—3个党支部。二是拓宽社区党务工作者选拔渠道。采取公开招聘,经过考试择优录用的办法,从下岗职工、待业学生和辖区无业人员中,选拔聘用德才兼备的党员进入社区党组织工作,担任社区党务工作者。三是加强对社区党务工作者的理论培训和业务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四是实行社区党务工作者与社区专职工作者交叉任职,解决了他们任职期间的政治待遇和工作报酬。五是加大对社区党建工作的投入,保证党员教育管理活动有效开展。
2、在教育内容上,要由过去的理论型向需求型转变,进一步增强社区党员教育的渗透力。做好社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不仅要掌握了解社区党员队伍的思想脉搏,分析他们在想什么,需要什么,而且要把党员教育的内容与党员的自身需求、与社会的需求密切联系起来,使教育向党员的思想深处渗透。第一,在基本理论教育中,加大系统阐述的力度,增强教育内容的现实性,使党员进一步增强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等知识的理解,增强贯彻的自觉性。第二,在形势教育中,要突出重点,不断探索和创新,增强教育内容的实效性。通过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增强党员的宗旨观念和防腐意识。第三,在时事政治教育中,聚焦大多数党员的需求和一个时期党员所关注的热点问题,结合实际进行宣传教育,教育学习与解决党员自身实际问题相结合,增强教育内容的说服力。总之,要拓宽学习领域,组织党员学习科学文化、家政管理、就业技能等方面知识,使党员在“创建学习型社区”、“学习型家庭”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在教育的方法上,要由过去的传统方式向现代方式转变,进一步增强社区党员教育的吸引力。结合街道社区的实际,做好“四个”转变。一是由集中短期教育的轰动效应向经常化分散型的整体效应转变。针对社区党员数量多、结构复杂的现实状况,党员教育的方式必须变集中为“小型、分散、业余”,根据不同年龄、文化结构和现实状况等进行分类教育,以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吸引力。二是由单一的方式向灵活的方式转变。在新的形势下,单一的课堂式教育方式面临着挑战,党员对教育方式也有着更高的期求。充分利用辖区资源,最大程度达到资源共享,发挥好社区“一个中心”、“两个基地”的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三是由传统教育手段向现代教育方法转变。当前,社会已进入信息时代,既为党员教育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同时也给党员教育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因此,社区党员教育必须注入时代因素,广泛运用现代化教育手段,开展电化教育,网络教育等,寓教于乐,增强教育的感召力。四是由单一教育模式向复合教育模式转变。在总结“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将教育与集中学习相结合、教育与党日活动相结合、教育与自我解剖相结合、教育与群众评议相结合、教育与解决党员自身存在困难相结合、教育与总结评比相结合,进一步探讨社区党员教育的新机制。
4、在管理方式上,要由过去的封闭式向多元化转变,进一步增强社区党员教育的凝聚力。首先,逐步对社区党员队伍实行网络化管理。社区党组织要按照社区党建的要求,形成既管所属,又管所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党参与、齐抓共管的网络管理体系,实行直管、协管、代管等多种管理方式,扩大党员教育管理的覆盖面。社区党组织既要管理好党组织关系在社区的党员,也要协助社区单位党组织管理好居住在社区的在职党员,做到“八小时以内”由单位管,“八小时以外”由社区管,使他们不仅在“工作圈”内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而且在“生活圈”内也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整合社区党建力量,形成抓属地、兴社区,共同建设美好家园的工作格局。二是对社区党员实行分类管理。主要是围绕发挥“三力”,抓“三卡三册”的落实,对社区党员实行动态管理。针对社区党员干部和骨干,激励他们在社区建设中积极发挥表率作用;针对流动党员建立《流动党员跟踪卡》,进行跟踪教育,随时了解掌握他们的思想、工作、去向等方面的情况;针对能参加社区活动的党员,根据社区工作需要和个人意愿,开展无职党员定岗定责活动,为他们在社区建设中发挥作用提供平台;针对年老体弱、长期患病和行动不便的党员,社区党组织经常上门慰问,了解疾苦,提供一些必要的服务,力所能及地解决实际问题;针对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和家庭有困难的党员,社区党组织主动与有关方面联系、反映,想方设法解决困难和推荐再就业,使他们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三是逐步对社区在职党员实行分层次管理。社区党组织要掌握了解辖区在职党员基本情况,根据每人的特长和能力实行分层次管理,更好地发挥他们在社区建设和管理中的作用。对党员领导干部,注重发挥他们政策水平较高、社会接触面较广、协调能力较强的优势,请他们为社区多做一些调查研究、出谋划策、排忧解难的工作;对有技术专长的在职党员,社区党组织要适当安排他们利用业余时间和节假日开展为居民服务的活动;对普通党员,可以组织他们参加治安巡逻、绿地养护、环境保洁等活动。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实行规范化管理。建立和坚持必要的规章制度是规范党员行为的有效措施。在坚持“党员活动日制度”、“三会一课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员联系制度”等项制度的同时,要建立完善社区党员教育管理长效机制
第三篇:民间组织管理
岫岩满族自治县民间组织促进会成立 暨第一次全体会员大会上的讲话
各位代表、各位会员:
