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外国行政制度》论文大全
题目:韩日两国公务员制度比较及改革方向的探究
摘要:本文列举了韩国和日本两国的公务员制度,并对其进行了比较和研究。通过比较和研究,得出了两国公务员制度在未来的发展和改革方向。
关键词 韩国;日本;公务员;改革
一、韩国公务员制度
韩国早在1949年就制定出台《公务员法》,建立和推行公务员制度。经多次修改和调整,1963年又颁布实施新的《国家公务员法》,此法一直沿用至今。目前,韩国已在公务员管理“进、管、出”各个环节上建立起一整套有效的管理制度,确保了公务员制度的正常运行。
(一)建立义务履行和权益保障制度。为了加强对公务员的规范化管理和监督,韩国建立实行了公务员义务履行和权益保障制度。公务员的义务包括:宣誓义务、诚 实义务、禁止从事营利业务义务、禁止兼职义务、保守机密义务、廉洁义务等。伦理法上还规定其他公职人有财产登记义务、就业限制义务、礼物申报义务。电子政 府法和公共记录物管理法上也有对公职人的义务规定。公务员违反《国家公务员法》等各种法令、违反职务上的义务或者懒惰于职务、以及不论是职务内外败坏威信 的时候,要受到惩戒。惩戒的种类包括:开除、解职、停职、减薪、劝解。此外,公务员损害国家财产方面的利益时,要按照国家赔偿法和会计关系职员等法律负相 关责任。
在权益保障方面,韩国规定:公务员除了根据刑法的宣判、惩戒处分或者《国家公务员法》上规定的原因以外,不被停职、降职和开除。但公务员在职时因长期疗 养、兵役服务、留学、国际组织雇用、抚养子女、看护等原因不能从事职务,则要求离职,实行不免职在一定期间内维持身份的制度。公务员发生减少定员等辞职、离职期满后不答应复职、回避兵役等法庭原因时,经惩戒委员会同意后,实行免职。公务员由于履行业务能力不足、要求惩戒议决中,因刑事案件公诉等原因,不能 继续赋予职位的事情时,解除职位。韩国还实行公务员诉请制度和苦衷处理制度。
(二)实行分类管理。公务员按职能可分为立法公务员、司法公务员和行政公务员,按层次、地域可分为国家公务员和地方公务员,按录(聘)用资格、职务内容、身份保障与否等条件可分为经历职公务员(一般职、特定职、技能职)和特殊经历职公务员(政务职、别定职、契约职、雇佣职)。经历职公务员指根据本人的资本 和成绩录用、并保障工作到退
休年龄的职业或成绩,只保障一定的工作期限。截止2005年4月30日,韩国公务员总数为914392人(军人、国情院职员除 外)。
(三)建立录用制度。在公务员“进口”上,韩国对一部分特定业务上的补员通过“新规录用”,即采取限制竞争考试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公务员公 开录用考试工作由中央人事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每年分春秋季两次,考试科目包括英语、国文、历史及国家规定的两门行政职能方面的科目。报考技能职位的须有 国家认可的专业资格认证书。新录用的公务员需经过1年的试用期后取得公务员资格。据中央人事委员会介绍,3级以上公务员为高级公务员,其录用须经中央人事 委员会审查以后,由总统任命;5、7、9级公务员实行公开录用。韩国提倡“国家人才均衡登用”,在招录公务员时充分考虑性别、领域、地域等因素,均衡录用 “女性公务员”、“障碍人公务员”、“科学技术职”和“地方人才”。为了提高行政效能,韩国还建立实行特别录用制度,对于公开竞争录用考试补充人员困难的 领域,如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及辅助性职位,实行契约制和雇佣制,依据个人知识、技术、能力综合排序,依次选拔聘用。
(四)推行教育训练制度。中央人事委员会负责制定政府人力开发政策,有计划地委托国内外的各种教育机构开展公务员教育训练活动,并根据需要随时组织高级公 务员参加教育训练。各级中央行政机关负责组织所属公务员开展国家政策及自身业务的教育,经营有关多数部门的专门教育课程,并加强廉政、法律、政策等教育。各级地方教育培训机构负责组织开展公务员聘用预定者的基本教育,组织实施在职人的各种专门教育和共同科目教育。中央人事委员会所属的中央公务员教育院承担 5级以上公务员的培训,各级地方公务员教育院承担6级以下公务员的培训。所有公务员必须至少每5年接受一次正规培训,培训成绩作为晋升评估的标准之一。
(五)实施补职晋升制度。通常情况下,公务员晋升要在综合考虑公务员本人的业绩、能力、资历、专业领域、人品及适应性等因素的基础上,选定缺员的2—3倍 人选,通过晋升审查委员会的审查以后,根据排序依次选拔晋升,并对排序靠前的女性公务员优先晋升。据了解,韩国3级以上高级公务员的晋升,须经所属长官提 请中央人事委员会审查,报国务总理审核,由总统任命;4级以下公务员由各级机关长任用。
(六)健全薪酬福利体系。韩国已建立起完善的公务员薪酬制度。对政务职公务员实行固定年薪制度,年薪数额按照职务的难度和责任度确定,每年年初调整支付; 对室长、局长、课长实行成果年薪制度,年薪由基本年薪和成果年薪组成;对4、5级以下公务员实行号俸制度,根据年功和职责确定工资水平。与此同时,韩国还 实行了公务员附加薪供给
制度。附加薪是根据生活条件等因素支付的附加薪水,按职别共12个薪水表,1年升1个附加薪。
(七)实行退职制度。韩国建立实行了公务员退职制度。公务员的退休年龄为5级以上60岁,6级以下57岁。为了保障公务员安度晚年,韩国还建立实行退休金 制度,公务员退休、死亡时,政府给予适当的薪水,以谋求公务员的生活稳定。公务员的退休金来自国家和公务员各负担的月工资的8.5%,由公务员年薪管理机 构管理。公务员享受退休金的条件是至少20年的服务或60岁以上。
(八)完善监督约束制度。韩国非常重视强化对公务员的监督,先后出台《韩国公职人员伦理法》、《韩国公职人员伦理法实施令》、《行政信息公开法》和《公务 员保持清廉行动纲领》等政策法规,设立国家清廉委员会,自1993年起全面实施“阳光运动”。1993年5月27日,韩国国会通过“公职人员财产登记制 度”,规定自总统以下34000多人必须申报财产、1670名高官必须向社会公布财产,1993年8月12日又实行金融实名制度,对匿名存款进行了全面清 查。为了提高政务透明度,韩国政府各部主要官员要定期轮流在媒体上接受公众和有关专家的行政质询。
二、韩国公务员制度的改革方向
近年来,韩国通过制定中长期人力资源开发计划,采取高级公务员团制度、职位公开招聘制度、人事交流制度、小组式编制以及总额劳务费制度等措施,加大公务员 制度改革力度,促进了公务员管理的四个转变,即公务员管理权限由中央集权向自律及责任(权力下放)转变,公务员录用由闭锁型向开放型转变,公务员教育训练(能力建设)由一般行政家(通才)向专门行政家(专才)转变,公务员评价报偿(考核奖励)由年功序列(资历)向成果及能力(业绩和功绩)转变。
(一)制定中长期人力资源开发计划。据中央人事委员会介绍,根据国家总体人力资源需求计划,通过对未来行政需求和政府职能的预测,韩国正在着手研制国家中 长期人力资源开发计划,并根据不同领域、部门以及中央与地方的需求,拟定各级别公务员的适当规模和长期人力开发调整方案。
(二)建立高级公务员团制度。韩国计划从2006年开始建立实行高级公务员团制度。它是指为了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对政府的室、局长级公务员按照本人成绩和 能力实行跨部门人事管理的制度。此项制度的实施,既有利于增强高级公务员的全局意识,提高高级公务员的素质和能力,又有利于密切政府各部门的合作,有效克 服部门利己主义。
(三)推行职位公开招聘制度。职位公开招聘制度是指为了提高政府内人力资源利
