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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批复需要报送资料和要求
编辑:风华正茂 识别码:20-397620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4-12 21:58:02 来源:网络

第一篇:基建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批复需要报送资料和要求

基建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批复需要报送资料和要求

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建设单位的基本建设项目应在经审计机构决算审计后,向区财政局申请办理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批复。报送的资料及其要求如下:

一、报送资料

1、审计局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报告;

2、计划文件(市或区发改部门就该项目的所有立项、年度资金计划安排文件);

3、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经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签字并加 盖单位公章的原件二份);

4、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

5、其他有关资料。

二、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

根据《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的主要内容:

1、基本 建设项目概况;

2、会计帐务的处理、财产物资及债权债务的清偿情况;

3、基建结余资金等分配情况;

4、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分析、计算情况;

5、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及决算中存在的问题、建议;

6、决算与概算的差异和原因分析;

7、需说明的其他事项。现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及综合以前各建设单位报送的竣工决算,重点列出各建设单位需详细说明的事项:

a)在基本建设项目概况中,说明:项目建设起止日期;项目计划立项资金 来源和计划投资额,追加投资计划的情况;项目竣工后送审及审定情况;项目竣工后资产状况(如,是否交付使用、使用单位等)

b)实际到位资金来源、金额,按投资计划未到位资金情况

c)基建支出中建筑安装工程、设备投资、待摊投资等金额及其百分比,建 设单位管理费金额、所占百分比及主要支出内容

d)基建结余资金的金额、占用情况 e)待摊投资分摊方法

f)建设单位利用基建资金购置的固定资产等财产物资的清理情况 g)债权债务的清偿情况

以上是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就一般基建项目所提出的要求,各建设单位

根据具体项目及基建财务管理的有关要求认真填报。

第二篇: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批复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批复

发布日期: 2003-08-19

办事项目: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批复

办理依据:

沪财基(1998)3号文《关于印发<上海市基本建设项目决算审批办法>的通知》 沪财基(1998)7号文《关于印发<上海市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表编制说明>的通

知》

沪财基(1998)7号文《关于本市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补充规定及通知》

办事流程:

承办科室:经济建设科

办理时限:建设单位上报财务决算批复表之日起一个月

联系电话:59732204,59733485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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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链接:

第三篇:竣工财务决算审计资料清单

工程竣工决算审计资料清单

公司:

现我所拟对贵公司**工程进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审计过程针对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项目的审计工作内容,需查阅相关资料,特请提供以下审计相关资料:

1、基本建设项目简介;

2、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公司章程、协议;

3、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申请、核准、批复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项目申请报告,可研报告的审查文件、初步设计概算批复、项目的执行概算和收口概算资料,请提供最终执行概算电子版;;

(2)工程项目节能评估报告,工程勘测定界报告;(3)工程水土保持方案、验收报告,水资源认证资料;(4)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工程环评验收报告;(5)发改委关于项目核准的批复文件资料;

(6)矿压、地质灾害、文物保护、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安全预评价、工程项目征用草原可行性研究、工程质量监督监测、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等相关报告;

(7)风力发电规划选址研究、建设用地预审、批复文件,招拍挂中标文件,征地合同、协议,土地使用权证等;

(8)电力公司并网批复文件等;

4、与基建相关的内部控制文件、手册、业务流程图、组织架构图等内控资料;

5、工程开工报告、分项验收报告、工程整套启动试运验收报告等;

6、合同台账,各类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和技术服务类合同等,以及相关招投标文件;

7、工程专项借款协议资料;

8、一期工程管理人员名单(即列入建管费—人员工资中的人员名单);

9、导出相关财务账套电子版资料,审计按需查阅建设期间的会计账册、凭证等相关财务资料;

10、公司2014、2015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建设期间其他内部审计报告等;

11、建安工程的工程结算报告完整版;

12、建设项目竣工移交资产交接文件;

13、工程剩余物资的盘点、移交资料;

会计师事务所

2016年

第四篇:整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的有关要求

整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的有关要求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即将开始。竣工项目财务决算报告是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部中心在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基础上,委托专业审计机构实施项目审计,并形成项目审计报告。

一、审计目的

通过审计确保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的真实合法,为部土地整理中心汇总项目竣工决算总报告提供可靠依据,为国土资源部进行竣工验收打好基础。