今天,岫岩满族自治县民间组织促进会暨第一次全体会员代表大会在这里隆重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县民间组织促进会章程》、《会费收取标准》,并选举产生了协会第一届领导班子,在与会全体的同志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预定的各项议程。在此,我受民政局高海莹局长的委托,谨代表岫岩县民政局,对岫岩满族自治县民间组织促进会成立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对大会选举产生的第一届民间组织促进会领导班子表示亲切的问候!社会组织作为联系党和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政府工作的得力助手,希望县民间组织促进会能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促进会这个人才聚集、联系广泛的组织优势,竭尽全力,扎实工作,努力为社会组织提供优质服务,努力开创我县社会组织发展和管理工作的新局面。截止目前,我县现已注册登记的县级社团组织40个,其中:行业协会28个、学术性2个、联合性10个;农村专业经济协会52个,其中:种植业22个、养殖业9个、扶贫互助社21个;民办非企业,其中:劳动部门10个、民政部门24个、科研部门4个,这些社会组织的发展已经带动了我县的经济发展,在政治、经济、文化、卫生、科技、体育等领域发挥着越来越广泛的积极作用。今天暨是岫岩满族自治县民间组织促进会第一次代表大会也是民间组织促进会的工作 1
会议,据此,我就如何发挥我县民间组织促进会的作用,简要提几点意见:
第一,要坚持正确的发展方向
民间组织促进会作为一个社团组织,是众多社团的联合体,可以说是“社团中的社团”。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各项改革的深入,民间组织的地位和作用日益明显,已经成为社会政治、经济、科学和文化发展的重要力量,成为与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相并列的第四大社会组织和法人代表。所谓坚持正确发展方向,就是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健全组织、提升能力、培育扶持、规范管理、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促进社会组织发展的新思路新方法,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社会、促进城市经济协调发展的作用。概括起来就是:发展是前提,建设是核心,培育与管理是基本手段,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是根本目的。第二,要充分发挥作用
我县民间组织促进会是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的全县性的社会团体,民间组织促进会的基本性质就是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会员,促进社会组织和社会建设管理的健康发展。主要发挥好三个方面的作用:
(一)、要围绕服务政府职能,发挥好承接政府职能、增强社会自治的重要载体作用。今后一个时期,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会进一步加快,政府将不再包揽一切事务,政企、政事、政社逐步分开,众多群众性、社会性、公益性、服务性的社会职能将向社会分离和转移,“小
政府、大社会”格局日益明显。社会组织植根于公众,是人民群众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重要形式,为人民群众开展社会自治和互相服务,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提供了有效的组织平台,是上情下达和下情上传的桥梁和纽带。
(二)、要围绕服务会员职能,发挥好反映群众诉求、扩大公民有序参与政治的作用。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日益多样化,权利意识、民主意识、法律意识普遍提高,参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事务管理的愿望日趋强烈。社会组织生长于公众,是不同群体实现自己意愿、维护自身权益的利益共同体,为人民群众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合理维护自身权益、有序扩大政治参与,提供了重要的组织渠道。
(三)、要围绕服务社会职能,发挥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推进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的作用。要注重社会组织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第三,加强领导,明确目标,保证建设与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要加强领导,整合力量。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县民政局今后将按照“分类管理、扶持发展、严审批、严监管”的指导方针,坚持“成熟一个,审批一个”的原则,全力培养和发展社会组织;县民间组织促进会要充分认识做好社会组织工作的重大意义,配合好上级主管部门,做好一切有利于