用效率,在出现职位空缺时通过政府内公开竞争选拔人才的制度。职位公开招聘的 对象是1—3级(室、局长级)的一般职公务员和别定职公务员(开放型职位除外),这一做法与我国的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相似。韩国还规定各部部长对4级以 下公务员的招聘拥有决定权。
(四)实施人事交流制度。为了合理配置高级公务员资源,改善公务员队伍结构,培养锻炼复合型人才,韩国近年对中央行政部门局长级公务员实行了部门间人事交 流制度。人事交流的职位主要包括:执行相关业务但是政策价值观不同的职位、政策对象和业务范围重复或者相关程度较高的职位、为了完成核心国家政策而需要优 秀人才的职位、由于人力资源缺乏或组织气氛低落而需要新活力的职位。
(五)试行小组式编制管理制度。为了打破以局和科为主、僵化的分层式组织结构,不断提高组织应变能力、创意性及问题解决能力,韩国近年在行政自治部试行了 小组式编制管理制度,将8局45科的人员编制转变为5本部60小组的编制。同时,对行政组织法进行全面修改,加强部门领导的改组权,并赋予部门领导对所属 单位名称、级别的决定权,从而将本部和小组的目标管理与绩效管理连接起来,完善了责任制行政体制。
(六)建立总额劳务费制度。总额劳务费制度是指预算当局只管各部门劳务费预算总额,各部门在劳务费预算内拥有对人员规模和种类(职位、级别和职类)的决定 权,保障机构设置和劳务费的分配权,并对其结果负责。由于下放管理权限,各部门在公务员管理和工资分配上拥有较大的权力,有利于调动部门积极性,从而实现 组织目标和成果的最大化。
(七)完善录用晋升制度。为了适应产业高度化和行政专业化的社会趋势,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效力政府,韩国考虑改编职位结构,将专业技术部门的公务员进一步 分类。在公务员录用上,淡化学历,自2005年起5—7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申请书上废除学历栏,同时,突出能力,减少考试科目,调整应聘年龄及面试方式。韩国近年来将英语考试和公务倾向性测验作为高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主要内容,并积极推行“无背景面试”制度。
(八)改善教育训练和工资制度。韩国以培养具有创造性解决问题能力的领导为目标,利用ActionLearning方法充实教育训练内容,加强教育内容的 专业化,提高教育课程的针对性,并增加投资,进一步提高了教育训练的质量。在改善公务员待遇方面,韩国采取发达国家的民官工资对待原则,确保公务员工资的 适当水平,促使公务员专心工作,从而提高行政工作效率。
三、日本公务员制度
日本于1946年10月颁布了《国家公务员法》,1949年12月颁布了《地方公务员法》。从形式上看,《国家公务员法》同《地方公务员法》是两套法律,而且在公务员管理权限、管理机构、服务范围、职务范围上存在差异,但在诸如考试、任用、工资、培训、考核等管理制度上所实行的原则、方法基本相同。此后,日本政府对公务员法进行了数十次修订补充,形成了比较科学完善的公务员制度。
1.考试录用制度 日本的公务员入口采用竞争考试或选考的方式,录用对象是高中(含)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录用原则是成绩为主。特殊官职,如外交官、税务官、刑务官等,采取特别考试或选考办法加以录用。
2.人事异动制度 日本实行公务员终身雇佣制,一般不进行辞职辞退,为了增加公务员的工作经验和能力,同时防止小集团主义、山头主义的产生,日本采用人事异动制度,使公务员在不同岗位进行轮换。另外,日本奉行工作的集团主义(大部屋主义),如日本的课是工作的基本单位,人数很多,从课长到各个系(相当于我国的科)几十人在一起工作,并且课与课之间很少发生关系,相对独立。这为人事异动提供了有利条件。异动在日本的公务员管理中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是日本公务员管理的一个特色。异动包括5个方面:升任、降任、转任、配置换、并任。我们理解异动是指狭义上的流动,通常不包括升任、降任,主要是转任、配置换、并任。转任与配置换的区别在于是否在同一任命权之内进行,并任则是相当于兼职一类的概念。
3.晋级制度 日本政府公务员的等级森严,职位的晋升也相当严格。总地来说,公务员晋级主要取决于服务年限、工作业绩、实践能力和公众评价等因素。其中服务年限即资历是一个重要的因素,被认为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一个人的工作经验、业务知识水平和组织管理能力。通过I种考试者,一般情况下需要15年才能晋升为课长,经过24年才能晋升为局长,如担任课长后未获继续晋升,在同批录用者晋升时,就要提前退职。通过Ⅱ种考试者一般只能晋升到课长。通过Ⅲ种考试者一般只能晋升到课长辅佐。通过Ⅱ种和Ⅲ种考试的人员,在担任地方派出机构的系长或课长辅佐后,未获继续晋升的,要提前退职。日本公务员法定的退休年龄是60岁,到了退休年龄要自动退休。但当局鼓励提前退职,提前退职的年龄一般在45岁以后。由于没到法定退休年龄,经人事院核准,还可到事业单位和民间企业去就职。
4.工资制度 日本公务员工资由日本人事院的工资局负责管理。《国家公务员法》中有职务分类的规定,但在实际的人事管理过程中,日本并不实行职务分类,而是采用工资表法。国家公务员的工资表分为9种17表,每表都划分了不同的级别,每一级又划分了不同的号次。所有国家公务员每年可定期获升一号工资,在人事考核成绩优良的情况下,另可获特别升一号工资,一般每年获得特别升工资的人员比例为30%。日本现行的公务员工资,是由“基础职务工资+奖励工资”组成的。其中“基础职务工资”又包括“级别工资”和“年功工资”两个部分。“级别工资”和“奖励工资”是随着公务员的职务或职位的变化而发生变动的,“年功工资”每年增加。“奖励工资”基本上按照“基础职务工资×N月(通常为5.2个月)”的惯例平均发放的。日本国家公务员退休时可领取最高达62.7个月的一次性退职金,退休后每月可领取公务员养老保险金和国民养老保险金,如果提前退职,一次性退职金会更多一些。
5.教育培训制度 日本政府始终把公务员的教育培训看作是“国政的根本”和“矗立现代化经济的第一要素”,十分强调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前瞻性,并通过《国家公务员法》、《职员的教育训练》等将教育培训法规化、制度化。供职于各级政府机关的公务员则把工作后的培训当成“立身之本”。二者都能够从不同的利益角度出发,充分认识到教育培训是公务员队伍建设的决定性因素,因而能够主动把握机会,提高培训的效果。
6.奖惩制度 日本公务员的奖励形式有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两种。精神奖励有口头表扬、书面嘉奖、记功、授予荣誉称号和勋章等。物资奖励有发放奖金、提职提薪、赠送贵重物品、享受特别休假和免费出国旅行等。
四、日本公务员制度的改革方向
然日本政府因为有精练、合理、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而被誉为世界上的“尖子政府”,但是近几年来,日本政府仍然没有放慢行政改革的步伐。特别是进入2001年之后,随着新的中央行政机构体系的全面启动,日本行政改革的重点转向了国家公务员制度。前首相桥本龙太郎出任新设的“行政改革大臣”一职不久,就公开宣布了一个关于加快公务员制度改革的日程表,制定并公布了《公务员制度改革大框》(以下简称《大框》),提出了几项重大改革举措,引起了社会舆论的普遍关注。