二、审计范围

此次审计范围是2001年第一批一年期国家投资中央承担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为了使审计工作覆盖项目资金收支活动的全过程,其审计范围应理解为:凡是参与竣工项目业务工作并核定项目资金预算的部门和单位,均属于被审计单位;凡是纳入竣工项目预算管理的资金收支活动,均属于被审计对象。

三、审计主要内容

1.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主要审查项目建设是否按批准的规划设计和计划完成,质量是否符合设计标准,各项目工程量是否已经验收核实,设计变更事项是否办理了批准手续;有无自行变更设计、提高或降低建设标准、扩大或缩小建设规模、增减工程量等问题,有无重大质量事故和经济损失。

2.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主要审查各项工程建设和相关工作费用是否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内容及控制额度执行,有关预算调整事项是否办理了批准手续;有无自行改变预算内容、扩大支出范围、提高预算标准等问题,有无用预算资金搞计划外工程问题。

3.项目费用支出情况。主要审查计入项目成本的各项费用支出是否符合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核算是否正确,内容是否真实,手续是否完备,竣工项目费用支出与其他项目支出、单位经费支出界限划分界限是否清晰,有无虚列支出、扩大开支范围和标准、挤占成本等问题。

4.项目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主要审查项目实施单位是否按照规定要求管理和使用项目资金,各项制度是否健全和严格执行,内部控制是否严密,有无转移、截留、侵占项目资金问题。

5.项目资金结余。主要是核实竣工项目结余资金,重点是审查剩余物资的处理和债权债务的清理,有无转移、挪用剩余物资、虚列往来欠款、隐匿结余资金等问题。

6.项目竣工决算的编制。主要审查编制依据是否充分,编制内容是否全面,各项数据是否正确真实,应附送的资料是否齐全,签报手续是否完备,各项收尾工作是否全面、彻底,有无遗留问题,对遗留问题的处理是否合规;决算报表有无错报、漏报和以少报多、虚列支出等现象。

四、审计组织形式

为了实现审计工作的客观、公平、公正,确保审计质量和审计标准的一致性,由部土地整理中心统一聘请具有良好社会信誉的会计师事务所承担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工作。

五、几点要求

1.对项目竣工决算实施审计,是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的重要环节,对提高项目竣工决算质量,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具有重要意义,各级项目实施单位应积极配合审计单位搞好审计工作。

2.各单位应按照规定要求,做好竣工决算编制工作和审计前的准备工作,对审计所需的各种文件资料,应如实提供,并办理借阅手续,及时归档,以保证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

3.在审计过程中要做好沟通工作,通过交换意见取得共识。对于仍然存在认识分歧的事项,要求在审计报告中予以反映。

4.为了保证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请在审计前将所有应提供的资料(包括市、县级实施单位的有关帐、证等资料)集中在省级实施单位,以便备查。按审计程序要求,审计组根据需要进行实地核查。

5.具体审计时间将另行通知。

六、项目实施单位应提供的资料

1.各级项目实施单位分解下达的项目任务,项目投资计划和支出预算(含省、市(区)安排的配套资金任务),预算资金分拨和拨款到位及结存情况;有调整事项的还应提供有关批复文件;

2.项目规划设计书及设计变更批复文件;

3.项目预算分解明细资料,预算调整批复文件;

4.项目实际完成工程量统计资料;

5.项目工程监理报告;

6.外委工程招投标及合同资料,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工程结算资料;

7.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资料(包括帐、证、表);

8.实物资料采购、验收、领用、盘存凭证、帐册资料;

9.往来帐项清理资料;

10.按规定应移交使用单位的各项资产清单及交接手续;

11.自查、自验报告;

12.遗留问题及处理意见;

1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及相关证明资料。

相关法规有: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河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3]21号)

另外发现一个华夏土地论坛,资料也不少。

启示:以后做专业审计先搜相关论坛。

土地开发整理竣工财务情况说明书

一、项目预算批准及实施情况

1、项目预算批准情况

*******整理项目是2002第二批国家投资土地整理重点项目,批准总规模266.67公顷,预算投资1473.1042万元,其中国家投资1076万元、地方自筹397.1042万元,规划新增耕地203.84公顷。项目区位于平原地区,属土地复垦项目。批准实施期限2002年10月—2004年10月。

