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XX学校食堂天然气入户及用气合同
XX学校食堂天然气入户及用气合同
甲方(用气方):XX学校 法人代表:XXX 用气地址:XX学校食堂 联系电话:139XXXXXXXX 乙方(供气方):XX县天然气有限公司XX分公司 法人代表:XXX 联系电话:139XXXXXXXX 甲方为了获得乙方的燃气供应服务,甲方将其燃气入户项目委托给乙方组织建设,并授权乙方确定适格的单位进行项目的设计、施工,并由乙方向甲方供应燃气。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用气性质、供气方式、燃气入户项目内容、通气时间
1、用气性质:学校食堂学生服务用气
2、供气方式:管道输送
3、燃气入户项目内容:燃气管道的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范围从市政管网至学校食堂调节阀止。
4、通气时间:2014年9月1日前。第二条:价格、计量收费与付款方式
1、签订本合同后,按照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及国家有关的收费标准,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向乙方支付燃气上户费一万元,天然气管道建设、施工服务费一万五千元,共计金额为贰万伍仟元。
上述费用支付方式:在乙方完成整个食堂供气网络并调试成功,同时乙方向甲方提供正式的上户发票收据后,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约定费用。
2、燃气价格按照物价主管部门价格文件执行。
3、燃气计量单位为立方米。
4、付款方式:甲方自行到乙方经营场所缴纳或按照乙方指定的其他方式缴费。
第三条: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根据学校食堂用气的特殊性,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安全稳定的燃气。
2、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安全检查、抄表等业务活动,并按照乙方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意见进行落实或配合整改;发现燃气泄露等情况及时向乙方或有关部门报告。
3、甲方不得干涉、阻扰乙方的养护维护作业和新增用户的管道连接。
(二)、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对燃气设施进行正常检修。
2、提供维修服务;组织抢险抢修,无条件保证学校在上课期间优先供气。
3、因施工检修等原因需要暂停供气的,应提前4个小时以书面或电话的方式告知甲方。
4、开通24小时服务热线:139XXXXXXXX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按时缴纳燃气费,逾期缴纳的,应每逾一日按欠缴金额的千分之三计算承担违约金;逾期支付燃气费用达60日,乙方可以暂停供气。
2、甲方应当在乙方指定的时间配合乙方抄表和安检,如果甲方连续三次不配合乙方安检并对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的,乙方可以单方面中止供气。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向甲方供气,应赔偿由此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
2、因施工、检修等原因需要暂停供气而未依法事先通知的,应承担由此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
3、由下列因素造成停气,使甲方受到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供气设施被第三方破坏或因政府原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上游停气、气压降低、限气、事故,影响乙方供气的;甲方燃具带有安全隐患或甲方违法、违规、违约用气的。
第五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属于长期有效合同。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由燃气行业主管部门协调。协商协调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应向乙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0一四年九月十五日
二
第二篇:天然气入户安装及供用气安全协议
天然气入户安装及供用气安全协议
甲方:竹溪县阳光天然气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安全使用天然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十堰市天然气管道安全运行管理办法》、《燃气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并达成如下共识,特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天然气报装:
1、入户报装程序:
(1)若乙方需报装天然气,须带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甲方客服中心填写《报装申请书》。(2)甲方根据乙方报装处所处位置和管网建设情况,核实是否可以及时报装后通气使用。若满足通气条件,安排乙方在甲方财务科交清入户报装的建设安装费。若不满足甲方做好登记,待具备条件后通知乙方缴费。
(3)缴费后,甲方在30天内,派工程技术人员完成现场勘测、设计、安装施工和通气。
2、室内天然气管道和燃气器具安装
(1)为保证天然气安装使用和准确计量,从室外管引入室内到燃气计量表及表尾阀,必须由甲方负责安装。甲方与乙方共同确定符合燃气安全规范的安装线路走向,以及气表的安装方式后,甲方予以安装施工。
(2)表尾阀以后管道可以由乙方按《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94要求自行安装,但必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通气使用。甲方不承担乙方自行安装管道的免费售后维修服务,可提供有偿服务。乙方也可委托甲方安装,甲方根据工程量大小,与乙方另外签署协议进行安装。
(3)安装燃气计量表及表尾阀后的燃气器具(灶、热水器、壁挂炉等)按以下规定执行: 1)若乙方自愿委托甲方负责安装,乙方所使用的天然气管道和燃气器具(灶、热水器、壁挂炉等)原则上应在经甲方质量审核认可的推荐单位购买,甲方安排具备资质的安装单位提供免费安装服务,并在厂家规定的质保期内免费维修,质保期外甲方提供有偿服务。
2)天然气燃气器具未在经甲方质量审核认可的推荐单位购买,则燃气器具不属于甲方免费安装和维修服务范围。若乙方自愿委托甲方负责安装,将按规定收费。乙方购买的燃气器具必须有国家质监部门认可的生产厂的产品质量合格证,甲方检查认定后方可安装。其安装费收费标准:见《竹溪县阳光天然气有限公司燃气器具安装价格表》。
3)若乙方在经甲方质量审核认可的推荐单位购买天然气燃气器具,且由其它单位安装时,该安装单位必须具备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并按《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CJJ12要求进行安装。甲方在通气前,将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进行验收,对乙方所购产品的质量合格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安装人员资质证原件与复印件核对后,甲方将收取复印件存档备案,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通气。若安装不符合燃气安全管理有关规范要求,需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后经甲方认定合格后方可通气使用。
3、建设安装费标准:(1)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建设安装收费标准是2180元/户。建设安装收费标准所涵盖范围:从进入小区或庭院的中压支管始(含调压箱),至入户表尾阀止的与天然气主网相配套的城市庭院管网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勘察、设计、施工费用(物价部门规定)。
(2)从表尾阀后用户所需安装的金属软管费、天然气专用铝塑复合管费、燃气灶具费、热水器费、单嘴阀、双嘴阀、三通、取暖器费(含壁挂炉等)及墙壁打孔费、各燃气器具的安装费等,均属于乙方自行承担费用。
3、其它费用收取标准:
(1)甲方在乙方室内安装天然气燃气器具时,将表尾阀后气管引至乙方灶具、热水器接气处,必须确保安装质量。连接灶具与接气处的金属软管根据不同长度甲方收取相应的费用。
(2)安装中超出软管部分收取超长费。若乙方报装天然气属小区集中套房,表尾阀后室内按15元/米收取超长费;若乙方报装天然气属单家独院或零散户型,室外自调压箱5米外收取超长费30元/米,室内超长费按15元/米收取。
(3)甲方安装完毕后,若乙方要求改变线路走向及气表位置等,在符合城市燃气安全规范的前提下,甲方同意整改,并收取实际消耗的整改材料费以及人工工资。
二、安全供气与使用:
1、计量及计价:
甲方采用〈IC膜式燃气表〉作为计量器具,并通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测,以物价局批准的气价为计费依据,乙方到甲方指定交费点预交费存入用户IC卡中,其具体操作方法按如下流程进行:
(1)乙方
3、监督乙方在开户申请表约定的用气数量、性质使用燃气。有权制止乙方超量、超范围使用燃气。
4、若发生突发性的事故,甲方有权临时关闭气源进行抢修,事先可不通知用户。
5、有权要求乙方擅自对室内燃气设施移动后无条件进行整改并追究其违约责任。对于不听劝告或者危及天然气设施使用安全的,甲方有权采取中断供气措施,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十堰市天然气管道安全运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予以处理。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安装过程中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甲方技术人员,按照双方共同确定的安装路线走向以及气表的安装方式等,确保安装顺利进行。