第一,大幅下放人事管理权限。现行日本政府对公务员的人事管理职能,主要集中于人事院和总务省两大机关。《大框》认为,这种人事管理体制权力高度集中且运作程序僵化,既不利于充分发挥各个行政部门和公务员个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也不利于提高整个行政系统的统一性与效能性,已不适应“行政现代化”的时代要求,应该加以改革。
第二,改革公务员的收入分配方式。日本现行的公务员工资制度,仅仅依靠“职务级别”和“年功积累”来体现收入差别,这是一个典型的“论资排辈型”和“大锅饭型”的分配模式。尤其是“奖励工资”部分,本是作为激励要素而设立的,应当具有相当大的浮动调整空间,但长期以来基本按“基础职务工资”总额的一半平均发放。
第三,建立完善而科学的人事评价机制。《大框》指出,日本公务员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和基本目标,是实行“彻底的能力主义和业绩主义”,在人事评价机制上要做到由传统的“事先管制型”向“事后评价型”的转换。人事评价的内容主要是能力评价和业绩评价两个方面。能力评价将主要考察公务员的政策掌握、知识运用、行政协调、业务处理和环境应变等方面的能力。为促使那些参加工作时间较短、正处于“成长期”的年轻公务员潜在能力的不断提高,可对其单设一项“能力开发程度”的考察指标。《大框》还强调指出,今后在选拔公务员担任管理职务时,必须首先对其是否具有真正的管理能力做出切实而严格的评价,以解决过去相当一部分担任管理职务的公务员并不具备相应管理能力的问题。
第四,加强公务员的退职管理和职业道德教育。在日本,许多中高级官僚在退休之后应聘到与其先前主管业务具有较密切关系的民间企业或公营企业担任管理职务,他们利用原来的资本为现企业服务,人们把这一现象称为“天神下凡”,已直接影响了国民大众对政府和公务员的信任。多年来日本舆论界认为这是一种“权钱交易”的腐败现象,一直进行激烈抨击,日本政府对退休官僚的“再就职”也有诸多规定,但近年来“天神下凡”现象依然愈演愈烈,甚至年轻公务员因眼见晋升无望而加入“下凡”队伍。对此,《大框》指出,必须对公务员的“再就职”行为加以严格限制:课长级以上公务员退休退职后,不论应聘到民间企业还是公营企业就职,必须事先得到主管大臣的批准并对本人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做出详细说明;对退职官僚到企业“再就职”后的活动,应当给以必要的约束和监督;另外,应通过对高级公务员退休年龄的延长(由60岁延至65岁)和公务员退职金发放方式的改革,缩小“天神下凡”的空间。日本政府对公务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也非常重视,2000年国会和政府相继制定
了《公务员伦理法》和《公务员伦理规程》,对公务员与企业之间的工作接触、礼品上缴、个人财产公布等行为作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
第二篇:中外行政制度比较论文
中外行政制度比较论文
关键词:中外;房产制度;土地制度
房地产就是指土地、建筑物及固着在土地、建筑物上不可分离的部分及其附带的各种权益。房地产由于其自己的特点即位置的固定性和不可移动性,在经济学上又称为不动产。
一、国外土地制度
(一)土地所有制形式。
土地私有制,现行土地所有制有三种主要形式,即国家所有、公共所有、个人与法人所有。属于国家所有和地方自治团体所有的土地占国土总面积的35%,属于私有的土地面积占国土总面积的65%,其中,个人所有的土地占57%,法人所有的土地占8%。(二)土地权利的设置。
设所有权、地上权、赁借权三种。后两种权利归属于借地权。(三)土地交易管理制度
1、在城市拥有2000平方米以上土地,市区外拥有5000平方米以上土地的所有者在转移出让土地时必须事前申报,购买价格以公示地价为标准确定;
2、土地交易许可制。在土地投机活动集中、地价上涨过快的地区,县地方政府可以设立“限制区域”。凡就是“限制区域”内土地进行交易及其阶格,必须经县地方政府“许可”。如果私下成交,土地交易合同视为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3、土地交易申报劝告制。如果交易价格过高影响土地利用,县地方政府可以提出劝告,并向地方政府重新申报。如果交易双方不听从劝告,可将其劝告内容公之于众;
4、土地公示法。为了在宏观上管理和调控土地价格,外国制定了地价公示法,这种价格就是一种旨在控制土地的官方价格,增强政府对土地价格的控制能力,为合理进行土地交易提供依据。
二、国外住房政策
住房政策总目标与国民经济发展阶段相适应,与家庭构成以及居住区域的特性相适应,为全体国民提供居住环境良好的住宅。
(一)特点
1、重视住宅管理。外国私房率较高,住宅经济主要由市场机制调节,但就是政府仍然比较重视对住宅的管理。政府的建设省及下属住宅局对全国住宅建设实行政策,法令、计划、设计、资金、生产、技术一体化管理。
2、政府大力资助住宅建设。国外政府为住宅的建设开辟了多种集资渠道,提供住宅补贴就是其住宅政策的核心。此外,政府还为一些住宅建设机构提供担保,由这些机构发行债券,以筹集住宅建设资金。
3、重视住宅建设的立法。为了保证住宅建设的发展,国外政府制定了众多的有关住宅的法令、法规,形成了比较完备的住宅法律体系。这些法律按其不同性质,大体上可分为两类:一类就是政府制定的住宅建设的政策与计划,以及有关机构组织的立法依据;另一类就是对住宅建设和交易的全过程规定的具体规范和标准。
三、国外住宅市场的产业化
(一)定制服务。
技术发展使住宅产业化成为现实,薄板钢骨体系的运用使房屋开发由现场建造向工厂大规模制造转变,开发商可普遍提供定制服务。(二)部分别墅开发商功能角色转变。
开发商拿地后只需做好规划和景观,将地分割后出售给住户,由住户网上定制所需别墅风格,再由工厂制做好装配件后运至现场装配房屋,建造及维护均由工厂负责。(三)环保节能、绿色建材、智能技术、生态住宅成为潮流。
反观中国,土地与房屋的所有权并不一致。房屋可以属于你自己,可就是土地永远也不属于你。国家宪法明确规定,在符合公共利益的情况下,可以对土地进行征用,并给房屋所有者一定补偿(法律条款写得不太对,但大意如此)。而且房屋的产权只能归个人所有70年,70年以后国家可以将房屋收回。说白了,房子不过就是暂时租给你的,与次相对,美国的房产土地归私人所有,而英国土地的使用期限为999年。另外在中国银行按揭贷款合同的风险与收益根本就不对称,可以说就是一个对消费者极为不利的合同。按下关于一些收费的细节不提,我来谈一谈对我们按揭购房者影响巨大的利率问题。在发达国家,房地产贷款利率分为两种,一种就是固定按揭利率,一种就是浮动贷款利率。我想这个不需要我多做解释。问题在于,在美国,大多数的私人购房者都以固定按揭利率来贷款买房。虽然在低利率的时候需要多付一些利息,但就是在高利率的时候却可以规避风险。这样做的最大好处,就是能提前知道自己未来的财务负担,并能判断自己就是否能够购买。一般来说,这样的贷款以10年一期,10年以后必须重新商定利率条件。这样实际上也减少了贷款者的风险。反观国内,绝大多数贷款都就是以浮动利率的形式出现的。当前的低利率使很多的年轻人尝到了甜头,他们以比较低的利率买到了房子,提前开始享受有家的乐趣。可就是,这些享受就是有代价的。一旦利率上升,由于本来借款利率较低,他们的每月还款额就会急剧上升。对于一次性或者已经付清房款的人来讲,最大的缺陷就是,中国的房产市场缺乏兑现房产价值的渠道。也就就是说,对于大多数老百姓来讲,无论你的房产怎么升值,你的房产的价值永远也兑现不了,只就是纸上富贵而已。与此相对,房产价格飙升,那么相应的房屋支出反而增加。也就就是说,你的房屋永远就是你的负债而不就是资产?