2、项目实施情况

2.1项目实施的组织情况

该项目的实施受*****省国土资源厅土地整理中心委托,由*****市国土资源局作为项目实施管理单位负责项目的全面管理和监督,*****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土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和设备购置由*****市土地整理中心向社会进行了公开招标,分别由*****市东昌府区荣盛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市东昌府区水利开发总公司、*****市东昌市政工程施工处三家施工单位中标,其中:*****市东昌府区荣盛水利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土地平整工程,*****市东昌府区水利开发总公司及*****市东昌市政工程施工处负责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工程和设备购置,*****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进行技术监督和指导,委托*****省剑威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对项目建设进行了监理。

2.2项目实施管理情况

土地整理是一项综合性工程,涉及到农业、水利、交通、电力和地方政府等多个部门,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在实施中,需要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项目启动后,为保证项目科学运作和顺利完成,*****市国土资源局成立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技术指导组、工程施工工作组、后勤保障工作组等机构。

*****市国土资源局作为项目法人的代表,努力做好前期工作,市有关部门积极配合,使工程顺利开工。施工期间,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及时解决施工中的有关问题目,确保了工程的顺利完成。

*****省剑威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作为本项工程的监理单位,认真负责,采用旁站式监理,加强投资、进度和质量控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及于集镇政府作为工程实施单位,精心组织,严格按规范和设计要求施工,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原则,做到了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各有关单位抱着对国家负责,对人民群众负责的精神,认真工作,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确保了工程的顺利完成。

项目工程开工前,领导小组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和项目工程进度召开了工程分工调度会议,对各项具体工程进行了分工,对相关部门的负责人明确了责任。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在项目区所在地于集镇政府建立了工程指挥部,所有工作人员均到现场办公,坚守工作岗位,尽职尽责,保证了工程的顺利完成。

3、项目任务完成情况

该项目于2004年4月正式开工,2006年10月全部完工。项目实施中各项工程均严格按规划设计要求完成了工程量。

1土地平整工程

1.1土地平整

根据项目区的总体位置,整个项目区已进行土地平整,其各项目片采取地下低压管道输水灌溉,土地平整度和灌水均匀度都已提高,土地平整工作通过推土机平土解决,结合地形变化和排水要求以及田块内部土方平衡的原则设计了不同的平均高程,田块内部安灌水单元及灌水水流方向以1/500的坡降进行平整。

该工程由*****市东昌府区荣盛水利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在工程施工中,根据土地原始平整状况较差的情况,工程采用机械推土和人工平整相结合的方式,对项目区土地进行平整,并进行统一规划田块,均已达到灌溉、排水及机械作业的要求。完成土地平整面积266.67公顷,新增耕地面积203.84公顷,新增耕地占总规模的76.44%,消高填洼,深翻整平,按照地形地貌统一规划设计。土地平整共动用土212.41万立方米。

1.2农田水利

农田水利工程完成排水斗沟1510m,机井33眼,配套潜水泵及电机33套,高压线路架设1.23km,低压电线延展11.32km,变压器1台,配电房1间,生产桥5座,农田单管涵7座,埋设PVC暗管21018米。

该工程由*****市东昌府区水利开发总公司和*****市东昌市政工程施工处共同施工,工程施工中,承建单位严格施工质量控制,从施工放样及轴线标高的复核等方面逐项严格要求,符合有关设计技术规范要求。

1.3道路工程

新建田间道3条,6.71公里,路基宽6米。生产道19条,8.039公里,该工程由*****市东昌府区水利开发总公司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业主技术人员、监理工程师每天到工地检查,施工单位技术人员精心组织,采用人工和机械相结合的施工的方法,保证了该工程的按时完工,累计完成田间道路新建6710米,生产路8039米。

1.4农田防护工程

开发项目区田间道及独立水沟两侧均植树绿化,间距3米1棵形成农田防护林网,共植树23200株。

该工程由*****市东昌市政工程施工处组织施工。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精心组织,对苗木购置、运输、树坑开挖、树木栽植、浇水涂白消毒等每道工序进行严格把关,业主技术人员、监理工程师每天到工地检查,保证了该分部工程的顺利进行。

