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乐亭县鼓励招商引资的若干规定
乐亭县鼓励招商引资的若干规定
发布时间:2009年09月27日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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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文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促进外来投资,鼓励招商引资,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中的外资企业是指我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的公司、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在我县投资兴办的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内资企业是指国境以内的公司、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在我县投资的企业。
第三条 本规定中的项目指建成投产(使用)的生产性、经营性、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不包括城区和建制镇房地产开发项目。
第二章 审批注册
第四条 相关部门和单位在办理项目审批事项时,必须一次性告知投资者所具备的条件、需要提供的证件及相关资料。
第五条 对在我县投资兴建的项目,审批事项由项目所在地的主管部门实行“项目代理”制,真正把“投资选择乐亭来,事事处处无障碍”变成投资者的切实感受。
第六条 凡符合审批条件且相关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审批机关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批手续。不能完成的,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第三章 优惠政策
第七条 税收优惠
1、固定资产投资在1000万美元--5000万美元(含5000万美元)的外资企业、1亿元--5亿元人民币(含5亿元)的内资企业,自企业获利年度起 5年内,按企业实际上缴所得税本级留成部分的40%逐年奖励给企业,奖金由县财政列支。
2、固定资产投资在500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企业、5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内资企业,自企业获利年度起 5年内,按企业实际上缴所得税本级留成部分的50%逐年奖励给企业,奖金由县财政列支。
第八条 收费优惠
1、乐亭县产业聚集区和城区创业园内建设项目,其城市配套费和人防异地建设费减半征收;鼓励建设多层生产车间,生产车间超过三层(含三层),免收城市配套费和人防异地建设费。
2、在产业聚集区、城区创业园及建制镇规划的工业小区内投资5亿元人民币(含5亿元)以下的工业项目,旧城改造费按照3000元/亩收取;投资5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工业项目,旧城改造费按照1500元/亩收取。
3、高科技项目及项目选址土地前期开发投入量特别大的工业项目,旧城改造费的收取标准本着“一事一议”的原则,按照有关程序确定。
第九条 用地优惠
产业聚集区范围内土地,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原则实现五通一平。对于在产业聚集区内兴建的项目,依据国土资源部及河北省人民政府的相关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每亩不低于10万元。土地使用者自行完成土地前期开发的,可以根据项目的技术含量、投资总额、投资强度、投资综合效益、建设期限以及项目用地的现状和前期整理开发投入量,按项目占地所占区域的差异,县政府以每亩不超过 4万元给予基础设施配套补贴。对于高科技项目及特大项目,基础设施配套补贴“一事一议”。
第四章 奖励政策
第十条 鼓励县内外各单位和各界人士为我县引进项目,项目建成正式投产后,县政府对引进者给予一定奖励,奖金由县财政列支。
1、引进固定资产投资 1000万美元 —5000万美元(含5000万美元)的外资项目或 1亿元 —5亿元人民币(含5亿元)的内资项目,项目建成正式投产后,奖励引进者 15万元;
2、引进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项目或5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内资项目,项目建成正式投产后,奖励引进者30万元;
3、对投资额大、项目投产后对财政收入和社会劳动力就业等社会贡献突出的给予特别奖励。
第五章 其 它
第十一条 增加外来投资企业经营者参政、议政席位。在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增加外来投资者代表名额。
第十二条 信用体系向外来投资企业延伸,加大对外来投资企业的贷款扶持力度。
第十三条 本规定中的优惠政策部分同样适用于已有企业扩大投资或再投资新建项目。
第十四条 本规定由乐亭县招商局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规定生效后,按本规定条款执行,以前的相关文件废止。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国内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发布时间:2006年10月17日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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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批流程:
1、环保局(环评)----
2、工商局(名称核定)----
3、发改局(审批、核准或备案)----
4、国土资源局(用地规划预审)----
5、水务局(水资源审批)----
6、电力局(用电审批)----
7、公安局(消防审批)----
8、建设局(选址审批)----
9、工商局(登记注册)----
10、技术监督局(组织机构代码审批)----
11、税务局(国税税务登记;地税税务登记)----
12、银行(开立帐户)----
13、国土资源局(开工前用地审批)----
14、人防办(开工前人防工程审批)----
15、建设局(开工前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二、申报材料:
1、环保局(环评):
(1)建设项目立项前环境保护意见表;
(2)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报告)表;
(4)环评报告书(表)。
2、工商局(名称核定):
(1)《名称核定申请表》;
(2)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3)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发改局(审批、核准或备案):
审批权限:总投资3000万元以下的,属县级审批;总投资3000万元(含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属市级审批;总投资1亿元(含1亿元)以上的,属省级审批。根据具体项目类别确定属审批、核准或备案类项目。
审批项目:
(1)审批请示;
(2)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
(3)招投标方案;
(4)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
(5)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6)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7)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8)发改部门认为必要的其他说明材料。
核准项目:
(1)核准请示;
(2)工商局名称核准通知书(已有项目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
(3)申请报告一式5份(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
(4)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
(5)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6)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7)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备案项目:
(1)备案请示;
(2)填写完整的《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
(3)工商局名称核准通知书(已有项目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
(4)申请报告一式5份;
(5)根据项目情况提供依法先行取得的有关许可文件(如规划、环保、国土等部门的意见等)
(6)发改部门认为必要的其他说明材料(如招投标方案等)。
4、国土资源局(用地规划预审):
(1)《建设用地预审申请表》;
(2)预审的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拟建项目基本情况、拟选址情况、拟用地总规模和拟用地类型、补充耕地初步方案);
(3)需审批的建设项目还应提供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批复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合一的,只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核准项目提供发改部门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函;备案项目提供备案证;