国外独特的房地产制度,就是根据当地的具体条件,在长年实践中逐步形成的;很多具体细节,个人认为,最值得我们借鉴的,就是国外以“自住为主”的房地产大政方针,因为我们同样也缺乏可利用的土地资源。这一面镜子,可以对照一下我们的现行房地产理论,找出改革的重点,突出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第三篇:外国文学类论文
编织联络善的暗号
——读《夏洛的网》
说到外国文学经典,脑海中过电影般闪过许多在文学史上举足轻重的书名,然而仔细一考虑,真正在脑海中闪现的竟是一部童话。是的,《夏洛的网》是一部经久不衰的童话故事。然而我觉得,童话故事只是一个美好事物的代名词,它不仅适合于孩子,更适合与那些远离童年了的人们。作者怀特用柔韧无比的蜘蛛丝编织了一张爱的大网,讲述了一个关于善良弱者之间的相互扶持,关于友情和承诺,关于生命本身的童话故事。《夏洛的网》所讲述的故事主要是围绕一个叫韦伯的小猪展开的。由于芬儿这个小主人的善良和纯真,瘦弱的小猪韦伯得以存活,并住进了一个农场里。这个农场是一个家禽家畜的大家庭,在这里,有牛羊马匹,有一对老实的鹅,有可爱的老鼠,还有善良的蜘蛛夏洛。夏洛在这个大家庭里一直是不受欢迎的“可怕的东西”,只有小猪韦伯把她当朋友。威伯非常崇拜聪明的夏洛,它甚至学蜘蛛的样子的结网。但夏洛并没有取笑威伯,她很喜欢它那股好学的憨劲儿。当得知朋友将要被人宰杀的时候,她苦思冥想想让小猪看到冬天的雪,并对小猪许下了承诺,她说服老鼠为她找来一些美好的字,努力为小猪织出带着这些字的网以此引起人们对小猪的关注。当人们前往观看时,夏洛自己却躲起来,让所有的目光都落在小猪身上。即使她怀孕了,她最后还是跟着小猪去了游园的比赛现场,通过织出带着赞美小猪的字样的网来帮助小猪赢了比赛。因此,小猪博得了主人和人们的疼惜,于是他活着看到下一个冬天的雪。可是夏洛最终献出了自己的生命。
“一头猪,特别是一头小瘦猪,它的生命就真的那么没有价值吗?”在《夏洛的网》的经典开篇里,怀特让小女孩芬提出了这个经典的问题。于是我们可以看到,在作者怀特编织的这个童话世界里,他保留了一分对生命本身的赞美与眷恋。这是一部描写友谊和奉献的书,然而与此同时,他非常严肃地讨论了生命的价值和死亡的命题。也许我们真的不应该去讨论生命价值的大小,就像故事里的小女孩芬说的那样,在关乎生死的问题上,我们如何去控制自己,在面对一个生命的时候,我们又如何主观的去衡量它价值的大小呢?拯救一只小猪的意义或许真的不在于这只小猪本身吧。
令我感到有趣的是这个故事里的动物们。虽然傻傻呆呆却拥有一颗善良内心的小猪韦伯,因为友情与承诺而编织生命之网的夏洛,又脏又自私但是却为了小猪冒着危险四处奔走寻找美好文字的老鼠,还有那匹可爱的马。在故事的一开始,马儿对蜘蛛夏洛是恐惧的,甚至在见到夏洛时会晕倒。而在故事的最后,注视着夏洛子女的降生马儿竟然毫不惧怕。这种对周围人潜移默化的善的改变或许是最值得我们欣慰的吧。
故事的主线其实就是小猪给予夏洛同情与友情,于是夏洛帮助小猪逃离被杀的命运,在夏洛死后小猪又费尽心机的保住了夏洛的孩子们。这种循环是我们喜于乐见的吧。
我比较在意的一个细节是,夏洛死后她的孩子们出生了,一个个迫不及待的想要离开农场,随风去外面的世界看看。然而令人欣慰的是终究还是有3只小蜘蛛愿意留下来,留在这个农场中听听他们妈妈的故事。我希望这种延续性不仅是生命的传递,同时也是善良、友情、承诺的传递。张炜在《柏慧》里提出了一个引起争议的看法,认为世界上所有的好人可能过去都是一个族里的,具有某种血缘的联系,后来因为某种原因失散在世界各地。或许听起来有些荒谬,但是仔细想想又不无道理。我想补充的是:这些好人们在联络的时候,会相互间说一些暗号,而 “夏洛的网”就是暗号之一。这个暗号唤醒了沉睡在人们甚至是农场动物们心中的人性闪光点,让一些我们眼中的弱者们能够相互扶持相互帮助,从而一代一代的延续下去,续写对生命本身的赞美与眷恋。
有意思的是,这本书恰好写了一个在一年中发生的故事。农场的四季,如人生四个阶段,悲欢尽在其中,浓墨淡彩,随情节的开阖而变化。最后,繁华和喧闹终于收场,悲剧和戏剧都已过去,只留下平淡的却无尽的人生。即使是在脱离了童年的现在,即使是已读完《夏洛的网》之后很久,我依然希望小猪韦伯能够盼来它的下一个春天,一个充满希望的春天,和农场里的其他动物以及夏洛的子女们继续向我们讲述了这个关于善良弱者之间的相互扶持、关于友情和承诺、关于生命本身的《夏洛的网》的故事。
第四篇:外国音乐欣赏论文
外国音乐欣赏论文
编号:120 姓名:李初 班级: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建筑学1501班
一、欧洲古典音乐简介
欧洲古典音乐是一种文化现象,是欧洲文化的结晶,它包括交响乐、管弦乐、歌剧、协奏曲、器乐独奏等。欣赏欧洲古典音乐可以培养对音乐的兴趣和爱好,全面提高人的素质和审美能力。欧洲古典的创作背景一般可分为巴洛克、古典主义、浪漫主义和民族乐派、近代主义乐派四个时期。情感欣赏是进一步的古典音乐欣赏,也就是通过感受音乐的各要素,体验、理解音乐的情感,在欣赏过程中,对音乐的节奏、旋律和声、音色、力度、速度、调式、曲式、织体加以了解分析,节奏常被比喻为音乐的骨架,节奏是音乐中重拍弱拍的周期性,有规律的重复进行,基本的节奏所表现的音乐风格我们应该要了解,如慢
三、慢四一般表现抒情、优美,圆舞(快三)表活泼,进行曲表现有力量等;旋律也称曲调,高低起伏的音乐按一定的节奏有秩序地横向组织起来,我们在欣赏音乐的过程中思想一定要跟着旋律走,基本的感觉一定要找到,如水平进行时表现的是柔和和优美、宁静、级进和跳进时就是主题推向高潮,下行一般表现激烈转为平静;和声也称和弦的运用,一般欧洲古典音乐都是多声部的音乐,如果说旋律是横向进行,和声就是纵向进行的,如此以来,音乐就丰满起来,也有了气势;音乐力度、速度等这些要素我们可以适当学习一些音乐常识得以掌握,欧洲古典音乐作品的曲式、和声、织体是十分规范严谨的,我们可以运用这些知识去体验理解,再加上兴趣进入欧洲的古典音乐情感的欣赏也是不难实现的。