二、财务机构设置、项目资金管理制度的建设、财经管理制度及财经纪律执行情况

1、财务管理

为增加项目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与监督,有效合理使用项目资金,市国土资源局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财务的副局长任副组长,整理中心和财务科负责人为成员的资金管理领导小组。市土地整理中心是独立的事业法人单位,项目资金实行专户管理,设定了专门责项目资金的会计人员,具体负责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并制订了项目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对拨付的项目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单独核算。

市土地整理中心为本项目单独设立账套,独立核算,并按预算项目对支出进行划分。会计核算的组织形式是根据经监督小组审核、局长签字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根据记帐凭证逐笔登记帐目,月终根据总分类帐和各明细分类帐编制会计报表。执行的会计制度是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按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规定设立的帐簿,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设置的会计科目有:现金、拨入专款、其他应收款、专项工程支出、预付帐款、应付帐款等,对于项目资金管理以《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预算法》、《会计法》为依据。

2、财务制度与财经纪律执行情况

对项目的资金的拨付和使用,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范围、标准和国土资源部关于项目资金管理的规定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对各项支出严格把关。对违反规定的支出,不予列支和报销,领导不签字的钱不支。项目工程款严格按工程预算、工程的进度和质量进行拨付。没有违规支出和财务违纪的现象发生。

三、项目预算执行及调整和项目申请拨款执行情况

1.项目预算构成及分解情况

项目规划设计和预算批复后,*****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按预算将各单项工程的工程施工费进行分解。项目的拨款严格按照市局土地整理中心和市财政局分解下达的指标和施工进度执行。

项目总预算资金1473.1042万元,单位投资平均3,682.71元/亩。

项目总预算中,工程施工费1286.2625万元,占总投资的87.31%;设备购置费14.4825万元,占总投资的0.98%;前期工作费64.3131万元,占投资的4.37%;竣工验收费38.5879万元,占总投资的2.62%;业主管理费27.7833万元,占总投资的1.89%;不可预见费41.6749万元,占总投资的2.83%。

工程施工费中,土地平整工程费916.5213万元,占总投资的62.22%,农田水利工程费315.3490万元,占总投资的21.41%,田间道路工程费43.3028万元,占投资的2.94%,其它工程费(防护林)11.0894元,占总投资的0.75%。

设备购置费共14.4825万元,占总投资的0.98%,主要用于购置潜水泵、配电箱、变压器等设备。

2.项目预算调整情况

项目实施中严格按照规划设计和预算进行,在保证预算总额的前提下,对规划设计而未进行预算编制的单体项目进行预算调整。调整预算的项目主要有:桥涵(规划中四米跨度的生产桥五座修建成六米跨度的砖拱桥),机井工程(深度由原来的60米变为90米),低压管道(由于该项目位置土壤是砂土,渗水能力强,不适合滴灌系统的灌溉方式,宜采用4500米φ110PVC低压管道的灌溉方式,且原PVC低压管道是φ125的标准管道,不能完成此项工程,现变为φ110低压管道),田间道(新增两条田间道路及原来的25条生产路变为19条生产路),管涵(项目区内只设斗沟不设农沟,管涵的数量由原来的31座改为7座单管涵)。

对资金的拨付和使用,严格按照预算和财务制度规定的范围以及上级拨款分解下达的指标执行,没有超支和违反规定的支出。

3.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工程总预算为14,731,041.73元。截止目前,已收到上级拨款8,608,000.00元,地方自筹资金3,970,873.12元,(包括投工投劳折资),共计12,578,873.12元,占总预算的85.39%,其中:上级拨款已到位80%;地方自筹全部到位。

四、各项费用的提取、支出依据及其构成情况

1.费用提取及其依据

依据国土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0]282号)提取有关费用。项目提取的费用主要是前期工作费、竣工验收费和业主管理费。

前期工作费是在项目施工前所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项目立项审查及报批费、项目可行性研究费、项目规划设计预算编制费、项目施工设计费、项目招标费、土地清查登记费和工程监理费等。该项实际发生费用为643,111.95元,预算费用为643,131.00元。

竣工验收费是土地整理工程完工后,因项目竣工验收、决算、成果的管理等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项目工程验收费、项目决算的编制及决算的审计费,整理后土地的重估与登记费、基本农田重划及标志设定费等。该项实际发生费用为385,524.85元,预算费用为385,879.00元。