(4)初审意见(内容包括拟建项目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符合国家供地政策、用地标准和总规模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补充耕地方案是否可行);
(5)标注项目用地范围的县级以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6)符合《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情形,建设项目需要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附有经相关部门和专家论证的规划修改方案、建设项目对规划实施时的影响评估报告和修改规划听证会议纪要;
(7)项目土地利用分幅现状图、项目总平面图、线性工程平面图、标准横断面图。
5、水务局(水资源审批):
审批权限:年取水量100万立方米以下的,属县级审批;年取水量100万立方米(含100万立方米)以上、500万立方米以下的,属市级审批;年取水量500万立方米(含500万立方米)以上的,属省级审批。
(1)建设项目概况;
(2)取水水源论证、节水措施及用水合理性论证、退(排)水情况及其对水环境影响分析、对其他用水户权益的影响分析。
6、电力局(用电审批):
10KV以上用电项目需经审批。
(1)用电申请。
7、公安局(消防审批):
(1)填报《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建筑内部装修防火审核申报表》;
(2)发改局立项审批文件(原件一份);
(3)规划或建设部门的规划定位图(原件一份);
(4)与消防有关的设计图纸、资料(包括总平面图、建筑施工图、给水、排水、采暖、通风、电气施工图、灭火器配置图、建筑内部装修施工图、有关设计说明、消防设施计算书和选用消防产品、装修材料的检测鉴定材料);国家、省级重点工程和其他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须报送消防设计专篇;
(5)施工过程中需要变更设计的,应当报送设计变更资料。未经公安消防机构核准的,不得随意变更。
8、建设局(选址审批):
(1)申请;
(2)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或上报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选址方案(带地形图)、选址要求及依据;
(3)属原址改建需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须附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权属证和房产产权证件(复印件)一份;
(4)必要时提交有关部门(如环保、消防、文物保护、供水、供电等)的审批意见或协议;
(5)土地权属证明;
(6)其他需要的图纸和文件。
9、工商局(登记注册):
合伙企业设立登记:
(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
(3)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
(4)合作协议;
(5)出资权属证明;
(6)经营场所证明;
(7)全体合伙人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的委托书;
(8)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明应当是原件,不能提交原件的,其复印件应当由登记机关核对。
非公司企业法人开业登记:
(1)组建负责人签署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设立企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批准文件;
(4)企业法人章程;
(5)出资人的法人资格证明;
(6)出资人为国有企业的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占有产权登记表》;出资人为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提交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7)出资人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8)住所使用证明;
(9)企业的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均应由出资人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
(1)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投资人身份证明;
(3)企业住所证明;
(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申请人是投资人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
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明应当是原件,不能提交原件的,其复印件应当由登记机关核对。
10、技术监督局(组织机构代码审批):
(1)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申报表》一份;
(2)申办机构系企业的,根据企业性质不同需分别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或《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本单位法人(负责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本单位行政公章。
11、税务局(国税税务登记;地税税务登记):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国税税务登记:
(1)营业执照副本及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3)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如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请分别提供相应证明;
(4)公司章程复印件;
(5)有权机关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其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分别粘贴在税务登记表相应位置上;
(7)纳税人跨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时,还须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复印件;
(8)改组改制企业还须提供有关改组改制的批文原件及其复印件;(9)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
所提供资料原件用于税务机关审核,复印件留存税务机关。
地税税务登记:
(1)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进出口经营权批文或自营进出口权登记证书、其他许可证及复印件;
(3)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及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及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及复印件;
(6)房地产证明和房屋土地租赁合同及复印件;
(7)关联企业的名单、相互关系及地址;
(8)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12、银行(设立帐户):
人民币帐户: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法人身份证明;
(4)经办人授权委托书;
(5)经办人身份证明;
(6)国税、地税税务登记;
(7)企业公章、财务章及法人章。
以上文件材料要求正本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式二份。
13、国土资源局(开工前用地审批):
(1)发改局立项批复;(原件三份、复印件二份)
(2)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协议书;
(3)建设用地申请表;(原件三份)
(4)建设用地审查意见;(原件三份)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6)河北省耕地占用税完税税证;(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
(7)河北省契税完税证;(原件)
(8)建设拟征(占)土地权属情况汇总表;(二份)
(9)土地权属证明;(二份)
(10)唐山市建设用地交纳有关费用登记表;(原件)
(11)唐山市土地管理局土地出让收费登记表;
(12)土地估价报告;
(13)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原件二份)
(14)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原件四份)
(15)地质灾害报告;(原件三份)
(16)征地协议;(原件三份)
(17)建设项目规划审查意见表;(原件)
(18)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供应卡;
(19)分幅现状图;(二份)
(20)定界图;(四份)
(2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原件二份)
(23)消防意见;
(24)1:1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
(25)压矿报告;
(26)建设项目平面布置图;
(27)规划图;
(28)征地听证会:村民代表大会纪要。