社会组织发展,提高社会组织的境界标准和创新能力,积极主动依法按章程开展工作,县民间组织促进会领导机构成员一定要尽职尽责、多思考,干实事,为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要健全组织,充分发挥构建社会组织之间的联系机制,提升能力。健全各类社会组织,是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的基础。要在依法登记基础上,推动我市各类社会组织全面协调发展,促进和加强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不同规模得社会组织得团结,通过各种形式进行交流、交往、互相学习、互相支持,形成门类齐全、覆盖城乡、涉及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社会组织体系。同时,要不断提升社会组织的能力,增强服务社会功能。要主动研究当前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把握规律,找到症结,积极推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的创新,使其真正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三)要规范管理,强化自身。规范管理是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的重要方面。我市社会组织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仍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加强规范管理也就显得更为迫切。切实加强管理和自身建设,是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必须重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要着力解决登记管理机构问题,不断加强登记管理,努力开创社会组织发展和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最后,我衷心地希望县民间组织联合促进会在县委、县政府和县民政局的正确领导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第四篇:民间组织管理
民间组织管理
系(部): 文化艺术学院
专 业: 社会工作 学生姓名: 何浪 学号: 2010092060
目 录
成都小树苗青少年发展中心章程................................................1
第一章 总则..............................................................1 第二章 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1 第三章 组织管理制度......................................................1 第四章法定代表人.........................................................3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及劳动用工制度..................................4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4 第七章 终止和终止后资产处理..............................................4 第八章 附则..............................................................5 成都同乐健康咨询服务中心状况................................................6
一、机构使命:..........................................................6
二、业务范围:...........................................................6
三、服务领域:...........................................................6
四、项目简述:...........................................................6
五、与业务范围不符的地方和原因:.........................................7
成都小树苗青少年发展中心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机构名称:成都小树苗青少年发展中心(Chengdu Saplings Youth Development Center)
第二条 机构性质: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机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对儿童和青少年提供服务,丰富其业余生活,提高其社会技能,增进其生存能力,从道德,身体,心理等多个层面获得知识和经验,从而更好的发展和成长。
第四条 本机构的登记管理机关:四川省民政厅;
本机构的业务主管单位: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民政局。第五条 本单位的住所地:成都市锦江区
第六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 本机构的举办者:何浪。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机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理事和监事;
(三)有权查阅理事会(局)(以下简称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第八条 本机构开办资金:10(拾)万元;
出资者:何浪,金额,5(伍)万元;周晓,金额,5(伍)万元。第九条 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对儿童和青少年提供各种发展社会技能的服务;提供生存技能服务;提升儿童和青少年生理,心理,社会层面知识和经验的进步,以及其他符合机构宗旨的服务。
第三章 组织管理制度