业主管理费是指项目承担单位为项目的组织、管理所发生的各项管理性支出,主要包括:项目管理人员的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公务费、业务招待费和其他费用等。该项实际发生的费用为277,980.58元,预算费用为277,833.00元。

以上三项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支出。

2.工程施工费构成及其支出

2.1土地平整

该项费用预算合计9,165,213.20元。该项费用实际支出合计9,875,307.40元,其中:推土机推土方工程款1,870,932.97元、运土方工程款8,004,374.43元。项目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市东昌府区水利开发总公司中标,签订合同资金9,875,307.40元。超支部分使用的是不可预见费。

2.2农田水利

该项费用预算合计3,298,315.35元,包括:①农田水利3,153,490.35元,②设备购置费144,825.00元。实际支出为2,881,439.82元,其中:①农田水利2,736,614.82元,②设备购置费144,825.00元。

农田水利工程主要有排水斗沟、低压管道、输变线路、潜水泵、机井和机井房等。根据工程实际支出(协议资金)排水斗沟15,073.08元、低压管道755,633.23元、输变线路834,662.17元、潜水泵112,365.00元,机井297,000.00元,机井房配电箱3,960.00元等合计2,881,439.78元。

2.3道路工程

该项费用预算合计433,027.50元,道路及桥涵工程由*****市东昌府区水利开发总公司承担施工任务。实际支出为556,614.84元。增加部分使用的是不可预见费。

2.4其他工程,其他工程主要是防护林工程,该工程由*****市东昌府府区市政工程施工处进行实施。包括道路防护、农田防护,农田防护分生物防护、工程防护两种。该项预算费用合计110,893.68元。实际支出为110,893.68。

3.不可预见费

项目不可预见费预算416,749.00元。本项目不可预见费用于支付土地平整工程费。

五、工程施工合同履行和工程结算审计情况

为确保项目工程保质量完成,明确实施单位、施工单位、施工队和监理单位等与工程建设有关单位的责任、义务,以《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依据,对项目工程实行了严格的合同管理制。市国土资源局与市土地整理中心签定了委托责任书,土地整理中心作为该项目的具体实施单位,与有关招投标中标企业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并与监理公司签定了委托协议。在实施过程中,各级实施单位均严格按合同执行,施工期间没有出现合同终止和纠纷的情况。

六、财产物资的清理及债权债务的清偿情况

项目区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33台潜水泵和1台变压器及相关设备。项目竣工后,实施期间安装的固定资产和修建的农田水利等设施已交付于集镇政府、管理,并制定管护实施方案,同时乡政府与项目受益村委会签定了交接协议。村委会已制订管理方案,派专人管理。

七、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项目批准投资14,731,041.73元,决算总支出14,731,373.12元。其中:①工程施工费预算12,862,624.73元,实际支出13,279,430.74元;②设备购置费预算144,825.00元,实际支出144,825.00元;③其它费用预算1,306,843.00元,实际支出1,306,617.38元;超支273.38元;④不可预见费预算416,749.00元,实际使用416,749.00元,用于支付工程施工费。

八、项目自验、初验情况及绩效评价

项目完成后,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财政局、农业局、水利局、林业局等有关部门对项目工程进行了初步验收,经验收认为,该项目工程的施工维护了规划设计的严肃性,各项工程质量良好,达到了预期的目的,项目完成后为当地发展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通过土地整理工程,土地平整土方量达212.41万立方米,埋设PVC输水管道21.018千米,修建道路14.7490千米,架设10千伏电力线12.55千米。通过土地整理重新组织土地利用,提高土地利用率,通过土地整理,新增耕地面积203.84公顷,新增耕地占总规模的76.44%;通过坡改梯工程,项目区土地整理成水平梯田,水利设施配套完善,使耕地质量得到全面提高,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从而增加耕地产出率。为实现农村经济产业化发展战略,建立生态农业生产基地提供了有利条件,增强了该地区的农业生产后劲,提高了农民种田积极性和科学种田水平,增加了市场意识,为发展地方特色经济,带领当地群众脱贫至富作出贡献。土地整理将完善项目区农田水利设施、交通设施等,提高农民的劳动生产率,将使广大农民群众感受到土地整理是一项利国利民的事业,是一项为老百姓办实事的事业,有利于增进广大农民对土地管理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将进一步推动土地整理工作的全面开展。