二、我感兴趣的乐曲及其作者
在诸多欧洲古典乐曲中,也许是传言中的听了莫扎特的作品智商普遍提高的莫扎特效应的原因吧,我选择了欣赏莫扎特的一些作品,而在这些作品中,我选择了知名度较高的g小调第四十号交响曲。
沃尔夫冈·阿玛多伊斯·莫扎特(Wolfgang Amadeus Mozart,1756年1月27日-1791年12月5日),出生于神圣罗马帝国时期的萨尔兹堡。欧洲古典主义音乐作曲家。
1760年,莫扎特开始学习作曲。1763年至1773年,莫扎特随父亲列奥波尔得·莫扎特在欧洲各国进行旅行演出。1781年,莫扎特到维也纳开始10年的创作生涯。1791年12月5日0时55分,莫扎特逝世,享年35岁,死因不明。
莫扎特留下的重要作品总括当时所有的音乐类型。他谱出的协奏曲、交响曲、奏鸣曲、小夜曲、嬉游曲后来成为古典音乐的主要形式。
莫扎特善于把艺术中美好的东西和渗透生活的深刻性结合起来,再把强大的力量、直率的气质和刚毅的意志以及现实意义的感觉结合。其作品具有古典乐派的严谨,对称的特点以外,还具有其自身的特点。在他的艺术歌曲中,令人称道的是诗与音乐完美的结合,贯穿了他的创作时期的始终,因此也体现出不同时期的艺术特征和创作特点。他的音乐作品主题完整,有着鲜明的轮廓,细小的结构单位之间也有精致的、动机的联系。
作为维也纳古典乐派的代表之一,其大量作品涉及各种体裁,其音乐博采德、奥、意、法诸国精华,风格典雅,感情真挚,朝气明快。后期的作品,内容和形式完美统一。钢琴协奏曲是莫扎特作品的重要组成部分,他的作品富于创新精神,思维活跃。他的小提琴协奏曲美妙动听、晶莹剔透、充满幽默感。
莫扎特的作品主要包括钢琴奏鸣曲、钢琴协奏曲、交响曲、歌剧等。在这其中,莫扎特的钢琴奏鸣曲欢愉畅快、旋律优美、合声简洁、情绪明朗乐观,洋溢着青春活力,仿佛让人进入了一个无忧的世界。如《A大调第十一号钢琴奏鸣曲》(K.331)中的第三乐章《土耳其进行曲》,其主题简洁而极其节奏化。八分音符均整一贯的节奏,加上十六分音符来提高活泼感,全曲表现出一种带有童贞般的单纯。莫扎特在钢琴协奏曲中更多强调的是明暗法而不是对位法。在他的钢琴协奏曲中,富有创作精神并且思维活跃,也是其器乐协奏曲的精华,齐奏声部和独奏声部的和谐平衡达到完美的境界。从莫扎特最后一首钢琴协奏曲《降B大调第二十七号钢琴协奏曲》(K.595)中可以感觉到有种“与世辞别”的性质,但是在这种与优美、深远的钢琴协奏曲的“告别”之中,它显得豁达而超然。在交响曲方面,莫扎特重视各乐章之间以及乐章中的主题之间的对比性,自然流畅的旋律和精致复杂的技巧引人入胜。因受到不同风格的影响而带有模仿不同风格的痕迹。《g小调第四十号交响曲》是莫扎特写过的最阴沉、最豪放、最狂暴的一部作品。这部交响曲的所有乐章都是抒情性的,它的基调就是抒情加上悲怆,同时又充斥着愤懑激昂,倾诉了作曲家的哀怨、生活的无奈。而莫扎特所作的歌剧朴素、生动、有力,内容与形式达到高度完美的统一。《费加罗的婚姻》是莫扎特最具代表性的歌剧之一,莫扎特充分运用各种艺术手法,巧妙地使用音乐形式,使音乐与戏剧的高度融合。
三、对莫扎特作品的欣赏
g小调是莫扎特音乐中世人最熟悉也最珍爱的,而g小调第四十号交响曲更是其中的佼佼者,成为了超越了一切时代的纯音乐典范、整个音乐史上真正完美的杰作之一。很多人听到这首曲子的时候,它是作为流行曲《不想长大》的前奏部分出现的,这首g小调第四十号交响曲可以说是在莫扎特的众多作品中我最为熟悉的一部。
通过查询资料我了解到,莫扎特的创作是在难以想象的困境中完成的,当时作曲家的妻子患病,没有钱买药,饥饿的孩子没有面包。莫扎特在纸上写的首先不是乐谱,而是乞求借债的信件。正是在这种困窘悲愤的状况下,天才作曲家写下了他的最后三部交响曲。其中《g小调第四十号交响曲》用了两个星期的时间。同时,莫扎特将曲调定为他很少使用的象征伤感和痛苦的g小调。这是一部最阴沉,但也是莫扎特写过的最豪放、最狂暴的作品。这部交响曲的所有乐章都是抒情性的,它的基调就是抒情风格加上悲怆气氛,同时又充满着悲愤激昂的精神,这部作品倾诉了作曲家的哀怨之情,但这并不是作曲家当时贫寒生活的直接反映,而是深深地凝聚了一个贫困作曲家的生活体验,是他一生中所有悲惨遭遇和挫折的集中体现,是莫扎特含着泪水的微笑。
在首乐章刚出来的时候就能感受到用中提琴和小提琴营造的这种悲切,层层不折,一波接一波的音符,表现出一种愁苦压抑,急于发泄又找不到出口的感觉,用不安的节奏轻轻地敲击着。当音乐逐渐转为舒展流畅的音调时,另一个乐章就呼之欲出了,感觉好像总处于一种不可解脱的痛苦压抑之中,这也许为这部交响曲奠定了悲凉的基调吧。然后又一个全面乐段的重复出现,强弱音的巨大起伏表现出了一种冲出痛苦的气势,很快有了一个微小的停顿,转入了一段安静的旋律,那精雕细琢的音符闪现着莫扎特原本乐观开朗的性格。但这点明快的气息没持续多久,感觉音乐有了一片不和谐的骤变,音乐变得越来越紧张,痛苦急促的气息到处撞击,仿佛不曾有一颗的稳定与安宁。又迎来了一个缓解的小间歇,有一点明朗,抒情,互为补充,映照出一线温柔亲切的光亮,就像莫扎特那个既清苦又温暖的家庭。断续的节奏和一些微小的休止也为这部交响曲投下了一片阴影。情绪转为热烈激昂,却丝毫没有小步舞曲的那种温文尔雅,在压抑的g小调中不断攀升,直到最高点才发出音乐最痛彻伤感的泪花。这一串明亮的音符就像最耀眼的光线突然让我心境开朗,自然是感到无比的开心和快乐,可能也象征着莫扎特那种开朗的天性吧,而后却又一串感觉隐含痛苦挣扎的音符,尽管此时的旋律较为柔婉,却掩不过音乐中淡淡的哀愁。闭上眼睛,仿佛就能看见莫扎特那双蓝色的大眼睛饱含泪水,却又坚强纯真地微笑着。又一串激奋有力的音符,仿佛看到他在片刻的平稳中获得了片刻的安慰,柔和中突然有了一个急速激昂的高潮,这种性质更加凸显了他的坚定,直到最后,这汹涌的音潮像是莫扎特迈着急速坚定的步伐,面向人生的种种苦难前进。音乐中洋溢着作曲家奋进不屈的勇气,结尾处辉煌而振奋,仿佛在告诉我们,不管人生的道路有多艰难,一定要勇敢前进!
