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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大学光电学院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五篇材料]
编辑:岁月静好 识别码:20-343529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4-07 15:38:03 来源:网络

第一篇:烟台大学光电学院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

烟台大学光电学院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生会财务收支规范,资金运转正常,使有限资金得到最充分的利用,做到各种财务收支透明,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烟台大学光电学院学生会财政统一开支,各部门无独立的财政收支权,无独立的财政运作权和储备权。

第二条 烟台大学光电学院学生会办公室负责学生会的财务工作,直接对学生会主席团负责,其他部门及个人不得干涉。

第三条 学生会的财务支出采用经费预支制度。各部门根据主席团批准的财务预支经费,活动负责人应保证经费的合理使用,不得浪费和挪作他用。

第四条 各部门欲开展需经费开销的活动,大型活动应在一个月前向主席团提交申请,中、小型活动则至少在10天前提交申请,由主席团审核批准后由办公室备案。申请通过主席团及老师审批后方可获得资金。

第五条 活动中若发现经费有超支可能,活动负责人在征得主席团批准后,方可申请补充经费。若预算经费有节余,则其节余部分必须全额交还办公室,由活动负责人写明节余原因。若情况紧急无法执行报批程序而先行垫付的,活动完成后持正规发票和紧急情况证明,由学生会主席团财审定后方可报销。

第六条 活动结束两周内,活动负责人向办公室提交经费决算,并附上开具的发票(小额商品无法开具发票的须有其他有效收据凭证),并在发票背面注明经手人、证明人、活动名称及费用用途。经费结算由办公室审核后向主席团作汇报。

第七条 各活动负责人必须保留经费使用说明,定期与办公室核对,核对无误后编制财务报表,交主席团审批后归档。凡未经主席团批准擅自开支的经费,不予报销。

第八条 负责财务工作的人员要认真负责,做到账目清楚,资金到位,报销落实。每月对学生会的财务使用的情况向主席团汇报。

第九条 财务收支保证公开透明,办公室要在学生会例会上公布财务收支情况,接受全体学生会成员的监督。

第十条 学生会在文印和办公用品购置方面有需求时,需向办公室提交申请,并由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写清项目内容、用途及总费用交由分管书记签字盖章后方可到指定商家挂账,学生会定时派专人与商家结账,对违反上述规定程序操作者,学生会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 在活动中或其他特殊情况下,由学生会成员先行垫付的费用由经手人背书后交由办公室,办公室转交主席团核实后实报实销。

第十二条 办公室对上级下拨的每笔奖金的数目、用途作好详细的记录,定期上报学生会主席团;对于社会上各种形式的赞助,学生会各部门必须全部上交办公室入账,不得私自占有,否则根据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第十三条 办公室的财务工作接受主席团的监督,主席团有权进行监督、检查工作。学生会一切财务须专款专用,严禁私自乱用,对一切违反财务制度的人员视其情节轻重,分别予以警告、记过、上报主席团给予处分等处罚。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烟台大学光电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所有

烟台大学光电学院学生会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第二篇:烟台大学光电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驻烟高校大学志愿服务团体统计表协会全称:烟台大学光电信息科学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协会负责人(会长):房振兴(tel:***、qq:1032110870)志愿者情况:注册志愿者约2000人,协会成员为60人

协会简介:

一、指导思想:光电青年志愿者协会成立于2006年5月,坚持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积极探索将志愿者精神、热情、专长和服务时间相结合的长效工作机制,推动青年志愿者事业实现科学发展。

二、主要活动:

1、2009年率先倡导组织109路公交车文明乘车,开展兑换5角零钱活动,并且延续至今。

2、3开展“雷锋学习月”活动,推动学习雷锋工作常态化。

3、结合学院专业特色,长期举办免费维修电子产品的活动。

4、举办“消防月”系列活动,与烟台莱山区消防队在烟台大学举办消防演练和知识宣传。

5、举办“感恩月”系列活动,成功举办两届感恩月暨感恩颁奖晚会。

6、举办撒草种、维护美化校园草坪活动。

7、在固定办公室成立“爱心服务站”,搭建传递爱心的平台,为广大同学免费提供衣服、鞋子、部分生活用品、学习用具等。

8、成立两支社会实践服务队(烟台大学光电青年志愿者、承光启航),依托社会实践开展志愿服务工作。

9、走访聋哑学校、崇文学校(烟台唯一一所农民工子女学校),进行学业辅导,赠送学习用品。

三、工作宗旨:奉献爱心、服务他人,实现自身价值;脚踏实地、至情真意,争创最优组织。

四、专长服务:家电维修(主要集中电子维修部分)

