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办公用房维修施工合同 2
共青团夹江县委、县科协、县妇联
办公用房装修施工合同
甲方:夹江县妇联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方将团县委、县科协、县妇联办公用房装修工程,发包给乙方进行装修施工。为了明确双方权利、责任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共青团夹江县委、县科协、县妇联办公用房装修工程
2、工程地址:夹江县总工会四楼
3、工程规模:装修工程项目以甲方认可的预算方案的工程内容为准,包括砖墙隔断,墙面抹灰,纸面石膏板吊顶、墙面仿瓷粉刷、电气设备安装等。装修以适用、简洁为主,不得搞豪华装饰装修。
第二条 承包方式及造价
1、承包方式:乙方按照甲方认可的预算方案包工包料对装修项目进行施工。
2、工程造价:乙方按照市场价格提供预算书,工程结束后按照施工量进行决算。
3、在施工过程中,若有工程量增减,以甲乙双方及质量监督方共同签证为准。
第三条 施工工期
自2014年7月20日开工至2014年9月20日完工,若遇下列情况,工期可顺延:
1、人力不可抗的自然灾害。
2、遇停水、停电等,使施工无法进行。
第四条 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保证在不影响办公,通行安全及排水排污畅通的前提下进行房屋装修工程。
2、乙方必须按照按照合同约定的预算方案进行施工,施工质量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标准。工程保修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要服从甲方及共青团夹江县委、县科协质量监督人员的监管。
4、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主动返工处理,返工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工期不变。
5、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须清理场地和卫生。
第五条 安全生产及责任
1、乙方必须对所承包的项目,制定出可行的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施工。
2、乙方必须对所承包的项目,在实施前同当地保险公司办理意外伤害保险责任。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要教育施工人员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4、施工中乙方要对通道、楼道等通行处搭设安全防护网,悬挂安全警示灯,以免对行人造成伤害。
5、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以及造成他人人身和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第六条 验收及付款
1、合同金额暂定人民币 元,工程完工后由乙方先进行自验,自验合格后以书面形式申请甲方组织有关人员验收。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进行返工处理。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2、施工过程中增加或减少的项目按单价以实际发生量计算进行决算,工程结算以验收合格后的决算为准。
3、付款方式:本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根据最终财政评审结算金额一次性付清工程款。在甲方未付清工程款项前,乙方有权不交付甲方使用。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包括双方所确认的合同附件),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的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2、乙方不能按照合同工期完工的,每延期一日按工程预算总造价的千分之三支付甲方违约金。
3、乙方擅自增加工程量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纠纷处理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一份。质量监督单位各一份,合同订立时间;2014年7月18 日 合同订立地点:夹江县妇联办公室内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质量监督方(签字盖章):
二0一四年七月十八日
第二篇:维修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____________________批准,本工程于一九九 年 月 日公开招标、邀请投标、协商议标确定由乙方承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修正〉》,国家工商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gf—91—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并结合深圳市有关规定以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道路________m2、人行道________m2、排水管边:规格________m、桥梁:部位_______________m2.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期
(1)按定标(或议标、或约定)规定工期(日历)天。
(2)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3质量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合同价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定标价(或协商价)含____________费用,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币)_________元。
全部工程等价按下列规定计算:
第二条 甲方工程
2.1开工前_______天办妥建设许可证,开工证和施工临时用地,占用道路等合法手续;
2.2开工前_______天将水准点、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提交乙方,并于现场交验;
2.3开工前_______天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工程地质、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2.4合同签订后_______天内组织乙方和设计、监视等单位进行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做好会审、交底纪要,并按图纸的份数发给乙方。
2.5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及周围地下管线和临近建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第三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
3.1甲方任命驻工地现场总代表及其委托的代理人,必须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担任地,若甲方代表易人,须提前七天通知乙方,其后任必须全面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3.2甲方代表或其代理人的指令、通知须经其本人签署并以书面形式递交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收到时间后生效。
3.3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4委托____________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____________为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_________份。
第四条 乙方工作
4.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或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进度计划,并送交甲方代表;
4.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4.3作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作交工文件移交甲方;
4.4作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持现场整治,做到工完场清、道路畅通,达到创建卫生城市标准;