2、乙方不得在室内私自预埋管线(严格禁止将管线埋入客厅及卧室内),装修前可向甲方申请,由甲方派技术人员到现场指导安装,因不按安全规范使用预埋管线而造成的安全、经济、法律责任概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责任。
4、监督甲方按协议约定的用气数量和质量为乙方提供燃气。
5、乙方不得盗用燃气,不得擅自安装、拆除、改装、迁移燃气管道设施以及其它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6、若乙方在市场购买劣质燃气器具和不按规定使用天然气造成事故发生应自行承担经济责任,给甲方供气设施损坏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和法律责任。
7、乙方必须自觉遵守燃气管理法律法规,按用户安全使用规则使用天然气,不私搭乱接燃气管道,不封闭气表及管道,不随意损坏管道及设施;不做有可能危及燃气管网安全的事,否则,一旦出现安全事故均与甲方无关,必要时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经济、法律责任。
8、乙方不得私自扩大用气范围和改变供气类别、转供其他用户及私自接管或一户多用。
9、乙方外出或长期不使用天然气,请到甲方客服中心处办理报停手续,若需再使用可申请办理开通手续,经甲方检查确无安全隐患后再使用,否则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后果一切自行承担。
10、乙方在使用天然气过程中若发现有异常情况,请及时与甲方联系,以便甲方及时维修。咨询电话:2725687;维修抢险电话:2725077。
11、乙方有义务接受并配合甲方的不定期入户安全检查,对甲方提出的整改要求必须限期落实。
四、其它: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同意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附:1.天然气安全使用规则
2.安全使用天然气宣传单
3.天然气安全知识消防栏 ①天然气安全使用常识
②天然气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条文摘录 ③安全用气警言
4.竹溪县阳光天然气有限公司优质服务十项承诺。
甲方:竹溪县阳光天然气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第三篇:天然气用气意向书
商业用户管道燃气供气意向书
甲方:
乙方:
本管道燃气供气意向书(下称“本意向书”)由以下双方在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签署:(下称“甲方”):一家依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和存续的公司,地址位于,邮编(下称“乙方”):一家依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和存续的有限公司,地址位于,邮编。
鉴于:
1、甲方作为唐山市最大的燃气管道运营商,为上游供气企业单位提供、上报科学天然气供气需求量,有义务保障下游用气企业单位天然气供应。
2、乙方利用天然气优质、高效的特点,节约经济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同时改善城市能源结构,建立绿色、高效生产企业经营模式,计划使用天然气。
3、甲乙双方愿意在本意向书的基础上开展谈判,并就甲方向乙方销售、乙方向甲方使用、购买天然气达成后续协议。
据此,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意向:
第一条 定义
1.一方:指本意向书的任一方。2.双方:指本意向书的甲方和乙方。3.后续协议:指甲方和乙方就天然气供气事宜一致达成的管道燃气供气合同。
第二条 条件 1.本意向书双方理解并同意,双方同意,本意向书表达了双方努力签订天然气供气协议的真诚愿望,可作为双方上报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申请天然气管道建设安装、供气项目的支持性文件。
2.双方在本意向书项目下的合作,须符合河北省天然气产业规划。
第三条 质量
双方同意甲方按照本意向书向乙方提供的天然气产品应符合天然气执行标准gb50028-2006。
第四条 供气时间、年限及数量 1.供气起始时间为甲方为乙方进行天然气管道建设工程安装、验收完毕,甲方结清工程款后,具备供气条件,签订管道燃气供气合同。2.双方同意甲方向乙方供应天然气产品的交付期应不少于起始日之后的三十年。3.甲方在2014年以前将管道铺设到乙方项目工地,以方便乙方2014年项目总体规划。
第五条 有限期
本意向书的有效期限为自签订之日起十八(18)个月,在有效期限内双方未签署燃气管道建设安装合同与燃气供气合同,本供气意向书视为作废,如果双方同意,本意向书予以延期。
第六条 其他约定
1.本意向书的未尽事宜,将由双方在管道燃气供气合同中进一步协商确定。2.本协议一式 肆 份,双方各执 贰份。3.本意向书自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效。(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日篇二:天然气意向书 商业用户管道燃气