第十条本机构设理事会,其成员为3人。理事会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理事由举办者(包括出资者)及业务主管单位推选产生。理事每届任期4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第十一条 理事会行使下列事项的决定权:
(一)修改章程;
(二)业务活动计划;
(三)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四)增加开办资金的方案;
(五)决定机构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六)选举或者解聘理事长,秘书长;
(七)听取、审议秘书长的工作报告,检查秘书长的工作;
(八)罢免、增补理事;
(九)内部机构的设置;
(十)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一)从业人员的工资报酬;
(十二)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理事会每年召开次会议〔至少两次〕。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召开理事会会议:
(一)理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超过半数以上理事联名提议时。第十三条 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
第十四条 理事协助理事长工作,理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理事长指定的理事代其行使职权。
第十五条 召开理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10日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通知全体理事。理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理事代为出席理事会,委托书必须载明授权范围。
第十六条 理事会会议应由1/2以上的理事出席方可举行。理事会会议实行1人1票制。理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通过。
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全体理事的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一)章程的修改;
(二)本机构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三)选举或者罢免理事长、秘书长;
第十七条
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会议的理事审阅、签名。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本机构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理事应当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可免除责任。理事会记录由理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十八条 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法律、法规和本机构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十九条
本机构的执行机构是秘书处,秘书处可根据业务活动需要设置若干内设机构。秘书处行使下列职权:
(一)机构日常事务工作;
(二)与理事会、监事会进行协调和沟通;
(三)向理事会、监事会报告工作;
(四)建立健全机构各项规章制度;
(五)制定基金会工作计划和日常安排以及开展项目的设立、评估、实施和监管等运作。
(六)本机构秘书长列席理事会会议。第二十条 本机构设立两名监视。
第二十一条 监事在举办者(包括出资者)、本单位从业人员或有关单位推荐的人员中产生或更换。监事会中的从业人员代表由单位从业人员民主选举产生。
本机构理事、秘书长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第二十二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本机构财务;
(二)对本单位理事、秘书长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本机构理事、秘书长的行为损害本机构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四)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四章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四条 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何浪。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四)因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
(五)担任因违法被撤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自该单位被撤销登记之日起未逾3年的;
(六)非中国内地居民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六条 本机构经费来源:
(一)开办资金;
(二)政府资助;
(三)在业务范围内开展服务活动的收入;
(四)利息;
(五)捐赠;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七条 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不得分红。