九、主要经验和建议

***************作为在*****市实施第一个国家级项目,在项目实际过程中,借鉴外地项目实施的先进经验,结合本地实际,在土地复垦项目工程后投标工作中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工作思路,规范了项目运作,为以后国家级项目的实施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努力创造廉政工程和阳光工程,为全市土地开发整理市场提供一个良好的竞争环境,为提高项目资金效益、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奠定基础。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有关招投标的规定,制定了*****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招标评标管理措施,对招标、投标、评标、定标等运作程序都作了具体规定,为规范全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招投标活动创造了条件。其次,为“防止”皮包公司参与投标活动,避免给招标工作带来不良影响和风险,除采取对开发公司实行登记备案管理的措施外,在投标单位报名时,对其资质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一律取消投标资格。第三,在项目招投标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规定的程序运作。特别是在关键环节上统一把关,如在项目标底制作上,请有资质的工程造价编制单位制作标底,并聘请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对项目招投标活动实施全程监督,确保了公开、公平和公正。

实行监理公司、建设单位双重监管机制,加大工程监督力度。确保工程质量的中心环节是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在市级以上项目实施过程中,无论项目大小,都聘请有资质的监理公司进行监督,同时,委派甲方代表进行监管,实行监理公司、建筑单位双重监管机制。工程质量严格按照《土地开发整理标准》和有关行业施工规范,实行全方位的跟踪检查,并建立项目监督管理日志、月报、测评、签证、验收等工作制度。

在项目资金管理上,严格执行国土资源部和省国土资源厅有关资金管理规定,做到事前审查、事中监督、事后检查。同时,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审计,确保全部资金用于建设和管理。实践证明,资金管理、工程水平管理与所造耕地质量、数量管理密不可分,只有严格管理规范运作才能保证项目高质量完成,才能保证项目区开发的耕地永续高效利用。

建议各级、各部门要探索好水利设施使用与维护管理的新路子,切实把水利设施维护好、利用好,保证一次投资永久受益。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于2004年4月通过招投标后开始施工,为了使项目顺利进行,结合于集镇政府的实际情况,与于集镇政府、施工单位协商,地方配套资金不再向*****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划拨,由于集镇政府直接向施工方支付,支付方式包括支付货币资金、筹工筹劳折资。*****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委托监理公司监督地方配套资金的使用及支付情况。地方配套资金已全部到位。

*****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二OO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第五篇:整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的有关要求

整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的有关要求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即将开始。竣工项目财务决算报告是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部中心在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基础上,委托专业审计机构实施项目审计,并形成项目审计报告。

一、审计目的

通过审计确保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的真实合法,为部土地整理中心汇总项目竣工决算总报告提供可靠依据,为国土资源部进行竣工验收打好基础。

二、审计范围

此次审计范围是2001年第一批一年期国家投资中央承担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为了使审计工作覆盖项目资金收支活动的全过程,其审计范围应理解为:凡是参与竣工项目业务工作并核定项目资金预算的部门和单位,均属于被审计单位;凡是纳入竣工项目预算管理的资金收支活动,均属于被审计对象。

三、审计主要内容

1.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主要审查项目建设是否按批准的规划设计和计划完成,质量是否符合设计标准,各项目工程量是否已经验收核实,设计变更事项是否办理了批准手续;有无自行变更设计、提高或降低建设标准、扩大或缩小建设规模、增减工程量等问题,有无重大质量事故和经济损失。

2.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主要审查各项工程建设和相关工作费用是否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内容及控制额度执行,有关预算调整事项是否办理了批准手续;有无自行改变预算内容、扩大支出范围、提高预算标准等问题,有无用预算资金搞计划外工程问题。

3.项目费用支出情况。主要审查计入项目成本的各项费用支出是否符合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核算是否正确,内容是否真实,手续是否完备,竣工项目费用支出与其他项目支出、单位经费支出界限划分界限是否清晰,有无虚列支出、扩大开支范围和标准、挤占成本等问题。

4.项目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主要审查项目实施单位是否按照规定要求管理和使用项目资金,各项制度是否健全和严格执行,内部控制是否严密,有无转移、截留、侵占项目资金问题。