供气意向书
甲方:丽水天燃气公司
乙方:
签订地址:
签订时间:
本管道燃气供气意向书(下称“本意向书”)由以下双方在山西省朔州市右玉县签署:(下称“甲方”):一家依中国法律合法成立
和存续的公司,地址位于,邮编
(下称“乙方”):一家依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和
存续的有限公司,地址位于,邮编。
鉴于:
1、甲方利用天然气优质、高效的特点,节约经济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同时改善城市能源结构,建立绿色、高效生产企业经营模式,计划使用天然气。
2、乙方作为丽水市最大的燃气管道运营商,为上游供气企业单位提供、上报科学天然气供气需求量,有义务保障下游用气企业单位天然气供应。
3、甲乙双方愿意在本意向书的基础上开展谈判,并就乙方向甲方销售、甲方向乙方使用、购买天然气达成后续协议。
据此,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意向:
第一条 定义
1.一方:指本意向书的任一方。2.双方:指本意向书的甲方和乙方。3.后续协议:指甲方和乙方就天然气供气事宜一致达成的燃气管道建设安装合同和管道燃气供气合同。4.年:指在任一公历年-月-日北京时间00:00时开始并在一个公历年-月-日相同时间结束的时间。
第二条 条件 1.本意向书双方理解并同意,双方同意,本意向书表达了双方努力签订天然气供气协议的真诚愿望,可作为双方上报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申请天然气管道建设安装、供气项目的支持性文件。
2.双方在本意向书项目下的合作,须符合山西省天然气产业规划。
第三条 质量
双方同意乙方按照本意向书向甲方提供的天然气产品应符合天然气执行标准gb50028-2006。
第四条 供气时间、年限及数量 1.供气起始时间为乙方为甲方进行天然气管道建设工程安装、验收完毕,甲方结清工程款后,具备供气条件,签订管道燃气供气合同。2.双方同意乙方向甲方供应天然气产品的交付期应不少于起始日之后的三十年。3.用气设备使用我公司壁挂炉,预计用气时间为: 年 月。4.乙方在2012年以前将管道铺设到甲方项目工地,以方便甲方2012年项目总体规划。
第五条 有限期 本意向书的有效期限为自签订之日起十八(18)个月,在有效期限内双方未签署燃气管道建设安装合同与燃气供气合同,本供气意向书视为作废,如果双方同意,本意向书予以延期。
第六条 其他约定
1.本意向书的未尽事宜,将由双方在管道燃气供气合同中进一步协商确定。2.本协议一式 2 份,双方各执 1 份。3.本意向书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执行代表: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执行代表: 联系电话: 日篇三:天然气供需意向书(标准)天然气购销意向书
甲方(供气单位):丽水天燃气公司 乙方(用气单位):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互利互惠的原则,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合作事宜,签订本天然气供需意向书。
一、拟供气时间: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为止。
二、天然气用量:在拟供气时间内,甲方供应乙方天然气用
量为2012年 万方、2013年 万方、2014年 亿方、2015年 亿方。
三、天然气价格:依据国家发改委确定的秦皇岛—沈阳管道天然气出口价格和管输运行费用确定,天然气价格根据国家政策的调整随之调整。现经双方协商暂定价格 元/方。
四、计量方式:以天然气交付点流量计计量值为准,若计量有误差,双方协商解决。
五、质量要求:在合同期内,甲方交付给乙方的天然气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天然气》(gb17820-1999)中所规定的二类天然气。
六、结算方式:执行按月结算方式,具体条件按双方未来签订的《天然气购销合同》规定执行。
七、其他说明:本意向书是双方进一步合作的基础,是双方未来签订《天然气购销合同》中包含的主要条件与条款的意向性 1 陈述。
本意向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待双方签订正式天然气购销合同后自然终止。
本意向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 方:丽水天燃气公司(公章)
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 方:
(公章)
代表人:
年2 日 月篇四:天然气用气意向协议
用
供方:
用方:气 协议 书
协 议 书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就使用天然气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概述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甲方承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供气质量保障及价格低于市场大客户(同等用气量)价格的前提下为唯一的天然气供应商。