14、人防办(开工前人防工程审批):
(1)申请;
(2)建设项目立项批复;
(3)土地使用证;
(4)建设项目图纸。
15、建设局(开工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1)申请;
(2)发改局当年投资计划文件原件;
(3)土地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环保和消防部门意见原件及复印件、人防批复原件等;
(5)占地地形及规划红线图;
(6)经审查同意的总平面布置图及建筑平面、立面、剖面图;
(7)其他需要的图纸和文件。
临港产业聚集区简介
发布时间:2010年02月25日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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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亭县临港产业聚集区地处环渤海经济中心区域的京唐港区腹地黄金地带,西距河北省“一号工程”—曹妃甸工业区仅40公里,距天津150公里,西北距北京230公里,距唐山70公里,东距秦皇岛80公里,交通网络便捷。
随着京津冀都市圈的崛起和唐山湾“四点一带”沿海发展战略的全面实施,乐亭新区的规划建设已成为唐山市沿海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支点,对乐亭发展具有战略意义和历史性影响。乐亭新区总面积约1308平方公里,重点开发建设范围的规划包括乐亭临港产业聚集区、海港开发区、京唐港以及三岛旅游区等沿海地区。其中:乐亭县临港产业聚集区始建于2006年9月,2008年12月被省政府批准为首批省级产业聚集区,规划面积约120平方公里,同时被省政府确定为开展循环经济示范试点,成为建设乐亭新区的重要战略平台和加快乐亭发展的首要支撑。
按照基础设施适度先行和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的原则,乐亭临港产业聚集区内基础设施建设已累计完成投资20亿元,先后实施了水、电、路、讯等一批基础设施配套工程,聚集区发展条件全面优化,项目承载力、对外影响力显著增强。目前,已有35个规模项目投产、在建或准备落户聚集区,涉及总投资1500亿元。
乐亭县临港产业聚集区按照精品钢铁、装备制造、精细化工、新型能源、临港物流、滨海生态旅游六大主导产业的发展定位,立足区位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建设亚洲最大的船板生产和钢铁深加工基地,建设国内一流的重型装备制造基地,建设全国最大的精细化工基地,建设规模型新型能源基地,建设面向东北亚的区域型物流基地,建设世界级旅游胜地,力争经过3—5年努力,基本建成现代化循环经济产业体系,区域经济总量达到全县的60%以上,使之成为全县科学发展的核心区、发展竞争的制高点和区域经济的增长极。
河北省乐亭县临港产业聚集区
地址:河北省乐亭县临港产业聚集区塘沽道1号
联系电话:0315-4612150 4870566
电子邮箱:lggyy2008@163.com
临港产业聚集区基础设施
发布时间:2010年02月21日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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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背景:
乐亭县临港产业聚集区地处环渤海经济中心区域的京唐港区腹地黄金地带,于2008年被列为河北省循环经济示范试点,规划占地面积约120平方公里。南北纵贯唐港、迁曹两条铁路,唐港高速、沿海高速、环渤海公路,形成了园区便捷的交通网络。目前已有签约项目32个,涉及总投资达1497.54亿元,已实施项目21个,占地面积33331亩,土方回填面积21000亩,各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为提升项目承载能力,乐亭临港产业聚集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完善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把临港产业聚集区打造成为扩大双向开放、推动项目建设的优质平台。
二、项目建设内容
1、聚集区路网二期工程:
目前,乐亭临港产业聚集区道路及管网工程施工图设计已全部完成。园内规划道路共18条,总长67.98公里。其中:黄海路、天津道、北海西路、塘沽北道已竣工通车。二期工程拟开发建设老米沟东侧10条道路,总长45.28公里,涉及总投资16.1亿元。其中横向道路分别为:①北海东路全长2140米,涉及给排水及其他管线、绿化面积,总投资10684.8万元。②渤海东路全长4185米,涉及给排水及其他管线、绿化面积,总投资19339.2万元。③黄海路全长4171米,涉及给排水及其他管线、绿化面积,总投资26334.72万元。④东海路全长2343米,涉及给排水及其他管线、绿化面积,涉及总投资13249.76万元。⑤南海路全长1591米,涉及给排水及其他管线、绿化面积,总投资8009.12万元。
纵向道路分别为:①旅顺道全长1585米,涉及给排水及其他管线、绿化面积,总投资8007.2万元。②大连道全长3756米,涉及给排水及其他管线、绿化面积,总投资16601.92万元。③锦州道全长3959米,涉及给排水及其他管线、绿化面积,总投资22266.88万元。④秦皇岛道全长4004米,涉及给排水及其他管线、绿化面积,总投资16281.28万元。⑤北戴河道全长4171米,涉及给排水及其他管线、绿化面积,总投资20134.72万元。
2、造地工程:
该造地工程分A区、B区、C区三个区域,拟首先实施A区和C区造地工程。A区造地工程:本区设计回填造地总面积为410万平方米(约为6150亩),回填设计高程平均为3.2米(1985国家高程系统),该区域主要为精细化工工业园和装备制造工业园用地。项目投资规模:98331.1万元。C区造地工程:本区设计回填造地总面积为436.2万平方米(约为6543亩),回填设计高程平均为3.15米(1985国家高程系统),该区域主要为装备制造工业园用地。项目投资规模:105399.21万元。经过回填后,产业聚集区内土地增值,用出让土地取得的利润作为收回投资方式。
3、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主要建设内容:乐亭县临港产业聚集区污水处理厂工程规模为8万m3/d,日产中水4万立方米。占地129.6亩,投资估算:18667.73万元。
Infrastructure Construction in
Adjoining-harbor Industry Accumulation Area
I.Project Background
Covering an area of 120 km2, Laoting Adjoining-harbor Industry Accumulation Area was approved recyclable economy demonstration park by Hebei Provincial Government.Two railways, two highways and a cycling Baohai-road constitute the convenient transportation net.Now there are 32 projects with total investment of RMB 149.754 billion yuan constructed in the park.The projects occupied an area of 33331 mu and the backfilled land reached to 21000 mu.In order to promote the capacity for constructing projects, the park has perfected the baic facilities actively, made efforts to attract investments and promoted the regional economy.II.Project Construction Content
(1)The second phase of the road-network in the accumulation area:
At present, the designs for the road works and pipe network have been completed.There are 18 roads with total length of 67.98 km altogether.Now Huanghai road, Tianjin road, west Beihai road and north Tanggu road have been opened to traffic.In the second stage, 10 roads will be built in the east of Laomi ditch, including 5 transverse roads and 5 logitudinal.The transvers roads are: 2140 meters long of east Beihai road, 4185 meters long of east Bohai road, 4171 meters long of Huanghai road, 2343 meters long of Donghai road and 1591 meters long of Nanhai road.The 5 longitudinal roads are: Lushun road with 1585 meters long, Dalian road with 3756 meters, Jinzhou road with 3959 meters long, Qinhuangdao road with 4004 meters long and Beijaihe road of 4171 meters long.(2)Backfilling works:
The backfilling works will be carried out in three different areas, i.e.A, B and C.In the first stage, A and C areas will be backfilled.In the A area: The total area is 4.1 million m2 and the backfilling height is planned to be 3.2 meters.The refine chemical industry zone and equipment manufacture zone will be set up here.The total investment will be RMB 983.3 million yuan.In the C area: The total area is 4.362 million m2 and the backfilling height is planned to be 3.15 meters.The equipment manufacture zone will be set up here.The total investment will be RMB 1053.99 million yuan.After being backfilled, the land in the industry integration park will be added value.The profits from land acquisition can recover the investment.(3)The sewage treatment plant and supporting pipe networks:
Covering an area of 129.6 mu, the sewage treatment plant will process 80000 m3 of water every day.The total investment will be RMB 186.68 million yuan.
第二篇:乐亭
乐亭简介
乐亭县(读音làoting,容易读错)虽系海隅小县,但历史悠久。从历史记载与出土文物考查,在数千年前,已有人类居住,滋养生息,创造社会文明,历代兴替,沿革频繁。
地理位置
本数据来源于百度地图,最终结果以百度地图数据为准。
乐亭县位于河北省唐山市东南部,北仰燕山,南望齐鲁,东连秦榆,西眺京津,地处环渤海湾中心地带和京津唐秦四市环抱之中。地理座标位置为北纬39°05′46″--39°34′38″,东经118°40′48″――119°18′37″。距北京246公里、天津188公里、唐山70公里、秦皇岛110公里。
乐亭东、南两面濒临渤海,县域总面积1308平方公里,东西最长处55.14公里,南北最宽处53.72公里,是河北省第一沿海大县。
乐亭境内水路、陆路交通基础设施齐全,形成了以县城为中心集港口、铁路、公路为一体的现代化交通运输格局。唐山港京唐港区与国内外120多个港口实现通航;坨港铁路贯穿全县南北31公里;唐港高速公路与京沈、唐津等高速公路相连;秦唐沧沿海公路与沧州、山东、东北直接相通,唐港、青乐、平青乐三线贯穿全境。境内县级公路5条,乡道188条,乡、村公路总里程达771.785公里,交通便利,四通八达。2005年,全县14个乡镇、533个行政村基本实现村村有公路通汽车。
经济发展
乐亭县1988年3月被国务院确定为沿海对外开放县。近年来,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2008年,全县完成地区生产总值330亿元,同比增长22%;实现财政收入22亿元,增长2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40亿元,增长20%;实际利用外资9000万美元,增长20%;出口创汇22000万美元,增长3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6000元,增长16%;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000元,增长13%。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为100亿元,增长30%。各项贷款余额为80亿元,增长25%。居民储蓄存款余额90亿元,增长20%。2008年县域经济综合
农业
乐亭濒海傍河,地势平坦,土地肥沃,农业基础雄厚,是传统的农业大县,素有“燕东天府”、“冀东粮仓”之称。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开始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农业产业化和产品结构调整,粮经作物比由原来的6:4调整为目前的3:7。1999年,时任国务院副总理温家宝到乐亭考察调研时,对乐亭农业结构调整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2009年,全县农业总产值完成76.62亿元。先后被授予“中国果菜十强县”、“全国经济林建设示范县”、“全国农业产业化经营示范县”、“中国鲜桃之乡”、“全国无公害蔬菜基地县”、“中国果菜无公害科技示范县”、“全国绿化模范县”、“全国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示范县”、“中国珍稀毛皮动物之乡”、“中国优质果品基地县”、“中国珍皮之都”、“中国果菜无公害十强县”等荣誉称号。
四大特色主导产业:经过多年的农业结构调整,逐步培育形成了蔬菜、果品、畜禽、水产四大特色主导产业。全县蔬菜生产面积51.5万亩,主要品种有黄瓜、西红柿、甜瓜、韭菜、甘蓝、草莓等,年产量达到268.4万吨,形成了区域化生产格局。果品生产以桃、苹果、葡萄、梨为主,面积20.4万亩,年产量61万吨。大中小棚和日光节能温室等设施果菜生产面积28.5万亩。畜禽饲养总量1580万头(只),其中水貂、貉子、狐狸等珍稀毛皮动物饲养量661万只。全年肉蛋奶总产量达到11.59万吨。水产品总产量13.75万吨,主要品种为青蛤、杂色蛤、日本车虾、南美白对虾、东方虾、梭鱼、鲈鱼、罗非鱼、鲤鱼等。水产品工厂化养殖面积17.5万平方米,居全市前列,养殖品种有牙鲆、河豚、青石斑鱼、海参、大菱鲆等。
产业化经营:围绕四大特色主导产业,培育了一批加工型、市场型、基地型龙头企业。1998年,投资1亿元建设了占地300亩,集农产品交易、信息发布、储藏加工、餐饮服务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冀东果菜批发市场。2009年交易果菜231万吨,交易额22亿元,产品远销26个省、市、自治区及日、韩等国际市场,被农业部确定为全国首批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兴建了投资7100万元的冀东果菜有限公司万吨气调库、投资1246万美元的河北欧意金土果业发展有限公司、投资500万元的冀东毛皮交易市场、投资1000万元的唐山金土地食品有限公司等一批农业龙头企业。目前,全县各类农产品加工企业达到150多家,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1家,省级龙头企业2家,市级龙头企业14家。成立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发展和规范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138个,经纪人队伍发展到5000多人,形成
了“公司+协会+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2009年,全县农产品出口创汇1060.7万美元。
地区划分
乐亭县辖1个街道、11个镇、3个乡:乐安街道、乐亭镇、汤家河镇、胡家坨镇、王滩镇、闫各庄镇、马头营镇、新寨镇、汀流河镇、姜各庄镇、毛庄镇、庞各庄乡、大相各庄乡、古河乡、中堡镇。
土特产
主要有对虾、对虾罐头、缸炉烧饼、白苗笤帚、刘美烧鸡。
乐亭旅游
名胜风景区有李大钊纪念馆、故居,菩提岛、月坨岛、金沙岛,浅水湾浴场等。
第三篇:[耒阳市]关于鼓励和促进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规定
[耒阳市]关于鼓励和促进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规定
(耒发【2009】3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完善招商责任和激励机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广泛吸引市内外经济组织和个人来我市投资兴业,加快我市经济转型步伐,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 鼓励和促进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
第二条 政务优惠政策
成立由市级领导牵头的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对重点招商项目有关审批手续,实行“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的联合办公代理审批制度,由市招商合作局全程代理,进入市经济开发区的项目由市经济开发区招商局全程代理。
建立“市委特派员”制度。对重点企业,市委组织部根据企业的申请,从各职能部门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副科级以上干部到企业驻点,提供无偿服务。
建立“客商投诉制度”。市优化经济环境办负责受理企业投诉,在本市权限范围内的案件,自投诉之日起在7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每接受一次客商投诉,经核实后,由市委、市政府书面通报被投诉单位;年内被投诉两次,由市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对被投诉的垂直管理单位,将具体情况向其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书面通报。根据企业纳税及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所作贡献的情况,市委、市政府每年审定一批重点企业,其法人代表享受一定政治待遇,如邀请参加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和活动,送阅有关文件、资料,推荐参选人大代表、担任政协委员,聘为市政府特邀经济顾问等。
对工业、农业产业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公益性项目,实行“一证、一牌、一卡优质服务制度”。
(一)凡需进入投资企业收费的行政执法部门,所有收费项目必须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协调向企业发放缴费登记证。