第五篇:外国音乐欣赏论文
西方音乐风格嬗变的人文解读
摘要:西方音乐是人类音乐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指欧洲的音乐。由于欧洲历史上统治阶层比较重视音乐,因此许多音乐家都得到资助和保护,发展出比较完善的音乐理论。目前西方的音乐理论在全世界的音乐界占有主导地位,欧洲音乐界发展的记谱法和作曲的程式得到世界的公认。而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政权更迭,国家兴衰,沧海桑田,西方音乐也因社会、宗教、政治、文化、地理、作者个性等因素经历了多次转变,西方音乐史大概分为这么七个时期:古希腊罗马时期的音乐、中世纪时期的音乐、文艺复兴时期的音乐、巴洛克音乐、古典主义音乐、浪漫音乐、现代主义音乐。下面本文将就上述人文因素展开介绍各个时期的西方音乐风格特征。
关键词:西方音乐 时期 人文解读
文学以智性的方式触及我们,油画唤起我们活生生的情感,而音乐则唤起了我们心灵的全部激情。音乐是一个人类永恒的话题,它从何而来我们不得而知,但它伴随人类从古至今。而作为人类音乐文化重要组成部分的西方音乐,在全世界的音乐界占有主导地位,欧洲音乐界发展的记谱法和作曲的程式得到世界的公认。下面本文就西方音乐的八个时期展开介绍,分别是古希腊罗马时期的音乐、中世纪时期的音乐、文艺复兴时期的音乐、巴洛克音乐、古典主义音乐、浪漫音乐、现代主义音乐。
一、古希腊罗马时期的音乐(公元前3200年—公元400年)西方音乐的历史发展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罗马。古希腊是西方文明的摇篮,是欧洲最早创造文明的国家。古希腊的文明史发源于爱琴文明。约公元前2000年左右,希腊人开始在巴尔干半岛南端定居,从公元前16世纪上半叶逐渐形成一些奴隶占有制国家,出现了迈锡尼文明。
古希腊在文学、建筑、雕塑、哲学等方面的辉煌成就早已为人们所仰慕。但相比之下,音乐对于古希腊人来说更重要。遗憾的是,音乐方面有许多资料没能存留下来。我们今天对古希腊音乐方面的了解主要通过两种渠道:一是通过神话传说来了解,第二是从一些文字记载、绘画、浮雕等历史遗迹上了解到的。有资料统计这一阶段残存下来的乐谱还不到10件,但是从残存下来的雕塑等诸多文化遗产可以看出曾经存在过的辉煌与成就,古希腊的大哲学家都曾对音乐进行过
讨论与研究,这被后人视为西方音乐之源。古代希腊音乐的最初历史与其对神的崇拜、同神话和传说交织在一起。神话是古希腊艺术的丰富土壤,在古希腊神话中音乐是极富魅力的。阿波罗不仅是太阳神,也主管音乐。半神半人的底比斯国王安菲翁用琴声的魔力修筑了底比斯城堡。色雷斯的歌手奥尔菲斯以音乐的魅力拯救出地狱中的妻子尤丽狄茜,后又得而复失。这个故事体现出古希腊神话的人性特征,它被近百次地谱写成歌剧。缪斯(Muses)是分别掌管文艺和科学的九位女神的统称,而“音乐”(music)一词还是由缪斯演化来的,足见在古希腊人眼中,音乐是与人类追求真和美的活动密切相关的。同时,古希腊也是管弦音乐的源头。虽然古希腊音乐以声乐为主,但乐器仍引起古希腊人的强烈兴趣。在开放的社会环境下,他们用不同音色的乐器演奏乐曲,赋予其以丰富的色调。西方最早的弦乐器是里拉琴(Lyre),又称诗琴。神话中的众神的使者赫耳墨斯在龟壳上蒙上牛皮,支起两只羚羊角,架横木拉起琴弦便发明了里拉琴。古希腊的管乐器是阿夫洛斯管(Aulos),一种芦管制成的单管或双管的竖笛。里拉琴多用于独唱伴奏,史诗弹唱,它是祭祀阿波罗仪式中的主要乐器。而在崇拜酒神的仪式中,及后来的酒神合唱和雅典悲剧合唱中,阿夫洛斯都是重要乐器。在西方现代文化观念中,里拉琴和崇拜阿波罗的音乐与阿夫洛斯和崇拜酒神的音乐,已成为相互对立性格的两大类音乐的象征。前者平静而节制,后者狂喜、放纵。
公元前146年古罗马征服了希腊,咕罗马征服者将征服的大量塑像、浮雕和作为奴隶的舞蹈音乐艺人输入古罗马。古罗马人吸收同化于古希腊及希腊化东方的音乐文化。遗憾的是,古罗马并没有把希腊音乐中全民的、健康的东西继承下来,而是发展了音乐中娱乐、消遣、外观宏大的特征,这不能不说是文明的一种倒退。古罗马音乐走下了祭坛,成为大众的音乐。这个庞大的帝国充满着攻击性,对内时刻镇压奴隶,对外频繁军事扩张,庞大的军队中,一支军乐队显得格外重要。古罗马统治阶级豢养了庞大的军乐队,以炫耀军威,鼓舞士气;贵族们为了炫耀,组建私人奴隶乐队,在杂技和戏剧表演中,庞大的歌队和乐队人数有时甚至超过观众。
二、中世纪时期的音乐(公元476年—1300年)
公元476年罗马帝国瓦解后,希腊、罗马文明变趋衰微。日耳曼人统治欧洲西半部,历史上称为“黑暗时期”,也就是“中世纪时期”。它既是整个西方文明的基础时期,又是西方音乐艺术的构成时期,特别是中世纪基督教文化的迅速发展对音乐、文学、绘画等艺术文化有着深远的影响,因此中世纪文化又被称为“基督文化”。教会是当时人们的生活重心,具有政治、经济、文化的重要地位,艺术家在宗教中生存,因此当时艺术与宗教息息相关。中世纪很多的音乐家都来自与寺院,他们在寺院中从事教士和神父等工作,同时他们参加集体的音乐活动,学习音乐艺术理论,对音乐进行系统的整理,研究。在调式理论,复调地位,乐器演奏法,记谱法等方面创立了完整的宗教音乐体系,为西方专业音乐文化的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
在西方重要的音乐文化遗产中,最能代表早期中世纪音乐风格的音乐体裁就是“格列高利圣咏”。它是西方艺术音乐发展的源泉。该圣咏因罗马教皇“格列高利一世”而得名。公元六世纪,各地的教会音乐并不统一,格列高利一世实行集权制,统一了天主教礼拜仪式,改革宗教音乐。它收集原由的教会圣歌着成《对唱歌集》一书。并要求各地天主教会予以采用,使其浸透剑宗教礼仪的每一个角落。他利用这种旋律冷静、超脱、毫尢私心杂欲的宗教经文歌曲来加强自身统治阶层的力量。作为西方中世纪宗教音乐早期发展的丰体,格列高利圣咏可说足沃十一片。它推动了音乐理论和记谱法的研究,四线谱就是在那个时代发明的,为复调音乐的兴起和发展奠定了基础,为音乐学校的建立创造了条件,即便是现代调式体系也都是以格列高利圣咏的调式为基础的。直到今天,在天主教会中格列高利圣咏仍常常被采用。