二、乙方供气标准及价格
1、供气标准:乙方为甲方供气管径为dn273×7,运行压力1.6兆帕,燃烧值为36焦耳/m,流量2亿m3。
2、供气价格:天然气价格按物价局收费标准为:夏季***元/nm3,冬季***元/nm3。乙方最终为甲方供气优惠价格为:夏季***元/nm3,冬季****元/nm3。若合同签订后根据国家或地方政府文件精神调整天然气价格,乙方承诺在物价局收费标准上优惠****元/nm3
三、乙方服务内容及优惠条件
1、甲方项目范围内燃气管网、燃气设备的设计、施工必须由国家认可并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施工,也可委托乙方进行免费设计和施工,相关材料由甲方提供。
2、乙方必须保证甲方在用气前将燃气管网敷设到甲方指定位置。
3、甲方在具备点火条件后提前十天告知乙方,乙方协助甲方完成天然气烘炉工作,供气压力及供气保证措施等具体问题在烘炉前双方做进一步洽谈。
4、按照《天然气初装费及天然气供气价格的批复》(宁价工字(2001)第22号)文中规定,开口费为45000元/吨,乙方承诺免收甲方开口费。
5、依照《供用气合同》中“竣工验收正常运营后,乙方收取甲方管损费,该费用按用气总量的0.01%收取”,乙方承诺全部免收甲方该项费用。
6、乙方保证甲方在具备施工条件后,在一个月内完成天然气调压站建设及天然气管道支线开口处至调压箱接口处管道工程安装。
7、技术及售后服务:乙方设专业人员定期对燃气管道、调压箱、流量计、阀门、阀井等设备定期进行检查、维修、更换等工作,费用按乙方收费标准优惠30%收取。
四、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照协议约定选择乙方为唯一的天然气供应商,甲方必须承担乙方的经济损失,按甲方年用气总量的20%收取费用。
2、如乙方原因造成天然气用气量、流量、压力等级等不能满足甲方生产的正常需求,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甲方生产经营的损失。
五、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八、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年
乙方:****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月 日篇五:中国石油西气东输天然气供气意向书
编号:西气(意向书)第yxs-122号
中国石油西气东输
天然气供气意向书
卖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西气东输销售分公司
买方:中国华电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西气东输天然气供气意向书
本意向书由以下缔约方联合签署: 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气东输销售分公司(简称“卖方”或“西气东输”)2.中国华电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买方”或“华电新能源”)买方和卖方以下单独称为“任何一方”,合称为“双方”。双方同意由中国华电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开展江西华电南昌分布式能源项目的前期工作,待项目落实后,由中国华电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承担项目主体,并签署合同。
本意向书于 年 月 日 在 上海 签署。
序言:
双方以平等互利为原则签订本意向书,旨在记录经双方原则同意的关于天然气买卖的基本条件与条款。据此条件与条款,卖方愿意销售、运输和交付,且买方愿意购买和在供用双方协商的分输站接收规定数量、价格的中国石油供应的天然气。具体条件与条款分述如下: 1.定义
(具体定义条款待双方商谈明确记述)2.有关本意向书 2-1.本意向书是双方关于未来签署的国际惯例照付不议《天然气销售协议》(以下简称“合同”)中将包含的部分主要条件与条款的意向性约定。2-2.本意向书属商业秘密。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意向书内容向第三方透露。因相关法律规定、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要求或政府部门要求披露的除外。2-3.本意向书在出现导致意向书无法正式执行的“不可抗力”时,或在“合同”正式签订后,自动终止。本意向书终止前双方发生的费用由各方自行承担。2-4.本意向书一式四份,卖方执二份、买方执二份。3.合同洽谈 3-1.在本意向书签署之后,买卖双方应书面指定专人进一步洽谈、签署正式合同;合同将在双方共同确认的基础上,对根据第4条至第21条的内容进一步明确。1 西气东输与华电新能源的《中国石油西气东输天然气供气意向书》 4.标的物
“合(转载于:天然气用气意向书)同”的标的物为“天然气”。5.供气时间及年限 5-1.“起始日”为双方共同议定的一个具体日期。本意向书规划的具体供气时间将根据西气东输相关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在合同中约定。5-2.“交付提取期”为从起始日起到“合同”规定的某一日期为止的卖方销售和交付且买方支付和提取天然气的期间。卖方承诺在合同期间内连续、稳定供气,买方承诺在合同期间内连续、稳定用气。6.数量 6-1.“年合同量”,合同量中约定。6-2.“最大日量”,是交付和提取的天然气最大日用量,具体在合同种进行明确。6-3.“全年日均合同量”,是交付和提取的日平均气量,是“年合同量”÷ 全年实际总天数。6-4.“最大年量”,是交付和提取的天然气最大年用量,是“年合同量”+“补提气量”,但年内任何一日的日交付量不应大于“最大日量”。6-5.双方同意,供气气源用中国石油进口自中亚或lng的国外气源以及其他气源进行统一平衡。7.交货方式与地点