(二)对上述类型企业予以重点挂牌保护。由市纪委、监察局、公安局联合对企业实行重点挂牌保护,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对重点挂牌保护的客商实行“绿卡”制度。经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由市政府对重要外来投资客商、外来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重要管理人员发放“绿卡”。持卡人的子女入托、入学、医疗、保险按本市城镇户口人员同等对待,车辆运行在耒阳境内享受优惠待遇。
第三条 用地优惠政策。工业企业用地按照用地时的国土政策(参考基准地价),原则上实行成本价供地,成本价包括付给农民的征地补偿费用和上交国家、省、衡阳市的有关费用,本市所收费用全免。对税收贡献大的工业企业,采取由投资方先垫付,再由市财政按规定比例返还的办法,在成本价的基础上给予进一步优惠:
2(一)从企业纳税之日起计算,若企业年创税按所征用土地计算达到2万至5万元一亩的(含2万元),由市财政将企业纳税地方分成部分的50%返回给企业用作征地费用;若企业年创税达到5万至8万元一亩的(含5万元),则将企业纳税地方分成部分的60%返回给企业用作征地费用;若企业年创税达到8万至10万元一亩的(含8万元),则将企业纳税地方分成部分的80%返回给企业用作征地费用;若企业年创税达到10万元一亩以上的(含10万元),则将企业纳税地方分成部分全额返回给企业用作征地费用;返回征地费用的最长年限为4年,最高额度为企业实际支付的征地费用。
(二)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工业企业,土地出让金按政策上缴国家、省、衡阳市部分一次性缴清。重大企业因所需土地较多,启动资金确有困难的,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可采取部分挂账的形式缓缴。缓缴资金从上述征地费用返回中扣除。
工业企业用地不得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需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不再享受工业用地的优惠政策,已返回企业的征地费用退还市政府,再按国土有关政策法规办理用地手续。
第四条 税费优惠政策
我市是革命老区和参照享受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县,税收按国家对革命老区和比照西部大开发有关优惠政策执行。
规费收取按照以下标准执行:(一)对工业企业的规费收取,5年内(从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计算,下同)按不超过最低收费标准的20%收取;
(二)对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房地产项目除外)在工程建设阶段的规费收取,按不超过最低收费标准的30%收取;
(三)收取有偿服务费的,5年内按不超过最低收费标准的40%收取;(四)对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高利税和对全市发展影响深远的战略性项目,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可免缴1年或若干年的规费,其应缴纳的规费由市财政兜底,并与收费单位进行结算。
投资企业生产经营所需水、电、通讯等,优先保证供应。
第三章 鼓励和促进招商引资的奖励机制
第五条 对投资方的奖励
新办企业奖励。对新办招商引资工业企业,从企业纳税之日起计算,年纳税在100万元以上的,将企业纳税地方分成部分的20%奖励给企业;从第2年起,3年内每年新增纳税在100万元以上的,将企业每年新增税收地方分成部分的20%奖励给企业,鼓励企业扩大再生产。
企业改、扩建奖励。对招商引资改、扩建工业企业,投资
固定资产在1000万元以上的,从投资改造完成之日起,3年内每年新增税收在100万元以上的,将企业每年新增税收地方分成部分的20%奖励给企业。招商引资工业企业是指非资源开采型工业企业(下同),在招商引资过程中,符合上述标准,已享受用地优惠政策的项目,不适应本条款。
劳动就业奖励。新办招商引资企业安排市内劳动力在300、600、1000、2000、3000人以上且就业满一年,并按规定向劳动部门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可分别奖励1、2、3、4、5万元,符合条件的可连续奖励三年,从再就业资金中列支。
企业创新、创优奖励。支持、鼓励企业创新、创名牌,对获得湖南省著名商标当年纳税在1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当年纳税在2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第六条 对项目中介人(含招商代理)的奖励 奖励范围:
(一)新办非资源开采型工业项目;
(二)新办物流、金融担保、旅游等服务业项目;
(三)新办固定资产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农业产业化项目;(四)其它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投资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由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酌情给予奖励。
上述项目必须在当年投资落户在耒阳市境内,办理好工商注册、税务登记手续,且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
奖励对象:
奖励对象是为我市成功引进上述类型项目来我市落户的中介人。中介人不限地域,既可以是招商代理,也可以是法人或自然人。
奖励标准:
凡中介人引进的上述类型项目,按引进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或纳税情况给予奖励,两项奖励不重复计奖。
(一)对固定资产投资在500万元—1亿元之间的项目按5‰计算。(二)固定资产投资不易计算或未达到上述固定资产投资额度的,可根据企业纳税情况给予奖励。对项目中介人从其引进企业纳税之日起连续3年,按其纳税地方分成部分的4%给予奖励。
(三)对中介人的奖励单个项目不超过100万元。引进固定资产在1亿元以上项目或世界500强、全国500强企业,可一事一议。中介人领取奖金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七条 对项目座落地和项目引进单位的奖励
对项目座落地和项目引进单位,按其引进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和纳税情况给予奖励。项目座落地是指项目落户的乡镇、街道办事处。项目引进单位是指耒阳市辖区内引进项目的行政事业单位。
(一)对新办招商引资工业项目,由市财政按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分类予以拨付招商引资工作经费给项目座落地和项目引进单位,具体为:到 位资金达500万元的项目,拨给工作经费1万元;5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项目,每增加500万元固定资产投入,增拨工作经费5000元;1亿元以上(含1亿元)的项目拨付工作经费20万元;特大项目需增加工作经费的由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引进的项目必须办理好工商注册、国地税登记等相关手续。上述工作经费从企业新增税收地方分成部分奖励给项目座落地和项目引进单位的奖金中进行抵扣。
(二)对新办招商引资工业企业,从企业纳税之日起计算,年纳税在50万元以上的,每年按企业纳税地方分成部分的20%连续5年奖励给项目座落地和项目引进单位;对招商引资改、扩建工业企业,投资固定资产在1000万元以上的,从投资改造完成之日起年新增税收在100万元以上,每年按企业新增税收地方分成部分的20%连续5年奖励给项目座落地和项目引进单位;单个项目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三)如项目座落地与项目引进单位不是同一个单位,奖金项目座落地和项目引进单位各占50%。
第八条 奖励程序
招商引资专项奖励经费,由市财政每年预算安排。
(一)申报。申请招商引资奖励方,需向市招商合作局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项目简介;
2、《耒阳市招商引资奖励申请表》;
3、申办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投资方对中介人的确认书;
5、中介人身份证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有关证明;
6、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
7、固定资产投资凭证;
8、纳税凭证;
9、用工有关证明。
(二)审核。由市招商合作局牵头,与市财政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共同负责对奖项进行核实。
1、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计算包括:
①购地款项,凭实际收取购地款项所开出的发票计算; ②土建施工费用,凭5.5%的建安税票反推所得计算; ③购买设备款项,凭购买发票计算。
2、企业纳税情况,根据税务部门提供的纳税凭证计算,由财政部门核实。
3、企业用工情况,由劳动部门核实。
(三)审批。在上述部门核实情况后,报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第四章 鼓励和促进招商引资的责任机制(略)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我市过去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执行期限五年。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耒阳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四篇:黄梅县鼓励招商引资加快经济发展的奖励规定
黄梅县鼓励招商引资加快经济发展的奖励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加快产业黄梅建设步伐,鼓励各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招商引资,积极推进工业企业和商贸企业改革,促进我县经济快速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奖励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范围为:
新引进落户我县固定资产投资(以下简称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5000万元以上农业项目、5000万元以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亿元以上旅游项目和经营性物流项目、引税500万元以上总部型经济项目和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确认的其它重大项目。
第二章奖励办法
第三条凡介绍客商到我县投资兴办工业企业的,在项目建成投产后,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引荐人一次性奖励。
(一)引进工业项目落户在县工业园的,按3‰进行奖励。
(二)落户在县工业园以外的工业项目,买断土地的按2‰进行奖励;租赁土地的按1‰进行奖励。
(三)农业项目按1‰进行奖励,引税项目按1‰进行奖励,旅游项目按1‰进行奖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1‰进行奖励,经营性的物流项目按0.5‰进行奖励。
(四)引进县外客商收购、兼并我县工业企业的,给予一定的奖励,项目固定投资增量部分参照第三条第二款进行奖励。
(五)引荐人一次性奖励资金的分配。奖金的30%-50%奖给第一引荐人,剩余部分作为其他参与引荐落户的有功人员奖金和单位招商引资经费补贴。
(六)给予引资单位或引荐个人的一次性奖励资金,在项目建成投产后,由县招商局考核审查,报经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批准,兑现奖励。
(七)一次性奖励奖金的颁发。按照地方财政受益,即兑现奖励的原则,有效期为三年(自项目开工建设之日计算),依据项目对地方财政的贡献额度,一次或分批次颁发。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不予奖励:
1、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的项目。
2、本县限制或禁止、未依法办理相关手续的项目。
3、企业经营者发生变更、固定资产转移而未增加投入的项目。
4、自开工建设三年内,对地方财政无贡献的项目。
第四条对招商引资项目引进单位,实行财政收益增量分成奖励:
(一)招商引资项目新增税收(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县本级财力部分按第一年30%、第二年20%、第三年10%的比例,奖给企业主管部门或引资单位。
(二)财政收益分成基数不含原企业税收基数、当年返还给企业的税收额。
(三)以上奖励规定自2008起试行三年,奖励经费主要用于弥补单位工作经费不足。
第五条对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除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奖励外,单位可直接评定为优秀单位,个人在考核中可直接评定为优秀等次,并在评先、晋级、提拔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第三章考核办法
第六条本奖励规定涉及的考核工作于次年初进行。引资奖励按资金到位时间结算;财政收益分成奖励按考核情况结算。
第七条由各单位对照本规定的条款自行申报;由县招商局汇总,初审授奖资格。
第八条考核工作由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组织,从县委办、政府办、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招商局、国税局、地税局、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经济局、工商局、人行、审计局等单位抽调有关人员组成考核专班,按照考核方案组织实施。
第四章奖励实施
第九条本规定中的奖励奖金,纳入县级财政招商专项经费预算安排。奖金的核发情况,由县纪委、监督局、财政局、审计局进行监督;对挤占、挪用或弄虚作假骗取奖金的,要予以追回并追究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条本奖励办法中个人所得奖励部分,按规定交纳个人所得税,并由支付单位代扣代缴。
第十一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二条本规定与梅政发[2007]9号文件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本规定由县政府法制办、县财政局、县招商局负责解释。
第五篇:乐亭概况
乐亭概况
乐亭县是中国共产党的主要创始人之一--李大钊的故乡。位于唐山市东南部,环抱京唐港,毗邻曹妃甸。距北京230公里、天津150公里、唐山70公里、秦皇岛118公里。全县陆地面积1308平方公里,潮间带面积310平方公里,浅海面积1808平方公里,海岸线长124.9公里,是河北第一沿海大县。全县辖11镇、3乡和1个街道,533个行政村、11个社区,耕地面积94.4万亩,人口49.7万,其中农业人口41.2万。
乐亭县历史悠久,早在新石器时代晚期就有人在这里繁衍生息。商、周属孤竹国,秦属辽西郡,汉晋属平州,北魏置乐安亭,唐属马城县,金大定末年(公元1189年)置乐亭县,迄今已有800多年历史。乐亭自古雅重教育,文化昌隆,人文荟萃,从金代置县到清末共出进士55人、举人167人,近代出自乐亭的著名政治家、科学家、艺术家、文学家、地方和军队高中级干部上千人,其中乐亭籍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就有10人。
乐亭县属滦河冲积平原,地势平坦开阔,北高南低,海拔1-15米。气候温和湿润,属暖温带滨海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雨热同季。年平均气温10℃左右,年均日照2579.1小时,年均降水量610毫米,全年无霜期180天。境内有大小河流29条,滦河流经全县51公里。年地上水流量1.2亿立方米,地下水年可采量1.56亿立方米。
乐亭县1988年3月被国务院确定为沿海对外开放县。近年来,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2010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完成239.1亿元,同比增长11%;财政收入13.5亿元,增长1.9%;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20.2亿元,增长33.5%;实际利用外资2402万美元;出口创汇6601万美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000元,增长9%;农民人均纯收入8475元,增长 8%;节能减排圆满完成市达目标。
农
业
乐亭濒海傍河,地势平坦,土地肥沃,农业基础雄厚,是传统的农业大县,素有“燕东天府”、“冀东粮仓”之称。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开始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农业产业化和产品结构调整。1999年,时任国务院副总理温家宝到乐亭考察调研时,对乐亭农业结构调整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2010年,全县农业总产值完成86.5亿元。先后被授予“中国果菜十强县”、“全国经济林建设示范县”、“全国农业产业化经营示范县”、“中国鲜桃之乡”、“全国无公害蔬菜基地县”、“中国果菜无公害科技示范县”、“全国绿化模范县”、“全国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示范县”、“中国珍稀毛皮动物之乡”、“中国优质果品基地县”、“中国珍皮之都”、“中国果菜无公害十强县”等荣誉称号。
四大特色主导产业:经过多年的农业结构调整,逐步培育形成了蔬菜、果品、畜禽、水产四大特色主导产业。全县蔬菜生产面积51.3万亩,主要品种有黄瓜、西红柿、甜瓜、韭菜、甘蓝、草莓等,年产量247.3万吨,形成了区域化生产格局。果品生产以桃、苹果、葡萄、梨为主,面积30.5万亩,年产量61万吨。大中小棚和日光节能温室等设施果菜生产面积29.6万亩。畜禽饲养总量1653万头(只),其中水貂、貉子、狐狸等珍稀毛皮动物饲养量672万只。全年肉蛋奶总产量11.9万吨。水产品总产量14.1万吨,主要品种有青蛤、杂色蛤、日本车虾、南美白对虾、东方虾、梭鱼、鲈鱼、罗非鱼、鲤鱼等。水产品工厂化养殖面积17.5万平方米,居全市前列,养殖品种有牙鲆、河豚、青石斑鱼、海参、大菱鲆等。
标准化生产:按照省级资质标准,投资400万元建设了全县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通过国家相关部门评审,成为全省第一家具有省级资质的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具备了出具全国认可的农产品质检报告资格。在14个乡镇和部分蔬菜专业村建设了无公害果菜速测站和监测室,形成了健全的监测网络,实现了对全县主要农产品的全覆盖检测。全县已有27万亩果菜基地通过省级环评认证,设施鲜桃生产等标准化生产规程被全国采用,韭菜、西红柿等产品通过农业部“绿标”认证,高光效苹果通过欧盟认证,被农业部确定为全国60个无公害标准化生产监测县之一。有机农业开始起步,建设有机农业示范园2450亩,“第一斗”大米成功入选世博会。
产业化经营:围绕四大特色主导产业,培育了一批加工型、市场型、基地型龙头企业。1998年,投资1亿元建设了占地300亩,集农产品交易、信息发布、储藏加工、餐饮服务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冀东果菜批发市场。2010年交易果菜254万吨,交易额25.2亿元,产品远销26个省、市、自治区及日、韩等国际市场,被农业部确定为全国首批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兴建了投资7100万元的冀东果菜有限公司万吨气调库、投资1246万美元的河北欧意金土果业发展有限公司、投资500万元的冀东毛皮交易市场、投资1000万元的唐山金土地食品有限公司等一批农业龙头企业。目前,全县各类农产品加工企业达到151家,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1家,省级龙头企业5家,市级龙头企业22家。成立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发展和规范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117个,经纪人队伍发展到5000多人,形成了“公司+协会+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基层农技推广体系不断完善,农民培训深入开展,素质进一步提升。2010年,全县农产品出口创汇1200万美元。