我们会及时进行信息公开,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希望大家能够多多批评指正

第三篇:烟台大学光电学院团委2013年工作计划展望

光电学院团委2013年工作展望

2013年我院团委将继续推进团组织基层建设,不断开拓创新,紧密围绕“一个阵地,三项工程,联合并进,特色发展”开展系列工作。

一、夯实基层团组织基础,坚持思想政治教育阵地。

1、我院将继续巩固对各基层团组织新媒体建设,完善网站、微博、人人网体系,实现网校全覆盖,并开展原创微博,原创微小说大赛,以新形势引领思想。

2、提升团干部队伍水平,举办第二届光电学院“二级团校”,以“热议时政”、“主题辩论”、“红歌比拼”等形式促进团员交流和素质扩展。

3、深入挖掘青春榜样、草根精英,树立典型。

二、规范社团管理,促进多方协作特色融合的“凝聚力工程”。

1、结合主题团日,发挥社团优势,推出雷锋月、科技文化月、感恩月、读书月等特色活动月。在各个特色月中,举行109排队、植树、科技讲座、dv大赛、演讲比赛等活动。

2、联系其他学院,举办节水节能大赛。

三、巩固创业社会实践成果,推进专业与实践相结合的“行动力工

程”。

1、举办Matlab、PS软件,科技竞赛活动知识讲座,发挥电子设计大赛、挑战杯大赛等传统优势,做好科技立项工作为学院营造良好学术氛围。

2、举办社会实践创意大赛、社会实践动员会,严格审查实践队

伍,规范实时情况统计,扩大宣传影响范围;举办社会实践答辩会及成果交流会,表彰宣传优秀社会实践个人及团队,传承经验,形成良好风气;

3.继续推行学业、职业生涯规划大赛,邀请嘉宾举行就业创业知识讲座,创办校外实习基地。

四、吸收经典优化品牌,探索扩展品牌创新的“创新力工程”。

1、继续围绕青春、成长、榜样学习开展系列活动。举办成长秀、青春宣言、青春榜样活动,结合传统的活动形式,与时俱进的融入创新元素。

2、汲取传统活动经验,大胆的尝试新的活动模式。尝试举办室外知识闯关活动“夺宝奇兵”等,突破常规活动场所限制,增强活动趣味性。

光电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2012-12-7

第四篇:大学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

大学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

1、校学生会活动经费由秘书处统一管理,一切工作、活动经费开支应从“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的原则出发,合理使用。

2、校学生会种类帐本必须设置会计帐本和出纳帐本,由专门负责人负责,由副秘书长进行监督。

3、校学生会共设两类帐本,包括学生会日常办公帐本及公关实践部帐本,日常办公帐本由办公室正副主任负责会计及出纳;公关实践部帐本由部长负责会计,副部长负责出纳,两本帐本均由副秘书长负责监督。

4、各部门开展活动需要经费时,应以节约为原则制定活动经费预算方案,并认真填写清楚经费申请表,交主席团审查并由主席签名后方可预支。

5、学生会日常办公开支,在秘书处报帐或报销。

6、单项活动所需经费超出500元的,应征得学生会指导老师同意后,向学校财务处预支、低于500元的应征得主席同意签名后,向秘书处预支,秘书处视活动情况再作安排。

7、向财务处预支的活动经费,必须在预支费用的一个月内完成报帐工作:向秘书处预支的活动经费,则必须在活动完成后两周内向秘书长报帐。

8、向财务处和秘书处报销,必须使用有效发票,经批准的正当经费,因特殊情况未能取得发票时,须凭收据及主席证明凭条在秘书处报销。

9、报销时须在发票、收据和主席证明凭条的背面用黑色钢笔以下列格式填写有关内容: 用途:(发票用途)

经手人:(具体经办这笔经费的干部)