7-1.卖方将通过中国石油的管道将天然气在“交付点”交付给买方。7-2.“交付点”,是买卖双方通过计量进行交付和提取天然气的地点。本意向书规划天然气
具体交气地点双方将根据工程建设情况进行明确。7-3.卖方在交付点向买方交付 天然气的压力具体事宜在合同中约定。8.价格
8-1.本意向书确定天然气气价:执行届时国家发改委或中国石油对天然气气价之规定。天 2 西气东输与华电新能源的《中国石油西气东输天然气供气意向书》
然气的具体价格将在合同中详细规定。9,照付不议 9-1.执行照付不议原则。“照付不议量”按计算,如气量变更,须双方协商,并考虑补提、违约气量等因素。9-2.“年照付不议量”,供气当年(日历年)为双方设备试运转期,不执行照付不议条款,第二年及以后为年合同量的[ ]%,具体系数在合同中进行约定。9-3.“年净照付不议量”,是“年照付不议量”扣减应该“扣减数量” 后的量。9-4.“扣减数量”包括:买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免责的未提取气量;卖方因不可抗力原因发生的“未交付气量”;买方因气质不合格拒收的气量。9-5.如果买方实际提取数量少于“年净照付不议量”,则买方将按“年净照付不议量”进行结算气款;其中,已付款但未提取气量称为“补提气量”。9-6.当买方在任何年份实际提取气量超出“年净照付不议量”时,买方可在剩余期间内,提取不超出累计“补提气量剩余数量”(“补提余额”)的气量。9-7.“补提气量”需在其产生之后3年内予以提取完毕,并需以其产生先后顺序交付。9-8.如果合同期在买方回收完毕全部补提余额之前结束,则相应处理方法应在合同中进一步明确。合同期满之日的补提气量到期另行商议。10.短缺交付 10-1.“短缺交付量”为卖方在交付提取期内的任一日的实际交付量少于日指定量的天然气量。
10-2.任一日的违约气量,是该日的短缺交付量减去因不可抗力和买方违约行为而未能交付气量后的余额。10-3.违约气量是该合同年内任一日违约气量的累计量。对于该违约气量,卖方应向买方按天然气价的一定比例减收气款。11.指定程序 11-1.指定程序,是供用双方为实现日常交付需要,对买方向卖方提前通知季、月、周、日用气量议定的工作程序,具体通知程序和时间在“合同”中明确,并列入日常调度规则。11-2.“日指定气量”,是买卖双方确认的由卖方承担的日交付气量,以指定程序中的最后书面通知为准。12.质量 3 西气东输与华电新能源的《中国石油西气东输天然气供气意向书》 12-1.卖方向买方交付的天然气,其质量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具体类别在“合同”中明确。本意向书气质符合〔gb 17820-1999〕中国国家二类气标准。12-2.卖方应尽合理努力在整个合同期内交付合格天然气,并应至少提前三天将预期气质变化通知对方。12-3.买方可以接受和利用不符合双方议定的气质要求但仍适用的天然气,这部分天然气的价格将采用供用双方议定的气价。12-4.如果卖方向买方交付的天然气将危害买方设施、违反环境标准或严重影响买方经济性,买方有权拒绝接收不合格天然气。如果买方知情并接收,卖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买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接受交付,并因此确实遭受损失,则卖方应当赔偿买方所遭受的直接损失。13.计量 13-1.天然气暂按体积(立方米)计量。如国家能量计量标准和政策出台,则应另外转换衔接并以计量补充协议明确。13-2.天然气计量按惯例应以卖方的计量设施为准,买方可自费安装检查设施;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买卖双方所属的计量设施均需每年定期标定,届时双方将派代表参与见证、签字确认。如买方对卖方计量结果存在疑义,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对其计量设施进行标定,如标定符合标准,由买方承担费用;如标定结果不符合标准,由卖方承担费用。13-3.流量计量技术标准、计量程序及误差处置将依规范在“合同”中明确。13-4.有关天然气损耗承担,执行现行规范。14.天然气所有权 14-1.在交付点交付的所有天然气,卖方保证对其拥有所有权,且该等天然气不带有任何担保权、债权设定和索赔情况。14-2.卖方向买方交付的所有天然气的所有权和风险,将在交付点卖方流量计出口法兰转移给买方。
14-3.在交付点之前对天然气征收的一切税费由卖方承担;在交付点之后,对天然气征收的一切税费由买方承担。15.调峰 15-1.买方同意用气性质属于燃气电站及工业用气的气量安排上配合卖方季节调峰。
第四篇:天然气用气申请书
用气申请书
邛崃市天然气公司:
我公司位于成都景华百货有限公司5楼,因供热需要,安装冷凝式燃气暖浴两用炉一台,锅炉燃气为:天然气(12T),额定压力为:2000pa。特请批准。
********公司 2016年12月27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工作联络函 TO:景华合作商家
FROM:成都景华百货有效公司 SUP:商场近期工作的沟通