4.5工程竣工未交给甲方之前,乙方负责保护、乙方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出资修复,甲方提前使用后发生的修理费由甲方承担。
4.6竣工后规定的保修期内,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于接到甲方通知的___天内无条件保修。属设计或甲方使用及其它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可给予返修,但返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4.7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除甲方人员自身责任外,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立即报告甲方和建设主管部门。
第五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5.1乙方任命的驻工地的总负责人或总代表,应书面通知甲方,若乙方代表易人,须提前七天通知甲方,其后任必须全面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5.2乙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乙方的要求、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递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 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第六条 工期提前
6.1工程若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乙方按提前竣工日期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在三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内容包括:提前的时间、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费用的承担和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等;
6.2乙方按合同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每提前________天,甲方奖给乙方_______元。
6.3无正当理由的工期拖延,每延期_______天,由乙方付给甲方罚金________元,罚金不超过合同总造价的________%。
第七条 工期顺延
7.1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拖延,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
(2)不可抗力:是指战争、**、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水灾,以及六级以上台风、大雨、暴雨、地震等;
(3)甲方代表借故不签证,影响下一工序的进度;
(4)甲方资金不足,导致停工、窝工;
(5)甲方不按合同规定预付备料款和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进度;
(6)甲方分包的工程,拖延了工程进度。
7.2上述情况发生后两天内,乙方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两天内予以确认,答复。
7.3非7。1列出各种原因,工程未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工程质量等级
8.1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的_________标准。
8.2工程质量经验收评定为优良标准,并按合同工期竣工,甲方给乙方奖金________元。
8.3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和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8.4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深圳市质量检验监督总站进行裁决,裁决费用及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工期拖延,由败诉方承担。
第九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9.1合同价款为有条件之可调价款,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修改和施工现场签证;
(2)甲方代表签认的工程量增减;
(3)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9.2上述情况发生后,由乙方编制调整预(结)算书送甲方审核后,报送工程造价审查部门审定,确定合同价款的增减。
第十条 工程预付款及竣工结算
10.1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方付给预算价的_____%为工程预付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_万元。
10.2乙方在向甲方递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强算资料,甲方自签收之日起十五天内将结算审核完毕,并报送造价管理部门审定,审定后的结算书作为双方结算工程款的有效依据。
10.3甲、乙双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办理完毕工程结算手续。
10.4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将结算审核完毕并报送造价管理部门审定,或在签收审定书后十五天内不支付工程结算款,则从甲方签收审定书后第十六日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计划外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款额的利息,并承担每日按拖欠总额的万分之三的罚金。
第十一条 竣工验收
11.1乙方认为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应于竣工验收前十五天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一式______份)和竣工验收报告。甲方代表收到报告后十五天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五天内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修改意见修改,并承担由乙方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11.2甲方收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后十五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五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则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11.3竣工日期的认定:竣工日期为乙方递交竣工验收报告中的日期,若要修改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修改后乙方重新递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
11.4甲方未按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费用,工程保管费、每天按承包工程造价的万分之八计醛
11.5经验收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自验收完毕起五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若甲方未按时接管而导致已验收工程损坏,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验收完毕若乙方在五天内未向甲方移交完毕(特殊情况除外)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11.6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擅自动用或提前使用,则自甲方动用(或使用)之日即为工程竣工日期,由此而发生的安全、质量责任问题及经济支出或损失,概由甲方承担。
11.7工程竣工验收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乙方不得因经济纠纷而拒绝交付。
第十二条 保 修