三、文艺复兴时期的音乐(公元1450-1600年)
西方的文艺复兴是指14世纪末在意大利各城市兴起,以后扩展到西欧各国,于16世纪在欧洲盛行的一场思想文化运动,带来一段科学与艺术革命的时期,揭开了现代欧洲历史的序幕。文艺复兴时期的音乐艺术:一方面,是出于当时的思想家和艺术家们都认为自己是再复兴古希腊和古罗马文化;另一方面,他们要求摆脱宗教禁欲的束缚,在关心灵魂得救的同时,也向往世俗的享受。于是此时的音乐开始从显贵气派转向大众化;从宗教感情转向崇尚理性和追求人性的发展,强调直接可感的人的心境和感情的表达,与具有神秘、抽象、禁锢感情等因素的中世纪艺术风尚相对立。
文艺复兴时期是复调音乐的黄金时代,声乐复调创作是这个时期音乐形式的代表,以合唱最为突出;16世纪的文艺复兴时期出现了独立发展的器乐剧体裁;音乐创作中心为15世纪的尼德兰和16世纪的意大利;音乐日益趋向世俗化和专业化发展,宗教音乐和世俗音乐的分野比较含混模糊;音乐创作手法、体裁的运用和协作的规范趋于标准化,亦出现民族性和地域性的特点;情感表现的特点是静态的、一元化的,但值得注意的是戏剧性的二元对立的因素也在酝酿当中。
可以说文艺复兴时期音乐的特征可以用歌剧的诞生作为一个总结。歌剧的体裁、内容的自由化、感性化正是文艺复兴时期文化倾向的写照,同时,歌剧的复调性、主调性、加上歌剧内容的故事性和艺术性,正是文艺复兴时期音乐风格变化的真实写照。
四、巴洛克时代(公元1600年—1750年)
这是欧洲从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过渡的时期,君主国家走向繁荣,宫廷的权力和财力扩大,统治者热衷于扶持艺术,宫廷音乐和沙龙音乐盛行,为贵族服务的音乐显示出豪华和娇柔的气息,刻意修饰成为风尚。但是音乐家自己生活在人民中间,他们的社会地位是十分低下的,所创作的音乐也表现普通老百姓的悲惨遭遇,富于感情,体现了音乐家对客观世界的感受和态度。文艺复兴晚期出现的歌剧音乐体裁,在巴洛克时期得到了巨大的发展。巴洛克时期的音乐几乎都是围绕歌剧这个大主题展开的。
通常来说,巴洛克音乐有如下一些特色——它的节奏特别强烈、活跃,短促而律动;旋律精致、跳跃且持续不断;采用多旋律、复音音乐的复调法;作曲家普遍强调作品的情感起伏,以至于音乐的速度、力度变化很是被看重;曲目的调性也从文艺复兴时期单一而保守的教会调式发展为采用大小调形式。同时西洋管弦乐器也在巴洛克时期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小提琴的出现、拨弦古钢琴的成形都为巴洛克音乐提供了更丰富的表现力;其他乐器的发展也使得某些特定风格的巴洛克音乐其配器得以朝着多元化、大规模的方向发展。不过像管风琴、羽管健琴、维奥尔琴这类颇具历史的古乐器依然被广泛使用。在音乐表现形式方面,由于皇室以及贵族对音乐的需求,促使许多巴洛克音乐家开拓出很多新的音乐表现形式。虽然巴洛克时期的歌剧曾被一些专家批评为“矫揉造作”,但不可否认的是这成为了此后歌剧发展的一个基础。声乐领域的其他表现形式还有神剧、经文歌、清唱剧、受难曲和弥撒曲等,这些都是带有强烈宗教色彩的。由此可见在巴洛克时期,宗教音乐在西洋音乐中依然占有很大的分量。巴洛克时期的器乐曲发展很迅速,出现了大协奏曲、独奏协奏曲、管弦乐组曲、各种舞曲、前奏曲、幻想曲、托卡塔、赋格和奏鸣曲等诸多表现形式。其中很大一部分通过发展、演变,从而成为了后来更为成熟的形式。
五、古典主义音乐(公元1730年-1820年)
古典主义的萌芽,发生在巴罗克时代的意大利。后来由于在维也纳出现了海顿、莫扎特和贝多芬三人,借此古典主义音乐便得以形成。因此,音乐方面的“古典乐派”实际上指的是“维也纳古典乐派”。古典主义艺术,首先发生在文艺领域中,它以恢复希腊、罗马的古典艺术为目的,注重形式上的匀称和谐调,主要放眼于追求客观的美。音乐从教堂走入宫廷,并逐步走向社会走向民众。旋律不再采用巴洛克时期连绵不断扩充的音型,而是是短小的二四小节为基本单位而形成的方整型乐句,音乐呈现简单、优美、动听的特质。古典乐派的主要成就在器乐方面,合唱作品相对不那么突出,但音乐上的特征是一致的。在表现时的要求
也相同。古典时期的合唱作品谨慎地使用渐快和渐慢,速度标记是名副其实的,不能随意改动。渐强和渐弱的使用较多,但多数在一个音量等级之间。重复的乐段或乐句,如果初现时较弱,重复时必然较强,这是一条不成文的规律。不协和和弦予以解决的进行,明确的终止式,大、小调式的转换和远近关系调的转移都充分利用来表达内容,和声的功能作用成为主要的推动力。但是,古典时期音乐的感情仍然比较内省,表演时切忌过分夸张,这些作品结构清晰,段落分明,表现上含蓄,主要运用对比性手法表现矛盾冲突或者戏剧性题材,无论内容和情绪都应该是明确清楚的。
六、浪漫时期的音乐(公元1820年—1900年)
从19世纪初到20世纪初通常被称为浪漫主义音乐时期。它在政治上反对封建专制,在艺术上与古典主义相对立,属于资本主义上升时期的一种意识形态十八世纪末年,随着浪漫主义思潮在欧洲文坛的勃兴,浪漫主义这一术语就用得非常流行了,并且在一七九八年法兰西学别的创作方法的名称。此音乐最早在德国和奥地利兴起,它与古典音乐有着体裁形式,作曲技法的继承关系,然而从贝多芬延伸到瓦格纳,音乐创作和音乐表演都呈现“护展”,有调性的旋律和声、复调,配器的写作扩展到极限,尤其足管弦乐的创作。和声应用变得更加丰高多彩,和弦及连接愈来愈复杂,音乐内容反映的面广泛,作曲家主观体验作感受的思想情感有了充分表现,浪漫主义作曲家普遍重视音乐与文学的结合,热衷于与标题音乐、浪漫主义音乐在欧洲的兴起和发展有重大的社会意义和历史意义,积极而有力地推动着西方音乐文化向纵深发展。