5.项目资金结余。主要是核实竣工项目结余资金,重点是审查剩余物资的处理和债权债务的清理,有无转移、挪用剩余物资、虚列往来欠款、隐匿结余资金等问题。

6.项目竣工决算的编制。主要审查编制依据是否充分,编制内容是否全面,各项数据是否正确真实,应附送的资料是否齐全,签报手续是否完备,各项收尾工作是否全面、彻底,有无遗留问题,对遗留问题的处理是否合规;决算报表有无错报、漏报和以少报多、虚列支出等现象。

四、审计组织形式

为了实现审计工作的客观、公平、公正,确保审计质量和审计标准的一致性,由部土地整理中心统一聘请具有良好社会信誉的会计师事务所承担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工作。

五、几点要求

1.对项目竣工决算实施审计,是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的重要环节,对提高项目竣工决算质量,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具有重要意义,各级项目实施单位应积极配合审计单位搞好审计工作。

2.各单位应按照规定要求,做好竣工决算编制工作和审计前的准备工作,对审计所需的各种文件资料,应如实提供,并办理借阅手续,及时归档,以保证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

3.在审计过程中要做好沟通工作,通过交换意见取得共识。对于仍然存在认识分歧的事项,要求在审计报告中予以反映。

4.为了保证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请在审计前将所有应提供的资料(包括市、县级实施单位的有关帐、证等资料)集中在省级实施单位,以便备查。按审计程序要求,审计组根据需要进行实地核查。

5.具体审计时间将另行通知。

六、项目实施单位应提供的资料

1.各级项目实施单位分解下达的项目任务,项目投资计划和支出预算(含省、市(区)安排的配套资金任务),预算资金分拨和拨款到位及结存情况;有调整事项的还应提供有关批复文件;

2.项目规划设计书及设计变更批复文件; 3.项目预算分解明细资料,预算调整批复文件; 4.项目实际完成工程量统计资料; 5.项目工程监理报告;

6.外委工程招投标及合同资料,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工程结算资料; 7.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资料(包括帐、证、表); 8.实物资料采购、验收、领用、盘存凭证、帐册资料; 9.往来帐项清理资料;

10.按规定应移交使用单位的各项资产清单及交接手续;

11.自查、自验报告; 12.遗留问题及处理意见;

1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及相关证明资料。

安化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财务管理

暂行办法

为了规范我县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湘国土资发[2001]67号)、《益阳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益财建[2008]49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是指本县范围内国家、省、市、县投资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项目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储存,专帐核算、专款专用的原则,按部、省、市、县四级设立项目资金银行结算专户。项目资金实行局长负总责,局分管领导和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主任分级负责的财务管理体系,明确专职会计人员核算项目资金,省以上项目按单个项目名称设置帐套核算,市级项目按预算下达批次设帐套核算。按规定使用项目资金,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实行严格的预算制度

(一)部、省、市项目严格按下达的预算执行,资金的拨付和使用必须控制在项目预算范围内,不得超范围、超预算拔付资金和其他方式虚列支出。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如有变更必须及时按程序报批调整预算。对只有资金计划而没有明细预算的农土资金项目,必须由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按规定编制预算。

(二)项目资金的预算构成包括前期工作费、工程施工费、设备购置费、拆迁补偿费、工程监理费、业主管理费、竣工验收费和不可预见费。

1、前期工作费:是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在工程施工前所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项目立项审查及报批费、项目可行性研究费、土地清查费和项目勘察费、项目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费、项目招标费等。

2、工程施工费:是指在项目区内实施土地平整、进行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修建田间道路、土壤改良、施工设计以及测量等各项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发生的支出。包括直接人工费、直接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和其他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及税金。

3、设备购置费:是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中按规划设计要求购置设备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设备的买价和运杂费。用项目资金购买的配套设备按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4、拆迁补偿费:是指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拆迁的房屋、损坏的林木及青苗等所发生的适当补助费用。

5、工程监理费:是指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机构,对项目工程投资、质量和工程进度进行监理所产生的费用,目前这项工作由市中心承担。

6、业主管理费:是指项目承担单位为项目的组织、管理所发生的各项管理性支出。包括项目承担单位管理人员的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公务费、业务招待费和其他费用。