尊敬的景华百货各位合作商家:
感谢各位商家长期以来的支持和帮助,保证了景华百货顺利的在2017年10月1日试营运。
试营业以来商场管理方不断的完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外广场休闲区域设施设备的添置工作还在按计划进行。商场内场的暖气供暖工作经我方与多个部门的协调将与2017年1月完成。
商场在试营业已经完成近70%面积的招商运营,招商与品牌调整工作我们没有松懈,始终保持与各优秀品牌的良好沟通与互动。商场1楼的主力店ZARA品牌集合店装修已经完成,即将在2017年1月XX日开业;1楼的时尚甜品店SOOO XXX确定在2017年1月XX日开业;1楼近600平米规划的运动区域已经完成与阿迪达斯,NIKE等品牌的签约,品牌公司已经确定于2017年1月进场装修;商场5楼的呕歌KTV也进入了开业倒计时阶段,1970咖啡厅也将在近期完美亮相;太平洋影院将在2017年1月开始营运,全有家居商城也将在2017年1月试运营。我们深信众多商户的陆续开业对整个商圈人气的带动,各店铺业绩提升会有很大帮助。
商场管理团队近期工作重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积极配合即将开业商户的开业准备工作;借机抓好商场营销促销,缩短市场磨合期,整合现已开业商家与即将开业商家的各类营销资源,统一策划,管理团队将把握好营销活动推出的时间,形式,规模和力度。放大营销资源的促销功能。创造有利销售的活动宣传,为各商户的销售提升做出努力。
致力将景华百货打造成为邛崃首屈一指的百货综合体是商场整个团队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与工作方向。试营业期间也暴露出管理新团队工作中的很多管理不足与工作漏洞。我们调整总结,加强了各部门员工的专业培训与管理,提高员工素质,努力提高服务水平。积极与商家保持顺畅沟通,了解商家需求,完善前期工作。努力建立一支有现代商业组织体系,管理体系,制度体系,服务体系和流程体系专业团队。
“不积硅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河”。景华的稳步发展离不开商家的信任与理解。建立在甲乙双方真诚的基础上,合作才是长远的。
2017年即将到来之际,祝愿各位商家新年新气象,生意兴隆,阖家安康!
第五篇:天然气--《居民用户供用气合同》
居民用户供用气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用气方): 身份证号:
用气地址: 小区 号楼 单元 室 工作单位: 家庭电话: 移动电话: 乙方(供气方): 电 话: 24小时服务电话: 传 真: 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安全、正常供应和使用管道燃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本供用气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气性质、供气方式
1、用气性质:居民用气。
2、供气方式:管道输送。
第二条:价格、计量、收费与付款方式
1、燃气价格和其他附加费用标准按照物价主管部门价格文件执行。
32、燃气计量单位为立方米(m)。
3、计量设备如出现故障或停止计量,用气量将按近三个月有效用气数的平均数确定(如果系IC卡计量表,当IC卡计量表电子不显示或显示读数与机械读数不一致时,以机械读数为准)。
4、如果甲方对燃气计量表的准确性提出异议,乙方可将燃气计量表送至有资质的计量检测单位进行校验。经检定,燃气计量表合格,检验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经检定,燃气计量表不合格,检验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使用超过法定误差范围的燃气计量装置的用户,按照检定结论确定的误差,核算自发现异常之日起多计或少计的用气量,并补缴或退还气费。
5、燃气费的缴纳:IC卡燃气表用户实行预付费方式,即:甲方先充值,后用气。甲方自行到乙方营业厅缴费或按照乙方指定的其它方式缴费。
第三条:增容与变更
1、甲方需增加用气设备﹝或增加开口气量﹞,应事先通知乙方并办理相关手续,经乙方现场勘察符合供气设施容量及施工条件后由乙方负责落实安装、调试燃气管道设施,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据实承担。
2、甲方需变更燃气用途、移改管线等燃气设施,均应事先申请并办理完毕相关手续,由乙方负责落实安装﹝包括拆、改、移﹞、调试燃气管道设施,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据实承担。如甲方擅自改动并由此发生的事故及责任,均由甲方负责。
第四条:维护、管理和收费 管道燃气安装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负责供气系统的运行管理、维护抢修和有偿受理产权属于甲方的相关设施的报修工作。
燃气设施的维护管理责任以表后阀为分界点,分界点(含)逆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由乙方负责维护管理;分界点顺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至燃气用气器具由甲方负责维护管理。