12.1保修期限:分别以每个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后格及甲方在验收证书签字之日起计算,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条款执行,沥青砼路面及人行边为一年,水泥砼路面为三年。
12.2保修责任范围:除甲方使用过程人为损坏,自然灾害及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损坏外,凡属乙方施工质量原因及验收后移交前乙方保管不力造成工程范围各部位损坏、脱落、开裂等,均属乙方保修责任范围。
12.3保修内容包括:合同价款(含补充合同价款)所包含的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或文字约定,双方或多方会议纪要约定的全部内容。
12.4保修费用:从工程结算款中截留,即按合同总价款计算为3%,若发生的累计保修费超过保修费总额,超过部分仍由乙方支付。
12.5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七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在保修费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持。
12.6保修期满后二十天内,甲方将剩余保修费和按保修期内银行存款得率计算的利息一次付给乙方。
第十三条 争 议
13.1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首先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仍不能解决,经双方同意可选择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1、向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造价管理部门申请调解;
2、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向人民法院起诉。
13.2选择上述第一种方式解决争议双方接受调解结果,应在调解结果作出后七天内执行,若对调解结果不能接受,或由于一方不执行调解结果等原因使调解结果无法执行,任何一方可在调解结果作出七天后请当地有管辖权的经济合同仲裁机关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违 约
14.1违约的处理:合同双方之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违约造成工期延误责任分担:甲方违约、工期相应顺延;乙方违约,工期不得顺延。
14.2违约金的标准: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而单方提出终止合同,均属单方毁约,毁约方除承担赔偿因此造成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外,还必须向对方支付合同价款_______%的违约金。
14.3赔偿经济损失的范围:
(1)甲方代表不按合同约定发出必要通知、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而导致乙方经济损失。
(2)乙方不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导致甲方经济损失。
14.4损失的计算方法:实际直接损失加实际间接损失,再加上以经办银行计划外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14.5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前述违约责任后仍必须继续履行合同。
14.6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须提前十天通知违约方并签订中止或解除原合同的协议书,报原合同审查(或签证)部门审查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14.7因乙方原因中止合同时,甲方有权决定是否接受与本工程有关属乙方在现场一切设施、材料、设备和器件的权利。
第十五条 安全施工
15.1乙方应按安全施工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发生的费用。
15.2若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建设主管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15.3乙方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道附近及交通要道施工之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其防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16.1不可抗力原因和因素的认定标准:
(1)六度以上的地震;
(2)六级以上的持续一天台风;
(3)30mm以上的持续24小时的大雨、暴雨;
(4)_______年以上未发生过,接近或达到人体体温持续二天的高温天气;
(5)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
(6)其它不可抗力原因(包括因战争、**、空中飞行物坠落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等)。
16.2上述不可抗力因素出现,乙方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向甲方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若灾害呈间歇形式发生,乙方应每隔三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灾情处理提供必须条件。
16.3因16.1所列灾害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施工现场乙方临时设施损坏和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4)乙方设备、机械、车辆等现场施工用具及人员停、窝工、机械、设备停置损失,由乙方承担;
(5)清理、修理工作的责任与费用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
第十七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印章,送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或深圳市城市管理办公室审查后生效。至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和竣工结算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十八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副本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份,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经办银行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发包方(公章)承包方(公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签字地点:
审查意见:
经办人:
审查机关(公章)
日期
第三篇:维修施工合同
维修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将2015年期间的厂区内的部分零星维修发包给乙方施工,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签订以下合同:
一、维修施工地点:在高新区、镇海区甲方所在公司范围内。
二、维修施工内容:由甲方指定,包括(但不限于)各项房屋路面基建、办公设备设施、绿化、管道疏通等内容。
三、工期: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在维修单上确认。
四、本合同有效期:在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五、承包方式和质量标准:乙方或包工包料,或单包工,每次维修施工前由双方协商确定,质量合格。执行现行国家规范、标准。
六、工程价款和结算方式:工程价款实行一单一报价,并在维修单上确认。自乙方维修施工结束后,并经甲方验收后,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的约定,甲方支付维修款90%,剩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发生于上半年的,于当年12月31日结算,发生在下半年的,于次年6月30日结算。
乙方的报价为含税价,不得在双方确定维修后以各种理由变相加价。
七、结算期限:
甲方在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开具甲方指定的发票向甲方办理付款手续,甲方收到票据后,自10个工作日内将90%的维修施工费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甲方应将10%的质量保证金于结算日起10个工作内日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八、情势变更:
由于维修内容的误解,乙方实际维修费用将超过所预报费用50%,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双方重新协商报价。
由于情况发生变化,乙方未施工前,甲方有权随时通知乙方中止维修。施工过程中,甲方改变维修方案的,维修价格双方重新协商。
九、付款方式:施工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须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示,甲方凭发票一周内付清全款。
十、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协调工作由甲方负责。
2、按时支付工程款。
(二)、乙方责任:
1、按照双方确定的维修方案,按时完成施工任务;工程保修期1年(如法律法规规定保修期超过一年的执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保修期负责无偿保修。
2、按规范要求组织施工;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监督;采取安全措施,做到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若发生非甲方原因的任何安全事故或给甲方造成损失,概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及时提供维修施工内容的发票。
十一、违约责任:
乙方没有按甲方的要求施工或没有按合同要求履行保修义务,甲方有权没收当年的质量保证金,并支付违约金1000元,如果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大于1000元,按照实际损失承担。
甲方逾期未支付维修施工款项,按日千分之三计算违约金。
十二、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经办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月**日
第四篇:零星维修施工合同
零星维修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湘电集团公司 乙方:湘潭公司
为保证甲方投资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的维修质量和效率,提高客户满意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就零星维修工程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维修工程内容
维修工程内容分为房屋防水维修和其他零星维修两类,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维修的项目,具体以书面委托函(委托函格式附后)为准。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委托乙方施工、维修的项目,以书面委托函形式通知乙方。
2、甲方在乙方施工完毕后及时组织人员对项目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3、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四十八小时内安排施工、维修人员到位,并在甲方要求时间内完成施工、维修内容。
2、乙方负责跟踪项目的施工,并于施工结束后通知甲方验收。
3、乙方有义务对承接工程的质量承担责任,并对因乙方原因而造成的质量问题承担无偿返修责任,直至符合质量要求为止。工程验收交付后严格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质量保修义务。
4、乙方有义务根据工程需要提供施工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自觉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采取施工保卫安全等技术措施,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确保现场施工人员及第三者安全,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自行解决施工照明并保证用电安全,制定安全防火责任人,物件堆放整齐。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并服从甲方的安排与施工协调。
6、乙方有义务确保文明施工与施工场地及周边的整洁,按规定做好施工场地交通、夜间施工、建筑垃圾与渣土、生活垃圾等运输、工程、生活污水和噪音排放的申报工作,并承担因此发生的相关费用,及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7、乙方有义务采取恰当措施保护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公共设施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等。由于乙方施工措施不当造成污染、侵损、破坏周围地下管线、公共设施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堵塞排水管网等,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乙方有义务承担与其施工、维修工程有关,或其施工、维修工程进行期间,或其施工、维修工程导致的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坏导致的损失、费用、索偿或诉讼的法律责任,并保障甲方免负该责任。甲方对任何雇员的意外或伤亡,不论该人是否受雇于乙方,皆不负任何法律上的赔偿责任,乙方须保障甲方免付任何有关的索偿、要求、诉讼、成本、费用和支出。
9、乙方对其不具有施工、维修资质或能力的工程,应如实向甲方反映,否则因此造成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四、验收要求:
须甲方、业主、物业(如果有)共同签字确认,签字程序由乙方办理、甲方配合。
五、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每季度结算一次,乙方结算办理完毕后,开具经甲方认可的合格发票并办理完相关付款手续后,甲方按结算总金额的95%支付,留5%质保金,质保期满后协商返还。
2、甲方预决算员审核的价款中均已包含完成该项工程所需要的: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利润、税费、安全防护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的费用。由乙方包工、包料、包机械、包管理、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等直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以及维保期间的所有费用。
六、结算要求与结算方式
1、结算要求:
(1)乙方在每季度结束后25日内,凭合同约定格式的书面委托函和甲方现场施工员签证的工程量办理结算,逾期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的,由乙方按¥100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结算计算审减额大于乙方送审额10%以外的审计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同意甲方可直接从工程结算款中扣除该部分审计费用。
2、结算方式:
(1)土建部分:执行2006年《湖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标准》。
(2)安装部分:执行2006年《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
(3)维修部分:执行2005年《湖南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
(4)主材:价格以施工同期市场信息价格为结算依据。
(5)人工工资:土建部分61元/工日,装饰部分72元/工日。
七、质量保修责任
1、屋面防水维修的质保期限按该维修房屋主体的质保期限执行。