浪漫主义音乐与古典主义音乐所不同的是,它承袭古典乐派作曲家的传统,在此基础上也有了新的探索。如强调音乐要与诗歌、戏剧、绘画等音乐以外的其他艺术相结合,提倡一种综合艺术;提倡标题音乐;强调个人主观感觉的表现,作品常常带有自传的色彩;作品富于幻想性,描写大自然的作品很多,因为大自然很平静,没有矛盾,是理想的境界;重视戏剧,研究民族、民间的音乐文学,从中吸取营养,作品具有民族特色。在艺术形式和表现手法上,是继承古典乐派,但内容上却有很大的差异,夸张的手法也使用的特别多。在音乐形式上,它突破了古典音乐均衡完整的形式结构的限制,有更大的自由性。单乐章题材的器乐曲繁多,主要是器乐小品,如即兴曲、夜曲、练习曲、叙事曲、幻想曲、前奏曲、无词曲以及各种舞曲——玛祖卡、圆舞曲、波尔卡等。在众多的器乐小品中,钢琴小品居多。声乐的作品中出现了大量的艺术歌曲,并将诸多的声乐小品串联起来形成套曲,如舒伯特《美丽的磨坊女》、《冬之旅》等,就是浪漫主义音乐派创新的艺术题材。和声是表现浪漫主义色彩的重要工具,不谐和音的扩大和自由使用,7和弦和9和弦以及半音法和转调在乐曲里的经常出现,扩大了和声范围
及表现功,增强了和声的色彩。作曲家创立了多乐章的标题交想曲和单乐章的标题交响诗,这是浪漫主义音乐的重要的形式。
七、现代主义音乐(公元1900年至今)
泛指19世纪末20世纪初印象主义音乐以后,直到今天的全部西方专业音乐创作。然而,由于在近90年的时间里,西方音乐的风格、流派十分繁杂,演变也非常剧烈;从历史风格的范畴而言,现代音乐特指20世纪中所创作的有特殊风格的作品,并非指所有写于20世纪的作品。因为某些作曲家(如С.В.拉赫玛尼诺夫、J.西贝柳斯等)虽然也在20世纪写下了不少重要的作品,但从总体风格上看,他们仍属于19世纪的浪漫主义音乐。和浪漫主义及其以前的西方传统音乐相比,现代音乐不仅有了非常大的变化,而且风格也十分多样化。在现代的经济、政治、科学以及其他艺术思潮的影响下,在音乐艺术本身内在规律的作用下,西方传统音乐的基本法则相继被一一打破了;在这个过程中,由于各个作曲家所采纳的途径、手段不同,因而流派之间、作曲家之间以及作品之间都呈现出比历史上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复杂的面貌。在以往的历史时期中,总有一种占统治地位的主要音乐风格,而在20世纪中,几种不同的、甚至相对立的音乐思潮平行发展的现象是屡见不鲜的。音乐风格的变迁决定了音乐内部各个组成要素的创新。在音高、节奏、音色、力度、组织结构法等各个方面,现代音乐都作了前所未有的突破。这一方面形成了现代音乐本身的主要音响特征,另一方面音乐的表现范围也空前扩大了。作曲家获得了更多、更丰富的创作手段,但是由于这些技法常常越出了人们的听觉习惯和熟悉的音乐思维的范畴,听众与现代音乐之间常常出现深刻的隔阂。
20世纪初,法国出现了德彪西、拉威尔的印象主义音乐;奥地利作曲家勋伯格于1909年完成了第一首无调性钢琴作品。1912年在伦敦首演,引起评论界激烈反对。由于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影响,新音乐试验的温度有所下降,但还是继续出现了勋伯格的十二音体系(1923)、瓦雷兹的实验性作品和哈巴的微分音音乐等。1945年以后,各种流派和风格的实验音乐又时兴了起来,勋伯格的无调性十二音音乐发展成了序列音乐,从当初很少有人接受它,到现在被普遍采纳。斯特拉文斯基在节奏方面的创新,也有了进一步的发展。有的作品不再具有强弱规则交替的节奏形式,甚至把节奏从小节线所谓的“束缚”下解放出来。音色和音响成了音乐表现的主要手段。无论在人声还是在乐器使用方面,都有很多新的探索。不仅如此,还对开发新的音源显示出浓厚的兴趣。20世纪10、20年代试验过的噪音音乐,原本是以失败告终,现在又死灰复燃。借助于新的技术条件,出现了具体音乐、电子音乐,还有偶然音乐、直觉音乐、空间音乐、概念音乐等等,确有令人眼花缭乱之感。很多作品已经没有传统意义上的旋律、节奏、和声,也有的作品主要不再由乐音所组成。与此同时,民族风格不再受到重视;但在形形色色的新音乐创作中,也有作曲家基本上仍按传统的风格进行写作。大约从20世纪70年代起,音乐的发展虽然呈多元化的态势,没有哪一种风格占据中心位置,但新的音乐实验的高潮过去了。进入近现代之后,文化趋向于多元化,人们也不拘泥于某一种音乐体裁或者形式,而是更多地自由选择自己所喜爱的音乐体裁。而且,20世纪至今,许许多多不同风格的音乐体裁在世界范围内出现,通过信息的发展,使得西方音乐艺术不再局限于西方,而是扩展到了全世界。
漫长人类发展长河,总有音乐相伴,不同时期不同的音乐风格正反映了其时代人类社会特征。音乐用它独特的魅力与力量为我们带来希望和欢愉,故而总有些音乐历经世纪,洗尽铅华,却依旧为人喜爱,这也算是一种文化传承。
参考文献
[1]王娜.论西方音乐发展简史.剑南文学 2011,3:78-78 [2]何巍.浅谈西方各个时期的音乐风格及其在手风琴作品中的体现.时代文学 2009(19):125-126 [3]李嵬.西方音乐的魅力—以西方三个主要时期的钢琴作品为例.大舞台 2011(10):42-42 [4]董清君.20世纪西方音乐中创新因素的体现.教育艺术 2011(1):36-37 [5]朱敬修.西方音乐风格演变的内涵辨析.交响—西安音乐学院学报(季刊)1998(4):34-35 [6]何畔.文艺复兴时期西方音乐文化之演变.攀枝花学院学报2011,28(4):53-54 [7]胡水欣.基督教对西方音乐发展的影响.经济与社会发展 2006,4(11):178-180 [8]高潺.祝捷.浅谈巴洛克时期的音乐艺术.青年作家 2011(3):7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