7、竣工验收费:是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完工后,因项目竣工验收、决算、成果管理等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项目工程验收费、项目决算编制及决算审计费、开发整理后土地重估与登记费、基本农田重划标记设定费等。

8、不可预见费:是指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因自然灾害、设计变更及不可预计因素的变化而增加的费用。

拨入的项目资金必须专户封闭运行,从源头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项目资金预算指标下达后,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应及时编制实施方案,依法选定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计财股根据中心提供的有关资料及时向财政或上级主管部门办理请拨款手续。加强项目资金的支出管理

(一)工程施工费

1、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时必须参照省中心合同样本,考虑不可预见因素,合同标的额一般不超过预算的80%,在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时由施工单位缴纳10%的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后一次退还不计息。工程施工费的支付采取按施工进度分期付款的方式进行,签订合同开工七天后预付合同价款的20%作备料款,完成施工总量的60%后预付合同价款的20%,工程竣工经初验合格后预付合同价款的30%,竣工验收合格后扣取合同价款的5%-10%作为质保金,工程余款一次付清。

2、在预付工程款时,要严格按合同约定条件按程序办理。由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提交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及工程量清单→监理单位审核后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款支付证书→项目建设单位负责工程技术的部门根据监理单位提交的“工程款支付证书”填写“项目工程款申请单”→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主任审查→局分管领导审核→局长审批→计财股转账支付。严禁用现金及现金支票支付,严禁转账支票支付给个人帐户。

3、项目工程竣工结算时,凭中介机构出具的工程结算审计报告、监理单位提交的监理报告、工程结算单、项目施工单位出具的正式发票,根据施工合同约定条款,抵扣预付工程款,扣除工程质量保证金后支付工程余款。工程量有变化的需另提供补充合同或协议。

(二)设备购置费应按预算及采购合同规定的条款凭完税发票按程序审批后方可结算支付。项目竣工验收后,应作为固定资产办理移交手续,明确接管单位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三)拆迁补偿费的支付应按预算签订的补偿协议,凭拆迁户及所在村委的负责人出具的领条或收据按程序审批后支付。

(四)前期工作费、业主管理费、竣工验收费三项费用的支付,应严格按照预算规定控制额

度使用,划清三费之间的界限。严格控制费用开支标准,单笔开支1000元以上必须先报局长同意。经办人提供合法真实有效的签字发票,经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主任审查,计财股复核,分管领导审核,局长审批后方可支付。

(五)协调费的支付:根据省厅财务工作会议规定由施工单位按实际协调工作向相关单位直接支付。

(六)不可预见费的使用: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发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因规划设计变更而引起的工程量增加,而导致项目亏损时,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申请拨付不可预见费。不可预见费拨付后直接记入工程施工费的相关工程项目下,不单独核算。

及时办理项目资金的竣工决算

(一)工程竣工后,市级项目由县中心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工程结算审计(省以上项目由省中心委派),工程结算审计报告是与施工单位结算工程款的重要依据。施工单位应提交根据项目合同和实际完成情况编制工程量结算申请表;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应组织现场管理人员、监理人员及相关领导对施工单位提交的结算申请表进行认真的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初定审核金额;工程结算审计机构根据经审核后的结算申请表,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工程质、量的逐一审查的核对,现场核查面应达100%,禁止简单的抽样核查,以点概面,更不能仅凭图纸和室内资料出结论;工程结算审计结论应附详细的工程量计算审核资料。

(二)计财股应及时按规定编制财务决算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并对项目的实施情况、项目预算执行情况、项目资金使用及执行情况、财产财物清理及债权债务清偿情况及其他事项作出详细说明。并提请政府审计部门或委托中介机构对市级项目进行资金审计(省以上项目由省中心委派)。

(三)项目决算后结余的三项费用转入县级结余项目帐套核算。

强化内部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大对项目资金的财务管理与监督,计财股及相关职能股室要全过程的参与项目管理,同时要积极主动邀请财政、纪检监察部门参与项目的招投标和验收,开展项目资金的中期检查等。施工(技术中介机构)单位给付的回扣等费用一律缴入局财务帐户,不得私分。对弄虚作假、挪用项目资金等违法乱纪行为严肃查处,够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办法自2010年9月1日起实行。

基建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批复需要报送资料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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