证明人:(经手人是干事由部长当证明人,经手人是部长由主管主席当证明人)会计:

出纳:

审核:(主席签名审核)

审核:(指导老师签名,向财务处报销时使用)

10、超出100元的费用向秘书处报销时,需提前一天告知副秘书长方可;每学期结束由秘书处清算全部经费的收支情况。

11、任何人不得挪用公款,凡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生,即予以自动退职处理,并如数追回公款,全校通报批评。

12、校学生会财产均属校学生会所有,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取用或将其外借。

13、学生会财产由各部门分别管理,主席团负责监督,各部开展活动需借用学生会器材的,应先写借条,内容包括部门、所借物品理由、需借用时间。凭借条到秘书上登记后方可取用。登记内容还应写明经手人、登记人。如需借用音响器材,则应由公关实践部音响小组派专人负责管理使用。

14、学生会以外单位借用学生会器材时,借条上应加盖公章。由主席团成员签名同意后,方可借用。使用时应妥善保管,如有损坏按价赔偿。

15、借用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周。如情况特殊,可作适当调整。

16、每学期末,由秘书处重新登记学生会财产,除因公耗损外,若有损坏或遗失,由持有部门折价赔偿。

17、此项制度须严格遵守,如有违反,由主席团讨论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五篇:大理学院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

大理学院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

大理学院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试行)

为正常有序地开展学生会各项工作,加强管理严格监督,保障学生会各部门工作顺利开展,经主席团,秘书处研究决定,学生会财务管理办法如下:

一、经费管理制度:

1、校学生会经费由学生会秘书处统一管理,在主席团的监督下独立支配。

2、学生会所有办公室经费都存入银行,存折及银行卡由秘书处专人保管,银行卡号及密码不得向任何人透露。

3、学生会办公室经费分钱、帐两线管理,管理工作由秘书处两名成员同时担任,并不定期进行核实,报销单原件由管帐人员保管

4、学生会日常开支,由主席团审核、批准后到秘书处报销;否则不予报销。

5、学生会成员在购物前必须做合理估价,若所须购买的物品在50元以上,须告知主席团和秘书处,经同意后方可购买。

6、报销人员尽量以正规收据报销,报销之前必须说明费用支出去向,并在发票单上签上报销人员姓名,管理人员必须做好详细登记,如:报销人员支出去向等。

7、学生会大型活动经费由活动主管负责人担任财务主管,整个活动经费由该主管审核批准,由秘书处负责人负责监督;活动主管部门应在活动前制作严格的经费预算,并交学生会秘书处备案,并由主席团批准;活动结束后应将经费结算表,并附发票或收据交主席团进行审核后由秘书处进行帐目管理。

8、各部门的创收和外联所拉赞助应上交学生会秘书处统一管理;外联收入按赞助金的20%提取奖金,各部申请活动经费若有结余,应全部上交学生会,由秘书处统一管理。

9、学生会收支情况由秘书处详细记录,帐目应清晰明了,不定期由主席团审查接受监督,并在学生会全委会上,由秘书处公布近期财务情况。若有疑问可当面向秘书处责任人询问。

10、对违反财务制度的干部,视其情节,分别给予会内警告处分;上报有部门(校团委)给予行政处分。

二、财物管理制度:

1、对于学生会的各种资料、财物,由秘书处专人统一造册。统一管理。

2、学生会各项财产及设施均属学生会集体所有,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据为己有或挪为私用。

3、学生会所有成员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带无关人员进入办公室,以免财物丢失。

4、学生会办公室钥匙由秘书处统一配发,其他人员有得以任何理由私自配置办公室钥匙。

5、学生会物品原则上不予外借,如遇特殊情况,物品借用需写明用途、经手人、借期、时间,且必需按期归还。若丢失者按原价赔偿,若延期者按一元一天计。

6、宣传部各类物品使用需经各分管负责人签字(宣调部部长)方可使用,并记录在宣传部工作记录上。

7、学生会干部都应本着节俭实用的原则,爱惜学生会的所有财物。

以上管理条例本着帐目公开化、透明化的原则,以提高学生会办事效率,维护学生会全体成员利益,真正实现当代大学会的“自我提高、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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