第二十八条 执行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二十九条 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条 本机构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第三十一条 本机构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检查。
第三十二条 本机构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七章 终止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三十四条 本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完成章程规定宗旨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的;
(三)发生分立、合并的;
(四)自行解散的;
第三十五条 本机构终止,应当在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三十六条 本机构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 4
位和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剩余财产,完成清算工作。
剩余财产,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清算期间,不进行清算以外的活动。
本机构应当自完成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第三十七条 本机构自登记管理机关发出注销登记证明文件之日起,即为终止。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经2013年6月15日理事会表决通过。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理事会。
第四十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成都同乐健康咨询服务中心状况
一、机构使命:
成都同乐健康咨询服务中心是一个由男同自发组织成立,自主开展社会工作的社区组织,致力于应对艾滋病等健康危机,发展同志文化,增进同志权益。
二、业务范围:
针对MSM人群的艾滋病预防教育、咨询检测和治疗关怀;为艾滋病防治领域公民社会组织的共同发展提供支持和协作;对政府和社会大众开展关于性取向和艾滋病的倡导和反歧视活动;开展与LGBT相关的文化交流、社区发展、权益维护等活动。
三、服务领域:
艾滋病咨询服务、艾滋病检测、艾滋病预防、感染者关怀、反歧视倡导、同性恋文化交流和传播、同性恋权益保护。
四、项目简述:
(一)成都男男性行为人群艾滋病预防与检测
这个项目开始于2002年即机构诞生的时候,当时的内容是在艾滋病干预的层面,其具体内容是在同志场所例如酒吧,浴室,会所等地方做防御艾滋病宣传,同时并发布一些宣传单以及安全套和润滑油;机构内部的同伴教育(即以同行者的角色做艾滋病预防,包括支持小组建设,还有部分的个案);还包括一些外展的干预工作,这个项目是中英项目的一部分(2003-2006),如今的工作内容是双向的,检测和预防两个部分,检测是由2007年开始的,主要内容就是免费的HIV检测,工作日的任何时候都可以到机构进行检测,而且是保密的,如今每年接受检测的人次达到3000人次,而当前的资助方主要是全球基金。
(二)感染者随访和关怀
服务内容包括四个阶段,应急期心理支持;开展持续性随访服务;抗病毒治疗支持;开展病期关怀服务。这个项目是围绕感染者个体展开的服务,主要还是以医疗模式为主,尽管带有一些同伴支持性的帮助但是整体来讲还是就感染者个体而言的,对于社会支持网络的建设还不够立体和成熟,出现这点的原因还是其机构内部没有真正的社会工作专业背景工作员,这个项目只做到了个体这一点,没有构建出感染者背后的整个支持性的网络,但出现这一点也与同性恋个体的特殊性有关系,很多同性恋个体都没有“出柜”,所以说对于感染者也会存在更大的问题,但是我觉得在这点上,构建感染者身后的支持性网络是很有必要的,同伴的支持尽管必要但是还是需要更多的非正式组织的支持,他们的关怀也许是感染者更需要的。我觉得这种模式需要向生理-心理-社会模式的转变会更好的提供 6
服务给感染者。
(三)LGBT权益和文化
这个项目毋庸置疑,是几乎所有同性恋组织都存在的项目活动,6月16日成都同乐开始了“骄傲月”的活动,活动内容包括同志摄影展,“真人图书馆——我和我的同志”,“彩虹骄傲.骑游成都”四个方面,从艺术的层面推广LGBT文化,同乐的同志文化传播也已经很久了,包括科学,历史,艺术等多个层面,同志文化向来在艺术的造诣上颇高,如今许许多多国家和地区都举办了同志绘画展览,摄影展览,电影节,甚至还包括舞蹈,音乐,就连选美也有专门以“同志”为主题比赛。“彩虹”文化向来是同志文化的代表,成都同乐作为全国最大的同志机构也一直传承着这样的文化传播。
LGBT增权上,“彩虹梦想计划”是一个突出的范例,“彩虹梦想计划”是在全球基金的支持下,由成都同乐主办的关注青年同志个人成长,扶持青年同志社团发展的一个计划。该计划希望搭建起成都大学生同志交流、分享的平台,在区域内实现各高校间资源共享,培养、激励更多青年人采取行动以争取平等权益和营造校园同志友善环境。同时在个人成长方面,也希望有越来越多的行动者参与到公共事物议题中去,渐进构建多元、包容的公民社会。这个计划算是目前国内很少的社会行动的案例了,尽管没有真正的社会行动那么激烈,但已经算是当前民间非盈利组织当中比较激烈的了。
五、与业务范围不符的地方和原因:
2009年11月,同乐中心支持“西区大学生交流群”成功举办魅力单身派对活动,本次活动有高新西区17所大学的112名大学生朋友,这次的活动是与机构业务范围不符的,该机构的使命是为同性恋群体提供防艾抗艾的宣传同志文化,为同志群体维权,在其业务范围之中,对于其使命做了具体的解释和补充,但是并没有举办单身派对的业务,所以这是与业务范围相悖的。
第五篇:顺义民间组织
2009年第1期(总第13期)
北京市顺义区民政局 2009年1月1日
提 要
新年致辞
顺义区社会工委召开成立大会
顺义区表彰奥运服务工作先进社会组织 顺义区社会组织网站运行良好 服务是行业协会立会之本
新
年
致
辞
顺义区各社会组织:
新春伊始,万象更新。在新春佳节来临之际,我代表顺义区民政局向广大社会组织及辛勤工作在社会组织战线上的同志们致以节日的祝贺和亲切地慰问!