第五条: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按时缴纳燃气费和其他费用;
2、应配合乙方进行安全检查、抄表等业务活动,并按照乙方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意见进行落实或配合整改;发现燃气泄漏等情况及时向乙方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3、甲方应向乙方索取并严格遵守《天然气安全使用手册》或《管道燃气安全使用须知》,熟悉安全使用管道燃气常识;
4、甲方在乙方客户资料中预留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到乙方营业厅或拨打乙方服务热线进行变更。
5、甲方将装有城市管道燃气设施的房产临时出租、出借给其他任何第三方使用的,则本合同中有关甲方的权利和义务自然转移给“第三方”(甲方同时负有连带责任)。此时,甲方有义务将本合同的内容告知“第三方”:通知“第三方”作为“管道燃气的实际用户”,享有乙方管道燃气服务的权利,同时应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按月支付使用燃气费、接受乙方定期入户抄表、安全检查等义务。“第三方”拒不执行本合同的,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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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将装有城市管道燃气设施的房产转让给第三方的,必须在结清燃气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后,申请办理过户手续(终止本合同,与新用户签订新合同);否则,即使房产已移交给第三方、自己不再使用管道燃气,本合同仍然有效,仍要连带承担“第三方”可能带来的欠费等所有损失。
6、甲方不得干涉、阻挠乙方的养护维修作业和新增用户接管。
7、遵守燃气相关管理规定。
(二)乙方义务
1、负责落实置换通气;
2、对燃气设施进行正常检修;
3、提供维修服务,组织抢险、抢修;
4、开通24小时服务热线,提供咨询、报修、投诉等服务。第六条:燃器具购置
甲方有权自行选择燃器具的生产厂家、品牌、规格、型号,但其购置的燃器具,必须从正规厂家购置,购置的产品质量、性能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对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2、甲方应当按时缴纳燃气费及其他费用,逾期缴纳的,应依照相关规定缴纳违约金(违约金数额按照欠缴金额逾期一日千分之三计算)。甲方拒绝支付时,乙方有权采取暂停供气的措施。
3、由于下列因素造成停气,使甲方受到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①供气设施被第三者破坏; ②不可抗力; ③政府原因;
④上游停气、气压降低、限气、事故,影响乙方供气的; ⑤甲方燃器具带有安全隐患; ⑥甲方违法、违规、违约用气。
4、对偷气用户(如擅自改管、不通过燃气表的“直通户”、盗用或转供燃气、故意损坏燃气计量表具等),自通气之日起算,按最大管径流量,每日连续24小时用气核算用气量补缴气费。
5、连续3个月(含)以上不使用燃气的用户,要到乙方办理暂停用气手续,如不办理,乙方有权采取停气措施。需重新使用的,应到乙方办理启用手续。
6、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拒绝乙方入户抄表或入户安全巡查的,或逾期支付燃气费用经催收后在合理的付款期内仍拒绝付款的,乙方可以单方面中止供气。
第八条:其它约定
1、燃气计量设备:应按国家技术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及有关规定进行周期检定、维修和更换。
2、甲方私自拆、改、移动管道燃气设施或人为损害造成的各种损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3、本合同属于长期有效合同。
4、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由燃气行业主管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应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自甲方签字且乙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双方已经充分知悉合同条款特别是加粗黑体字部分的内容,并已完全了解其中含义;甲方已收到乙方发放的《天然气安全使用手册》或《管道燃气安全使用须知》。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阜宁县中油恒燃石油燃气有限公司
本合同的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本合同的签订地点:客户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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