2、其它维修项目及本合同未约定的质保期限的项目按相关质量管理条例执行。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能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四十八小时内安排施工、维修人员到位,或未能在甲方要求时间内完成施工、维修内容的,甲方有权责令其改正;如果乙方累计三次未能及时安排人员到位,或累计三次未能在甲方要求时间内完成施工、维修内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如未能及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九、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2、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时,应本着和谐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提交湘潭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合同有效期为2013年6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4、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叁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
价格审核部门负责人:
价格审核部门经办人:
年月年月日日日
第五篇:零星维修施工合同
零星维修工程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结合本工程实际施工情况,在乙方承诺满足本工程要求的前提下,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项目:
维修工程
二、承包范围:甲方现场确认的所含工程量,具体见合同清单。
三、承包方式及工作内容:
本工程采取包工包料的承包方式,乙方承包甲方现场确认的所含工程量;
四、合同工期:
施工总天数 天,开工时间 年 月 日,竣工时间 年 月 日。
如乙方中途不能按甲方的进度计划实施,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加强施工力量,并给予100—300元/天的经济处罚;必要时甲方可自行补充施工力量,更换新工队伍,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合同价款:
本工程按照优质优价的原则,在保证质量进度安全的前提下,执行合同所包含内容总价包死,不再另外计取费用。
合同总价(大写):
(小写): 元 以上合同总价除造价外,还包含以下内容: a)现场材料二次转运;
b)一般性缺陷消除及施工工艺现场调整修改用工; c)各施工交叉影响用工 d)定额内容内计时工;
e)安全文明施工用工及清退场用工; f)政策性调整及市场价格调整; g)夜间施工增加费及赶工增加费; h)本工程质保期间的工程维修;
i)配合同场测量放线、承包范围内的检验试验。j)项目施工用水用电费用。
六、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如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乙方应无偿返工修理直至达到合同要求,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视情节轻重予以经济处罚。
七、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
乙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部门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采取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工伤频率控制为零,杜绝重大伤亡事故。施工中若因乙方操作不当、不服从指挥等原因造成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现场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当地政府有关文明施工的规定,做到工完场清,料具堆放整齐。
八、付款方式:
乙方在完成工程后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价的95%工程款,剩余5%的保修金在保修期到期后如乙方无违约情形,15个工作日付清。
九、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负责现场施工、生活用水电,按施工方案接至施工现场;
2、全权管理质量、安全生产、进度、文明施工、结算考评;
3、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乙方进行技术指导,并于施工前对乙方进行书面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解决施工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并配备相应机操工、电工等,满足施工要求;
4、负责对乙方的工作过程和结算实施监督检查,在乙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不能满足工程所需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直至满足要求;
5、负责现场施工的协调工作;
6、甲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临建设施。
(二)乙方责任
1、现场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必须常住工地,亲临现场指导日常工作,保证电话24小时畅通。若发生遥控指挥,发号施令,不到工地的,每天罚款100元。
2、乙方人员必须遵守甲方有关安全生产、消防、计划生育、文明施工等规定,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在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得前提下,不得更换现场其他施工人员,否则,甲方可酌情予以处罚。
3、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或分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组织具有技术能力强、素质较高的青壮年工人,并配备专职技术、质量、安全、料具管理人员,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要求,若乙方未按合同第六条要求实现工程质量等级标准,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令其退场,不予支付工程款。
5、乙方人员必须按施工图纸及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爱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工具,如发生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施工用随手工具、劳动保护用品由乙方自备。
6、各班组交叉作业时,必须做到文明施工,不得因材料或其他原因发生争吵或打架事件,若发生打架事件,除医药费由责任班组自理,每发生一次视情节轻重以罚款,不得少于100元。
7、工作过程中,各工种必须完成本工种工作内容。必须派专人清理施工现场、生活区,保证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整洁规范。如未做到视情节轻重每次处以罚款200——500元。
8、乙方对与其确定劳动关系的工人必须认真审查,保证不雇佣负案在逃人员,且身体素质和技术水平满足工程施工需要,工人年龄不得低于十八周岁及超过50周岁。乙方工作人员须持个人身份证,并将其并报甲方物业公司备案。乙方应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严禁乙方家属滞留施工现场。
9、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有偿临时用住房,乙方入场后应立即在甲方物业公司办理施工人员暂住证。
10、人员进场后组织有关人员进入场教育,并进行监督、检查。
十、保修条款:
工程保修期:2年,2年后终生有偿保养服务。
保修期间,如发现质量问题,甲方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在三天内进场进行维修和更换,若乙方不配合,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完成,所需费用由乙方全额支付。
十一、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必须向另一方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二、其它
1、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通过以下方式解决:可以向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方各持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合同生效,付清全部工程款后自动失效。
甲方(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联系电话: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乙方收款帐号: 开户行: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