刚刚逝去的2008年对于我们的国家和民族来说都是极不寻常,极不平凡的一年。在这一年里,我们经历了很多考验和磨难,但是考验和磨难更让我们历练了坚强,积蓄了能量。温总理曾说过:“让我们记住这段非凡的经历吧!它使我们学到了比平时多得多的东西。”冰冻灾害和汶川地震发生后,我区很多社会组织都为灾区捐款、捐物和贡献力量,从不同层面参与了灾区的救援与重建工作,捐款 物总量达到1600余万元。北京奥运会让我们这个古老的国度再次成为举世瞩目的焦点,中华民族再次向世界展示了中国力量。奥运会申办、筹办和举办过程中,顺义社会组织同样出色。据不完全统计,奥运和残奥会期间,全区社会组织先后开展摄影、绘画、文艺表演、奥运知识宣传等活动110余场次,组织奥运礼仪、英语、手语、驾驶、餐饮服务等技能培训9万余人次,提供志愿服务30万人次,同时各专业类组织投入资金千万余元,为环境改善、奥运场馆建设、奥运安防和景观设计、配餐物流服务等工作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持。我们用自己热情、真诚、良好的服务,为国家赢得了尊严和友谊。在一次次磨难与光荣交织的背后,我们顺义区的社会组织秉持与国家民族同呼吸共命运的优良传统,担当了应有的责任,我也为社会组织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感到骄傲!
告别了极不平凡的2008,迎来了充满希望的2009。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也是我国推进“十一五”规划顺利实施的关键一年。对于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来说,是承前启后,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一年。顺义区社会建设大会的召开将使社会组织的财政支持机制、管理体制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来之不易的大好局面和振奋人心的大好形势为我们带来发展的机遇,也饱含着我区社会组织工作者的辛勤劳动和汗水,在此,向全区社会组织再次致以诚挚的敬意!
我相信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社会的有力支持下,在社会组织的共同努力下,顺义区社会组织自身素质会更加提升,服务能力会更加突出,并在社会建设的各个领域中发挥出更大的作用,为建设和谐顺义做出更大贡献!
最后,祝全区社会组织工作者新春快乐,工作顺利,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顺义区民政局局长:
二○○九年元月 【管理要闻】
顺义区社会工委召开成立大会 日前,顺义区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和区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正式揭牌成立。市委常委梁伟,市政府副秘书长侯玉兰,市委社会工委书记、市社会办主任宋贵伦和顺义区领导夏占义、陶宝金、胡尚云、雷显武、贾春林、陈卫东出席成立仪式。顺义区委社会工委、区社会建设办分别作为区委的派出机构和区政府的工作部门,实行合署办公,设置综合科、社会组织科和社区建设科三个职能科室。该工委将以着力改善民生为工作重点,加大社会事业、社会保障、社会管理工作力度,促进社会和谐。区委书记夏占义在成立仪式上讲话,他指出,顺义区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和区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的成立,标志着顺义区社会建设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各级党政部门和各级组织要深刻认识社会工作的重要性,勇于承担、探索社会工作;要把社会工作当成一项重点工作,精心组织,认真抓紧、抓好,为顺义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顺义区表彰奥运服务工作先进社会组织 11月14日,顺义区召开社会组织奥运服务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市社团办于清源副主任、肖翠岩处长、韩磊副处长和区民政局董荣舒副调研员出席了会议。区烹饪协会等10家社会组织荣获“顺义区社会组织服务奥运杰出贡献奖”,区社区义工联合会等32家社会组织荣获“顺义区社会组织服务奥运突出贡献奖”。近几年,顺义区社会组织牢牢把握“大局、发展、创新、服务、自律、责任”六种意识,抓住机遇,积极推动本区域社会组织健康、协调发展,取得社会及社会组织等多方面多赢的局面。市社团办副主任于清源对顺义区社会组织在服务奥运工作中提供志愿服务、培训技术人员、参与主题宣传、促进场馆建设等方面做出的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在谈到新形势下社会组织的发展时于主任表示,社会组织要认真学习关于近期市委市 政府有关加强社会建设的文件精神,加强自身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社会组织活力,为大量、高效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积蓄能量。