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从20世纪50年代起,全县开始了以大兴水利工程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北部筑滦河防洪堤坝、围埝;南部建沿海防潮海挡大堤、排咸闸站和台、条田;中部开挖排灌河渠、打机井,配之以平整土地、修路、植树、建设方田林网,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农业基础设施体系。先后建成高程3.5-4米(黄海高程系)的海挡大堤62.25公里,总排泄能力680立方米/秒的防潮闸、站14座;修建保证20000立方米/秒流量的滦河防洪大堤14.9公里和设计防洪标准5000立方米/秒-校核标准7000立方米/秒的滦河防洪围埝79.6公里。境内先后开挖骨干排水渠道12条,长399公里;重点排水渠道17条,总长162公里;
三、四级排水渠1900多条,并修建了7600多座小型闸、桥、涵建筑物。为有效利用滦河径流,建设滦河姜各庄橡胶坝1座,蓄水能力400万立方米;二滦河杨家林橡胶坝1座,蓄水能力212万立方米。目前,全县共有机电井2.6万眼,安装地下管道175万米,节水灌溉面积23.5万亩,为全国农业水利化县、农村电气化县。
工
业
乐亭工业历史基础薄弱,近年来发展较快。目前,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2家,已形成钢铁、焦化、物流、纺织、服装、建材、化工、机械制造、农副产品加工等主导行业。主要产品有钢材、焦炭、木糖、白酒、水泥、棉纱、服装、汽车配件、农业机械等。2010年,全部工业增加值82.4亿元,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67.4亿元。
乐亭县临港产业聚集区:乐亭县临港产业聚集区地处环渤海经济中心区域的京唐港区腹地黄金地带,西距河北省“一号工程”——曹妃甸工业区仅40公里。2008年12月,被批准为首批省级产业聚集区之一,规划面积约120平方公里,同时被确定为循环经济示范试点,正在成为乐亭新兴产业的发展高地和新型工业化的重要平台。
聚集区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按照基础设施适度先行和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的原则,聚集区内基础设施建设已累计完成投资20亿元,先后实施了水、电、路、讯等一批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承载力、对外影响力显著增强。路网工程:建成黄海路、天津道、烟台道等骨干道路,覆盖面积近40平方公里,逐步形成了“三纵四横”的路网框架。供水工程:建成翔云岛水库及二期供水工程,年调蓄能力达4000万方;年供水能力1亿方的三期引水工程正在抓紧实施,海水淡化项目正在积极洽谈推进。供电工程:聚集区内已建成1座220千伏变电站、3座110千伏变电站和2座35千伏变电站。另1座220千伏变电站正在加紧建设,1座500千伏变电站正在谋划。通讯工程:目前,移动、联通、电信公司业务网络均已覆盖聚集区,宽带业务也可直接接入,通讯设施建设较为完备。
聚集区项目建设情况:目前,入园规模项目总数已经达到44个,涉及总投资1820.41亿元。其中建成项目12个、在建项目19个、签约项目8个、洽谈项目6个。建成投产项目有:
1、中厚板一期项目,投资36亿元,年产150万吨各类规格中厚板材。
2、中厚板一期配套项目,投资31亿元,年产300万吨各类规格中厚板材。
3、德龙特种管件制造项目,投资3.6亿元,年产90万吨热轧钢和60万吨彩喷管件。
4、恒安异地改造项目,投资30亿元,年产200万吨高速线材。
5、大型工业气体项目,投资1.7亿元,年产液体氧气、氮气等高纯气体100万吨。
6、通宝焦化项目,投资3亿元,年产焦炭94万吨、煤气194万立方米。
7、丞起汽车压铸件项目,投资1.28亿元,年产2万吨汽车压铸件。
8、远大物流项目,投资1.6亿元,年仓储能力100万吨。
9、中港物流项目,投资1.6亿元,年仓储能力100万吨。
10、渤港物贸项目,投资1.5亿元,年仓储能力100万吨。
11、唐昂新型建材项目,投资0.87亿元,年产60万吨磨细矿渣粉。
12、华能风力发电项目,投资5.7亿元,安装49.5MW发电机组。在建项目有:
1、首钢宝业精品钢铁基地项目,投资378亿元,年产600万吨精品钢材系列产品。
2、旭阳化工经济园项目,投资298亿元,年产二甲醚100万吨、甲醇100万吨、苯加氢20万吨、焦油深加工60万吨、醋酸40万吨。
3、廊坊物流项目,投资1.5亿元。
4、顺鑫机械制造项目,投资2.17亿元,年产钢结构1万吨、机械零部件1万吨。
5、同乐化工搬迁项目,投资1.4亿元,年产合成氨10万吨。
6、大中型机械轧辊项目,投资1亿元,年产大中型机械轧辊2.5万吨。
7、榕泽钢材加工项目,投资3.2亿元,年产50万吨钢材构件。
8、博诚铸造项目,投资0.96亿元,年产1.2万吨铸钢毛坯、5000吨机加工件、60台重型机械。
9、天泽物流项目,投资1.93亿元。
10、唐齿变速器项目,投资10亿元,年产14万台重型汽车变速器。
11、佳龙建筑金属厂及建筑钢品加工配送中心项目,投资0.96亿元。
12、唐山宝磊船用钢项目,投资1.6亿元,年产30万吨船用钢、12万吨钢结构。
13、家用燃气壁挂锅炉项目,投资0.9亿元,年产3万台家用燃气壁挂锅炉。
14、冶金废弃物回收项目,投资2.87亿元。
15、无菌包装设备制造项目,投资1.4亿元,年产3000台食品无菌包装机械。
16、大地汽车配件扩建项目,投资1.1亿元。
17、佳龙建筑金属扩建项目,投资0.36亿元,年产钢结构1万吨。
18、工业钙产品项目,投资2亿元,年产40万吨环保节能机械化立窑生产线及配套年产5万吨工业钙和3万吨型钙产品。
19、10万吨脱氧剂项目,投资2.51亿元,年产10万吨脱氧剂。签约项目有:唐钢乐亭临港新区项目、冶金设备制造项目、国电电力能源项目、文丰加工机械项目、年产80万吨型钢项目、旭阳化工碳纤维项目、旭阳化工环氧氯丙烷项目、海水淡化项目。洽谈项目有:“三一”乐亭工业园项目、污水处理厂项目、东区路网工程建设项目、法液空工业气体项目、首钢铁合金项目。
县城中小企业园建设:为加快县城扩容和城区“退二进三”步伐,规划建设了县城中小企业园。规划占地5.07平方公里,主要吸引劳动密集型、农副产品加工型、科技含量高的项目和承接城区内“退二进三”的中小型企业入园发展。目前,完成总体规划、工业集聚区详规、产业布局规划、环评报告。一期起步区建设全面展开,完成投资8300万元,4条骨干道路建成通车,形成“两纵两横”路网框架,给排水管网全部竣工,标准厂房建设基本完工,18家企业确定选址,9家企业入园建设。
第三产业
旅游:乐亭拥有丰富的旅游资源。通过运用市场机制扩大对外开放,引进社会资本持续推进开发,形成了红色旅游、蓝色旅游、绿色旅游三色互动、优势互补的大旅游发展格局。2010年,全年接待国内外游客160万人(次),实现直接旅游收入1.63亿元,创社会效益7.4亿元。红色旅游:李大钊纪念馆1996年6月经中共中央批准建设,位于县城新城区,占地100亩,建筑面积4680平方米,被中宣部确定为全国首批百家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之一。李大钊故居位于乐亭县城东南15公里的大黑坨村,是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5年李大钊纪念馆、李大钊故居被列入国家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和精典景区,2007年顺利通过国家4A级旅游景区验收。2009年投资2126万元完成了李大钊纪念馆陈展改造,国家5A级景区创建工作扎实推进。蓝色旅游:乐亭沿海旅游资源丰富,海滩沙软潮平,大小62座海岛相映成趣。目前已开发形成菩提岛、月岛、祥云岛等景区。其中,菩提岛是华北第一大岛,是河北省生态旅游示范区、国际观鸟基地。岛上草木繁茂,自然植被保存完好,植被覆盖率98%以上。已发现各类植物260余种,鸟类408种,有潮音寺、朝阳庵遗址等古迹,以野、静、幽、奇而闻名,具有大岛、沙岛、海岛、绿岛、鸟岛、荒岛、日月岛、佛家岛等美誉,素有“孤悬海上的天然动植物园”之称。月岛因鸟瞰似弯月而得名,总面积0.43平方公里,是天然的海岛浴场和生态旅游度假区。滦河口生态旅游区开发全面展开,完成了《生态旅游区总体规划》,同步推进基础配套工程、项目包装和招商引资,正在步入大招商、大开发、大建设阶段。初具雏形的蓝色旅游与山海关、北戴河、南戴河、黄金海岸连成一线,绵延数百里,形成蔚为壮观的旅游风景带。绿色旅游:进一步明确乡村旅游发展定位,研究制定扶持政策,实现了乡村旅游又好又快发展。祥瑞生态园跻身省农业旅游示范点行列,乐民生态农业观光园等一批乡村旅游示范点初具规模,赵蔡庄、黄湾等旅游示范村档次和水平显著提升。
流通:乐亭自古商贾兴盛,仅清末民初赴东北经商、习商者达十万之众,被誉为“东北三个省、无商不乐亭”,缔造了乐亭“老呔商帮”百年辉煌经商史。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传统商贸产业日益壮大,大东方购物广场、夏日超市、东安超商、百货大楼、富强街农贸市场等繁荣活跃,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70.1亿元。依托沿海区位优势,规划建设了物流园区,临港物流产业基地不断发展壮大,远大物流等一批规模物流企业健康运营,海囤物流、天泽商贸等规模项目加紧建设,临港物流形成集约发展态势。金融保险、康体健身、教育培训等新兴服务业逐步兴起,形成了更具活力的发展格局。
城镇建设
县城面积11.35平方公里,人口12万。荣获“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园林县城”、“全国平安畅通县”、“全国文明小城镇建设示范点”和“河北省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进步县”、“省级文明城”、“河北省人居环境范例奖”、“河北省人居环境奖”等多项荣誉称号。