顺义区社会组织网站运行良好 顺义社会组织网在通过区政府信息部门的各项技术和安全检测后正式全新亮相,目前运行良好。已发布行政管理新闻、社会组织动态等50余篇,点击浏览7500余人次。网址为http://www.teniu.cc)试运行
【审批动态】
北京市顺义区果树产业协会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卢炳华,住所变更为顺义区杨镇红寺村北1000米
北京市顺义区艺术模特协会法定代表人变更为贾冰,住所变更为顺义区顺通路27号
北京市顺义区关心下一代协会注销登记 北京市顺义区空港人力资源协会注销登记
【经验交流】
服务是行业协会立会之本
搭建平台、为企业开拓市场,加强专业性的指导、帮助企业练好“内功”……如今,“服务是行业协会立会之本”这一观念,已在上海广大行业协会中深入人心。许多行业协会正努力成为企业发展壮大的“能量补给站”。
温州商会:在商言学 以学促商
目前,生活在上海的温州人超过21万,创办企业2万多家,总投资达2千亿元人民币。虽然在商海沉浮多年、积累了无数商战经验,但许多温州企业家仍然希望通过不间断的学习充电,推动企业不断发展壮大。
呼应企业家们的需求,上海市工商联温州商会围绕“在商言学、以学促商”的思路,举办了一系列的论坛、讲座。以“人文东方”系列讲座为例,自2005年首度举办以来,已经成为商会的一个品牌活动。每一次活动,商会都会邀请学界翘楚做主题演讲,从“活力创造未来、梦想改变生活”到“创新发展、和谐共赢”,每期的主题都始终贴近时代脉搏,受到大家的好评。
室内环境净化协会:为企业找市场组织参展
许多从事室内环境净化的企业家都说,上海市室内环境净化协会的工作人员“天生”具有市场意识。
前几年,因为公众对室内环境净化行业不了解,给企业打开市场造成了不小的困难。于是,协会借助媒体、社区等平台,积极推进科普知识的宣传;同时还组织企业开展社会公益活动,通过为百户新婚房、百户儿童房进行免费检测等系列活动,扩大社会影响。通过持续不懈的宣传,这两年空气治理已经为越来越多人所重视,不少单位和个人还专门将装修后的空气治理费用纳入了装修费用预 算之中。此外,协会还组织企业参加各类会展,通过会展的平台,帮助许多企业拓展客户群,在市场中站稳脚跟。
建设工程检测行业协会:加强专业性服务登门指导
在上海城市面貌日新月异的进程中,本市各类建设工程检测机构为保证建设工程的安全和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而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行业协会则甘当推动行业发展的“助推器”。
近年来,随着建设技术的不断发展,对技术检测也提出了许多新要求。这对检测机构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为此,协会不断加强专业性服务,及时组织专家编制技术指南、开展技术培训,并登门对仪器设备配置、操作流程等具体环节进行全方位地指导。为了做好专业服务工作,协会目前已经成立了6个专业领域的专家委员会,并在协会网站上开辟了检测论坛,随时为企业答疑解惑。此外,协会还建立起以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为主要形式的行业培训制度,极大地提升了会员单位的技术水准和从业人员的职业胜任能力。(记者邵珍)来源:文汇报
报:市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
区委常委、区委副书记胡尚云,区委常委、组织部长雷显武,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王海臣,副区长陈卫东,区委政法委,区委社工委。
送:区属社会组织,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各镇、街道办民政科。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石园北区东侧民政局(101300)电话(传真):69421519 网址:http://www.teniu.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