县城规划:在2004年县城总体规划的基础上,2008年又重新修订了县城总体规划。新规划到2020年,城市规模达到29.8平方公里、人口28万人。县城定位为唐山湾沿海城市带副中心城市、海港片区生活配套服务基地、生态园林城市,是乐亭新区的政治、文化、商贸、居住中心,承担全县尤其是北部地区的综合服务职能。县城总规的基本布局是“一心、一带、两轴、两环、三区”。“一心”,以县行政中心及中心公园片区作为整个城区的综合动力中心。“一带”,以长河及两岸绿地作为城市的生态景观绿带和城区的“生态走廊”。“两轴”,以南北向发展大路、东西向世纪大街为轴,交汇于城市中心。“两环”,即外环和金融街、永安路、锦绣街、祥云路组成的内环。“三区”,即科研教育、工业和专业市场三个功能区。在完成总规的基础上,有序推进控规编制。完成供水、排水、供热、消防、燃气、绿地系统等专项规划和金融街东延、发展大路两侧等重点区域修建性详规以及商业广场等标志性工程建设方案设计。
县城建设管理:先后开通改造了金融街、大钊路、健康路、永安路、富强街、西外环、东外环、宝丰街等主要城区道路;兴建了远大国际酒店、电力大厦、文化中心、青春广场、广电中心、行政办公楼、财政办公楼等一批精品工程;建设了茂源小区、富强家园、健康小区等高标准住宅小区;实施了第三实验小学、新戴河初中、县医院病房楼、污水处理厂、姜各庄敬老院等一批公益设施建设工程;启动了长河景观带、古滦河生态水系、中医院、汽车站、拆迁安置房、乐安广场、商业广场、御景嘉园等重点建设项目。新城区集中供暖改造全面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及计量收费供热体制改革有序推进,城市并网供热面积达到250万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到44.1%,绿地率40.3%。特别是2007年以来,以建设环境优美、文化高雅、适宜人居、充满活力的现代滨海城市为目标,全面开展“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园林县城”创建活动,2008年“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实现一役达标,2009年如期建成“国家园林县城”,目前正在深入实施“国家文明县城”建设。
旧城改造和征地拆迁:把旧城改造征地拆迁作为提升城市形象、完备城镇功能、改善人居环境、推进“三年大变样”的切入点,通过制定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和措施,实现了拆迁工作和谐、可持续发展。自2008年以来,累计拆违拆迁84.438万平方米,完成城中村改造11个、危陋住宅区改造9个。坚持以建促拆,大力推进拆迁安置房建设。在高标准完成6.7万平方米一期安置房的基础上,2010年又开工了28万平方米的二期安置房。目前,2008年拆迁户和2009年部分拆迁户已迁入新居。
镇村规划建设:按照《乐亭县镇村空间布局规划》,全县将形成汀流河、姜各庄、阎各庄3个重点镇,新寨、胡坨2个建制镇,另有58个中心村和179个基层村。规划编制的原则是:3个重点镇规划面积在3—5平方公里;2个建制镇规划面积在2平方公里左右;其他镇和庞各庄乡在现有规模范围内规划或根据需要适度扩张,大相各庄乡、古河乡乡址所在地按照大中心村的规模编制规划。在全面推进镇村规划编制的基础上,大力推进镇村建设。制订了中心镇和新民居建设扶持政策,不断提升城镇承载能力。阎各庄、姜各庄、汀流河、马头营等乡镇从各自实际出发,实施了一批基础设施和产业聚集项目,承载能力和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15个科学发展示范村、50个文明生态村建设水平持续提升。加大新民居建设力度,乐安家园已经建成,玉泉花园、渔家新村扎实推进,丁庄新村开始实施,各乡镇试点村建设全面启动。卫生镇村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县级以上卫生村达到90%。绿化攻坚行动持续推进,农村生态、生产、生活环境进一步改善。
基础设施
交通:境内港口、铁路、高速公路、高等级公路齐全,公路干支线四通八达,形成了现代化交通运输格局。县域南部京唐港与国内外120多个港口实现通航,2010年吞吐量达到1.18亿吨。北接京山线、南达京唐港的坨港铁路贯通全县南北31公里,迁曹铁路穿境而过。唐港高速、沿海高速一横一纵贯穿全境,与京沈、唐津等高速动脉相连。秦唐沧沿海公路与沧州、山东和东北等地区直接通达。同时,乐港路改造和滨海大道建设使县城与京唐港、曹妃甸港之间的交通更为便捷。大力推进农村公路新建、改建,实现了村村通公路、村村通客运班车。
电力:乐亭由华北电网供电。2001年,作为华北电网第一批农改县完成了1363公里的农网建设与改造。2002年初,全县各村完成了农电体制改革。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加速发展,电力设施建设步伐明显加快。目前,境内建有220KV变电站2座,110KV变电站4座,35KV变电站10座,供电能力达14亿千瓦时。
通讯:全县通讯设备先进、手段齐备,交换机总容量达到11万门。村村通程控电话。全县拥有固定电话7万部,移动电话22.8万部,互联网用户达到2.4万户。
社会事业
科技教育:持续完善科技服务体系,加强人才的培养和使用,促进科技工作深入开展,一批先进适用技术得到广泛应用。被命名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全国科普工作先进县”。加大教育投入,实施教育资源整合工程,城乡教育布局更加科学合理。教育普九达标工作进一步深化,教育装备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全县初中、县城小学及农村中心小学常规教学仪器配备全部达到省督导评估一类标准,初、高中以及中心小学基本实现教育资源网络校校通和多媒体教学。全县共有各级各类学校170所(含民办9所),其中独立幼儿园33所(含民办7所)、小学101所(含民办1所)、初中23所、高中5所、九年一贯制学校4所(含民办1所)、综合职校1所、电大1所、教师进修学校1所、特教学校1所。目前,全县教职工5279人,在校生64719人,其中,高中在校生13815人,初中在校生13791人,小学在校生25897人,入园幼儿11216人。全县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91.2%,小学学龄人口入学率、巩固率达到100%,初中毛入学率、巩固率分别达到100%、96.1%,高中毛入学率达88%,三类残疾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0%以上。教育教学水平持续提高,特别是2010年高考实现历史性突破,唐山市文、理科状元全部被我县学生摘得。
文化体育:乐亭文化源远流长,底蕴深厚,是乐亭大鼓、皮影、评剧冀东“文艺三枝花”的主要发祥地。近年来,大力推进“文化乐亭”建设,实施文体惠民工程,乡镇文化站标准化建设一役达标。健全文化网络,壮大文化队伍,挖掘文化内涵,弘扬文化精神,培育文化产业,积极推进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全民健身活动成效明显。县博物馆成为全省唯一沿海县级馆,县图书馆被确定为河北省红色旅游文献服务网点,被文化部命名为国家县级一级图书馆。乐亭大鼓被列入“全国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挂牌成立全国唯一一家“中国皮影艺术研究中心”,两部乐亭大鼓作品分获巴黎中国曲艺节“罗浮”银奖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鼓曲邀请赛金奖。青春广场及文化活动荣获“全国特色文化广场”、“全国特色广场文化活动”荣誉称号。被命名为“全国文化先进县”、“中国民间艺术之乡”、“中国皮影之乡”、“中国曲艺之乡”等多项荣誉称号。有线电视“村村通”工程加快推进,闭路电视村发展到366个,城乡用户达到5.6万户,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工程顺利推进。
医疗卫生:先后建有县医院门诊楼、病房楼、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重点工程,中医院迁址新建项目顺利推进,完成了乡镇卫生院新建扩建,全县14所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全部达标,被评为省级“标准化规范化乡镇卫生院建设先进县”。363个村卫生室实现标准化达标。目前,全县拥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20个,县医院、中医院为二级甲等医院,妇幼保健院及中心卫生院达到一级甲等医院标准。卫生防疫站为全国首批一等防疫站。全县卫生系统共有乡以上卫生技术人员1400人,病床1049张,基本满足患者住院需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自2006年启动实施以来健康运行,乡村参合覆盖面达100%,2010年全县农民参合率达到98.86%,全面实施门诊统筹报销,最大限度提高农民群众受益水平,有效补偿比居全市第一。
社会保障:加强“两个确保”和“三条保障线”衔接,全面推进社保扩面工作。新农保被列为全国首批试点并全面铺开,参保率达到98.15%,居各试点县之首。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乡低保标准进一步提高,城镇由每月285元提高到310元,农村由每年1400元提高到1600元,实现了应保尽保。充分发挥慈善协会作用,广泛开展慈善助医、助学、助困、助残等活动,困难家庭得到有效救助。完成中堡敬老院扩建,庞各庄、姜各庄敬老院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升,姜各庄敬老院被评为“全国模范敬老院”,五保敬老整体水平持续提高。计生、“双拥”工作连续多年保持全国先进地位。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深入落实,1.76万户农民计生家庭得到奖励扶助,受益群众达3.5万人。
政府机构设置
县政府工作部门24个,包括:县政府办公室、发展改革局、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监察局(与纪委合署办公)、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牧局、水务局、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商务局、审计局、统计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旅游局。政府直属事业单位3个,即:城市管理局、林业局、粮食局。县政府派出机构2个,即:临港产业聚集区建设管理委员会、滦河口生态旅游区开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